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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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3 00:00:00    小编:单位晋升

2025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精选(8篇)

小编:单位晋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一

一、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股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管股的部署安排,在机构改革后,完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调整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完善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交通繁华地段、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确保了节假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㈡调味面制品专项整治

以学校周边商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是开展清查摸底,建立调味面制品经营户监管台账,登记经营户信息并录入数据库;二是检查经营户经营资质,查验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是严格把关进货渠道,检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情况;四是检查经营户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有完备的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共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共检查辣条生产企业2家、学校食堂及内部食品经营户29户、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54户,发现“辣条”等面粉熟食经营户70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1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起,对涉案的9.1公斤产品进行了销毁,罚款2000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我县猪肉市场监管力度,保障肉品质量,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卫计委、发改委、城-管局等各相关成员单位与乡镇政府紧密协作,自2017年7月15日起,同时设立县城区和各乡镇专项行动组,开展了全县猪肉市场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芦溪县电视台连续半个月播放《关于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滚动字幕,并公布“12315” 、“12331”等有奖举报电话。共出动执法人员233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4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户次、集贸市场22个次、猪肉经营户224户次、餐饮单位80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我县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质量与安全。

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紧密协作,两手齐抓

根椐《2017年萍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县综治委《2017年芦溪县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教育局紧密协作,通过学校内加强教育和学校外开展整治两方面齐抓,共同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督人员1079人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38户次,周边餐饮店89户次、校园周边食品店175户次,制作笔录、意见书165份。对 3 户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食品经营户,已通知办理、待取得合法资质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6户索证索票或台帐登记不完善、4户环境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5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或未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制度的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单位,已进行责令改正。全年立案3起,没收变质过期食品10余公斤,均已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人员集中的闹市区悬挂宣传标语3幅,设置宣传专栏1个、咨询台1个,受理群众投诉2次,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单1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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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

在中高考期间,为保障我县“两考”期间广大考生的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制订了《芦溪县2017年度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分3组历时1个月,对我县集中考点芦溪中学校内食堂、超市和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店进行了考前预防监督、考中重点监督,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有效地保障了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3.合理规划,完善建设

依据《萍乡市学校食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萍市监字【2017】126号)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对银河镇中学、银河镇中心校、宣风镇中学、芦溪镇高楼小学、上埠镇中心学校、毛布岭小学、南坑小学等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指导,利用暑假的时间,严格按学校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实施改造,。

三、检验与检测

一是对全县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环节共实施快速检测1680余批次,合格率98%以上。二是加强农产品检测,全年共完成蔬菜农残速测542批次,合格率为99%;生猪养殖环节猪尿快速检测636批次,合格率为100%;蔬菜、猪肉定量监测20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水产品定量检测16批次,合格率均为100%;猪尿定量检测10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从监测数据看,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且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四、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为贯彻实施、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订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方案》,并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对全县213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控人员、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以“新食品安全法”为主题的培训班,使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与提升。并以“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现场答疑”、“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报宣传”等形式继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普及,从而加强我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认知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提升我县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㈠制定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明确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监管重点,并针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因素或环节,确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相关重大行动,严厉打击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

㈡建立了以质监、工商、食品、卫生、公安、农业等部门相关人员为组成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局与县市场监管局经共同协商,签署《关于加强全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实现无缝衔接。

㈢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芦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农业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等。为使属地管理责任更好地落实到位,农业局与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签定了“芦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了《芦溪县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芦溪县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监管机构的目标责任。四是推行了主体责任制度,各乡镇监管机构建立了本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库,并与监管对象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全面推行主体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指导监管对象建立健全了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宣传工作不够深。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致使部分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隐患食品销售提供了市场。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游摊游贩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消费源头上断绝流动摊贩的经营市场。

㈡执法力度不够深。无证无照小餐饮、小作坊、小食品店众多,加上辖区范围广,队伍力量不足,装备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㈢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分析研究还不深,抓安全生产的新办法、新措施不多,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进一步加强。

七、2017年工作思路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向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并指导食品经营户进行规范的食品运输储藏、烹调配餐和餐具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可靠。

一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二是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㈦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集中整治

严厉整治街头无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单位违规露天经营食品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全面加强三小综合治理,维护城市环境和食品安全秩序。

