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通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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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2 00:00:00    小编:半山公考面试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通用六篇)

小编:半山公考面试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篇一

一、学习专业知识,厚实教学素养

爱因斯坦说:“我们所创造的这个世界,是我们思维的产物,不改变我们的思维,就不可能改变我们的世界。”作为一名新课程背景下的名 师,唯有博学,才能多才多艺,才能娴熟地掌握并运用教学技巧,才能成为学生乐学的引路人,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境界。为此,我们在工作室主持人王美荣老师的带领下,以个人自修和集体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学习,通过收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将新课标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坚持专业阅读与拓展阅读相结合,专业阅读以提升专业素养,拓展阅读以拓宽视野,宽厚积淀。倡导个人阅读与团队交流相结合,个人阅读重在独立思考,团队交流重在分享、集智。一学期来,我已经阅读了《我的作文教学主张》,《窦桂梅与语文教学的三个超越》等多篇专业论著。

同时,我还聆听了陈阿莉老师的《语文主线式教学》、《课题研究》等专题讲座。通过这些讲座,我产生了解读文本的新思路,找到了一些选择教学内容的门道,还将现在最新的教育资讯和教育理念转化为有效的教学具体行为。

二、扎根常态课堂,提高实践能力。

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将崭新的教学理念引入常态课堂,这是教师非常欢迎的一种形式,也是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有效途径。我在这一学期中多次聆听工作室位名 师成员现场执教常态课。在教学中,各位老师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或因地制宜地制作一些实用的教具,以娴熟的任务情景创设技能和丰富多彩的互动教学方法让我们名 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开阔眼界,感受到了语文本体性教学的最新动态,加深了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

在聆听其他教师的精彩授课的同时,我也将自己对“语文主线式教学”的理解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在一次次的教学实践中,我觉得自己的收获特别多。因为我们学会了和不同层次的孩子们交流沟通。为不同基础的学生上课,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了什么是“以生为本”。课后与老师们交流探讨,更让我们的思想碰撞出火花,促进了我们共同提高。

三、积极参与活动,在团队中不断进步。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深知“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才不会干枯”的道理,在工作室中,我积极参与活动,实现自我提升。本学期,根据工作室拟定活动方案,我积极参与备课、磨课、听课、评课……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习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精湛的教学艺术,在一次次的教学中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回首一学期以来走过的道路,我深感充实与快乐,内心充满感谢。感谢工作室给我提供了这个平台,感谢这个有思想、有凝聚力、有生命活力的团队,让我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分享智慧与快乐,在进取奋斗中幸福成长。时光荏苒,我努力的脚步不会停歇,相信前进的道路会一路洒满阳光!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篇二

为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

坚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发挥医疗救助救急救难作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慈善医疗援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体制原则。

总体目标: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二、救助对象

城镇低收入家庭指具有非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而低于或等于户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指具有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家庭;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辖区内集体户籍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及研究生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大学生;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因卖淫、嫖娼、打架斗殴、吸毒期间、酗酒、交通肇事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伤害的人员不予救助。救助对象未按本方案救助程序在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不适用本方案。

三、救助方式及标准

采取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生育救助及慈善医疗援助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方式。

资助参合参保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及患重大疾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参合参保费由各区民政部门按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标准为其缴纳。

门诊医疗救助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义务赡养、扶养或抚养人的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四类人员个人支付的门诊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500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患重大疾病需长期院外治疗的,按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5000元。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患一般疾病的,按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201x元。

住院医疗救助标准

1.城市低保“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三类人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在300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救助;超出30000元的费用,按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六类人员患重大疾病中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分娩,一次性给予400元生育救助。

慈善医疗援助

救助对象当年经城乡医疗救助后,仍需一定资金治疗的,可向贵阳市慈善机构申请援助,由慈善机构按规定给予慈善医疗援助。

四、医疗救助程序 资助参合参保程序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其身份证、户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及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资助程序进行参合或参保。

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向其所在高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向所属的区民政局提供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的身份证、集体户籍、《学生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资助程序进行参保。

3.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人员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程序附后。

门诊及住院医疗救助程序

1.“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患病后到所在区“一站式”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在门诊诊疗结束或出院结账时,分别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孤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经“一站式”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核实救助对象出具的相关证明后,即可在医疗机构窗口即时结算。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补偿后,其个人承担部分由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窗口按比例给予救助,余额由救助对象个人支付。

