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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1);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服务率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100%,奖励优待政策落实率100%,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一)加强领导管理
我局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首要工作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长对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并配备分管领导和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年初,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了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年初我局与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xxx年的责任目标。据此建立了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每一环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得当、衔接到位。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二)多措施并举实施
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依托,健全计生工作网络,严明职责、奖惩,确保每一个网格计划生育不出问题;严格落实负责人责任制,继续实行双向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空挂户口、无业人员、离婚再婚人员、男单职工、购房租房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实现育龄人员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法规政策,积极搞好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月清理清查制度,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及时提交或反馈信息,杜绝流动人口漏管;做好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服务,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协助地方政府解决好流动人口办证问题,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
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我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让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地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目标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检查内容及流程的宣传培训,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覆盖率和参检率,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婚、孕、育、节育、教、养全程服务,具体落实好健康查体、孕情随访、产后随访、术后随访、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人口早教、生产生活、养老保障等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良好的优质服务。
(四)严格政策落实,完善奖惩机制
全面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别扶助、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放弃二孩奖励、晚婚晚育奖励等国家法定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利益导向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活动:继续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努力满足群众对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开展奖励扶助活动,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排忧解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做好计生优惠政策与公共惠民政策的衔接,完善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严格依法管理,增强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规范计划生育行为,促进基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比区委区政府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下半年工作中,振奋精神,更加努力的工作,使我局的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近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二四六八”和重返“十强”目标,以搞好灾后再生育服务与恢复服务体系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肩负着抗震救灾的艰巨任务,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仍然走在德阳市、四川省乃至全国前列,并创造了先进经验。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四川省以及德阳市人口计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先进集体、全国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先进单位、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先进集体;市人口计生局被省人事厅和省人口计生委授予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保持了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9年度,我市出生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均财政投入预算等各项工作指标均优于控制目标和任务数,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全市有516个灾后再生育家庭(其中能够生育的有443个),截止目前,已生育251个(已生试管婴儿7例),现孕28人(其中试管婴儿5例)。这些家庭实现了再生育,给2019多个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消除可能因人口计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妥善处理手术并发症,解决民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全市施行节育手术遗留下来的并发症有近80例。这些并发症患者的诉求与群众信访案件逐年增加,解决的难度很大,加之部分重灾镇的再生育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群众的反映很强烈。市人口计生局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认真调查,主动沟通,耐心解释,积极治疗,妥善处理。2019年,向并发症患者和再生育困难家庭发放困难生活补助50.43万元,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没有出现因计生工作导致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
探索创新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坚持大人口宣传,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融入;调整工作思路,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特色村规划,宣传模式出新不出格,添彩不添乱;改变工作方式,坚持常态性宣传,从群众被宣传转变为主动接受宣传;注重宣传结果,保证宣传效果。市人口计生局主动融入师古镇红豆村示范村建设,将人口文化、生育文化有机地融入到婚俗文化、爱情文化和婚庆文化中,重点打造川西婚俗人口文化苑和爱情文化博物馆,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等社会现象进行引导,从而树立新型健康的婚育观念。红豆村人口文化宣传模式得到国家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统一规范了98个村级人口计生制度和人口文化宣传栏内容,重建了220个人口文化大院,2075户中心户,恢复了宣传阵地。开通短信平台,举办电视有奖问答,开展《公开信》发表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以多种形式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
一是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对2019年至今1569例再生育以及1586例(含非婚的)违法生育材料进行了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执法水平。近三年,我市共作出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决定1275例(包括非婚在内),征收社会抚养费610万元,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坚持行政告知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宣传和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推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将工作重心下移。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再生育申报与审批程序,制作了申报审批流程,严把再生育行政审批关,提高行政效能。今年8月,市人口计生局将灾后再生育对象收养子女后怀孕的有关情况如实向上反映,并提出建议方案,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正式批复,将此参照《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审批,填补了全省灾后再生育政策的空白。