2017年12月07日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二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获证生产企业5家,其中一家面包加工,4家蜜饯生产属于季节性生产。共有食品加工作坊152家,主要集中在碗托、豆腐等传统食品。按上级要求对我局食品加工环节实施网格化监管,并给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共6人配备手机。今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起,处理1起,销毁“问题豆芽”300余公斤。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队伍。强化食品安全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监督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考核。三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有效性,努力提高质监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质监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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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继续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完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对获证企业加大监督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力度,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稳定。

二是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我县出台《保德县食品加工作坊管理办法》以后,我局对具有一定条件的食品加工作坊进行帮扶,督促其改善厂房条件、完善生产设施。目前共帮扶食品加工作坊40余家。

四、“七项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我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宣贯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整治工作效果明显。检查其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现象,监督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查阅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并检查食品标识是否规范,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二是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八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专项检查,以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品种,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杜绝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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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食安委的领导下,多次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进行停产整顿。并多次进行回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4家豆腐加工作坊、3家豆芽生产作坊、1家面皮加工作坊进行了依法取缔,当场扣押了锅炉4台、磨豆机4台,销毁模具40余个,“问题”豆芽1000余公斤。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

3月20日,我局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知责履责培训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知责教育,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月27日,我局再次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知责履责培训会,对5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和22家涉及添加剂的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编发简报12期,采用电视专访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保德电视台滚动播出,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在3〃15、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生产负责人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六、下年工作计划

3、查处在食品加工领域内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主要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乳制品和各类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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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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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2017年6月16日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分别负责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其它相关股、所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具体执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二、加强企业监管,强化建档和巡查工作

全登记、监管全记录”的监管目标。

日常巡查中,我局认真落实“3个环节、4本台帐、5项制度”工作。抓住“三个环节”,即日常巡查监管中抓住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四本台帐”,即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料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台帐、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并把四本台帐作为巡查的必查内容;健全“五项制度”,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添加剂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品召回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此外,根据辖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局通过分类监管、区域监管等模式,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企业黑名单制度等长效机制。

三、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17年,在市、县两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 “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等行动,开展了“肉制品”、“调味料”、“大米”等11次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检查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罚,极大规范了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要求企业在建立食品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方面予以承诺。通过承诺,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截至今年12月10日,我局在日常巡查和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车辆130余台次,累计巡查食品生产企业227家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及专项整治,2017年,辖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了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四、严格执行抽检计划,加大企业抽检力度

2017年,我局根据我县实际,并按照省、市两级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全年接受80家次企业委托检验194个批次,委检不合格产品10个批次,委检合格率94.8%;按抽检计划抽查85家次食品生产企业的141个批次产品,其中抽查不合格产品8个批次,抽查合格率94.3%,较去年92.8%的抽检合格率上升1.5个百分点。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我局均约谈了不合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及停产整改,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写出整改报告,在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抽取产品进行复检,一切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五、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我局定期向市局和县食安办报送月报表和季度报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所需工作材料,汇报工作情况。目前,我局共向市质监局、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等各部门报送各类工作材料和总结报告近90余份。

六、拓展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为树立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今年1月16日和4月24日,我局分别集中全县白酒作坊业主和全县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组织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法规文件,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到会小作坊业主、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

(二)为提升群众辨别食品的能力,以及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11日,我局参加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现场与20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签订了《**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并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次;9月14日,我局再次举行了政策现场咨询宣传轰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

通过培训宣传,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和主体责

任意识以及群众辨别食品安全的能力,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虽然今年是我局食品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年,但我局仍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部署一如继往地的高度重视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实一起”的原则和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底的决心,认真履行质监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确保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

2017年12月26日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三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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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2017年6月16日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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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全面促进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持续良好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两级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坚持“四个最严”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以《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为食品风险等级为“高”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及其他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科学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等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 1.企业资质保持情况。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获证内容是否一致;
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报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企业生产环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厂区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记录。

3.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
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企业采购进口或其他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企业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4.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是否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
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企业生产现场,是否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现场人员是否进行卫生防护等。

5.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
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
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是否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6.企业贮存及交付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的原辅料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并有专人管理;
是否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是否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

7.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食品召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采购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

8.企业从业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培训时间是否达到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9.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企业是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根据《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不定期检查小作坊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生产过程、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大抽检频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生产品种目录管理,禁止生产高风险食品,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等措施,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小作坊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的食品采用散装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标号等内容;
采用预包装的,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3.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应建立查验记录制度,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届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6.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使用食品级的洗涤剂、消毒剂。

8.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扰民因素。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新增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纳入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书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复查;
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自行整改后向县局生产流通股提交恢复生产的报告,同时及时组织复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各市场监管所依法进行处理。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食品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遵守纪律,严格考核。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法行政,公开公平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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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全面促进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持续良好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两级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坚持“四个最严”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严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以《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为食品风险等级为“高”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及其他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科学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等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