在“一站式”医疗服务机构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救助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一站式”医疗服务机构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向其户籍所在的区民政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孤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按程序进行办理。

3.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申请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程序附后。患重大疾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程序附后。

生育救助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向其户籍所属的区民政局提交其身份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等,由其户籍所属的区民政局直接办理。

慈善医疗援助程序

按××市慈善机构相关程序办理。转诊程序

1.救助对象患病后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进行诊治,经住院或门诊治疗病情无好转的病人,由接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出具转院证明,到所在区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进一步诊治,患重大疾病的可直接转到市级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诊治。

救助对象因病需从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到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的,须经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区卫生局出具转诊证明。在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救治的救助对象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交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证明、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

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急救车费用票据、疾病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其它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

五、资金筹集、管理与支付 资金筹集

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的医疗救助资金。 市、区财政按1:

1资金比例将本级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3.每年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4.从社会各界捐赠和慈善捐赠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5.如预计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将突破预算,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标准。

资金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须分别设立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账,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1.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

各级民政、卫生、人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民政和财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资金支付

1.支付参合参保资金。用于资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由区民政局依据救助对象名册,将资金拨付给经办机构。

资金结算。由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先垫付医疗救助资金,所发生资金由区民政局审核后,按季与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结算。区民政局也可预拨一定资金给社会信誉好、医疗服务质量高、综合性的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当年未用完的预拨资金转为下年使用。

六、部门职责

城乡医疗救助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民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贵阳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贵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管理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卫生和药监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民政、卫生和药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研究拟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和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制度,指导、督查各区民政部门运行医疗救助制度的情况,受理医疗救助中的举报和投诉。区民政局要与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并具体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及时实施救助。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将每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规范信息化医疗救助管理流程和资金结算程序操作;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选定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并建立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信息化衔接;负责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农村困难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用等相关信息;加强对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向民政部门提供城市困难群众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费用等信息;配合督查医疗服务机构规范使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工作。

七、实施要求

区人民政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方便困难群众就医。本计划由××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安徽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的重点优抚对象;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定期救济证》的重点社会救济对象。

二、救助病种

经审核符合本《方案》救助病种的救助对象,住院期间先按救助标准给予及时救助。救助对象在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根据医疗救助资金总量情况,原则上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的,可实施二次救助,且同一救助对象一年中累计享受救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对五保供养对象患病住院的优先救助且不受病种限制。

五、医疗服务

县政府确定县医院、中医院为我县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指定医院。

指定医院应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种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救助对象提供治疗服务。

救助对象需要转院治疗的须由指定医院医务科出具转院证明,否则不予救助。

农村救助对象患病时需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证供养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定期定量救济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就诊。

六、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1、《××县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分别出具复印件;3、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开出的《××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患病诊断证明书》;4、正式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县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民政办,由乡镇民政办通知申请人。

七、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医疗救助资金通过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

县财政按不少于省级财政上年度安排补助资金总量的10%安排配套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财政部门要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填写医疗救助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用于医疗救助资金,由县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送县财政部门复核后,乡镇民政办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资金由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打入指定医院。

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资金管理原则,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

八、组织实施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民政部门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会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为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各级财政应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

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九、有关要求

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公示制度。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营私舞弊者,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如数追回,并取消其享受医疗救助的资格。

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

附送:

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计划书

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计划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广泛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大通区组织部同上窑镇马岗村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关系,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实现基层组织共建、党员干部共育、科学发展共赢、困难群众共帮、党建资源共享目标,努力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更好地发挥城乡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共建形式结对共建采取大通区组织部同上窑镇马岗村结对共建,群团组织延伸共建,结对帮扶上王岗村贫困党员、困难群众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任务

性和实效性。双方通过召开座谈会、党日活动、走访互动等形式,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发展。

2、党员干部共育。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指导工作,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积极支持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基层干事创业,并把农指工作作为培养锻炼机关干部的重要平台。区组织部利用自身资源,结合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向村党支部宣传加强城乡统筹、加强新农村建设等规划和政策,帮助村党总支更好地理解上级政策,使村民更好地了解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增强建设新农村信心。

3、科学发展共赢。发改委机关要深入结对村,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摸清结对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要求,帮助结对村党组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并及时总结有益经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每年争取为村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提供政策和一定的资金扶助。

4、困难群众共帮。村党总支要及时了解困难村民的所需所求,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区组织部积极开展与农村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送温暖”慰问活动。

