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篇一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赠与合同有效,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赠与人: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1.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
2.赠与合同的效力
3.房屋赠与的法律效力
4.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5.房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
6.不动产赠与合同效力
7.房屋赠与合同范文-赠与合同
8.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篇二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
与其他合同相比,赠与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突出的一个特征。
受赠人在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同时,不需要向赠与人给付任何对价,即受赠人纯获利益。
而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财产,也不从受赠人那里获得任何补偿或者回报。
一般情况下,赠与人负有给付的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受赠人享有接受财产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以此作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一个条件,但这一义务对受赠人所产生的负担是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利益的。
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一般地,赠与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时成立,不要求以接受赠与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从而表现为诺成合同的特点。
但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可以赠与物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使得这部分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的合同,即除当事人的'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但我国《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可见,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当事人达成合意,赠与合同即成立。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
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
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
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
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
关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这表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赠与人均可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论是任意撤销还是法定撤销,作为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物,以恢复原状。
尚未交付的,可以不再履行交付义务。
赠与合同中还需注意的一个问题是赠与合同的终止履行。
赠与合同依法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以至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赠与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房屋赠与的法律效力
2.房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
3.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4.赠与图书赠与合同
5.书籍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范文
6.雇佣合同的法律效力
7.房屋赠与合同范文-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篇三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一号桥、六号桥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河南省淮滨县
工程承包范围:桥梁桩基工程钻孔、灌桩工作
1.甲方工作
1.1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2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
1.3负责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并运送至桩口,并提供吊车浇筑混凝土。
1.4负责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
1.5负责提供挖掘机、吊车、装载机运输设备供乙方免费使用。
1.6负责业主、监理和地方的关系协调,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泥浆池排放场地)征用费用。
1.7负责控制测量,按规定及时组织已完成工程的验收。
1.8免费提供吊车和机械在乙方进场、转场和撤场时使用。
2.乙方工作
2.1负责钢护筒制作、埋设及拆除。
2.2钻机安装、钻孔和混凝土的浇筑。
2.3负责泥浆制备和按甲方指定的场地排放。
2.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2.5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6绝对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积极组织生产,确保按期交工。
2.7负责提供企业生产资质及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2.8自备施工现场所需要的各种大小机械设备和夜间施工照明设备。
1.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合格。
2.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设备机具进场施工,由于甲方材料供应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1.本工程为单价承包。单价为:
1.1桩基直径1.2米按设计桩长计算,每米贰佰叁拾元整(230元)。
1.2钢筋制作加工安装每吨陆佰元整(600元)。
1.3检测管按每米2元计算。
2.付款办法
桩基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额60%劳务费,剩余40%劳务费及质量保证金在验桩合格后一周内付清。甲方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乙方开据收款不开据发票。
在施工工程中,若出现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和地质情况与图纸不符等,双方约定,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