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获证内容是否一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检查企业是否对厂区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记录。

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企业采购进口或其他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企业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是否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企业生产现场,是否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现场人员是否进行卫生防护等。

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是否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检查企业的原辅料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是否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是否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采购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培训时间是否达到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企业是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的食品采用散装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标号等内容;采用预包装的,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3.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应建立查验记录制度,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届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6.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使用食品级的洗涤剂、消毒剂。

8.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扰民因素。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新增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纳入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书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复查;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自行整改后向县局生产流通股提交恢复生产的报告,同时及时组织复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各市场监管所依法进行处理。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食品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遵守纪律,严格考核。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法行政,公开公平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六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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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2017年6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获证生产企业5家,其中一家面包加工,4家蜜饯生产属于季节性生产。共有食品加工作坊152家,主要集中在碗托、豆腐等传统食品。按上级要求对我局食品加工环节实施网格化监管,并给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共6人配备手机。今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起,处理1起,销毁“问题豆芽”300余公斤。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队伍。强化食品安全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监督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考核。三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有效性,努力提高质监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质监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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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继续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完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对获证企业加大监督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力度,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稳定。

二是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我县出台《保德县食品加工作坊管理办法》以后,我局对具有一定条件的食品加工作坊进行帮扶,督促其改善厂房条件、完善生产设施。目前共帮扶食品加工作坊40余家。

四、“七项专项整治”情况

一是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我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宣贯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整治工作效果明显。检查其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现象,监督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查阅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并检查食品标识是否规范,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二是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等八个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在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专项检查,以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品种,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杜绝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食安委的领导下,多次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进行停产整顿。并多次进行回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4家豆腐加工作坊、3家豆芽生产作坊、1家面皮加工作坊进行了依法取缔,当场扣押了锅炉4台、磨豆机4台,销毁模具40余个,“问题”豆芽1000余公斤。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

3月20日,我局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知责履责培训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知责教育,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月27日,我局再次召开食品安全责任知责履责培训会,对5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和22家涉及添加剂的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编发简报12期,采用电视专访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保德电视台滚动播出,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在3〃15、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广大生产负责人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六、下年工作计划

3、查处在食品加工领域内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主要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乳制品和各类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制度。

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户次,各类食品案件立案宗,结案宗,查获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公斤,涉案货值达.元,罚没入库金额.万元。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我所充分结合该所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中,与各相关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片区组。

三、制度规范,统筹安排。

我所认真指导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帮助规范店容店貌;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食品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承诺书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承诺书。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加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 我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对不具备准入条件,坚决不予办理准入登记;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截止目前,我所共发出《食品流通许可证》张。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中,我所主要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上半年未发生突发事件。

(一)、市场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

和深入,食品市场巡查工作针对性还不够,尤其是其它所辖区结合部以及城乡小食品店的巡查还不到位,存在过期食品;边远山区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仍然存在监管盲区。

(二)、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不够完整和规范。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材料方面,存在会议记录不详、不规范的问题,对食品安全的材料和会议记录应详细,不要简单记录甚至一笔带过,巡查记录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应记录详细,以及处理过程,尽量完整、规范,各项制度、文件应归类保管或装订。

(三)、散装食品的管理有待规范和加强。食品经营门店存在散装食品经营不卫生,防尘、防蝇措施不够;散装食品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不能清楚辨别,需加强指导和管理。

(四)、食品安全和法规培训有待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开展较少,需加强对其食品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相关知识,共筑食品安全的防御体系。

七、下步工作计划。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的宣传。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加强针对农村、山区直接送货下乡经营者的监控,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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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市场监管站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施“人物同防”,强化人员流动管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记录制度和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措施。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管理的通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等精神,坚决杜绝购进和使用未取得相关总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坚决杜绝购进和使用来源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好溯源管理,明确销售渠道,最大程度降低“输入风险”,把防疫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冷链食品企业的特殊要求落实落细,同时注意生产安全,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底线。