1、明确职责。双方党组织要把结对共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共建为契机,推动党建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再上新台阶。区组织部要牢固树立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的责任意识,着力帮助结对村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把各项帮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区组织部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结对村,了解情况到一线、指导帮助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要严格遵守区委、区政府关于下基层、下农村的各项纪律要求,轻车简从,严格要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干扰农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影响群众,带动群众。

3、完善机制。区组织部要把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工作纳入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作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城乡党建共建的新发展,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的新提高。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篇三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关于实施医疗救助的文件精神,我们走进社区,深入居民家庭,在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尤其是特困居民对医疗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医疗救助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幅度,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不仅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受到省、市、区相关领导的高度扬。由于多年来 血压、糖尿病病人和低保居民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力所能及给予方便和救助。

以门诊住院和社区义诊两种途径开展医疗救助,不仅方便就诊居民而且全面无遗漏,在减免或减少居民医疗费的用同时,还增强中心与居民的感情沟通,也有利于社区慢病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医疗救助作为一项得民心的惠民工程,任务重,责任大,意义深远。因此,我们不管经费到位不到位,有多少困难,也要尽力去做。

今年,我们先后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低保户、已建档的糖尿病和高血压居民开展体检765人次、查血糖1580人次、做心电图825人次、做b超756人次;为特困居民减免检查费128人次,两项总共减用16170元,其中医技科检查费用减免11013元,住院费、挂号费、注射费、门诊诊疗费减免5157元;重阳节、春节两节,开展送温暖活动42人次,以上措施不仅使特困居民得到医疗救助,而且带动中心其它工作顺利的开展。许多受到救助的居民感动得热泪盈眶,充分展示了医疗救助巨大的社会效益。

三、做好医疗救助关键要抓重点、抓落实、抓实效,勇于担当“送温暖的手”、“守门人”和“圣诞老人”三重重任。

需要医疗救助的大都为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的特困群体,而且其家庭支持系统相对匮乏或薄弱,如果社会、政府和社区卫生工作者不予关注和帮助,他们自身将无法摆脱贫困和疾病,结果很可能因病致贫,因残而贫上加贫。

我们不仅是政府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主力军”,更是政府的一双“送温暖的手”。所以从某种角度讲,我们身负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和政府委派的 “圣诞老人”的双重责任。我们工作做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政府满意不满意的大问题。因此,对我们社区卫生工作者来说任重而道远。

“残疾人康复之家”在紫竹林和草市街两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以服务站或残疾人家为平台,为残疾人开展康复指导、上门或电话随访、体检和送温暖活动等。

四、开展立体综合救助是“未来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勇于探索,逐步完善。

未来或真正有效的医疗救助意义不仅仅是指医疗上帮助,而是指通过多方位、立体的综合救助措施使患者在心理、身体、经济和与其赖以生存环境上得到全面的改善和康复。我们目前开展的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是以后综合康复服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我们实现残疾人全面康复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要想方设法加大对医疗救助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完善医疗救助服务流程和注重措施落实,加快社区医疗康复队伍的建设,才能使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工作可持续性发展。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一、以解决救助对象燃眉之急为原则,探索建立医前救助制度 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文件规定的新增四类对象因病急需住院治疗,而一时又难以筹集治病费用的,可到县民政局申请医前救助,申请对象凭居民身份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乡镇审核盖章后,到县民政局办理医前救助手续,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开具《医前救助通知单》至定点医疗机构,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到县民政局开具的《医前救助通知单》后,在一定资金额数范围内先行接诊治疗,救助对象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县民政局结算。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定点医疗有关费用减免情况的检查,对减用及相关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定点医疗机构督促限期整改。

二、以分类施救为抓手,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针对性 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需求,积极开展了门诊救助、直补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关怀救助,通过健全制度,实行分类施救。

一是建立健全了门诊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我们发放了医疗救助卡,每人每年200元,用于常见慢性病的治疗,救助卡结余资金可转下年度使用。同时,救助对象凭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免收普通挂号费、治疗费和换药手续费。对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每人300元发放了门诊医疗费用,用于五保老人平常的治疗需要。

二是建立健全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医保同步结算的直补救助制度。全县五保对象及低保对象患病在县内定点医院就医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到县民政局进行身份确认,填写《××县医疗救助住院直补申请审批表》,前往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康复出院当天,由县内定点医院直接将救助金补助给救助对象,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县内定点医院垫付的救助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专户划拨至定点医院账户。

1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实施全额救助,超过1000元部分按自负药费的40%予以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住院救助上限201x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住院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

