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保驾护航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主要做法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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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3 00:00:00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保驾护航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主要做法精选(五篇)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篇一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县认真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一、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思想认识,优化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各单位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精神逐步深入人心,妇女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已初步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二)预防打击并举,注重司法保护

    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动部门维权和社会维权相结合,各项维权工作制度和维权信访网络逐步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县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权;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与6所学校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案释法,普及维权法律法规;突出维权重点,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少年审判工作。2002年,全县共依法选举11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权,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格执法,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侦查监督侵害妇女儿童及青少年犯罪案件10件25人,均在受理后3日内办结;提起公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2件26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10件14人,其中涉嫌犯强奸罪8件8人,拐卖儿童罪1件4人,重婚罪1件2人,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伤害、强奸、拐卖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上半年,开展“扫黄打丑”行动,加大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移物品、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封、收缴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净化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148”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提供司法援助230件,其中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117件。

    (三)依法维护权益 ,促进发展进步

    各单位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和各项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妇女就业比例逐步提高。县劳动部门今年来积极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努力消除以性别为由的录用标准,提高女性就业率,开展2次“手牵手”再就业宣传活动和劳动资源见面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11本,其中女职工172本,占41.8%。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目前,全县女专业技术人员达7265人,政府系列科级女干部25人;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录用224名惠籍大中专毕业生中,其中女大中专毕业生84名。妇联、工会、共青团依法履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保护,“双学双比”、岗位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今年有1名赴省、5名赴市表彰“女职工自我成才达标”活动标兵,1名女职工赴市表彰“女职工再就业带头人”;今年我县18名市劳模中有6名女职工,占33.3%。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中,已建立女工组织达70%以上,为开展女职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维权工作成绩显著,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不断深入。全县共有8个系统参与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并创建了3个省级、9个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得到促进,《母婴保健法》得到有效落实,至去年年底,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9.21%、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9.65%、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99.78%、母乳喂养4个月率97.81%、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4.89%、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78.76%,妇女儿童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儿童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法制教育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全县各类学校治安形势较好,无出现政治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均远远低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的标准,得到省、市的一致好评和肯定。从98年至今,全县婚姻登记率达100%,杜绝了童婚、早婚现象。

    二、维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维权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及其他客观原因,维权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经济地位、政治权利、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 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农村和边远山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二)法制宣传问题。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出现时松时紧的现象,依法维权浓厚氛围和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未能有效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部分地区还存在形式相对陈旧、内容比较单一等问题,实效性不明显。针对青少年防范犯罪的自警、自律、自护意识教育在一些地方和区域还没有得到普遍重视。

    (三)女职工保护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较薄弱,女工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女职工“四期”保护不落实,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中没有女职工劳动保护条款或合同流于形式,任意加班加点、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及使用童工等现象仍然存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落实较难,劳动力市场歧视妇女的现象时有发生,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困难。

    (四)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儿童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全县普通高中升学率为45%左右,一些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子女、离异和单亲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凸显,侵财型犯罪所占比率仍然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非法“网吧”、不健康图书等文化垃圾仍在很大程度上危害着未成年人的健康。

    三、加强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维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紧迫意识

    妇女是“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形势下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各单位要把提高妇女地位、增强儿童素质,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在经济等各个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任务和责任,切实提高对维权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检查督促,细化分解责任,依法开展维权工作。要通过抓学习、抓教育、抓队伍、抓执法、抓规范,加大维权工作力度。要突出重点,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推动《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确定的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目标的全面实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政治、经济、教育、健康、人身、财产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完善维权工作机制,深化基层维权力度

    要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务必在履行职责中达成共识,各负其责;在协调配合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对涉及妇女在政治、劳动、人身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报告。要建立健全信访网络、司法保护网络、社会救助网络和维权监督网络,形成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体系。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单位要从妇女儿童维权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实效,形成有效的预警防范机制,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级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利益的代表者,要切实履行代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挥协调推动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载体,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执法检查,及时解决维权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推动青少年维权中心建设,及时有效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强化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权行为