三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和人口计生统计规定,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封闭式调查,加大了统计数据质量的抽查力度,挤干统计水分,提高了人口计生统计质量,为第六次人口普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切实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坚持为育龄群众提供技术服务。并强化技术服务规范,严格按照手术常规与操作程序,安全施行各类节育手术。以流动服务车为载体,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三查”服务。今年,全市参加免费“三查”的妇女就达90969人次。与此同时,我市在德阳率先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切实减少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我市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生奖励扶助、0~6周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育龄妇女节育手术保险、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等5项国家、省、市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同时,还开展“三结合”帮扶,通过积极争取,组织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探索实施了七大惠民政策,不断丰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涵和外延。今年,我市兑现给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总额达到1400万元,使近6万个计划生育家庭直接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是从2019年起,探索实施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补助制度。二是为特别扶助对象发放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自筹金补助。三是参照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标准,实施城镇双方无业居民独生子女户与双女户扶助政策。四是实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由本级财政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一次性奖励。五是将农村人口中,收养子女后放弃生育无亲生子女的,纳入本市奖励扶助范围,参照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六是积极探索农村“半边户”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奖励扶助政策。七是组建全国首支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启动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项目,从第一批独生子女中招募了志愿者,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第一批家庭提供生产、生活帮助与健康服务。
(一)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新时期人口问题,加强服务,继续创新,使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
(二)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应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属地化管理,实现均等化服务,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
(三)目前基层对人口计生工作有所松懈,人口计生工作“网底工程”有所削弱,违法违规生育现象在个别地区有所抬头。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管理与服务并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1、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依法管理好全县婚姻登记工作。严把政策关,加大对早婚、非婚同居的管理教育和查处力度。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工作。
2、杜绝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以各种名目搭车收费或乱收费。
3、积极抓好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依法规范收养工作,在办理收养登记时,严格核实由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情况证明和无子女情况证明。
4、认真督促民政系统定期、及时向同级计划生育部门报送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和收养登记人数。
5、认真组织落实局机关、事业单位已婚和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
6、认真切实履行好部门创建职责。
我局积极履行流动人口部门管理职责,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婚姻登记情况反馈给计生部门,协助计生部门查处非婚和早婚怀孕问题,协助管理领取低保生活费的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我局除积极协助社区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外,还在“四下乡”活动中,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与“四下乡”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乡镇一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内容之一,做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有形式、有内容、有实效。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不懈进取 努力创新
——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政府副区长:刘湘林
(2005年1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4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回顾
2004年,全区上下围绕保持“省先进行列”的总目标,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大洗牌”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保持了省先进行列。2004年度全区共出生234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341人,计划生育率99.82%,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多孩控制率0;实现村为主比例9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5%,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省先进药具站,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第一名,继续保持了省先进地位不动摇。
二是领导重视非常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督促、同考核,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召开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计生工作,并就计生队伍建设发出专门的会议纪要;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计生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细则》;为解决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专门制定了相关政策,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计生协会工作力度,将协会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
三是宣传教育显现特色 。继续深入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了“走千家、入万户”优质服务宣传活动月工作。与市公交广告公司签订了低偿计生宣传广告协议,利用新华西路公交站亭空闲广告位(共15块)常年登载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在农村和社区以计生阵地建设为龙头,加大了人口与计生国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了“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五月份在株洲工学院开展“计生国策宣传周”活动。在株洲工学院率先成立“大学生国策宣传健康教育志愿者协会”,开通了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举办了大学生青春期生理卫生及性知识讲座和“人口与计生国策”演讲赛,此项工作先后在株洲电视台、湖南经视、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上作了专题报道,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开创了荷塘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又一大品牌特色。通过强而有力的宣传,群众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日趋形成。
