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田租赁合同(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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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2 00:00:00    小编:讲大实话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大全11篇)

小编:讲大实话

合同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确保自己理解并接受其中的内容。遵守合同是企业信用建设和商业道德的重要体现。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一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xx。面积xx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xx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xx乙方家庭成员签字:xx

联系电话:xx联系电话:xx

公证人签字: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农耕地承租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承租人对承租的土地只能用于农耕使用。

1、承包期间乙方对农耕地只有使用权,但无继承权。

2、乙方不得在承租期间将农耕地转租第三人。

3、农耕地只能用于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的土地用于进行违法经营。

4、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范围被征用或村集体使用,承租方只享受附着物赔偿或青苗补偿,其他待遇归出租人所有。

5、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将继续承租,直到合同期满。

6、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的农耕地上的作物将无偿的'交给甲方,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将赔偿乙方的所剩承租期限的承租费及农作物的经济赔偿。

7、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农耕地的使用权,除违法行为外。

8、承租期限为一年一续签,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续签的,应在期满前20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继续续租进行答复,甲方同意续签的,双方应重新签订承租合同。

9、在承租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在租赁期间,对农耕地的使用问题,只能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如乙方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其协商结果无效,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在承租期间解除合同:

1、乙方在承租期间进行违法事宜,甲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进行任何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擅自将土地转租他人的,合同自动解除。

3、甲乙双方因滋生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规责与双方的原因,使农耕地不适宜使用时,甲方应退回相应的租金。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附件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相冲突,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_____市_____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________市________区,总面积约20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20________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________年至20________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的农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共______亩。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______。

租赁期为______,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见证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的农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共______亩。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为______,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见证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六

乙方: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甲方将水渠工程____米,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造价:浇灌为人民币____元整,水渠____米,以每米人民币____元的价格,合计人民币____元,浇灌渡槽________米,以每米人民币____元的价格,合计____元,以上三项工程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整。

三、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四、乙方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一半工程量,甲方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待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七

发包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年,(从年月至年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八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__年11月至20__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

乙方签字:__。

监证方签字:__。

20__年__月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九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_____。面积_____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_____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乙方家庭成员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耕种,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小麦、玉米)等。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为3年,即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500元/亩/年计算,共计人民币4150元/年(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园)。

2、租金每年秋收后给清。逾期90日未付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农田的维护。

租赁期间,农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田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田给该农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田使用权,乙方还应承担农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按当时每亩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农田;。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2、乙方有以下单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农田用途;。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农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4)在农田上搭建大棚设施;。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填高或挖深农田;。

(6)乙方中途停租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将农田完好归还甲方。

4、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本季农田内小麦或玉米的赔偿责任,给予乙方10天处理农田的农作物。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农田。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农田的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农田上的农作物,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农田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国家政策、土地流转集体承包、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已租赁的农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扣除乙方的青苗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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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田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耕种,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小麦、玉米)等。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为3年,即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500元/亩/年计算,共计人民币4150元/年(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伍拾园)。

2、租金每年秋收后给清。逾期90日未付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农田的维护。

租赁期间,农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田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田给该农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田使用权,乙方还应承担农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按当时每亩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农田;。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2、乙方有以下单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农田用途;。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农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4)在农田上搭建大棚设施;。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填高或挖深农田;。

(6)乙方中途停租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将农田完好归还甲方。

4、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本季农田内小麦或玉米的赔偿责任,给予乙方10天处理农田的农作物。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农田。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农田的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农田上的农作物,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农田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国家政策、土地流转集体承包、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已租赁的农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扣除乙方的青苗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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