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隔离用房 疫情隔离活动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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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2 00:00:00    小编:国企面试钱老师

最新疫情隔离用房 疫情隔离活动房(8篇)

小编:国企面试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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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隔离房要求篇一

月亮湾中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值班制度 为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疫情发生,特制定如下防控值班制度。

1. 严格实行带班制度,每小组由一组长带班。

2. 每天早八点至晚八点,两人坚守岗位,穿志愿者标志外衫,佩戴袖标。

3. 值班期间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校内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测量体温。

4. 值班时,对校内人员加强管理,杜绝互相扎堆、聚集。

5. 值班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6. 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20xx.1.23

一、各学院须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值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信息准确,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换班和找人代班等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值班表,仅准许当天值班人员进出校园。

四、各单位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本单位4月1日至4月30日的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或hnsfdxdb@。

联系人:卢 鑫

联系电话:xxx,xxx

1.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区直及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及下属机构、各村(社区)等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每轮值班均须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加强值班应急力量,随时待命、全力以赴,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

2.在沪昆高速邵阳南收费站、邵阳火车站、湘运汽车南站等交通要道设置检测站,当地街道、公安、卫健等单位部门人员要进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来自武汉人员的体温检测并建立健康卡制度,登记相关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好健康提醒,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落实留观、转运等应急处置措施。

3.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区直及省市驻区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酒店宾馆、书店、大型养殖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每日消毒、清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4.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扎实开展20xx年1月10日以来涉武汉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对其中疑似发热等症状人员由当地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体温测量,如确属发热,送至市中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同时在1小时内上报至区公安分局和区防控办,并要求其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5.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配合区疾控中心对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1.值班值守相关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顶岗值班,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

2.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假制度。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快,不得迟报虚报、敷衍拖拉。值班领导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带班的,需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自行做好与其他领导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确保值班人员不减少,确保交接班无缝衔接。

1.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核实掌握情况,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报告情况要明确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已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关键因素。未完全掌握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初步情况、处置过程及事态进展。

2.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做好疫情的防控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妥善应付、高效处置的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带班领导、应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加强督查检查。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王振波任组长,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徐日新、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常务副主任陈春华、区督查室专员肖志勤任副组长,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任成员的督查检查组,对各单位相关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绝不能麻痹大意和侥幸懈怠。如发现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存在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失察失职、信息上报迟缓、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等情况的单位,系领导干部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系一般干部职工者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大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大祥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二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三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四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五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六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卫办疾控发[2006]65号《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拟定我校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人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卫生室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人(5例以上)并有相似症状(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当及时上报卫生室老师。

(2)如发生法定传染病病例,明确诊断的重点传染病(肝炎、菌痢、伤寒、流脑、手足口、甲型hini流感等)以上的疫情应及时上报卫生室老师。由卫生室在24小时内向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上报疫情信息。并做好病例专册登记。

(3)在同一班级,如发现流感、手足口病、红眼病、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的,及时上报卫生室老师。

措施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及时上报卫生室老师,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上报疫情信息。

3.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让家长送疑似病人到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4.坚持开窗通风制度,各班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开窗。

5.配合卫生室做好班级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1)原因不明的疾病聚集性发病,指较短时间内,同一班级中连续发生多例(10例以上含10例)原因不明的、同一症状的患者:包括体温≥38℃,伴有咳嗽、鼻塞、流涕、全身肌肉酸痛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痛服泻呕吐等消化道症状的学生。及时电话报告镇疾控中心和县教育局。

(2)同一个月内,如发现流感、手足口病、红眼病、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连续发生5例的。及时电话报告镇疾控中心和县教育局。同时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劝阻发病学生立即离校。

(3)如发生法定传染病病例,明确诊断的重点传染病(肝炎、菌痢、伤寒、流脑、甲型hini流感等),由卫生室在24小时内向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上报疫情信息。

措施

1.加强巡检。

2.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3.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做好随时消毒工作。

4.加强并督促各班多开窗通风

5.做好上报疫情的同时,及时做好病例专册登记工作及消毒记录。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七

一、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有关部门,学校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一)建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校医务室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校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

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

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

疫情隔离房要求篇八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疫情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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