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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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让我们能够有清晰的目标和方向,避免盲目和随意行动。制定计划时要做到务实和可行,并考虑到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影响。看看这些成功的计划范文,我们或许能够找到一些适用于自己的方法和思路。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到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切实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开创教育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内容。
(一)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确保教育均衡发展,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二)内容。
1、治理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
2、治理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治理学校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的暗箱操作行为。
4、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诱导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教育事业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教育乱收费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形象,干扰了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销蚀了广大群众对教育部门的信任,而且由此诱发的腐败现象,还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纯洁的心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违背了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宗旨。为此,我们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当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超收、乱收。同时,还要加强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惩防并举,加大源头防治力度。
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制度。对举报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要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并做出及时处理。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完善学校收费办法;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这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教育收费领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在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制定自己的整改措施。
2、评议查处阶段。
学校将对重点学科和重点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报告教育局严肃处理。严厉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整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助学辅导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盗版教材和助学辅导资料进入学校。坚决遏制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3、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
辱观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知荣明耻,为人师表;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把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严格按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学校对寄宿采取资源原则与学校接受能力相结合综合筛选,家远的优先,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寄宿,收取寄宿费。
藏生寄宿严格按照教育部、西藏教育厅等文件执行,该免得面,该收的手,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二)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三)、做好收费公示制度,监督好代收项目的结算工作及公示工作。
(四)、做好乱收费自查工作,监督好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分析,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和职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利用电子屏、橱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一)把“一费制”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会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
(二)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27号)规定,不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学校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的原则,在学校建设中绝不会出现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不良做法,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三)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讲政治、压滤机滤布顾大局的高度,依法治教,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本校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表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入征缴入库行为,不得坐收坐支;合理制订学校开支项目和标准,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滤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绝不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为确保重点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取得广大群众满意的成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制度。
2.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禁止和纠正各处室、班级、个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3、严禁扩大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增加收费频次。
4.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和依据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5.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6.学校的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缴纳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措施和方法。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巩固落实已有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共同完成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任务。
2.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完善收费公示、审计、督导、校务公开和举报制度,建立起收费政策体系的监督制约体系,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重点部位乱收费预防,并对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坚决治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
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以及治理乱收费的工作目标、措施和效果。
20__年春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南刘庄学校。
根据国家、省、地、县、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机制改革的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南刘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工作内容。
1、组织各校点负责人专题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的精神。
2、根据中央、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目标责任书。
3、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4、不定期对各校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全面监督。
6、为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小学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校点治理乱收费负总责。
7、各校抓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将作为目标管理的要求内容接轨,由乡中心校负责进行考核。
8、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管理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三、责任追究。
对无工作计划,不认真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学校及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无计划,未贯彻落实教育乱收费规定的,未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学校或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的。2、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乱收费行为不予制止的,导致发生乱收费问题引起举报、上访的。
3、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订阅辅导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4、学校出现收费补课的。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微机费服务的。
2012年3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迎接国家对我校两基复验工作”精神,按照国务院七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现就2012年我校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经费自治区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农村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收取寄宿学生的搭伙费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要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书。我校要严格按照地区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征订学生用书,用书征订单中不得加进未经审定的书目;严禁在职教师或不法商贩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兜售任何教辅材料,切实有效地保证学生用书的自愿征订,坚决杜绝乱编、乱印、滥订现象。对在教辅材料采购中发生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规范勤工俭学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乱收费。
(五)认真做好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教育收费案件,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效、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行风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两个“三管齐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发挥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加大对义。
务教育的投入,做好站务化解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选用的管理。坚决查处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中的违规行为,教师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辅用书;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按照教育乱收费查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五)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收费公示工作,要通过公示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予以公示;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等政策规定及申请、审批、操作程序也要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加强对教育收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体制和机制上防止乱收费的发生。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2012年3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教育收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重点线索核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乱收费隐形变异。
1.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服务、数字教育资源等。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购买门禁卡、门禁app或视频监控等费用。
2.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以引入国外优质课程资源等名义额外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商业保险佣金。
3.严禁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跨学期提前收费。
4.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组织集体教学或假期补课,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严禁中心校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从课后服务费中提取管理费或统筹其他经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其他人员经费,严禁从课后服务费中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
5.各地各校要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购买和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课外阅读书籍及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在征订教辅材料过程中收受差价、好处费,严厉打击“高价教辅”、收取教辅资料费用发放教师津补贴的行为。
6.各地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22〕37号)等规定,严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严禁民办学校违规调价、随意调价、频繁调价,严禁跨学期(年)预收费用,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仅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
7.治理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都不得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收取费用。各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公办和民办大中专学校举办培训班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不得与学历教育挂钩,不得诱导、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更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8.严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搭车收费。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学校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学费应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严禁上缴前分配。高校要加大对校外教学点收费监管力度,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9.各地各校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做好防范处置教育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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