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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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3 00:00:00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2025年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精选18篇)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一个明确的计划可以增加工作和学习的可行性,减少迷茫和偏离轨道的可能性。编写计划前,我们需要确立明确的目标和期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效计划范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一

今年以来,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与文化立县·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2021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将重点项目、筹备2021年省现场会等工作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由县高质量发展办及工作专班严格对照督查督办,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查217次。自粤发〔2019〕18号文实施以来,连南主要推进的项目有46个,已完成25个,正在推进21个项目建设(已开工有15个,未开工项目有5个,暂缓1个);2019年以来全县粤发18号文重点项目总投资约亿元、已完成投资亿元(含在建项目)。二是筹备做好2021年广东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工作。主会场(工人文化宫)已建设完毕,初步拟定以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瑶族博物馆、中和无人机、科普馆、广清永高铁(连南段)选址地等参观点。22项筹备任务情况,今年完成了工人文化宫、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越秀桥、横坑茶园、中和无人机生产基地、明华机械总装厂项目用地工作、?嗨最美旅游公路道路两旁特色长廊(瑶族风情画卷)、耘曦产业园、《瑶山那抹红》民族特色舞剧、县瑶族博物馆升级改造等10个项目基本完成;深入推动广清永高铁(连南站)、碧桂园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瑶浴项目等项目建设。

(二)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2021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项目申报和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内容的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严格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断提高发展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作用,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改善群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2021年中央、省、市下达连南共64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0万元、省级资金5405万元、市级资金472万元),经县政府批准,实施19个项目。目前,已支出资金万元,资金支出率83%。

(三)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

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三排镇人民政府在南岗千南瑶寨景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千年瑶寨宣传活动”;二是在民族小学综合楼设立“民族文化知识长廊”,向学生介绍各个民族的来源、主要聚居地、人口数量、服饰、图腾、信仰等基本情况,使在校少数民族学生除了了解本民族外,同步熟悉其他民族的基本情况;三是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浓浓端午粽飘香·追忆党史践初心”主题活动和恒益(连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四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月22日-30日,先后在涡水镇、三排镇、大麦山镇、香坪镇、大坪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基层、进农村”文艺会演活动;五是县委_部联合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征文比赛,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征文比赛至12月15日截止投稿,定于12月20日评审出结果;六是县委_部联合宣传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__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基层宣传宣讲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11月29日,县委_部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全县_工作专题培训班,并邀请省委_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栗涛到连南授课。

(四)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各种优惠政策。

(五)积极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连南有宗教场所两个(基督教三江堂、寨岗镇基督教聚会点),备案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六个(县城盘古王文化园的盘王庙、三江镇六联新村新聖庙、涡水镇盘王古庙、三排镇油岭古寨油岭庙、三排镇南岗千年瑶寨南岗庙、寨岗镇娘娘庙)。根据省、市民族宗教部门要求,县委_部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内各宗教场所及民间行仰场所检查督导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出动县宗教干部巡查场所218人次,巡查场所390场次。

(六)积极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暨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二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赶超战略、加快新三明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民族工作要紧紧围绕“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民族团结进步窗口”的目标,推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交往较交流交融,全面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工作要继续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正面作用,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破解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新时代三明发展作出新贡献。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精准脱贫,加快民族乡村全面小康步伐。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暨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2015-2018年行动计划》,加大我市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25个民族村、11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帮扶力度,壮大集体经济,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瞄准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加大政策资金整合力度,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措施。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争取各方面资源,开展“圆梦工程”、“温暖工程”、“增收工程”等帮扶活动,支持投入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和小康建设。二要发挥民族政策资金叠加优势,抓好抓实省、市关于帮扶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市、县、发达乡(镇)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市直单位挂钩帮扶43个民族村工作,培育民族乡村自身“造血功能”,增加自我发展能力。三要继续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民族乡村“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就业”不断优化升级;倾斜帮扶2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帮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继续做好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扶持工作。四要支持民族乡村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民族民俗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通过优势产业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加大对民族教育、卫生、科技等民生方面投入力度,深入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健康扶贫和畲族医药保护发展工程”“科技支撑民族乡村发展工程”,持续补齐民生短板。重点支持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协调落实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学生从2018年秋季起免学费政策和少数民族助学金制度;继续帮助民族乡村卫生院所改善医疗条件,开展医疗专家赴民族村义诊活动,培养畲药人才、培育畲药产业;联合省厅举办各类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二、展示三明形象,全力做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参赛工作。一要联合市体育局做好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承办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省民运会在我市举办圆满、安全、顺利。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拟于2018年11月在我市举办,预计参会人员约1200多人。二要认真抓好我市射弩、板鞋、蹴球、高脚、陀螺、武术、表演等各个参赛项目的组织集训,组团参加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三、传承民族特色,着力弘扬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要整合各方资源,争取各类资金,加快推进第三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指导永安柯山、汀海、宁化治平、湖背角、明溪官坊等5个少数民族村打造成环境美、生态优、村民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做好第四批特色村寨试点村调研申报工作。二要编排选送《古傩寻踪》等节目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积极参与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乡镇交流会和福建省第七届“三月三”畲族文化节等活动。继续指导民族乡村开展“三月三”畲族文化节、回族文化节等活动,宣传展示我市民族民俗特色文化。三要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收集、挖掘整理和民族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工作,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形成新局面。一要不断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二要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文化、大众化。三要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指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列东中学、永安市民族中学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完成三明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民族民俗展馆建设,努力将展馆打造成国家级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六、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一要开展主题引导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加强思想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宗教中国化”实践活动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展示、培育和弘扬宗教界爱国主义精神,支持宗教界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书、培训、体验、研讨活动。二要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宗教界积极参加省厅各类培训活动,推动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负面清单”机制,打造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务管理、安全工程建设、非法出版物整治等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融平台”;开展佛教活动场所星级管理工作。三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支持宗教团体依法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在指导教务、管理教职人员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指导市道教协会做好换届筹备工作。

七、加强引导服务,发挥宗教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要支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事业中发挥作用,推进宗教慈善活动形成新常态。二要支持宗教界在文明城创建中发挥作用,鼓励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公共文明督导、社区自愿服务等活动。三要支持宗教界在对外交往中发挥作用,以“慈航文化”、“萧公文化”等为重点,深化闽台宗教文化和民间信仰交流,促进_和平发展。积极支持佛教界参与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三

根据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响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_联合发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使全体师生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反对_的思想意识。今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争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了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三校长。

王家良党总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刘梦静副校长。

蔡大吉副校长。

谢朝亮副校长。

张加希副书记。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年级部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总支部,由王家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加希同志负责联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国家繁荣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巨大作用。

3、设置课程,强化教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至少5节,确立和确保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4、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促使学生了解传统民族体育项目,以继承民族体育精神。

(1)开一次主题班会活动。(3月)。

(2)让学生观看一部民族团结的电影,并写下观后感。(4月)。

(3)让学生写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作文。(5月)。

(4)出一期民族团结专题黑板报。(5月)。

(5)举行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演讲。(5月)。

(6)组织学生看一次民族团结的专题片。(6月)。

(7)教会学生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6月)。

(8)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文艺汇演。(6月)。

5、做好民族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加强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团结与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6、开展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倡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友好学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四

20-年是我党成立-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其工作思路是: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两会会议精神和国发3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在破解制约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推动民族宗教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上取得新成效,狠抓各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认真分析解当前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尊重和保护城市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风俗习惯,为本社区的团结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面宣传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在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救助。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医疗救助,使少数民族家庭能够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人们群众的关怀。

建立建全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建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为城市民族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以民族团结为契机,继续上门为困难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不断把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感受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优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优越性,共同发展社会经济,造富于人类,奔向小康而努力奋斗。

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使社区真正的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五

