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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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派遣
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1.应届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学生证、在校证明(写明入校前所在省份、入校及毕业时间、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能否正常毕业等内容)。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参加考试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2.往届生(非在职):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学位证。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3.在职人员: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二)博士研究生报名
1.应届、往届、在职人员凡符合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的,其所需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程序与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对应人员相同。
2. 区内各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名由学校组织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特殊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在选择高校及专业时,应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实际。我区鼓励各类人员报考理、工、农、医、金融、财税等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文史类以民族文化艺术、公共管理等专业为主。凡自治区难以安排就业的,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2.报考人员除具备应有报考条件外,必须牢固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和“学成归来”的思想意识,必须服从审核单位在选择高校和专业等方面的调整,否则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3.为确保为我区下达招生计划的高校都有考生报考,规定每所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国家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特殊情况待报名审核后择期处理。
4.考生应关注网上公布的允许报考的各高等学校学科门类(专业),凡不遵守规定的不予审核。
5.异地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可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手续,不接受函件。
6.报名审核期间概不受理来人、来电咨询。
2.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1份。
请考生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我院收到考生上传的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核实备案,核实备案通过的考生可选择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考生无需领取网报校验码)。如超过2个工作日未反馈审核备案结论,请考生拨打电话咨询:0591-86215671(接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福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2023年四川研究生考试缴费说明
2023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按考生生源地省份分别以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往低排名,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须提交复试材料与普通类招生计划招生一致。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二)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三)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四)被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五)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人才工作规划计划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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