坚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各市场监管站要在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和“勤、快、严、实、精”的标准,对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做到“四查四看”,即:查监管主体,看排查是否全部覆盖;
查任务要求,看风险隐患是否全面排查;
查风险清单,看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落实;查办案记录,看案件线索是否依法查办。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跟踪复查,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未排查到位的不放过,未整改到位的不放过,未依法查办的不放过,未依法关闭取缔的不放过。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贯穿食品生产监管始终,建立健全企业自查、报告、治理和监管、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跟进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结合我市实际各市场监管站、综合执法队要聚焦节日期间群众关注度高、消费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的肉制品、白酒、食醋、速冻食品、饮料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和豆制品、食用油、糕点等3类小作坊以及国家和省、市监督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为重点品种;
以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原料、新工艺、新业态带来的新问题以及长期或间歇性报告停产停业企业为重点对象;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和原辅料的索证索票、进货检验、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购入使用管理、工艺控制、设备运行、卫生规范、执行标准、标识标注、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台账、制度执行等是否符合规定等;
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加严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不按食品生产许可项目类别及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落实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暂扣生产许可证。严查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黑作坊”;
凡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
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
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取上限从重处罚。在查处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
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
相关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
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其责任人进行司法处理,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食品生产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场监管站、综合执法队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和“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思想敏锐,以最强烈的责任感、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标线,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加强数据统计,各监管站每周三上午12时前按时向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报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统计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发现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3月26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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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篇八

关于食品生产监管的工作总结 大家了解过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范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党务工作

1、年初,局党委召开了局属各单位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了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了组织工作和纪检工作方案

2、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关于深化“三民”活动实施“五心”工程的通知》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实施“五心”工程领导小组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从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着手,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抓“五心”工程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了单位党员、干部学习讨论,通过黑板报、学习栏形式进行宣传,局党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撰写了一篇调研文章。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局党委针对大家提出的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意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①元月26日党委召开了紧急会议,布置了全局抗灾工作方案,党委要求局属各单位领导手机保持畅通,全力以赴深入到受灾的部门和受灾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②肉食水产宏源屠宰场,在雪灾造成全城停水、停电、厂棚受损严重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场肉食供应,克服困难,抢修场地,想办法购买一台20千瓦的发电机,并安排人员到国道、高速公路、郊区农村收购牲猪,雪灾期间每天平均屠宰牲猪达到100多头。

③解决了白鹿洞15户职工电线受损不能正常供电的困难。正月初二,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湘平同志听反映白鹿洞15户职工的电源进线在雪灾中全部受损不能供电,当天下午亲自带领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初三下午恢复了正常供电。

④雪灾期间派了四名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抢险应急小分队,疏通国道和铲雪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听从安排,积极参加救灾行动,冰灾中,局机关工作人员捐款1800元,局属各单位捐衣服、棉被404件。

4、冰灾后帮助农村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帮助杉山岭村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局安排了2名干部长驻农村,帮助协调和解决问题,3月份,帮助协调市电业局、电信局、广电局共23次,捐款1.6万元,四月份帮助农村恢复了供电、电话、电视。并帮助协调解决了村里受灾竹木的砍伐手续和公路修复工作。

5、四川地震开展献爱心活动。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后,我局开展了为灾区捐款活动,全局第一批捐款33420元(交民政局)。第二批捐款4752元(交区总工会)。第三批特殊党费捐款10010元(交组织部)。11月6日第四批捐款2950元。共计捐款51132 元。

二、改制工作

1、饮食公司在今年6月3日进行了职工安置工作,共安置职工148人,顺利地完成了企业改制,目前正在办理职工移交社区工作。

2、按照区政府的安排,今年元月7日工作组进驻湘南大酒店,帮助清产核资和企业改制工作。对湘南大酒店全体股东个人出资情况进行申报核实和大楼的资产审计工作。

3、做好了已改制企业档案移交和职工移交社区的工作,目前为止已完成改制单位7个,共安置职工1086人,已移交到社区的职工有776人。

三、工会工作

1、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元月份,全局开展了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节前,局党委组织召开了 复转军人、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党委成员分片到局属各单位走访慰问特困职工、劳模,看望住院人员,并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充分体现了党的温暖。今年,全局慰问特困职工、复转军人、离退休人员、劳模共计950人次,共发放慰问金11.3万元,大米800斤。

2、抓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今年主要抓了2个方面的工作:①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职代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各基层工会组织了职工代表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改制工作中,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了重要作用。②抓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要求企业在重大决策问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民主监督和公开,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了两次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

3、计划生育、女工工作。年初,局妇联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各单位都积极为育龄女职工购买了“妇女防癌保险”,并对育龄妇女进行了“三查一治”的检查,全年计生工作确保四个百分之百。 4、今年3月6日我局组织了系统女职工参加区总工会、区妇联开展的“庆三八,迎奥运”体育活动,荣获拨河三等奖。