20xx年,鸡西市民办教育学协会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保障,紧紧围绕全市“突出一条主线、构建四大格局、强化五个保障,建设绿色生态旅游城市”的总体思路和市教育局20xx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现状,积极协调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协会宣传引导、科研先导、经验交流、协商共建等职能,努力开拓我市民办教育新局面。

一、师资管理工作。

4、经常开展民办学校间学术交流、研讨、竞赛等活动,适当组织参观考察活动,开阔教师视野,拓宽办学者办学思想;走出去,请进来,定期聘请民办教育专家来鸡西讲学。

二、学生管理工作。

3、要求各民办学校成立学生会,使学生各项活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文体活动,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旨在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增强多方面技能。

5、举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讲座,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理想教育、爱心教育等,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科研工作。

构建鸡西市民办教育科研中心,开展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构建具有我市地域特色民办教育理论体系。通过开展法人立项、教师论著等多种多样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手段,多侧面、多角度反映、总结我市民办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法规,用研究成果指导学校教育改革的实践。对理论研究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六

台州市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全市陆地面积9411平方千米,浅海面积8万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市区由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组成,辖临海、温岭2个县级市和玉环、天台、仙居、三门4个县。1994年8月,经_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台州是中国最主要的服装机械生产和出口基地,服装机械产值占全国行业总产值的35%、世界产值的7%左右,曲折缝机和裁剪机已占有世界市场约70%的份额。台州家电工业发达,是国内最大的制冷配件生产基地之一,所产制冷配件国内市场占有率逾40%,为国内外众多著名空调、冰箱生产企业配套;冷柜产销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同行前列,市场占有率达25%以上;空调器出口意大利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厨房系列和卫浴系列,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比重,压力锅、不粘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0%和50%左右。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杭州、宁波之间,下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和越城区,面积8256平方公里,人口433万,其中市区面积339平方公里,人口64万。绍兴历史悠久,名人荟萃,素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的美誉,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点开发开放城市。绍兴是我国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20xx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亿元,人均超过3000美元。绍兴经济发展以民营为主,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5%左右,第二产业尤为发达,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在60%左右。绍兴专业市场遍布全市,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357家,20xx年成交额798亿元,其中年销售超亿元的有42家,超10亿元的有13家。中国轻纺城年成交额达246亿元,是我国最大的轻纺产品专业市场、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绍兴历史悠久,地灵人杰,文化底蕴深厚。绍兴以其秀丽山川哺育了众多的志士仁人。如春秋战国“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东汉哲学家王充,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政治家谢安,唐代诗人贺知章,南宋诗人陆游,元朝画家王冕、诗人杨维桢,明代哲学家王阳明、书画家徐渭,清朝画家陈洪绶、任伯年、史学家章学诚等,以及近现代的辛亥革命“三烈士”徐锡麟、秋瑾、陶成章,学界泰斗蔡元培,文化巨匠鲁迅,开国总理_和范文澜、马寅初、竺可桢等。

二、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深厚的文化底蕴、发达的经济水平和强烈的民营意识,孕育了台州、绍兴快速发展的民办教育。台州、绍兴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台州市到20xx年底,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923个,其中幼儿园1729所,小学17所、初中23所、普通高中34所、职业中学34所、专修学院3所、成人培训学校83所;民办学校在学校生万人,教职工总数万人,校园占地面积5840亩,学校资产总值达亿元,民间办学总投资达亿元。初步形成了学历教育、文化助学、技能培训、艺术体育训练兼容并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齐头并进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民办教育体系,涌现了一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民办学校。绍兴市民办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办学形式多样,有_或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参与,有企业和个人投资或集资办学,有政府部门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办学。民办教育成为绍兴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市有学历教育民办学校31所(不含幼儿园和培训班),占地面积4000余亩,在学校生40000多人,教职工2500名,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学校有11所,优秀民办学校占浙江全省总数的16%。绍兴诸暨市民办教育发展最快,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共有11所,其中幼儿园3所、普通中小学5所、职业学校3所,在学校生15170人,占全市在学校生总数的。1995年,海亮外国语学校顺利建成,,天马实验学校和荣怀中学相继落成。这3所高起点、高规格的民办学校的兴起,成了诸暨民办教育发展里程碑上的亮点。

三、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

台州、绍兴民办学校起步早、起点高、投入大、质量好,呈现出如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投入主体多元化。台州、绍兴的民办学校投资者呈现多元化特点,有的是企业投资、有的是社会团体投资、有的是自然人投资,有的兼而有之,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是混合所有制投资。台州市椒江区的书生中学就是由椒江32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筹集股份资金1200万元创办的中国第一所教育股份制的民办学校。中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先生任法人代表、校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陶仙法兼任常务副校长。如今书生中学已发展成为资产规模逾亿元的书生教育集团,办有书生中学、书生小学和书生幼儿园、通巨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机构。台州市(东港)双语学校,是全国第一所混合所有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在亿元的总投资中,当地民营企业的投资占80%,椒江区政府作为投资一方占20%的股份。此外,区政府每年根据招生数额的实际情况,向这所学校下拨150万元以内的学生公用经费,连续补助6年。绍兴诸暨市天马实验学校由该市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独家出资亿创办,是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既相对独立又集中管理的完全学校。学校占地25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有90个教学班。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则由绍兴新昌合成化工厂、民盟绍兴市委和绍兴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我们参观的学校中,只有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私立中学是个人投资办学。

(二)政策扶持具体化。从1991年颁布的《台州地区社会力量办学若干暂行办法》,到后来制定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意见》,台州市对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也因此促成了台州民办教育在办学主体、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机制上都出现鲜明的多元多样的特征来。

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和建设配套等各项税费减免上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在收费上,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用于办学的,由同级财政全额予以补助。教师在公民办学校间可相互流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计划外招生,要在保证其同类民办学校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对办学成绩显著,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示范、重点)学校的教育机构,每年度分别按应使用教师数的2/3、1/2和1/3给予相当于公办教师平均基本工资数额的奖励。

对自建校舍举办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在学校规范招生、规范办学的前提下,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鼓励支持,在学校生超过1000人的,每年奖励5万元;在学校生超过1500人的,每年奖励10万元;在学校生超过20xx人的,每年奖励15万元。对自建校舍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按每一个毕业生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自建校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在学校生规模超过600人,且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较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当地政府按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不少于20%给予补助。绍兴市诸暨市还出台优惠政策,对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且单独编班,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高中阶段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划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前提下,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人员经费。

(三)教师流动规范化。台州、绍兴两市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上的做法基本相同,教师招聘和流动都统一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之下,人事关系放在教育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本市公办学校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不变;离开民办学校愿意回到公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妥善安排。聘用外地优秀教师,经学校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可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建档,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另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派出公办学校领导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以此来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没有后顾之忧,当地政府规定,不管是民办学校教师,还是在公办学校教师,20xx年前参加工作的,养老保险都视为已交,以后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可由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两市都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进行,招聘新就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也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聘期不得低于3年。由于这些措施的保障,其民办学校教师队伍非常稳定,教师流动非常有序,从而保证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内部管理科学化。台州、绍兴民办学校的管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州结合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创造出的新的办学模式——教育股份制,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指:以入股集资取得社会资本的使用权,以持股份额分配股息(不可分红,积累用于办学再投入)和承担有限风险,以招聘校长实行科学管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创新制度。这一模式采用股份制方式融资,分离了资产所有权和学校管理权。影响最大的是台州市椒江区“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该教育实体是由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14个法人共同发起创办,除了14个法人股外,另外以3万元一股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到10月共筹集资金4500万元,创办了书生中学。以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台州教育股份制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双法人的运作结构和公司制管理方法。其模式中管理系统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构成,操作系统则由公司和学校双法人构成。股份公司为资本运行机构,负责筹集、使用和经营资金,致力于为教育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按比例向股东支付股息;学校为教育运行机构,负责资本管理,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股份制中,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公司和学校各司其职,投资方、股份公司、学校职权分明,从而确保教育效益与资本效益双丰收。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各学校也都按照现代教育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重视人本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使管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规范。