    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做好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自觉承担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责任,从教育培训、咨询服务、援助发展、司法保护等各个环节帮助支持妇女儿童,为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司法机关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互相配合,认真查办,不得拖延推诿。人民法院要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优先做好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工作,加大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保护力度。要继续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维权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和社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起诉工作,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积极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伤害、强奸、拐卖、吸毒、贩毒、嫖娼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措施防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110”家庭暴力接警和处理机制,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共同解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事宜,提高妇女儿童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和基层司法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努力构筑学校、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闲散青少年、困难家庭子女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把违法犯罪的倾向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优化维权社会环境

    要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要强化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认真学习维权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关心社会弱势群体。要完善并不断壮大基层维权工作队伍,进一步扩大和加强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创造有利于制裁和消除任何歧视妇女儿童现象的社会执法环境。要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企业经营者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要加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确保《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落到实处。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妇女儿童发展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揭露和鞭挞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与不良倾向,扩大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风尚,使广大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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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篇二

为保证学校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由校长和工会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针对我校的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推进了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各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当今社会,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自我校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工作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科室和学校齐抓共管,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校通过板报标语、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规划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宗旨。在庆祝“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期间,我校围绕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各种活动,大大加强了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意识。

(二)努力把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工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为保证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对各班实施妇女儿童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职责分解,制定了学校计划,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把目标落实。

(三)本年度所做的妇儿工作。

1、3月12日进行“师生共植纪念树”活动。

2、3月17日进行“节约广告语”的征集。

3、3月26日进行“安全读秒紧急疏散演练”。

4、4月18日进行“泼水节狂欢”活动。

5、4月23日进行女职工读书心得交流。

6、5月12日启动“校园小歌星、校园小舞星”海选。

7、5月21日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

8、6月6日进行“庆六一”“爱心义卖”活动。

9、9月8日进行“德艺双馨教师”“优秀教研组”“三好学生”“行为示范标兵”“书香家庭”“书香小明星”的表彰。

10、9月24日进行优秀教师“校级展示课”。

11、10月10日进行学生美文朗诵比赛。

12、10月15日进行学生科技作品大赛。

13、10月17日进行学生秋游拉练活动。

14、10月23日进行学生现场书法大赛。

15、11月5日进行女职工美文朗诵大赛。

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率是100%,初中入学率是100%。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基本能就近就学,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3.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满足了学校周边儿童的入学需求。

4.教师队伍学历和素质的提高。多渠道引进优质的培训,全面推广教师系统性、循序性的专业培训,积极推进教师学历的提升,扎实开展教师素质的全员培训。如与钦州学院联手稳妥地推进教师脱产置换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我校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各项目标,距各级各部门的要求仍有差距,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急待解决,许多目标、任务还要花大力气努力实现,可以说是时间紧迫、形势逼人。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努力,全校进一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完成我校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篇三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今年来我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年初将该项工作纳入了部门工作职责范围,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到了机构人员落实,局纪检组长魏兴华同志分管该项工作。还为妇女儿工委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安排了专用工作经费。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了部门工作综合目标管理。

(二)加强“两纲”宣传和培训,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今年来我们结合单位的就业培训,大力宣传“两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次,举办妇女培训3次,其中“川妹子—昭化妹”的培训,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全年编写“两纲”工作信息10余条,被广元、元坝电视台采用2条。加大劳动监察力度,20xx年我局深入50余家企业宣传、查处侵犯妇女劳动合同权利的行为,坚决制止用人单位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的劳动合同,制止强迫女工从事超强度劳动、超时劳动等,保证女工在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监察检查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劳动法》及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使元坝企业依法有序的健康发展。

(三)对女职工进行“四自”教育

“三、八”节来临之际,我局召开了“你怎样做个自立自强的女性”的专题座谈会,与会同志畅谈了自己对“四自”的理解和自己如何做个自立自强的新女性的感受,全体女性都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上要积极上进、爱岗敬业,在生活中要健康乐观、自立自强。随后,又召开了“让孩子健康成长”的专题讨论会,与会女同志都表示要关心儿童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好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同时组织全体妇女到成都欢乐谷、中国死海游玩以庆祝妇女节,消除工作之疲劳,进一步激发大家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继学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并在元坝场镇当场天上街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9月份和10月,组织局内职工表演宣传劳动法知识的文艺节目《大家来夸劳动法》,《劳动保障女子自愿队》等,得到社会肯定和好评,被市局多次调演。