四是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全年免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1926例,为育龄群众节省开支49050元,免费发送避孕药具11.2万元,为27805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测,为23636名育龄妇女进行了妇科病查治,其中检查有病的1172人,治疗人数1172人,治愈939人,不孕症治疗53人,治愈32人。为育龄妇女购买了计生系列保险,发放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卡和手册,每个社区都设立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箱”,极大的方便了育龄群众。
五是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2003年度、2004年度的16例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进行查处征收,已有4名违法生育对象全额交纳了社会抚养费,12名违法生育对象部分交纳了社会抚养费,对其中5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加大了对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的处罚力度,依法对2个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体诊所进行了查处,给企图违法施行计生手术的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六是协会工作得到加强。2004年是协会组织建设年,各级基层党组织都给于了高度重视。五月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圆满完成了协会换届工作,对全区各村(居)委会、单位协会也进行了整顿。加强了以流动人口为主的企业协会建设力度,月塘街道率先在合泰社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加强了村(居)民自治工作,荷塘铺村计生协会成为株洲市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批示范点,在全区率先实现村民自治。其他各乡镇、办事处也在区计生协会的指导下,按照每个单位1~2个村(居)试点的要求进行了试点。全区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两为两争”的主线,开展了世界人口日、13亿中国人口日和关注未来人口问题的宣传活动,扩大了影响,推动了工作。
七是优惠政策逐步落实。加大了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利益导向力度,制定出台了《荷塘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并召开了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有突出贡献计生专干表彰大会暨举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启动仪式,对农村自愿放弃再生育家庭代表、农村独女户代表、农村二女结扎户及独生子女户代表和有突出贡献的计生专干进行表彰奖励,对10名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进行了扶助,帮助他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反响很好。
一年来,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体计生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向与会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区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指标都在高位运行,但面临省里连续三年大洗牌和目前人口压力大的新形势,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计生专干队伍不稳定。由于工作压力大,激励机制还不够,办事处及社区计生专干变动频繁,影响了计生工作的连续性。三个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也只有1名技术员,茨办和月办均无技术人员,技术服务力量很薄弱,与当前繁重的计生工作任务和依法行政要求很不相适应。
二是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流动快、流动空间大,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了困难。我区2004年度省、市抽样调查中查出的9例出生漏报均为流动人口出生,这说明我们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还很不到位。
三是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根据统计报表,全区结扎、上环人数逐年下降,用药具人数逐年上升,以结扎、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够理想,导致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隐患增多,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难度。
五是优惠政策落实难。去年虽然对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代表进行了表彰奖励,但总的来说计生利益导向、优惠政策履盖面还很较窄,还未全面启动“60岁600元”奖励扶助工作。经摸底,我区农村目前符合“60岁600元”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有200余人,另外有自愿放弃再生育家庭200余户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739户需奖励,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改制企业、困难企业独生子女保健费也没完全落实到位。
三、2005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设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 2005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是:计划生育率在99%以上,多孩控制率在0.3%以下,出生性别比为108,村为主比例94%,统计准确率98%,药具应用率98%,生殖健康监测率100%,意外妊娠率在0.5%以内,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99%,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96%,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到位率9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本级财政投入人均3.05元,乡镇人均5元,办事处人均2.50元。
为实现以上目标,2005年全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3次以上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确保“一法四规”的贯彻实施。继续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线的宣传活动,在群众中树立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婚育观念,广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使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实行计生工作公开,严格执行“七不准”,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按标准征收到位,杜绝降低征收标准提前结案现象,维护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严肃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执行情况依法依程序跟踪督查,落实到位,做到100%的立案查处,征收金额达到60%以上。
(四)推进优质服务。落实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大力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提高节育手术质量,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定期在农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结合查环查孕,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加快社区以计生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过渡步伐。
(五)做好村(居)民自治。创造条件扩大试点面,争取2005年在50%以上的村(居)推行计生工作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程序、自治章程,加强村(居)民自治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村支两委责任。大力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尤其要规范下岗职工的移交接管工作。强化社区各部门配合抓计划生育的意识,做到建档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六)狠抓长效措施。要提高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大力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和六月、九月几次孕检,孕检率必须达到100%,杜绝违法怀孕和生育。要下大力气抓好以上环、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抓住源头,消除隐患。
(七)深化利益导向。要认真落实《株洲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60岁600元”要求,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奖励办法;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号召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和奖励力度,扩大计生优惠政策覆盖面。