四、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

建市以来,特别是20xx年以来,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很快,学校数量、办学规模和办学档次都有很大提升,民办教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市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对照浙江台州、绍兴两地的民办教育发展,我们明显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注入不足、办学规模偏小、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办教育的一系列扶持和奖励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对民办教育规定了9条扶持与奖励政策;20xx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政策;建市以来,各县区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扶持政策措施。对这些已有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到位;有些条款笼统、不具体,或者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要进一步具体化,给民办学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要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对民办学校在建校用地、贷款、基建规费、教师流动、专项奖励基金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要真正打通公办教师向民办学校流通的渠道。三要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教师在公办学校期间的养老保险要由原来渠道补交到位,或参照浙江的做法视为已交;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敦促和支持民办学校按规定办理教职工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_门要按事业单位性质给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老保险,从而彻底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提倡和鼓励大型企业、名牌学校创办民办学校。大型企业资金充足,影响力大,具有投资办学的优势,其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可由同级财政予以返还。名校带民校、名校创民校是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民办机制活力的有效手段。省、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省实验小学、省示范性幼儿园,结对带一所民办学校,定期派人到民办学校协助管理,派教师去授课,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名校利用自己的优质教育资源创办民校更是一条发展壮大宿迁教育事业的捷径。

(三)规范民办学校的教师流动。市政府出台的《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规定各类非公办教育机构聘用的教师,必须在上岗前携带教师资格证书、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和新签聘用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关手续;各级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要举办教育人才市场,通过定期开展各类教育人才招聘活动,为非公办教育机构与教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创造条件。这为民办学校教师的有序流动作出了政策规定。但目前从市到县区教育人才中心还没有成立到位,与人事部门的人才中心的关系还没有理顺,民办学校教师稳定性差,教师随意流动现象严重,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希望市县政府出面协调,尽早完善教育人才中心,使教师的流动正常而有序。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七

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根据《_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主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称民办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四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以举办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为重点。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民办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国办教育机构)及其教师和学生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规定,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二章设立与审批。

第九条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及发展规划;。

(二)有相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

(四)有适应办学需要的师资队伍和行政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三)拟办民办教育机构的资产、经费证明;。

(四)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教材;。

(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六)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设学校董事会(以下称校董会)的,应当提供校董会章程和校董会成员名单;联合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第十一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名称应当确切表示其类别、层次和所在行政区域。

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须在其名称中标明专修、进修、培训等字样。

民办教育机构在名称中冠以“河北”字样,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其他非学历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分级审批:。

1、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举办高等非学历教育及其附设中等学历教育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举办普通初级中学、中等非学历教育的,由设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举办小学、学前教育及其他初等非学历教育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或者举办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设立民办教育评议组织。评议组织负责对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评议,审批机关根据评议结果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举办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发给《办学许可证》。没有《办学许可证》不得举办民办教育机构。

除发证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十五条教育考试部门、自学考试的主考单位、负责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与其考试业务相关的民办教育机构或者参与相关的办学活动。

第三章保障与扶持。

第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合等多种形式办学。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在业务指导、教研活动、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教师人事档案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应当与国办教育机构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民办教育机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免收校舍建设配套费用。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用地,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改作他用。

第十九条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到校任职,应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先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再到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人事档案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才交流机构管理;其户籍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民办教育机构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终止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到国办教育机构工作。

国办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到民办教育机构任教。

专任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国办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其工龄和教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一条任何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不得违法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民办教育机构摊派各种费用。

有关部门向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水、电、气等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与国办教育机构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民办教育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自主设置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决定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与受聘任的教师和职工订立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和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及违反合同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民办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决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列入计划,统一下达,面向社会招生。

第二十五条民办教育机构可以按生均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但须报办学审批部门及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所收费用应当主要用于办学。

民办教育机构与国办教育机构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等的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在升学、考试、助学贷款、交通乘车和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国办教育机构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就业,用人单位应当实行面向社会、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民办教育机构可以接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学校建设的捐助、赞助,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捐助、赞助的资金、财产作为公共教育资产,由学校使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民办教育机构投资者在保证教育机构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前提下,可以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章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民主管理。

第三十条设立校董会的民办教育机构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在校董会的领导下,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审查后方可发布。广告和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已批准的广告和简章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未经审批的招生广告和简章。

第三十二条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完成学业,经考试合格,由所在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受教育者完成学业,由所在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写实性学业证书,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者技术等级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

第三十三条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参加考试、鉴定,对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

第三十四条民办教育机构对其管理的国家投入的资产、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和接受的社会捐赠以及办学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帐,不得混淆各类资产性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民办教育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民办教育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其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报审批机关审查。

第三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改变名称、性质、层次的,举办者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它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民办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民办教育机构的校董会或者举办者根据民办教育机构的章程规定,要求解散的;。

(二)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

(三)教育教学质量经评估或者年度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民办教育机构解散,由审批机关核准;拒不解散的,由审批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解散或者被撤销的民办教育机构,对其所负债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民办教育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协助。民办教育机构解散,应当于六个月前报审批机关。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解散时,审批机关必须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九条民办教育机构解散,应当自接到有关文件起15日内在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财产清算。

财产清算应当明确各类资产性质,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处置:。

(一)支付应退学生学费;。

(二)支付所欠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债务;。

(四)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投资;。

(五)其余部分由审批机关按投资比例、管理者贡献等情况合理分配;属于国家获得部分,用于民办教育事业。

第四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和年度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向审批机关汇报办学情况,上报年度统计报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须将年度检查情况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年度统计报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二条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将办学用地转让或者改作他用的,当地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民办教育机构停止招生,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擅自刊播和散发招生广告和简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审批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纠正、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民办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颁发证书的,由主管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民办教育机构违法印制或者出售学历证书、学业证书的,由审批机关责令纠正,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买卖生源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审批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申办符合条件者故意刁难、拖延不办或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超越职权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

(三)审批机关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对所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索贿受贿、侵害民办教育机构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_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八

4、经常开展民办学校间学术交流、研讨、竞赛等活动,适当组织参观考察活动,开阔教师视野,拓宽办学者办学思想;走出去,请进来,定期聘请民办教育专家来xx讲学。

二、学生管理工作。

3、要求各民办学校成立学生会,使学生各项活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文体活动,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旨在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增强多方面技能。

5、举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讲座,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理想教育、爱心教育等,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科研工作。

构建xx市民办教育科研中心,开展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构建具有我市地域特色民办教育理论体系。通过开展法人立项、教师论著等多种多样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手段,多侧面、多角度反映、总结我市民办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经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法规,用研究成果指导学校教育改革的实践。对理论研究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九

1.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强势推进民族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创建活动。区、镇都要根据创建标准,搭建平台,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帮扶。一是采取多措并举帮扶方式,提高帮扶质量。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发挥扶贫基地的作用。捐资解困,优先安排少数民族群众进企务工,年内新增少数民族群众务工人数不少于30名。三是开展助学行动。发挥佛教慈善功德会的作用,广筹善款,做好春节慰问和秋季助学行动。

二、拓宽思路,创新管理,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1.做好宗教场所“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将联合司法局在宗教场所开展普法活动,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采取办板报、组织学法讨论、法律知识测试、印发法律知识读本、送法律下乡和法律知识进场所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策划好法制热线的宣传内容。

2.开展“双创”工作有突破。一是“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有新突破。要严格落实寺庙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在深化创建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创建效果上下功夫。在今年创建评比的基础上,对没有达到和谐寺观教堂标准的场所要加大指导力度,采取结对帮带,强势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工作有新突破。平安场所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坚持常抓不懈,从点滴入手抓安全,加大投入,落实制度,严格考核,强化隐患督查和整改,确保宗教场所全年无大小事故。

3.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培训和交流,提高教职人员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宗教团体管理班子建设,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高宗教界人士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努力培养更多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骨干人才队伍。