(五)组织学习并讨论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在讨论中,大家都表示绝对不会违反这个国家的基本国策。20xx年,全局无一人违反计划生育。局内有女职工20人,女党员15人,每人联系梅树乡乡一户计生帮扶户,扎实开展了一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

(六)积极开展“清洁城乡从我做起”活动。

在清洁城乡活动中,我们印发“清洁城乡从我做起”倡议书600份,发给城市居民,工商个体户以及赶场的老百姓,并录制碟子在市场上反复播放,内容为:“同饮嘉陵江,清洁好城乡,同住一座城,卫生靠人人,同住一个村,环境要卫生。”针对区妇联(元妇【20xx】7号文件精神,我们召开了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的女职工会议,号召全体女工发挥女主人公的精神,管好家庭,自觉做到不乱画乱贴,不乱摆乱放,不乱吐乱踩,不乱晾晒,不乱搭乘“黑车”,形成^v^家家动员齐上阵,人人动手齐参与,合力建设新元坝”的全面参与清洁城乡的氛围。

(七)积极征订党刊、分忧杂志,全局女职工每人定了一份20xx年的《党员文摘》、一份《分忧杂志》。

(八)积极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指导女职工维权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学习的深度有待提高。

(一)继续组织学习好“两纲”,学习《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提高全体女职工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二)继续培养女职工成为工作的能手,生活的强者。

(三)培养女职工增强服务意识,利用女性特有的个性,对服务对象进行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树立劳动保障人的良好形象,为元坝的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做贡献。

(四)培养女职工增强团结意识,更加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篇四

学校十分重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我校留守学生的思想道德现状,制定相关的措施,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留守学生留得下、学得好、健康快乐地成长。

1、建立留守学生个人档案与成长记录袋制度。

旧县中心学校:留守儿童办公室

记录学生发展过程中的有关评价,班主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家长。

2、建立“代管家长”队伍,推行“代管家长”制度。

(3)提供必要的帮助,关心孩子的饮食起居,处理突发情况等;

(5)矫正不良行为习惯,转化“问题孩子”。

1、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为留守学生选配了在职教师与他们结成对子,在生活上给予帮助,进行心理辅导,让留守学生倾诉心中的苦闷,帮助他们排解烦恼,恢复自信,保持良好的心态,实行全程跟踪教育。同时选配优秀学生和班队干部与留守学生开展生活学习互帮互助活动,让他们成为知心朋友,在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在品德行为上互相促进,在心灵思想上互相交流,许多学生邀请留守学生到家里做客或共度周末,感受家庭的温馨。

2、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学校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每周定期为学生开放,以此来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同时学校还举办各种“关爱留守学生见真情”主题班会,开展“法制报告会”及“冬季防火灾演练”等,每学期召集全校的留守学生开展一至二次安全与法制教育讲座,增强他们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节假日期间,组织留守学生开展集体活动,在学校设置亲情电话,定期让留守学生与家长通话交流感情;学校在“留守学生之家”开设了心理咨询热线,设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搭建师生心灵沟通的平台,专门配备了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对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而让一个留守学生失学。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总结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妇女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与社会的共同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和落实。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妇女儿童的权利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仍然十分薄弱,妇女儿童权利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文以**区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工作为切入点,浅谈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种类和**区现状

(一)常见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种类和**区现状

****办理的常见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案件主要包括:家庭暴力、强奸、猥亵侮辱、拐卖妇女儿童等。****年至****年,**区共接报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起(强奸**情**起、猥亵**情**起、拐卖妇女儿童**情*起、家暴**情****起)。家暴**情中受理行政案件**起;
强奸**情中受理刑事案件**起,证据不足不立案**起,刑事拘留**人;
猥亵**情中受理治安案件**起,转刑事案件*起,终止调查*起,行政拘留*人。

(二)新型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种类及特点

在日常工作中,笔者发现一类新型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种类——家庭冷暴力。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的受害者。处于家庭冷暴力中的女性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此类家庭冷暴力还会不经意地蔓延至家中的小孩,对下一代造成无法预估的伤害。