四是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于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以及家庭成员患有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需花费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普通城乡居民,我们继续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患重大疾病的上述救助对象,我们在审核相关材料后,通过上户调查核实,按个人负担费的5%-10%实施救助。

五是继续实施了大病关怀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中身患大病、病情处于晚期,医治无效,其本人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的,经本人申请,可到县民政局办理大病关怀救助,救助金额为1000-5000元。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加强与卫生系统合作,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一是简化手续。对于门诊救助,我们根据上年底核定的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名单,于年初直接将门诊救助资金一次性注入医疗救助卡内,发给救助对象;对于住院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由救助对象本人直接向乡镇民政所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点。因为对象众多,医疗机构也很是重视医疗救助服务,例如县医院制订了医疗救助宣传单,对救助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县中医院制订了相关减免办法,对救助对象实行最低价最实效治疗。同时,我们与县农医局和医保局合作,不定期的对救助对象的治疗档案进行抽检,保障救助对象的治疗符合规定,确保实现不乱开药,不乱收费,目录内用药,最平价治疗。

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始终认为,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和巩固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思考和完善的问题,例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如何使医疗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其他兄弟县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力争全县医疗救助工作上新台阶,使医疗救助这一惠民政策更好的为救助对象服务。

近两年我们加大了救助的力度,提高了救助的比例,从××年截止到××年9月城市医疗救助上级和本全县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60余万元,救助人数 4200 余人,其中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保5749人,参保资金4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近1600万元,资助低保五保对象参保资金4 4.5万元,救助人数21050人,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继续实行“光明•微笑”工程,对城乡困难群众患“白内障”和“唇腭裂”由民政局出资实行全手术治疗,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全力保障“儿童两病”的救治工作和“爱心医疗”救助工作。

附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切实协助城乡特困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

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原则: 救助困难家庭。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1、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因患病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

救助规范

医疗费用计算补助只使用一次。

1、因患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上的依照个人负担费用的30%给予补助。不重复计算,患者自己年享受医疗补助累计不超过5000元。

2、患者已参与城镇职工医疗安全的依照现行医保政策报销费用后以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已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因患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依照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局部为基数计算补助。

三、医疗服务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基本目录制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服务规范。为医疗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资金筹集

基金以区财政拨款为主,建立乡村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其他资金为辅。

区财政按照我区上年度乡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10%规范安排乡村医疗救助资金。

区财政按我区农业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规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纳入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民政部门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部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

六、申请、审批顺序

1、成立医疗救助工作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2、工作任务 ① 救助对象:

主要为五保户、低保户及大病困难户、65 岁以上慢性病老人、残疾人。

② 救助范围及内容:

2次眼底、心电图、测血糖和体检。

③ 制作和对重点人群以三减免人群为主和发放社区居民就诊优惠卡。

二、实施方案

1、对本社区的救助对象详细登记造册,持有效证件实行“三减免并如实做好救助记录。

2、社区居民就诊优惠卡优惠内容:

①持优惠卡就诊免10%-20%检查费,30元以下免20%、30元以上免10%。

②高血压、糖尿病病人。65 岁以上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抗高血压及降血糖药处方按批发价零利润发药。各科室对救助过的居民进行登记、签字,以备统计和考核检查。

③中心将每月一次在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义诊及公益活动。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篇四

进一步完善、细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托住底线、保主保重、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标准,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2.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与医疗救助衔接机制,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和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3.进一步提高对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重视减轻特殊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要根据地方财力和救助资金的总量,适时调整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标准。对于一些重特大重病救助对象经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最大限度的将资金救助困难群众。同时要根据救助对象病种、病情、家庭贫困程度尝试实行医前、医中、二次救助等救助措施,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尽早、及时用到最急需救助的群众身上。

4.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筹资机制。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患病率、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水平等,科学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应纳入救助范围的对象标准,使更多的困难人群受益,造福社会。同时要加大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福彩中心等公益机构的联系,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增强医疗救助能力。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老百姓。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条件以及政策、范围,使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所需材料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这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篇五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切实协助城乡特困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

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原则: 救助困难家庭。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1、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因患病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

救助规范

医疗费用计算补助只使用一次。

1、因患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上的依照个人负担费用的30%给予补助。不重复计算,患者自己年享受医疗补助累计不超过5000元。

2、患者已参与城镇职工医疗安全的依照现行医保政策报销费用后以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已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因患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依照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局部为基数计算补助。