4.努力挖掘与弘扬宗教文化。要加大佛教文化的挖掘和研讨,采取形式多样宣传宗教文化,开展宗教文化在打好七大战役中的内涵、作用和时代精神的研讨,把宗教文化的精髓与打好七大战役内容有机的结合,服务于七大战役。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一是不断创新社会佛道教经忏人员管理方法。将对条件成熟的区镇内的佛教经忏人员集中组织起来,以寺庙为平台,实行统一学习教育、统一管理手段、统一佛事价格、统一组织实施,主动与_门协调,使佛教社会经忏人员管理逐步规范。二是坚决取缔乱建的乡村小庙。对不符合规定,违反法律法规乱建的小庙坚决予以拆除。密切关注企业老板以建祖堂的名义乱建小庙的行为。三是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取缔力度。规范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管理。

程的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是做好护国寺藏经楼开工建设工作;三是做好大公镇三圣寺奠基开工建设;四是完成观音寺、如来寺祖师塔和纪念堂的建设工程;五是做好城隍庙恢复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六是做好白龙寺西厢房和景观大桥的建设。

7.抓好重大宗教活动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一季度在大公镇举行三圣寺恢复重建的奠基工作;二季度组织本德、成一两位老和尚的追思法会;三季度做好少数民族联谊会换届工作,探索区镇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对少民族扶贫工作的领导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四季度做好圆通寺万缘宝塔主体工程完工庆典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做好城隍异地恢复重建的开工奠基工作。年内组织召开海安籍在外道教界代表人士联谊会,邀请热心家乡事业的道教界人士回乡建言献策。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

我市民办教育无论是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还是涵盖领域,均居全省领先地位。在增加教育供给,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有关专家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如北京《中小学管理》杂志社社长、北京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清在多家媒体上发表了《地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经验以浙江宁波、****、湖南常德三地为例》。《**青年报》12月24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以《**山作证》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上重视。

2、政策上扶持。

20xx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提出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确立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地位,民办学校的校园和建设用地、规费征收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机制等多项扶持政策,并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列入县市区政府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之一。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将民办教育促进工程列入其中。市教育局同年底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促进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奖补、支教等一系列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出台《关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暂行规定》,每年按不少于在职教师2的比例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工资由财政发放。每年设立20万元奖励基金,对办园规范和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等等,促进了全市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3、管理上规范。

20xx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20xx年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年,同年,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汇报会,尽力使每一所民办学校都能够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对申报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设置标准;对申报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申办审批的暂行规定》执行。审批时,既审定学校章程、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招生办法、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又核查校舍条件、设备设施、启动资金和师资构成;又认定办学形式、学校领导体制和法人代表资格,经公示后才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二是严格督查。重点督查办学方向、育人环节和安全卫生等,引导学校处理好全面发展与特长培养的关系,提高质量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关系。通过评估,达到示范学校标准的给予挂牌,以资鼓励。如发现未经备案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不按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年度未作财务会计报告等问题,责令纠正。对非法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一些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设置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使我市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主要问题。

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总体上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民办教育举办者未能真正将自己从事的事业完全置身于整个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中,对其公益性认识不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只注重给予的权益、支持和扶持方面,而忽视赋予的义务、责任和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地方法规政策不够健全配套,对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协调发展、指导评价等不够到位,这些给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政策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民办学校举办者不按教育规律办事,办学思想不端正,不重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而是急于收回投资,片面追求赢利。一些民办学校产权关系错综复杂,法人财产权与出资人财产权尚未明晰。尽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学校批准设立的必要条件,但实际上有些董事会制度流于形式,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没有真正分离,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学校利用政策法规的空缺而不规范地融资和资本运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有一些学校超越原定办学层次和招生范围,以大量花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高额招生回扣、压低收费标准抢夺生源,导致办学投入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

2、政策配套不完备,发展不均衡。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经费资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拨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经费及用地和建设优惠等扶持、奖励政策,我市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及一些县市区至今未能完全贯彻执行,或未拿出可操作的办法。再如在教师合理流动方面,有的地方出台了公办学校教师对民办学校的支教政策,有的地方却出台了限制教师流动的规定。在教师待遇方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差异,造成所享受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不同等,导致不少民办教师心理失衡,期望通过各种途径跳出民办教师队伍寻求更好的发展,除少数优质民办学校,大多数民办学校面临着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的发放方面,一些地方已经或部分执行,一些地方基本没有执行。在均衡发展方面,一些地方民办学校设置过于集中,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占有量超过公办教育,凸显了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而在绩溪等地,民办教育几乎为零。

(二)对策思考。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一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对广大师生进行更系统、更全面的民族团结教育,今年,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全校师生的努力下,我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以管理为抓手,落实工作职责。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管理,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全面协调,促进落实。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同时专门出台了《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办法与途径,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二、以宣传为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校园广播,每天中午、下午对学生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二是制作宣传栏进行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的民风、民情和民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三是以专业部位单位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让广大学生在了解民族知识中增强民族的自豪感,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四是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

三、以培训为平台,提升教师素质。

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关键是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想更好地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关键。因此,我校一方面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_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民族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民族团结教学业务水平,学校专门对全体教师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题讲座。各教研组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新课标的要求,定期组织各科任教师进行业务学习,进一步细化各学科、各年级的民族团结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点,适时融入、补充和延伸,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四、以课堂为主渠道,丰富教育内涵。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共同发展,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一是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二是学科教学注重渗透。在各学科教材中,有着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学校主要采取学科知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方法实施教育。教研组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发掘民族团结教育渗透点,分解任务落实内容。重点是将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融入德育教学过程中。

五、以活动为载体,提升教育成效。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培育下,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正开遍校园。

虽然我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过程活动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一蹴而就,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去思考、去实践、去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及同仁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客服困难,积极创新,努力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二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提高民办教育水平质量,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化管理,实现全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县政协调研议题计划安排,县政协教文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与县教育局组成调研组,先后到龙台、驯龙、通贤、合义、新世纪、爱儿篮幼儿园等乡镇和学校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宜宾、云南等地考察学习。认真听取了当地政府、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现状。

(一)办学规模概况。全县共有各类民办学校378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56所),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517所的,其中幼儿园371所,占,小学4所,占,九年义务教育学校2所,占,职业教育学校1所,占50%。在校学生22360人,占全县总数的,教职工1929人,占,(其中专任教师1228人)。民办学校校舍面积135702平方米,体育场馆面积80794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8867台(件),图书284757册。

(二)呈现出的几个特点。一是民办教育主要是学前教育和培训机构,幼儿园370多所占了全县幼儿园的绝大部份,基础教育和学历教育都很少,不到全县的百分之二。二是民办教育对全县教育事业是个有益的补充,民办教育在校学生2多人,占全县的近百分之十二,如果全部公办则需政府投资建设校舍20万平方米、体育场馆10万平方米及若干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等,还需配备教职工2000多人。三是办学规模小、投资单一、管理粗旷、教职工交流培训和继续教育很少、教职工变化大。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党政重视,政策措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常召开会议研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制定激励和扶持政策。县政府出台了《安岳县民办学校、医院建设扶持政策的意见》(安府办〔〕14号)文件,在项目推进、用地支持、财税资助、要素保障、人才支撑五个方面给出了具体扶持意见。水、电、气按照民营性质收费,没有上交任何税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民办学校中的留守学生、困难学生,每年都予以资助。至民办教育学生资助资金1566万元。对民办学校实施了奖励政策,至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县级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1万元,20民办学前教育保教费受助6723人次,补助金额万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补助受助1184人次,资金万元。安岳民办中职(安岳应用职业技术学校)年截止10月免学费万元,发放助学金万元。