家庭冷暴力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非肉体性、长期性。伤害强烈的或者持续相当时间的,受害者在心理、情感和精神层面乃至社会生活功能程度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此外,家庭冷暴力不仅体现在婚姻生活中,也体现在家庭生活中,换句话说,不仅姻亲关系中有冷暴力,血亲关系中也有冷暴力。婚姻和家庭成员的任何一方都可能是施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发生家庭冷暴力后,很多人意识不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接到报**后,因为双方没有言语或者肢体冲突,只能以劝说为主,难以采取有效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导致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关注。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妇女儿童维权能力较差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意识薄弱。女性天性比较感性,容易被情感左右,比如在面对家庭暴力、性侵等情况时,常常对施暴者的转变存在侥幸心理,或者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不愿报**求助,甘于默默忍受,部分女性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仅葬送了自身的幸福,也助长了侵权群体的嚣张气焰,使得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事件呈高发趋势。二是妇女儿童维权方式不当。基层实践中发现许多妇女儿童并不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或人员的帮助,部分妇女儿童在遭受性侵、家暴后没能及时保存证据导致证据灭失、取证困难,最终致使案件难以办理。这些都影响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办理,导致侵权人员逍遥法外。

一是办案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种类包括家庭暴力、拐卖、性侵等方面。此类案件一般发案隐匿、时间跨度久、涉及人员广进而导致案件侦办困难。与犯罪日趋专业化、智能化、组织化不相适应的是,基层****办案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基础工作薄弱,在**情数据研判、提取固定证据、拓展案件线索、提供预**信息等方面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二是宣传成效并不理想。当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往往停留在表面,其宣传内容生动性不强,宣传方式单一,很难引发群众的思想共鸣;
在开展家庭暴力、性侵犯罪类的宣传时,部分群众受传统思想影响表现出抵触情绪,或者对宣传漠不关心。此外在对相关法律进行宣传时,群众往往一知半解,这种简单粗暴的宣传教育方式,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方面意义不大。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治理意识。

一是转变思想意识。领导干部在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应树立大局意识,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同时要协调好各方力量,切实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合力,避免出现各部门单打独斗或者推诿塞责的现象。要认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形势,避免紧盯短期成绩、工作绩效而忽略社会的长远发展,要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切实有力推进,避免厚此薄彼,影响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各级****要紧紧围绕**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和《全省****进一步全面排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线索的工作意见》通知要求,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细化具体任务职责,认真部署宣传、摸排和打击工作,有效形成“分工明确、层层落实”的“一盘棋”格局,力争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解救一批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打击力度。

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存在,既有客观上社会自身免疫力的问题,也有主观上认识偏差和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各级部门特别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动员,全**行动,全面打好排查、打击、整治“组合拳”,从源头上清创除瘤,肃清社会治安环境。一要开展地毯式排查。各级****要以社区实有人口攻坚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机制优势,由社区民**采集网格内的外来妇女情况和本地妇女儿童生活现状,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同时,要充分利用群众举报、**情案件梳理、网上信息筛查等手段,对本地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排查一批违法犯罪线索,为后续打击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开展饱和式打击。要重拳打击辖区发生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形成强大打击攻势。对获取的案件线索,基层****要及时依法受理案件、固定证据,并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会商案件办理方案,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业务部门要针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违法犯罪形态变化,主动研究、主动经营,争取在打击方式和侦查方向有新突破,从而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提高维权能力,筑牢防范屏障。

一是开展维权教育。****要积极联合妇联及各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德法教育;
要用好“开学第一课”“法制大讲堂”等重要载体,在**.*国家宪法日、开学首日、*.*学雷锋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平安创建**网融合行动、“关工进网格”资源和各村社区网格群、两微一抖平台等,定期发布普法小视频、身边**情预**、法律条款、维权方式等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示教育、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妇女儿童合法维权。二是开展结对帮扶。由社区民**对前期采集的网格内重点妇女儿童基础数据和**情案件信息逐一登记造册,按时回访、跟踪了解,帮助妇女儿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以“**法融合”为契机,以各派出所关爱工作站为依托,充分发挥“五老资源”作用,努力构建“司法+民政+**+普法志愿者”的“四包一”法律援助体系,涉及妇女、儿童的**情、案件,由“四包一”成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志愿服务,切实筑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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