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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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充实与全面素质的提升”,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如何写出有趣、生动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掌握好写作的基本要素和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的质量和效果。
1.为保证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三、考核组织机构。
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矿行政正职为小组成员。
2.常设考核执行机构。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及其他协调工作。
四、考核形式。
2.考核以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五、考核资料。
考核资料,如下表所示。
安全指标安全制度安全指令。
权重分配50分30分20分。
指标描述1.百万吨煤死亡率。
2.千人重伤率。
3.安全隐患整改率1.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性。
(1)“三违”制度。
(2)“一通三防”制度。
2.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1.安全会议的召开。
2.安全培训。
3.违规操作次数。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
七、考核结果计算。
1.季度考核。
2.年度考核。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具体浮动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
2.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本考核结果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比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和部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一次。
九、考核实施。
1.每季度5日前,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印制“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表”,并下发到各个下属矿区和单位。
2.每季度10日前,下属矿区和单位将填写完毕的考核表送回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对收集上来的考核表进行分类汇总。
3.在每个季度的考核中,考核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到下属矿区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抽查并进行打分。抽查结果作为季度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考核的重要部分。
4.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在汇总抽查结果和各个矿区、下属单位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各个矿区和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的最终评分,并于每个季度的15日前公布评比结果。
十、特殊规定。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3.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十一、职责追究。
1.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职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行政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推荐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4.1.1核算部经理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核算部工作。
4.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使核算部的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高效率。
4.1.3按指挥部部署,结合核算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予以分解,落实到人。在执行过程中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1.4对核算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肯定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定期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工作。
4.1.5审核造价师的预算、结算,对核算部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并向指挥部提出奖罚的建议。
4.1.6对工程合同进行评审,就合同价及付款方式严格把关;复核yt/dtz-601询价员的核价,签发核价单。
4.1.7为核算部人员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4.1.8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接触,掌握定额、取费、招投标等相关政策信息。负责组织造价师、询价员的学习、培训事宜。
4.1.9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2造价师岗位责任制。
4.2.1造价师在核算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2.2认真学习政府有关的工程预结算文件、定额、取费标准等,刻苦钻研预结算业务。
4.2.3参加图纸会审,认真阅读图纸,并就技术经济性提出审图意见。
4.2.4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招投标标底预算,负责审核工程结算,在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以对指挥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指挥部的经济利益。
4.2.5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向经理提出支付或不支付的`建议及理由。
4.2.6审核工程承发包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的合同价及付款方式。
4.2.7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4.3询价员岗位责任制。
4.3.1询价员在核算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3.2积极进行市场调查,采集建材市场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市场行情,建立动态数据库,为工程预结算提供有力支持。
4.3.3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与国内的著名网站及权威的咨询机构实现对接,以获得所需要的最新、最全面的信息。
4.3.4在施工单位采购前,根据选定的品牌核定承发包合同中工程设备、材料的结算价格。
4.3.5根据工程需要,收集相关材料样品,建立展示区,供领导决策。
4.3.6必要时负责建筑材料采购,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
4.3.7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特与项目经理部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参与或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9、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10、组织召开安全生茶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行交底和演练。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目标及责任制考核,项目部每季度依据《施工管理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对考核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项目部、项目经理各一份。
项目经理:
日期: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__〕93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与权限。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3.2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3.3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
4.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1.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4.1.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
4.1.4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1.5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1.6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
4.1.7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8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1.9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1.10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4.1.11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4.1.12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1.1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4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4.2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4.3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
4.4.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
4.4.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
4.4.4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
4.4.5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6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
4.4.7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4.5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
4.5.1严重违章。
4.5.1.1在公司禁火区吸烟;。
4.5.1.2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4.5.1.2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
4.5.1.3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
4.5.1.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
4.5.1.6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
4.5.2较严重违章。
4.5.2.1生产区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区内使用手机;。
4.5.2.3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5.2.4违反工艺规定操作;。
4.5.2.5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4.5.2.7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
4.5.2.8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
4.5.3一般违章。
4.5.3.1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
4.5.3.3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4.5.3.4压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规定监测、校验,失灵;。
4.5.3.5电机连轴装置缺防护罩;。
4.5.3.6焊接设备管道时,用设备当二次线;。
4.5.3.8地沟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
4.5.3.9安全防护栏破损不牢;。
4.5.3.10设备法兰、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属物撞击带有气体的设备、管线、活塞、活门等物体;。
4.5.3.12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指挥;。
4.5.3.13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场地清;。
4.5.3.14乱接乱拉电线;。
4.5.3.15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
4.5.3.16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4.5.3.17其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安全遗患。
五、考核方法与奖惩。