(二)创新机制,规模不断扩大。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全县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相互配合,协作履职,认真贯彻《_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和生存环境,较好地推动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安岳柠都伟才幼儿园正在建设之中,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六实验学校拟到我县创办民办学校。圣保罗幼儿园、培乐萌幼儿园走高端品牌之路,其硬件设施、管理水平达到了遂宁、资阳、乃至成都一些高档幼儿园的档次。新世纪幼儿园、爱儿篮幼儿园走特色化、大众化之路,适合本县群众需求,生源连年多而不减,声誉持续走高。大风车幼儿园、天骄幼儿园持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生源由少变多,规模逐步扩大。

(三)规范管理,秩序更加稳定。严格准入,扶强取弱。县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县住建、房管、食药监、工商、民政、消防等相关部门,在民办学校的审批上严格按照新修订的《_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民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进行审批和年检。新审批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我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校点,避免盲目性;标准基本达到省级规定,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安全鉴定、消防许可、食品安全等资料,然后依法进行审批,将不达标、不具备前置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年检时根据市上制定的年检评分细则量化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不合格学校督促定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近三年来,新批民办幼儿园30所,培训机构30多所,吊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近120所。

二、我县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

(一)规划建设滞后,结构不合理。虽然制定了《安岳县中心城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但民办学校只对幼儿园布局有一些规划,对民办中小学缺少规划,尤其是中职和高端民办教育规划很少,时间也截至,大部分没有得到实施和落实。民办教育在全县教育总量中的比重偏小,主要以幼儿园为主,民办高中教育和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缓慢,区域发展不平衡。随着县城面积的扩大,人口逐年增加,教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公办学校负荷沉重,大量学生在县城无法读书,特别是近年来初中毕业生为一万二三千人,能上高中的只有不到一半,大量学生不得不到外地读高中或失学。

(二)投入不足,发展欠后劲。我县的民办学校均以私人(个人)投资为主,资金实力差,缺乏必要的投入,办学条件较差,不少民办学校的校舍和场地都是租用的,校园占地狭小,校舍不足且陈旧,存在安全隐患,多数民办学校现有办学条件远远达不到四川省规定的标准,适应不了现代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需要。我县的民办学校教师全部由办学人自己出钱聘请,政府没有给予公办编制,没有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教学的制度,没有建立民办教师同公办教师同考核奖惩,同评职晋级的机制,民办教师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部分民办学校由于举办者资金实力不强或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经常出现拖欠教师工资或保险费等现象,甚至未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导致民办教师群体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

(三)监督管理困难,办学不规范。民办学校的审批、日常监督管理、非法办学的处罚主要责任都集中在教育主管部门头上,在前置审批过程中,缺少相关部门的审查与把关,在非法招生办学的处置上,缺少相关部门的配合,导致有的拿到办学许可证后不去其它部门办理证照或者登记,在处置非法办学上显得孤独无力。多数民办学校在办学上缺乏科学、先进的理念,办学章程简单,或者干脆照搬照抄,办学无特色,牌子打得大,实际管理和水平根本达不到。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现象,董(理)事会等决策机构形同虚设,家族式管理现象较普遍,个别学校有乱收费、挪用办学资金、抢揽生源、进行不实招生宣传等现象,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三、发展我县民办教育的建议。

(一)适度超前,统筹规划,鼓励民间办学。根据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速度、人口及生源变化以及全社会对各类教育事业的需求、国家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适度超前,全域布局,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优先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校点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独资、合资、合作办学。积极吸引县外、市外、省外资金来安岳投资办学。联合省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办学。积极引导民办教育以发展高段和职业教育为重点,适度举办义务教育,努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完善优惠政策,创新办学体制,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政策经费支持方面。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鼓励捐资助学,民营企业自愿无偿向民办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依照规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持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资金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待遇,资金扶持时以奖代补。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均按标准配备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等。同时,民办学校用地按教育用地办法执行,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批准,允许国办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将闲置的校产、房产和设备设施等资源,以国有资产投入的形式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优先、优惠出租给民办学校使用。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用地的监管力度,防止以办教育为名圈占土地或在办学途中转变土地用途谋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承诺服务、民办校联络员等制度,不断健全服务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人才队伍方面。建立公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合理的流动制度和交流制度,给民办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办教师编制。将民办学校教师的人事档案、职称、聘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评优评先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实行民办教师人事代理制度。鼓励民办学校引进和培养名教师、名校长。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公办学校教师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

(三)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把准入资格、加强教学督导、倡导诚信办学、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指导服务。在市场准入、收费规定、广告发布、年检年审、信息披露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审批关、财务关、评估关。要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采用“三同”机制,即民办校园与公办校园同考核、同指导、同发展,助推区域内民办校园规范发展。加强民办教育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体系,切实保证教育质量,全力防范办学风险,逐步建立起自动调节、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健康有序的民办教育市场规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民办教育调研报告。

为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教育工作提质增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县_会组织部分委员、县教育局相关人员、部分民办学校负责人和企业界人士等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我县八所民办和公办学校开展调研,赴繁峙、忻州、怀仁等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较为先进的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并召开了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研究讨论。这次考察虽然行程紧张、时间较短,但每个考察组成员亲身感受了周边县市教育工作的深刻变化,特别是民办教育迅猛发展的势头,留下了深刻印象,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学习借鉴。现将调研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繁峙、忻州、怀仁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基本情况。

繁峙县,与我县毗邻,同属忻州市。全县总面积2369平方公里,人口26万。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30所,其中有民办学校7所(小学3所、初中3所、职业中学1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数小学、初中、职高分别占全县在校学生数的、、。繁峙县综合职业学校成立于,成立之初有教师20多人、学生100多人。随着学校的发展,校舍日益紧张,,繁峙县委县政府为了更好地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将杏园乡公办初中校区整体转让给综合职业学校。20在全县调整教育布局中又撤销了公办初中东城中学,成立了民办初中——繁峙县综合职业学校初中部(四轨制),使繁峙县综合职业学校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成为一所集初中、高中为一体的综合性民办中学。目前在校学生达到2500余人,教师200余人,教学班由原来的3个扩建至今47个。2018年该校对口高考一批(二本b类以上)达线197人,二批达线159人,本科达线356人。连续三年本科达线率在50%以上,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成为全县职业教育的龙头。繁峙县新欣小学前身为繁峙县育英中学,创办于,改制为现在的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约4000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目前学校拥有25个教学班,教职工168人,在校学生1120人。学校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激励与制约相结合”、“新的课改理念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人文化的管理,建立了科学的绩效管理和奖励制度。2018——第一学期全县期末质检考试中,4、5年级均分名列全县第一,6年级校均分名列全县第二,学校总均分名列全县第一。该校以其先进的办学理念、精细化的管理、显著的教学成绩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与认可。

忻州考察了两所民办中学:一所忻州实验中学、一所创奇高中。忻州实验中学创办于19,学校充分发挥办学体制、机制的优势,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落实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管理,学生文理兼长,全面发展。近年来该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重点高中人数逐年攀升,中考600分以上人数连续3年都在参考人数的43%以上。2018年高考忻州实验中学总参考人数1001人,二本b类以上达线856人,达线率,其中一本达线369人,达线率。忻州创奇学校创办于,由电脑短期培训班起步;办职业高中;升格为普通中专;20创办创奇综合高中。历经的发展,创奇学校成为拥有占地面积25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教学设备齐全、在校师生2600人的集中专高中为一体的综合性民办品牌学校。创奇高中利用小班教学优势,实行精细管理,达到传统大容量班级教学模式无法达到的教学效果。从20第一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以来,二本以上达线率连年攀升,年,,,2017年,2018年。

