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笔录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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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首先指出: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两种笔录,即“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
你说的是“询问笔录”,而“询问”是针对“被害人”或是相关“证人”。根据我国刑诉法,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相关证人,不存在时间限制问题,只要相对方允许,公安机关随时可以询问,并且我国刑诉法规定:_公民都有作证,配合公安机关的义务。
不过从你的表述上看你指的应该是“讯问笔录”。讯问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它可以贯穿于公安机关整个办案过程中,因此“讯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而你说的48小时,应该是指“留置盘问”措施的时间限制。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四种对象采取“留置盘问”措施,时间是不超过24小时。
案情复杂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留置盘问”至48小时。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有权不间断讯问。
而在48小时以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人有犯罪嫌疑,则必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否则就应当立即放人。 你所说的“_”一般是指: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方面的或是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即使是这两种罪名,犯罪嫌疑人仍然有权利申请律师的帮助,只是他的申请应当需要适当的时间审核。根据我国刑诉法,除开上述两种原因有碍侦查外,至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后或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都可以申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 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侦查结束时,讯问笔录存入侦查案卷(主卷)
【 范 文 一 】
讯问笔录
第1次
1月20日
自12时36分开始
至13时08分结束
讯问人:(此处填写讯问人姓名和单位)
孙志明王飞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
被讯问人:
姓名:曹友性别:男年龄:35岁
出生年月日:民族:回文化程度:文盲
工作单位:××市汽水厂
家庭住址:××市南关街213号
兹将讯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家庭情况讲一下?
问:讲一下个人简历?
答:从小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16岁参加工作,现在是南阳市汽水厂工人。
问:以前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没有?
答:没有。
问:今天为啥把你带到刑侦中队?
答:偷了一部手机。
问:是不是这部手机?(出示提取的菲利浦手机)
答:就是。
问:几个人去偷的,你偷过几次?
答:我自己偷的`,就偷过这一次?
问:把偷手机的经过讲一下?
答:1月20日上午10点多,我在儿童医院专家诊断室屋内,一个女的在屋里站着,这个女人穿红鸭绒袄,我看见这个女的左口袋里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将这部手机掏出来,拿在手上,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带到治安室,后来到了派出所。
问:你所讲的是不是实话?
答:是实话。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
曹友(指印)
【 范 文 二 】
时间:1999年1月20日15时0分至20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桥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213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请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 范 文 三 】
时间:1999年1月27日15时0分至27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通用机械厂工作;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逮捕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逮捕?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手机,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我正准备拿手机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手机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手机?
答:我想把偷来的手机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答辩人:白xx,男,19xx年生,彝族,云南省丘北人,现住丘北县xx乡xx村民委xx村小组。
答辩人因高xx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所以答辩于1984年就到被答辩人家当上门女婿,后双方于1994年12月12日结婚登记并补办了结婚证。
可以说双方是自小青梅竹马,双方夫妻关系是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础之上。
这些都可以证明双方感情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且现在子女都已经成年成家,两人都已是当爷爷奶奶及公婆之人了,期间并没有出现大吵大闹之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诉状所说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更没有大打出手从而影响到夫妻感情。
三、答辩人自到原告家当上门女婿后,一直孝敬父母,赡养辅助父母,且直到农历12月1日母亲不幸病逝,主要都是答辩人一手操劳后事。
而现在家父的生活依然主要是答辩人承担。
原告诉状所称答辩人追杀、欧打岳母、岳父甚至把岳母虐待致死之说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是原告鬼迷心窍、执迷不悟而说的.胡言乱语,这种话让九泉之下的岳母得尚且会感到难过伤心。
建起了瓦房,才改变了以前住茅草房悲惨生活,使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生活。
的房屋等等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一直遵老爱幼,勤俭自律,忠于自己的婚姻,以上说说句句属实,都乡父老和家里老小为证。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有缘人”,婚姻不是儿戏,而家庭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答辩人恳请法庭调查核实后,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维持原被告的夫妻关系,让原、被告重修旧好。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白xx
代理人:xxx
二0xx年x月xx日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1.记清情况来源;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相关的询问笔录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对这类人员的醉驾行为进行相关的调查。依法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审理,按照案件的结果和受害人员的伤害结果进行审判。保护我国交通的合法权益和相关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进行现场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填好询问笔录上询问时间(用1天24小时制的时间填写)、询问地点、询问人、记录人。
(2)告知:我们是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由于有群众投诉……,现在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予以配合。
(3)询问被询问人的身份情况、是否本村农民,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4)在询问笔录中须问清的几个问题:
c、货物来源,并确认其是否进行自产自销;
d、有无相关的进货票据,并要求其提供;
e、有无营业执照,并要求其提供。
(4)其他应注意事项
a、问其是否还有补充;
b、问其所说是否属实;
c、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纸上涂、改、增、删的地方签名确认;
d、不要在笔录纸中间留出空白行;
e、在笔录纸的第一页上注明共几页,并在每一页笔录纸上注明第几页;
g、询问人要在第一页笔录纸上签名。
(二)被询问人无营业执照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可扣押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物品、设备、工具、资料等财物。
(三)责令停止经营时,应当制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四)扣押时应注意的事项
1、当场制作《扣押决定书》;
2、将《扣押决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并填写《送达回证》;
3、当场制作现场笔录;
4、当场制作《扣押财物清单》,并填写《送达回证》;
5、假如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或《扣押财物清单》签名,应当由两名以上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见证;无见证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现场笔录中予以说明。
6、如何制作现场笔录:
b、现场情况:告知:我们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由于有群众投诉……,我们在……,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进行无照经营,现扣押其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物品、设备、工具、资料等财物(详见《扣押财物清单》),并将《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送达当事人。
c、要当事人、在场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进行全程录像,并对重要环节进行摄像。
(一)需要携带摄(录)像设备;
(二)需要携带的法律文书:询问笔录、笔录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现场笔录(或用笔录纸制作)、《送达回证》。
讯问笔录要素五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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