5.1考核分为自评考核和公司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5.2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考核,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3公司对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考核时成立考核小组,由安全、生产、职工代表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5.4考核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应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业绩,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照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
5.5考核组应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6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7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档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奖惩,职工由所在部门(车间)进行奖惩。
5.8公司对考核情况优秀、良好者分别进行奖励,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六、附则。
6.1被考核人弄虚作假,提供假情况、假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6.2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
6.3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6.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二、事故处理及考核。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强化各级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全面衡量、重点考评、奖惩并重、注重实效。通过考核,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恪尽职守、争先创优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到工作实处。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指当年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市(州)政府(含长白山管委会,下同)、省政府有关部门。
(一)政府全面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和省政府确定工作目标的实现,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做到严密部署安排,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
(三)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副职领导对其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建设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协调适应。
(五)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具有联合打击、共同治理的责任。
(六)激励约束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职责明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目标实现。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要求,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分解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由省有关部门梳理提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提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报请省政府审定并下达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所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考核项目,一般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方式确定。
第六条对市(州)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情况。
(二)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措施保障和工作考评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部署、安排及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五)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六)用于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危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资金的设立、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七)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落实情况。
(九)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十)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国务院、省政府组织开展和部署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重点任务、主要工作的贯彻实施及完成落实情况。
(五)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解决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治理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八)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省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省安委会副主任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公务员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省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半年自评、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一季度向省政府递交《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每年7月份对本级政府、部门上半年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评,7月20日前将自评情况书面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8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省安委会每年第二季度制定下发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年度12月或下一年度1月底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所有考核对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条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本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
(二)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的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实地检查。根据考核需要,对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抽查。
(四)综合评定。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组年度考核结果对每个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综合评定采取评分制(设定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对各市(州)政府的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为40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为60分,各市(州)的考核得分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得分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之和。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只考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满分为10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分后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设定分):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每减少1人加1分;较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每减少1起加2分。
(二)政府安全生产资金与上一年度同比每增加5%加2分。
(三)成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获得省政府嘉奖的,每嘉奖一次加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扣分最低至该项设定分扣完为止):
(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每增加1人扣1分;较大事故起数与前三年本地区较大事故平均起数同比每增加1起扣2分。
(二)年度考核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一票否决”项的,每项扣5分。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
(一)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二)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为良好;。
(三)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为达标;。
(四)考核得分不满70分的为不达标。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一)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迟报事故的;。
(三)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行动迟缓、造成损失扩大和恶劣影响的;。
(四)对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治理不利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考核结束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形成考核报告,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表彰奖励。省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表彰奖励项目,由省公务员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规定代省政府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一等奖奖励;年度考核“良好”的,给予二等奖奖励;年度考核“达标”的,给予三等奖奖励。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1.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项目经理责任人: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公司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责任内容包括:
1、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有关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签定及招投标工作。
2、与公司领导协商组建项目经理部,设计项目组织形式,制定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对项目的人员、资金及各项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主持对工程进行质量策划,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4、负责分供方、分包商的选择工作,代表公司签定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5、负责加强内外协调,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资源供给,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合同要求,处理好合同变更。
6、制定战略性实施计划,确保项目关键目标,对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创优计划、利润指标和安全指标负责。
7、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级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8、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签发对内、外各类文件。
文档为doc格式。
最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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