怀仁市地处雁门关外,2018年8月怀仁撤县设市。全市总面积1232平方公里,人口43万。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6所,公办82所,民办44所。全市在校学生人数12万,其中外县籍学生人数达6万人,60%的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多年来,怀仁市始终把兴学育人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先后荣获全国“两基”先进县、全国德育示范县、全国教育先进县和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称号。2018年高考一本达线2636人,二本以上合计6627人。近20年来,已累计为二本以上院校输送人才6万多人,为清华和北大输送82人,成为清华、北大“新百年领军计划”优质生源基地。怀仁市第九小学创办于20,是怀仁市第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新型民办双语学校。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高标准的教学设备,现有教学班72个,学生2900余名。办学十几年来,学校坚持“创建规范+特色学校、培养合格+特长学生”的办学目标,将全封闭管理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了“学习活动化、活动生活化”和“生活服务规范化”。目前,该校五、六年级学生的英语技能已达到初中水平,并多次在全国各项英语技能比赛中获奖。2018年12月份被评为“山西省朔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怀仁市峪宏中学创办于年,是怀仁市第一所民办初中学校。现有在校学生6000多名,专职教师400多名。自年首届毕业生参加中考以来,连续十六年夺取怀仁市中考冠军。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省市以上荣誉30多项,并于通过朔州市星级学校验收,成为怀仁市第一家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的五星级初中学校。怀仁市大地学校创建于20,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60亩,累计投资达亿元,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在校生12500人,教职工1100多人。该校在历年小考、中考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已跻身全市小学、初中名校之列,尤其是高中部连续9年遥遥领先。2014年10月大地学校被朔州市授予标准化办学“五星级学校”。

主要特点。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三

一是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街道、社区具体任务和责任。召开全区民宗工作专题部署会,制定《2020年天心区民族宗教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考评机制。

三是强化培训。将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理论纳入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培训,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以区、街两级为主体,开展各类民族宗教政策培训。

(二)践行初心使命,全力防控疫情。

我区宗教场所第一时间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率先在全市落实“两个暂停”。研判疫情形势,调整防控部署,持续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无漏洞。充分考虑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门店长期关停的实际困难,全面走访慰问场所、门店,指导少数民族门店复工复产,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少数民族门店企业减租免租、低息贷款。各族群众、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作为,克服自身困难筹集抗疫善款56万余元。

(三)推动创新实干,聚力为民服务。

1.浓厚创建氛围。以高校、社区、寺庙和机关为主阵地,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铺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浓厚创建氛围。

2.树立先进典型。立足实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创新局面。我区玉泉寺、白沙井社区分获湖南省、长沙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成果丰硕。

3.占据工作主动。举办首期“天心区少数民族同胞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暨国语培训班”,开展天心区首届少数民族文明诚信规范经营示范店、民族团结好邻居暨优秀民宗干部评选表彰等活动,鼓励来长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在城市“留得住、过得好、有发展”。

4.强化民生服务。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全区开展新一轮少数民族数据摸底,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充分发挥天心区少数民族服务站作用,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急难愁盼问题。

(四)聚焦和谐稳定,着力攻坚克难。

1.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开展“五进五好”。全面推进十九大精神、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能起作用的宗教教职员队伍。属地玉泉寺荣获湖南省“五进五好”优秀场所,清真寺海勇荣获“五进五好”优秀个人。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四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研究探讨我市发展民办教育工作,2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市_会组织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收集资料、实地调研、召开汇报座谈会等方式,分准备、调研、汇报座谈三个阶段进行。

期间,组织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到陈埭霞村外来工子弟学校、华泰汉唐双语幼儿园、季延初级中学、安海子江中学等民办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组织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民办教育总体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民办学校负责人和教育、经济发展、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市比较重视民办教育工作,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_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较好地推动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市现有中等教育学校56所(普通中学54所,独立职校2所),其中民办5所(职业中专1所、完中2所、高中1所、初中1所),占;小学294所,其中民办小学8所(外来工子弟小学5所),占;幼儿园(点)330个,其中民办幼儿园13所,占。全市民办学校在校生**932人,占全市学生数的。其中,职专生397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高中生1757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初中生5574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小学生6072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幼儿园幼儿2529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另有民办培训机构25所,生数2167人,专业以英语、写作、数学奥赛、音乐、美术、电脑、服装、汽车驾驶等为主,累计招生71186人,已结业67341人。民办学校教职工857人,占全市教职工总数的。

从发展现状看,我市民办教育稳步发展,整合运用了一些优质教育资源,大多数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良好,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但是,我市民办教育在思想观念、政策扶持、办学规模、办学效益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相当差距,特别是民营经济活跃的特点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没有得到相应的体现。综合调研情况,调研组分析了四方面问题:

1、对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扶持力度不大。

多年来,我市的侨乡优势在扶持教育发展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大量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减轻了政府的投入压力。由于财政压力相对较小,加之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经验不足,对确保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保证教育质量等方面没有足够的把握,导致我市对发展民办教育重视程度相对不足、认识不够到位,政府包办教育的观念未根本上得到转变,民办教育发展步伐不快,以被动式发展居多。如实地调研点中的霞村外来工子弟小学、子江中学、季延初级中学,都是在特定的环境和背景下产生的。同时,全市对发展民办教育缺乏整体、连贯的思路和统筹规划,在将民办教育机构纳入全市教育布局方面,也没有一个很成熟的规划和充分的考虑。《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设立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奖励措施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2、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不够。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决了多年困扰民办教育的允许合理回报、谁投资谁受益、赋予民办学校公平的法律地位等核心问题。但由于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得不够,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民办教育仍存在模糊认识,民间资金对民办教育的投资回报、产权归属等问题也缺乏足够的了解,对投入资金举办民办教育较多地处于观望状态。

3、现有民办教育资源与社会需求有相当差距。

首先,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在园幼儿中,外来生占;在校小学生中,外来生占;在校初中生中,外来生占。从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看,中年产业工人的稳定度会逐步提高,全市学龄人口仍可能呈增长态势,如果外来人员能充分享受到九年义务教育的市民待遇,初中富余资源的提法将有无法实现的可能,现有教育资源更显捉襟见肘;其次,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已经明确提出要在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单靠政府投入,单靠现有的教育资源显然无法满足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专业化的职业培训机构已迫在眉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将是必然选择;第三,随着部分群体经济能力的增强和对子女成才的渴望,要求享受到标准更高、更多元化的教育的愿望日益强烈,吸纳这部分人的资金建设更多标准更高的民办教育机构,相应缓解公办教育资金不足的问题,使公办教育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满足普通群体教育需求上来,将会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必须通过加快发展民办教育来整合和拓展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4、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急待改善。

主要是几所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普遍存在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不高、班生数严重超标、生员流动频繁、办学设备不足、场所局限等问题。子弟学校的建立在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条件,确保其子女受教育权方面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但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本身就是政府的应尽职责,如何整合教育资源,做好对这部分群体的义务教育工作,必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此外,调研中发现个别民办学校没有与公办学校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

二、意见与建议。

1、加大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力度,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在推进教育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旨在打破公办学校人财物全部由政府包办的格局。同时,民办教育作为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创新,对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广泛宣传,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容和当前形势结合起来,通过宣传,转变政府包办教育的观念,营造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大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2、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打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建议市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具体措施,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要依法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地位,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各项扶持政策,扩大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民办教育创造一个鼓励创新、公平竞争、一视同仁的宽松发展环境,保护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对投资者的权益、民办学校的用地建设、投融资以及教师的人事档案、职称、聘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优秀教师的编制问题等方面,要研究出台解决措施和具体规定,切实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政策和待遇上同等,激发民办教育的活力和创造力;针对调研中民办学校反映较多的一些优秀教师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问题,建议教育、人事部门认真研究,探讨实行重新建档挂靠人才中心等做法的可行性;要加大对现有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力度。现有民办外来工子弟学校承担了部分义务教育任务,解决了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拔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加强指导和服务。

3、统筹规划,创新体制,有重点地发展民办教育。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地区布局、层次、类型导向等方面都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切合实际、注重特色、保证质量。经发、教育、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在城市规划和新区建设中,充分考虑民办教育机构的规划设点问题,并纳入全市教育布局。建议我市要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则应把握适度、有重点地发展的原则,缓解财政压力,把节约起来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提高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质量上来。可以探讨打破民办教育单一的法人投资模式,尝试采取股份合作等形式,采用土地作价入股、闲置国有资产入股、民间战略投资基金联合入股等方式,充分用足、用好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和创新办学体制。要充分运用民办教育的体制优势,形成对公办学校持久的竞争压力,最终实现公办与民办双赢。

