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篇一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工作单位
原告姜××男40岁汉承包户××县××乡××制油厂
被告刘××男43岁汉主任同上××乡经管会
1.履行合同:
2.赔偿经济损失。
××县××乡办企业制油厂,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1982年负债累累已停产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厂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龄,当时在本县太平川油厂担负生产指导工作。
经新建乡武装部部长的介绍来到××乡担起恢复制油厂生产,偿还旧债的重任,由乡经管会直接领导,被告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我的职称是技术员。1984年,油厂已恢复到扭亏为盈,又任命我为车间副主任,主管油厂的生产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企业实际生产责任制,又因偿还了积累三年的旧债,这才主动找我承包。从1984年12月末起至1986年9月末止订两年承包期合同。1985年3月12日立的合同。
2.被告为什么中途撕毁了合同?
我从1982年来到新建油厂。几年来,我耳闻目睹了油厂的现实,深知其亏损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刘××与油厂保管员的关系是形成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此,当被告找我担任承包时,我就提条件,前段事务与承包后必须分清,库存与帐面必须相符,不这样我不承包。被告答应。但提出“先交接帐簿,以后查库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员负责。这样不耽误生产。”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过前后分清,各负其责。同时,又掌握承包前的厂内的底细,所以,被告就不顾一切了。他在我承包当年的5月7日对我说,油厂不承包了,还象过去一样干,给你按每天工资8元计算,你把合同交回来吧!我不同意。
3.被告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我要跟他争出个事非曲直来。
首先,我到县委上访:他们告诉我到县企业局去谈;企业局李局长介绍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长让我请律师代理办;后来县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检查了帐目,作出了承包阶段盈利一万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饼少一万多斤的证明。我再找县委书记王、罗两领导同志,他们指示到信访办去立案,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刘××说“你告到那儿也得回去处理”劝我息事。我又找信访办主任刘××同志。他把我介绍到县委书记那;县委书记指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介绍我去法院。在此期间,被告用威逼利诱的办法,先煽动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资,拿走我家的电视机,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访的二年中刘××不顾党纪国法,公然下令砸开油库,原料房、生产车间、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间纯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粮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厂另行承包给第三人,库存豆油经律师调查时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饼万斤以上,刘××又想借用承包之机的混乱,以便消灭或减少他利用职权侵吞的集体财富罪责。
用原告名义向上级打报告,说我自动撂下不干了,无能经营、亏损等,其用心是为掩饰他片面毁约行为:又蒙蔽乡政府,用乡党委、企业办和他主持的经管会名义联横向县打报告,说是原告自己请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经过详情,尚有未便记人的事实,留待法庭审理时面述。
1983年3月12日,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经营权承包。被告代表发包方把油厂经营管理职能移交给承包人(原告)。这种承包根据法令规定,它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发包方不能再插手经营,只是监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间,承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应对生产、资金、收益、亏损以及工资和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除了每年向上级单位交纳提留费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经营权。然而,被告身为经管会主任,只是为了消灭和掩饰自己经济上的问题,对我还个不跟他合作的人,决计踢开,所以不择手段,毁约违法,此诉讼理由之一。
双方签订的合同出于协商自愿,内容清楚,手续齐全,属于有效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又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就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此为申诉理由之二。
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发包方(被告)应承担因此造成停工、丢失等一切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
发包方就此同一经营范围和内容,又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从签订之日起,就没有享受法律保护的条件。
基于上记理由和事实,特提起诉讼,请求法律解决是盼。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0
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篇二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政策引导和宏观推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1年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技优势,促进科技与教育的结合。科技部与教育部于2002年7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营造有利于高校科技创新的科技、教育政策环境。
全国高校共有研究与发展机构五千余个,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大约有七十万人,占全国科研力量的22%,而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占全国的70%以上。“十五”期间,高校研究与开发人员总数保持在25万左右。全国高校累计争取科技活动经费1300多亿元,年均递增18.5%。承担各类课题61.9万项,发表论文146.3万篇,其中国际三大检索论文17.6万篇。截至2005年底,全国高校专利拥有量达3.5万项,其中发明专利拥有量2万项①。高校已经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基础研究方面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在产业化方面,以2001年为例,高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5540项,合同金额22.2亿元;创办科技型企业1993个,控股与参股的上市公司有38家;销售收入452.26亿元,实现利润31.88亿元。但是也应看到,目前高校技术合同管理中尚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如管理职责不明、管理体制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重效益轻管理、不能依法有效应对合同纠纷等。依法加强技术合同的管理,是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内容,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保障。
高校技术合同是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基本形式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根据技术交易的特点和方式,《合同法》中将技术合同分为四大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如: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技术改造、设备改良;引进技术;创新开发项目;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污染防治和生态项目等。属于一般性质的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项目。
(二)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合同标的为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的,不包括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传授不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合同。这里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
(三)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如: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等。
(四)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包括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如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测试分析;为特定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当事人签定技术合同应遵循《合同法》所规定的一般原则,即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并应遵守签定技术合同的特有的促进技术进步原则,《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篇三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项目名称: 。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 元,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3)乙方开户银行:
(4)帐 号: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 。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 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五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 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 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注: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短期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实质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3.验收费用由 方负担。
第九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 。
2. 。
3. 。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篇四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 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 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 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x]162号和黑建规[20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 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篇五
被 告 刘×× 男 42岁 汉主 任 同 上 ××乡经管会
一、请求事项:
1.履行合同:
2.赔偿经济损失。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一)请求的原因事实
2.被告为什么中途撕毁了合同?
3.被告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我要跟他争出个事非曲直来。
被告自知他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以至犯罪,这才又使用欺上瞒下收买等一贯手法,首先盗用原告名义向上级打报告,说我自动撂下不干了,无能经营、亏损等,其用心是为掩饰他片面毁约行为:又蒙蔽乡政府,用乡党委、企业办和他主持的经管会名义联横向县打报告,说是原告自己请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经过详情,尚有未便记人的事实,留待法庭审理时面述。
(二)诉讼的理由
双方签订的合同出于协商自愿,内容清楚,手续齐全,属于有效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又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就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此为申诉理由之二。
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发包方(被告)应承担因此造成停工、丢失等一切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
发包方就此同一经营范围和内容,又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从签订之日起,就没有享受法律保护的条件。
基于上记理由和事实,特提起诉讼,请求法律解决是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