5、抓好了“金秋助学”活动,全局申报职工子女考上二本以上的4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2名。申请区总工会助学补助7200元。

四、安全工作

元月份,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单位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我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了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的检查制度。在“元旦”、“五一”、“十一”和奥运会期间对全局各单位门店进行了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门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进行整改,今年在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五、信访维稳工作

企业改制工作的全面铺开,给维稳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为了确保企业稳定,我局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今年做好了湘南大酒店上·访职工的思想工作,对职工提出的增加生活费标准和要求补发欠发的职工生活费,局党委责成单位领导从3月份起对职工挂帐部分每月增加100 元,保证以后生活费按时发放。对调味食品厂35户拆迁住户合同纠纷进行了协调,责成开发商违约补偿,按每户1.16万元补偿金与住户达成了共识,通过稳妥调解矛盾,消除了隐患,确保了企业稳定。

六、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七个严禁”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局党委坚持了每年召开二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全局各单位都制定了厂务公开制度,执行了限额报销话费制度,对公款吃喝玩乐采取了遏制措施,在企业改制工作中能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了暗箱操作、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总之,20xx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企业改制和维稳工作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去解决。我们要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努力完成今后的工作。

1.中心实验室监督情况

中心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盐、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铜、氯化物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4月份何苗在总氮监督工作中发现,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员提出,分析人员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2.自动化监测室监督情况

自动化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试剂配制、风速、二氧化硫、pm10、氨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罗华君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动站监督工作中发现,异常风速数据未作处理,即令当事人现场对异常数据进行重新处理。5月份冯文波对试剂配置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监测记录改错处未盖改错章,即令当事人现场盖改错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关上站监测报告未说明数据未报出的原因,即令当事人补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3.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监督情况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3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九检站监测仪器和计算机连接的通讯线不能正常工作,即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计算机自动取样,改为人工取样,更换通讯线后,计算机数据采集恢复正常。6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一检站监测仪器在使用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监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4. 现场监测室监督情况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厂界噪声、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5. 办公室监督情况

办公室质量监督员主要对试验用水制备过程、制备质量和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大内部审计考核力度

2.完善内审工作考核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为依据,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修订了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分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制度建设、自身建设四大块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同时还规定对特色性工作,如审计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并批示,有经审计提供线索后查处的经济案件,在审计过程中采用新方法、新技术并取得实际成效,获得市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等可以加分。年终先由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记分标准进行自查打分,审计局在此基础上进行检查考核,内部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市对该项工作考核和评比先进的依据,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加大内审指导员考核力度。完善内部审计联系点制度,内审指导员工作业绩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规定“科室完成内部审计指导工作任务的记10分。按照内审联系点制度有关规定,每年深入联系点1-2次,报送内审信息不少于1篇。未完成任务的不记分。”做到目标、任务、责任到人,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审计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内部审计指导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加大内部审计指导力度

1.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召开全市内审工作会议,年初召开了表彰会,年底召开了总结交流会,表彰奖励了一批内审先进单位和内审先进工作者,还邀请校处长就如何贯彻内审准则、规范业务操作进行了实务培训。二是继续做好上岗证书、后续教育培训。下发《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考前辅导培训报名工作的预备通知》(审发[xx年]7号),5月22--26日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省内审协会在举办的内审岗位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班,全市共21人参加培训。12 月13日举办了后续教育培训班,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教授作风险管理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专题讲座,全市97位持证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做好cia考试报名工作。印发《市审计局关于xx年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审发〔xx年〕25号)。并在《今日》和信息港发布cia考试报名消息,全市报名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考试11人。

2.注重理论调研。年初下发理论研究课题和信息任务,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镇内部审计”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审计干部和内审人员撰写内审理论文章和审计信息,全市共撰写内审论文11篇,上报参加省、市优秀论文评比。撰写“计算机审计是加强乡镇财政内部审计的有效途径” 获省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杜立群撰写的“浅谈农村合作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作用及其发展对策”获省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3篇论文获优秀奖。在市内审论文评比中,2篇获一等奖,1篇获二等奖,2篇获三等奖,6篇获优秀奖。在审计网站开设内审窗口,创设学术交流平台。全市有10多篇内审信息文章被上级有关部门和刊物采用,其中审计署采用2篇、《内部审计》采用2篇。省厅科研所所长、主编,会长、校副处长等领导来调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9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到乡镇、部门调研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争取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20xx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xx〕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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