4、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教育质量。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把准入资格、加强教学督导、倡导诚信办学、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指导服务。在市场准入、收费规定、广告发布、年检年审、信息披露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审批关、财务关、评估关。要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民办教育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体系,切实保证教育质量,全力防范办学风险,逐步建立起自动调节、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健康有序的民办教育市场规则。

5、想方设法,大力扶持发展民办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发展民办高、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必须作为城市软环境建设和提高劳动力素质、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议今后对发展民办高、中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重视,要大胆放手、大力推进,出台和采取一些比扶持规模企业更有力的措施,加大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力度,力求通过个体的突破和发挥效益,带动全市民办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借助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发展上档次、上规模的教育培训机构,使我市从业人员能享受到便利、优质的再教育、再提高机会,更好地留住人才,努力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提升科教竞争力。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五

我区_会十分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为了深入贯彻_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针对我区民办教育近几年在发展中呈现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两年前我们曾与区教委一起联合对我区民办教育办学情况进行过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形成了一个内容比较详实的调查报告,提出了若干可操作性的参考建议,引起了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今年,我们根据市_会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再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我区民办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区_会十分重视这次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区人大主任会议还专题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民办教育情况的汇报。下面我将此次对我区民办教育调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

我区民办教育从1986年起到现在已经有16年,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全面的道路。现已从原来单一的培训类学校发展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培训到学历教育,从普通教育到特殊教育,从基础教育到职业教育的门类和层次齐全的民办教育格局,广泛吸纳了各方资源,弥补了政府办学的不足,满足了社会各种层次对教育的不同需求,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我区民办教育,特别是普通基础教育,在全市、全省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原国家教委和省、市有关领导都曾到我区民办学校进行过考察,我区光华学校已进入省民办学校的先进行列。

我区现有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58所。其中学龄前教育机构5所,寄宿制中小学6所,简易中小学14所,职业中等学校3所,培训类学校27所,高教助学类学校3所。全区民办学校共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各级各类学校占地面积达1000亩,校舍面积近26万平方米,其中办学者自建校舍15万平方米。各级各类学校资产约2。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93。5万元,创办者投入600万元,办学积累近2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目前还有未被批准擅自开设的简易中小学34所,在校学生8000人左右。

二、我区贯彻《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工作情况。

我区民办教育发展较快,一方面得益于国家教育改革政策,一方面是靠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区贯彻《条例》工作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我区对民办学校实施了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寄宿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区教育局除加强对此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外,还批准在这些学校成立了党、团支部和工会组织,并把其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的整体工作。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将简易中小学划归乡镇政府管理。培训类学校由于开办的不定期性和生源的不稳定性等原因,区教育局对其采取严把出口关的管理,即严格审查其学籍、学时、学业,最后办理结业证书。对简易学校的管理,各乡镇在抓好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基础上,考虑绝大部分简易小学都是廉价租用校舍,有的是民房,有的是年久失修的空余房屋,有的虽是自建新房,但建筑质量不高。简易小学(含未被批准的)的校舍安全存在较大隐患,今年,全区组织专班对简易中小学校舍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已批准的简易学校发放了校舍质量状况调查表,并请有关部门对其校舍进行了安全鉴定,建立了民办学校校舍档案。通过检查,对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强行停止其办学行为。区教育局决定今后申办学校必须有校舍安全鉴定书。凡校舍有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批准办学。

2、适应民办学校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日渐完善。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方面,我区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依据《条例》的要求,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审理评估小组,负责对学历学校的办学资格、办学条件的评审。

为协调公办与民办学校的共同发展,我区坚持做到“五个一样”即教师职称评定与公办学校一样,三好学生评定与公办学校一样,评选名师与公办学校一样,工会、团队评比与公办学校一样,对教研和教科方面的指导及服务与公办学校一样。考虑到简易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其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等与公办学校以及寄宿制学校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我区从今年起已对简易学校实行了学籍单列和单独评估的管理模式。上述管理套路的形成为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3、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有证,取缔无证。近几年简易学校无证办学现象十分突出,引起区人大高度重视,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上,“依法取缔无证简易学校”被列为大会议案,要求在加强审批、规范有证简易学校的同时,坚决依法取缔无证办学。该议案在近两年的办理中,取缔了一部分无证简易学校,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执法难度大,执法力量和手段不强,致使许多无证简易学校虽多次执法仍难以取缔。今年,我区加大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力度,8月份,由区政府统一协调领导,组织教育局、民政局、房产局、公安局、城管局、安委会等12个委办局,在有关乡镇配合下,对无证简易学校进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证简易学校19所,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三、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简易学校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我区城乡结合部较多,流动人口多,简易学校多,通过前一阶段对布局合理、具备一定办学条件的简易学校依法办证工作,以及对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无证简易学校的依法取缔工作,虽然现在有证简易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无证办学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有证简易学校在安全保障、教学质量以及学生升学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和隐患,须进一步规范有关方面的管理工作。无证简易学校仍然存在打而不死的现象,由于这些无证简易学校办学点分散,平时难以监控,往往是执法人员来了就不办,走了接着办,执法成果难以巩固,同时,还存在取缔的学校的学生难以消化的问题,目前我区无证简易学校在校生超过6000人,安置这部分学生难度很大。

2、寄宿学校面临危机。继武汉大西洋学校、新世纪学校倒闭后,我区的帅英学校、香梅学校、华奥学校也相继倒闭,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一些不安定因素。我区除光华学校外,其它寄宿制学校也不景气。高龙学校生源日趋下降(每学期以5-10下降),已收不抵支,办学艰难。有的寄宿学校从开办之日就没红火过,退学、退费的纠纷经常发生,“官司”连绵不断。由于民办寄宿制学校多数生源不足,目前已出现教育设施闲置现象。

3、民办学校管理水平低下。我区大部分民办学校实行的是家族似的管理方式,学校的关键部门都是主办者的亲属控制,管理不规范,水平低下。尤其在学校财务管理上隐患多。我区民办教育总资产已达亿元,其中在创办者投入的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借贷或集资来的,在我区实施管理过程中,已出现多起因创办者为还款等原因随意抽走资金,致使学校无法保证正常开支和教师工资的现象。此外,民办学校内部资金在分配、使用制度上还不够完善。目前民办学校内部的劳保福利、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等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教职工后顾之忧没有解决,一定程度地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民办学校各类人员工资福利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不确定,教育积累是否用于分配难以监督。有的学校还反映,学校董事长在资金管理上权利、义务不明确,钱交给了董事长,学生交给了校长,学校正常运行资金没有保障。

4、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加大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人力、财力方面的困难。随着民办教育的迅猛发展,民办教育机构越来越多,我区包括无证简易学校在内已统计的有82个,在我区整个教育体系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目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员不能增加,管理不能收费的情况下,无疑增加了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上的困难。如对民办教育办学的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因无经费保证而难以正常开展。特别是在年度审核时,组织考核年审班子对58所学校逐校审核所需经费,常常从教育部门其它经费中挤占。

为了推动民办教育不断发展与完善,针对我区民办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应制度、法规。要抓紧制定符合武汉市情的可操作性强的社会力量办学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财产、财务管理体制,细化民办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工资福利制度、医疗保险及社会养老等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保证社会力量办学教师队伍的稳定,防止教育资源的流失。

2、按照国家关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政府要加大投入,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3、市教育行政要制定有关文件,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为民办教育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近几年,普高招线下生,职业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开办改制学校等政策的出台,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民办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简易学校办学行为。目前,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是规范简易学校工作。规范简易学校,一要大力宣传“规范有证,取缔无证”的政策;二要在全市形成一个统一的政策,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三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手段,坚决取缔那些办学布点不合理或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点。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六