三、医疗服务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基本目录制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服务规范。为医疗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资金筹集

基金以区财政拨款为主,建立乡村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其他资金为辅。

区财政按照我区上年度乡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10%规范安排乡村医疗救助资金。

区财政按我区农业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规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纳入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民政部门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部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

六、申请、审批顺序

1、成立医疗救助工作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2、工作任务 ① 救助对象:

主要为五保户、低保户及大病困难户、65 岁以上慢性病老人、残疾人。

② 救助范围及内容:

2次眼底、心电图、测血糖和体检。

③ 制作和对重点人群以三减免人群为主和发放社区居民就诊优惠卡。

二、实施方案

1、对本社区的救助对象详细登记造册,持有效证件实行“三减免并如实做好救助记录。

2、社区居民就诊优惠卡优惠内容:

①持优惠卡就诊免10%-20%检查费,30元以下免20%、30元以上免10%。

②高血压、糖尿病病人。65 岁以上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抗高血压及降血糖药处方按批发价零利润发药。各科室对救助过的居民进行登记、签字,以备统计和考核检查。

③中心将每月一次在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义诊及公益活动。

附送: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益年自查整改措施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益年自查整改措施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上半年院内投资2万多元,把4名人员送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有12名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和市举办的妇科、儿科妇幼保健学习班8期。同时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周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核,为了确保学习质量,把考试成绩和个人经济效益挂钩,极大调动了一线医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为每一位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做到了对技术精益求精、潜心向学、积极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1-6月份,在职职工共撰写发表论文6篇,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4篇,市级2篇。并且在学习中不忘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使广大卫生人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和职业形象。按照“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十二字公民道德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让每个患者感受到在我院就象到了自己的家一样,感受到现代医院的文明之风。

二.完善和开展各项医疗技术:

我院底子薄,临床工作开展比较晚,面对这种现状。领导班子没有因陋就简,而是严把质量关,全面保证业务科室建设符合国家或省的基本标准,并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针对目前抗生素滥用的现状,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没有随波逐流,而是严格规范使用抗生素,控制医院感染,努力减少并发症。

三.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购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全面提高诊治水平:

根据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处处体现人文精神,一切为方便患者服务的要求。我院在今年年初对我院的环境做了整体规划,投资3万元改造病房和治疗室以及院内环境,做到了环境幽雅、整洁干净为患者提供了方便优质、温馨舒适的诊疗和康复环境。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共几项内容篇六

根据州社会救助局的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县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线指导文件出台(县级文件)。

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县低保保障标准每年发布一次,确定城市低保标准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为参考,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切实做到救助保障真实、准确。

(二)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启用。

切实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我县城乡低保系统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并加强对县级、乡镇、社区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以使系统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基本功能,确保我县能全面实现使用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城乡低保信息在线办理和查询统计。

(三)争取5月底前出台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县级文件)。

针对我县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提高保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城市低保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农村低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从9月份开始对农村低保进行一次动态管理调整,清退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例的农村困难家庭纳为低保对象,争取在9月底前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同时将农村低保年检工作一并完成。

(五)从11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开始年检,争取在12中旬完成城市低保年检工作,以便低保对象办理水电优惠手续。

(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和加强敬老院管理与建设

(一)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年检制度规范化管理。

规范五保对象年检流程,严格年检制度,逐一核对五保对象信息,确保100%的年检率,切实杜绝供养资金被虚报冒领现象。

(二)完成小章敬老院改扩建工作。

完善我县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小章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

(三)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

1、5月底前出台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勤及值班细则。

2、加强敬老院台账及资产管理。

3、在7月份前对所有敬老院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继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的运行管理方式

本着务实为民、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继续探索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和五保对象住院治疗的管理,防止小病大治的现象发生,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准确有效。

1、在2月底前完成我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工作,定点机构为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州精神病医院、州肿瘤医院、州荣复医疗。

2、争取3月底前完成《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新修订《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4月份开始执行。

四、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及其他工作

(一)继续探索我县的临时救助方式和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申请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继续摸索科学规范的临时救助方式和操作规程。

(二)探索低保收入人群的认定制度

探索研究出一条可行的路子,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公积金中心、地税局等多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长效联动核对机制,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对低保家庭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除现有的核查家庭收入外,将逐步扩大至对全部家庭财产的动态核查,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确化管理,真正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以确保政府救助资金发放给真正的贫困居民。

(三)推动我县收入对比平台的前期建设工作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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