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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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之前的努力和付出值得,并激励我们继续前行。总结应该突出重点,不必赘述细节,注重提炼核心和主要内容。希望以下提供的总结范文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方法。
一年来,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市减负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党的_四中、五中全会,从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狠抓上级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涉农负担的突出问题减少。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现将一年以来我县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20xx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发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0xx]35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价格[20xx]297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我县根据闽价[20xx]259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类县杂费最高标准,县物价、县减负办同县财政、教育、针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提出标准方案,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县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各个学校都能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收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万份,于6月底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并发文到各乡镇要求各抓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监督)明白卡入户率达到99%。通过(监督)明白卡的发放,使农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部分已取消、严禁面向农民收取的项目。
四、强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农村“三乱”问题。
县减负办以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热点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等农民负担检查方法,根据榕农负监[20xx]07号《关于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乱’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榕农负监[20xx]09号《关于开展半年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减负办与县经管站对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抽样专项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
我县组织减负工作人员到有关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宣传活动。引导村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细致做好村民工作,防止“一事一议”引发新的农民负担。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捐资参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防止把自愿捐资演变为新的摊派和集资。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一年,县减负办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25起,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税费征收、教育乱收费和农民建房收费等,每起信访件都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农民。对县人大代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大洋镇际尾村因学校危房建设,被城建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地材砂石等硬性规定要税务发票,加重了村级负担”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答复。5月份根据群众来电,县减负办及时受理了一中学收费不规范问题,要求列出退款计划,退还合理款项。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该校已于6月底将不合理收取15850元款退还给学生。
20xx年我县减负工作将继续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xx年12月12日。
根据县统一安排,按照东至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东农监办﹝20xx﹞4号文件精神要求,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农民负担监管自查工作,同时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为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民负担监管日常工作。年初,我乡组织相关涉农收费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把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开展工作有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二、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治理情况。
按照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农监办[20xx]4号)文件要求,我乡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书本费和杂费,教辅资料、保险等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常年对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监管,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限时上缴。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搭车收费、强制服务等违规收费。在农村建房、农机管理及农村饮水等方面,严格按上级政府执行,不得搭车收费及乱涨价、乱收费。涉农保险,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不强迫农民参加保险,不存在村级组织垫付保费问题。
xx省xx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占村总数100%。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xx年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按照县农监办[2010]5号文件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我乡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乡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乡的农民负担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大力宣传涉农政策,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涉农精神,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创办合作社,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重在精心组织。
和教育广大干部要树立正确观念,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杜绝涉及农民负担的一切恶事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不定期的举办村支书、村委主任参加的农民负担方面的政策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减少工作失误。
二是深刻自查重在突出重点。
要求各乡直站所及行政村对本单位、部门在收费方面进行深刻查摆,明确乡党委成员专人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自查不走形式,整改不落俗套。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收取;已经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已有的收费项目,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取。并用文字形成行政制约,用反馈促进行政规范,尤其是对学校、农村宅基地、修建村组道路及计划生育等方面加大自查力度,严禁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学生转移,严禁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严格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收费管理。
1、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
2、村级经费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村,无截留、挪用、克扣村级经费现象,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组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
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殡葬改革、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方面也都严格治理,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发生。
3、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全乡共发放农民负担卡12000份,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4、种粮补贴、综合直补、家电补贴、汽车补贴等涉及惠农资金都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现象。今年,我乡的粮食直补标准为19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66。72元/亩,两项合计总补贴为59_万元,全部以各户存折形式兑现到户。
5、我乡无“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一年来,长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上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安排,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强化了监管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完善了监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加强了重点监控村和重点监控部门的监管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涉农收费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除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外,实现了全区乡级以上农民零负担的目标,确保了全镇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一、全面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01x年至目前为止,通过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共857。5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503。3万元,粮食直补363。3万元,早、中、晚粮种补贴xx6。3万元,全部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全镇2。46万户农户直接受益。全年农机具购置补贴34xx台套,补贴金额225万元,718个合作组织和农户受益。资阳区乡财局20xx—201x年下拨我镇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62。72万元,其中:20xx年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xx6。36万元;201x年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06。36万元。20xx年、201x年我镇累计向各村下拨转移支付资金362。72万元,没有截留、挪用现象。