同志们,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攀新高峰而不懈努力!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计生办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我办及时调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等3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并负责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
今年年初,我办根据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县扎实开展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及时把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扶持范围,根据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实际,制定扶持计划,帮扶他们种植橡胶、油茶等经济作物,养殖鸡、鹅及猪等禽兽。
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饮水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尤其是计划生育好的贫困户的利益,确保贫困村群众脱贫富裕。今年我办在整村推进村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好的贫困家庭种苗和物资。
我办在开展今年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同时利用贫困村劳动力引导转移培训资金,举办酒店服务、面点制作等技术培训,给计划生育贫困户外出打工提供了技术保障。
根据我办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责任书,我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加大计划生育扶持力度,目前扶贫物资种苗正在招标采购中,待物资采购完成后,我办会及时将物资种苗发放给贫困农户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发展生产。二是在制定“三农”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与物资计划安排时,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扶持力度,只要发种苗到哪个村,我办都会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科技培训,今年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扶贫资金,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1、全乡基本情况:全乡总人口21540人,育龄妇女5274人,己婚育龄妇女4467人。全乡共清理出生人口167人(补报往年出生44人),当年常住人口出生率为5.43‰。当年出生的123人中(男孩70人,女孩53人)。其中出生一孩60人,二孩59人,多孩4人,政策外7人。按照考核口径分常住人口出生147人,其中多孩4人,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9%,流动人口出生20人,其主体指标全部达到县局下达我乡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要求。
2、手术完成情况:完成结扎手术144例;上环72例;
补救16例。
(一)宣传教育:建立了两个大型固定宣传牌,书写固定性宣传标语14副,完成了**村的宣传文化院落建设。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加强孕期管理,确保全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稳。
(三)流动人口管理:对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督促流动对象兑现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建立了流动人口全民维权服务工作机制。
(四)依法行政:完成了依法行政村村动登记管理工作,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因计划生育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五)协会工作:完成了乡村两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完善了协会会员的登记管理工作,按照“两个层面六个抓手”要求规范协会工作,完成了10个计生协会合格村创建工作任务。
(六)利益导向工作:完成享受“四项制度”对象的建档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三结合帮扶任务。
(七)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启动了17个村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完善了对马村、联营村双诚信双承诺示范村建设,主动协调,争取到了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建立了一证先行、无证缓办、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机制,查验诚信证明1000余份,为抓好我乡人口计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八)“三按月”工作:扎实推动计划生育“三按月”工作,严格兑现奖惩。
1、坚持人口计划主线不动摇。以妇检、优质服务为突破口,以协会组织为载体,以广大育龄群众为依托,以服务为桥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广大育龄群众主动参与和接受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工作方式方法得以根本转变。
2、精心组织,继续开展以“一把手”负总责,乡领导班长子联系村制度,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配合抓,年初集中力量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治理活动及春季计生集中宣传活动,为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3、认真探索计生工作“三结合”帮扶思路,引导群众走致富之路,带动广大计生户实现少生快富,群众生育观念得到明显改变。
4、建立了较为合理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实现计生工作重心真正下移,做到管理到位、到边,不留死角。
5.严格兑现“三按月”奖惩制度。
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党纪的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打紧开支,杜绝以少报多,大吃大喝现象,办公支出严格把关,将经费用在刀刃上。二是要秉公办事,杜绝吃、拿、卡、要不廉洁的行为。三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
1、计生队伍薄弱,人员流失较大,干部兼职等严重制约了计生工作正常开展。
2、流动人口范围广、流动量大、流动性强、外出特别是举家外出逐年增多,增加了管理难度。
3、因计生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收集违法生育对象事实难以及时完善,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多、时间久,计划生育执法没有一定的连续性,对违法生育对象没有震摄力。
1、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围绕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从婚姻、怀孕、生育、节育、随访全程管理开展工作,开展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服务,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逐步完善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思想顾虑,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加强计生队伍建设,抓好“双诚信双诚诺”、“三按月”为抓手,严格按照“三按月”兑现奖惩制度,激发计生干部的工作动力,严格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继续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三结合”帮扶力度,帮助贫困计生户走致富之路,加快广大育龄群众实现“少生快富”步伐,使计生家庭率先进入小康。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我乡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方案的基础上于8月中旬起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自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狠抓落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出现突出问题。
一、我乡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在各村张贴有《条例》第十六条。根据回收问卷,该政策知晓率为100%。
二、我乡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根据收回问卷显示,热门思想汇报该政策落实率为100%。
三、我乡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在此方面我乡在信息反馈率和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方面由于办公室初期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反馈率和接收率较低,以后要加台重视。落实人员专门负责。随时做好接收反馈工作。
四、我乡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
五、我乡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根据问卷显示,政策知晓率为90%以上。各村均设有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点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的详细记录。
六、我乡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在问卷调查及上门访视过程中均未发现问题。
我乡在贯彻《条例》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条例》的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