四合院杂乱的现状给管理和规划带来了很多困扰,现有的管理手段已不能全面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困难如下:2)整体展现保护区内院落和胡同风貌情况困难。目前,反映保护区内风貌的手段主要有影像、实地拍摄的照片和风貌分类色块(即基于对院落和建筑风貌的分类,用不同颜块表现各院落和建筑风貌情况),但各种手段都无法让规划研究人员和决策者直观全面了解各院落的真实情况。对于影像,由于树木的遮挡和飞行高度的限制,不能清楚反映各院落的肌理;对于实地拍摄的照片,因为数量有限,只能反映部分代表性院落的情况;对于风貌分类色块,因为分类有限,无法全面描述各个院落复杂的情况。3)历史变迁研究困难。目前,在四合院内插建了许多高程建筑,采用二维地图只能反映院落格局的变化,无法反映建筑高度的变化和空间形态的变迁。4)规划效果表达困难。目前,规划方案的审核多采用规划效果图的方式,但由于四合院的环境复杂,规划效果图制作人员往往很难在效果图中还原建设项目现状,以及周边院落和临近胡同的现状情况,导致效果图和实施后效果差别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对利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辅助四合院保护的方法和思路进行探索和研究,并将相关成果在“东四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钟鼓楼广场恢复整治”项目中推广应用。

二、技术路线。

结合目前四合院管理、保护、规划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保护规划研究的需求,本文提出了一套利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辅助四合院保护的思路。基于多时期、多分辨率大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以及文物保护专题数据、规划专题数据、房产专题数据、风貌普查数据,构建二三维一体化的现状库、历史库和规划库,并以此为基础,搭建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三维规划管理系统,为在三维环境下研究四合院的生长与沿革,探讨四合院的规划和保护,直观呈现四合院的未来创造条件。

三、现状、历史、规划数据库的建立。

1.现状三维库的建立按照《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规范》(ch/t9015—2012)的分类,以四合院为主体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现状三维库中主要包括:建筑要素模型、交通要素模型、植被要素模型、场地要素模型和其他要素模型。主流的三维建模手段包括:基于航空摄影测量、基于实地外业测量和三维激光扫描。由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多集中于空域管制严格的二环以内,因此基于航空摄影测量和机载三维激光扫描进行三维建模均不可行。本文采用了基于大比例尺地形图,结合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航空摄影测量等多手段采集建筑物高程的方法进行三维建模。为支撑保护规划研究和四合院管理,各建筑需拥有相关的属性,其中包括:建筑建成年代、产权登记情况、建筑风貌和院落风貌所属类别等信息。2.规划三维库的建立规划三维模型的制作要素应包括建筑和景观两大类。对于不同保护原则的四合院,三维模型制作工艺也不尽相同。对于以修缮维修为主的院落,规划三维模型应保留现状三维模型的坐落位置和主体结构,制作主要依据设计方案对现状三维模型进行修改。对于新建及完全改造的四合院,应按照规划设计总平图、立面图和效果图制作规划三维模型。对于部分改造的四合院,规划模型制作需结合现状三维模型和规划总平图共同制作。规划三维建筑信息应包括规划院落对应的模型生产日期、整治原则、设计单位、模型制作单位、方案名称和规划方案的经济指标,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信息。

四、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三维规划管理系统开发。

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三维规划管理系统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保护规划研究和四合院管理中对地理信息的需求,除提供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常有的三维浏览、信息查询、通视分析等通用功能外,还定制开发了历史变迁、风貌分类展示、规划方案比选、规划项目管理、违法建设管理等功能。系统基于citymaker三维开发平台搭建,服务器端采用citymakerserver+java开发,客户端采用html+javascript+activex控件(citymakerplug-in)开发,数据库管理采用mysql。

五、应用展示。

1.研究四合院肌理和尺度的变迁四合院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强的居住模式,可根据家庭人口特点和生活习惯组织和改造院落空间。研究四合院的变迁历史有助于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沿革和发展脉络进行研究。20世纪50年代时该院还保留了院落格局;60年代,院内逐渐插建了多层现代建筑,原有院落格局被破坏;80年代,院落加建密度进一步增高,院落环境进一步恶化,已经完全失去原貌;2000年后,院落进行了整体改造,院落空间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了围合的院落空间和舒适的氛围,实现了地块的自我更新和完善。2.研究四合院改造方案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三维规划管理系统为直观表达规划意图、研讨规划方案搭建了平台。规划人员在进行方案审核时,可将四合院改造方案直接插入到系统中,模拟建成后的效果,分析推敲规划方案与周边现有建筑的关系。3.评估保护区风貌及历史价值目前,建筑风貌评估主要依靠史料研究、现场踏勘、居民访谈等手段。基于该系统,评估人员可首先利用该系统对保护区历史沿革和现状有一个总体和直观的认识,减少史料调研和现场踏勘的工作量。同时,规划人员可将评估结果在系统中直观呈现,为后期的规划设计提供依据。4.辅助违法建设管理利用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三维规划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发现违法建设后,可直接到三维环境中找到相应的位置,填写记录表单,上传现场照片。事后,管理人员不仅可以直观了解违法建设在全市的分布,同时还可有效管理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六、结束语。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七

2020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__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稳中求进,以加强作风建设和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为统领,扎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中央领导对我省民族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我局信息工作获_散居省份第x名的好成绩。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成绩喜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把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__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_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一是省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多次出席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开展调研。二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宗教工作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细化文件条目,加强文件督查。同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了多个重要文件,为做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三是充分发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去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调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凝聚多方合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以“连心创建、创业创建、创新创建”为载体,促进全省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xx社区等四个单位被_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二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积极实施,中期评估靶向精准高效。我省第5轮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37个民族村组采取每年各安排20万元发展资金政策,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省2020年各级投入民族乡村资金超亿元,省直对口支援民族乡村投入超3100万元,整合涉农发展资金超4400万元。全省民族乡村面貌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成绩喜人。时隔27年在南昌成功举办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涌现出一批传统体育项目优秀人才,为明年参加全国民运会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在赣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挖掘选树民族团结典型,在我省南昌市经商的阿卜杜拉的事迹带动下,九江、鹰潭等地也纷纷涌现出一批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诚信经商的少数民族经商和务工群体,成为xx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一道靓丽的风景线。2020年下半年,我省“一封家书”的后续报道再获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治思维,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三是妥善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狠抓宗教界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积极开展佛教、道教、_教、_、基督教相关工作。四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省_教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开展xx宗教祖庭文化课题研究。与xx日报共同主办了xx禅宗文化研讨会,启动《xx道教通史》编写工作。省佛协举办第x届xx省讲经交流会,省道协举办第八届xx省道教玄门讲经活动,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x周年、神学思想建设x周年”座谈会和基督教中国化培训班。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全力加强宗教院校工作。2020年2月xx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筹备设立,相继完成了院校登记、去筹和筹建等一系列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还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支部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列出整改措施。结合“五型”政府建设,提出“文来文往文管用,人来人往人满意,事来事往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严格按规定开展干部人事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局严格按中办要求,冻结人事事项。

去年一年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如: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难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内容和载体比较单一;宗教工作有些重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市、县机构改革将全部到位,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新的一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xx届x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2.继续实施好《xx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态势。抓好差别化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开好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

4.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其它领域创新创建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好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开展好督查及互观互检活动。

5.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做好xx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6.进一步做好在赣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重视先进典型发掘和积极作用的发挥。

7.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活动,修订出台《xx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新时代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

8.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指导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组织开展好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宗教祖庭文化研究,注重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积极内涵。

9.进一步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管理制度。会同省委_部做好省_两会、省基督教两会的换届工作。

10.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继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深入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型队伍。

民教处工作计划优秀篇十八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六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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