二、认真落实了减负惠农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徐学东任组长,镇长符建红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农业的副职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管站,由经管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了全年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执行“倒扣分制”制。确保了今年的减负目标,确定了减负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并进行考核与奖惩。
三是严格落实了国家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减负工作的“五项制度”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在年初的全镇工作会上,与各村及相关涉农部门单位签订了《长春镇201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减负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五是认真做好了201x年《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发放工作,由政府下发了专题文件(长政发[201x]4号),明确了要求,加强了督查。全镇下发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2。46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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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减负工作相关制度。
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明确各项责任。将相关涉农收费文件在局公开栏张贴公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进减负工作。
二、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皖价费〔〕号文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只收取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为:证书正本工本费xx元/份,证书副本工本费x元/份,技术服务费x元/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号)规定,自x年x月x日至x年xx月xx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x年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份,收取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x元,减免x元,未收取统一ic卡工本费。
2、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产品质量检验费。
三、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
一是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相关制度,严明纪律规定,杜绝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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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占村总数100%。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12.7万元,与xx年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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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到位。
二、规范自身行为,涉农收费执行到位。
三、重视保护民工权益,维权到位。
xx县劳动保障局。
xx年12月16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上半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试点,除选择在xx市盐官镇作为市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开展阳光行动试点。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选择试点。在四月召开的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赵树梅副市长专门部署了阳光行动的试点工作。会议后,市农负办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强调以公开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财务收支、公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投诉渠道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要求试点镇在完善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严格查处涉农违规收费、提练总结减负工作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防控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阳光监管的有效途径。经过局党委研究,确定xx市盐官镇作为全市开展阳光行动的试点镇。市农负办加强对试点镇工作的指导,与试点镇共同商定了试点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监督手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积极开展试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在20xx年6月底前,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市级试点镇要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目标,海宁盐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行动,并紧紧围绕“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这一主线,突出强化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公开,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及责任落实,强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阳光监督,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惠农补贴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镇清醒认识到: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三化同步”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化和完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党委纪检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财政、农经、国土、村镇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组员的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副镇长任主任,农经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阳光行动日常工作。
(二)制定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安排。
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该镇作为xx市先行试点单位,对照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xx〕4号)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盐官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5月3日召开了全镇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农经员、报帐员和镇属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由该镇主要负责人就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全镇各村、社主要负责人、农民负担监督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三)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开展全面梳理,做好自查自纠。
根据《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xx]4号)精神,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浙农监办[20xx]7号)要求,组织力量对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20xx年10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各村收取文化阵地建设培训费,全镇15个村共收取3190元;二是20xx年11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桃园、红友等四个村收取体育活动费共2900元;三是所属郭店、广福二个村20xx年度报刊订阅费分别超支322元和元;四是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村分别收取20xx年度、20xx年度老年大学书本费。针对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中分别作出了整改:对违规收取的文化阵地建设费和体育活动费已予以清退;对超限额订阅的报刊费,超出的费用已由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承担。收取的老年大学书本费,通过查证,属于代办性质。
(五)狠抓源头防控,强化制度落实。
一是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源头防控制度。建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农民负担源头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凡是向村级组织的收费和村级组织向农民个人的收费都必须填报审核审批单,经镇审核批准后方可收取,强化向村级组织收费的审核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的审查把关。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根据各村在册人口和上一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分村确定20xx年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拒绝超过限额征订费纳入账内核算,并在镇、村二级实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双台账”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支出,做到监管平台前移至“代理中心”,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加重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涉农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在各村分别聘任了一名同志作为农民负担监督员,加强农村基层一线的群众监督。同时在该镇红友村、桃园村和郭店桑苗专业合作社设立了农民负担惠农政策监察预警站点,及时收集和监测农民负担情况及政府普惠性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
三是建立农民负担预警通报制。对向村级组织的收费,由各有关部门填报收费项目,如有变动和更改的,立即与镇农负办联系。通过联络员,每月月底前上报涉农负担案件月报表,平时如发现线索即通过监督电话上报到镇农负办,由镇农负办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涉农案件线索进行查实处理。通过预警通报制,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扎实整改。
(六)创新公开平台,推进阳光监管。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镇抽调19名人员,对辖区12个行政村进行调查走访。
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上级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我镇从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等涉农收费领域展开调查,未发现有乱收费的现象发生。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各村限每年1500元)、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杜绝了各项违规加重农民负担事项的发生。
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方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未发现有挪用、摊派、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和行业性乱收费及搭车收费问题的现象发生。
最新农民负担工作总结(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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