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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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 系 人 邮编 联 系 人 邮编
电 话 传真 电 话 传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估价目的 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估价对象和范围
委托方(甲方)义务
1、协助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进行现场勘查,真实充分地提供与估价有关的资料:土地使用权证(含附图)等产权证明文件、出让、转让合同、规划设计相关材料、已设立抵押、担保事项的说明等资料。
2、所提供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3、在估价期间为估价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需出差外地应由委托方提供食宿及交通(另有约定除外)。
4、估价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计算,费用共 元,本约定生效时支付费用 %,余下 %提供估价报告时一次付清。
受托方(乙方)义务
1、受托方按国家有关土地价格评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对估价结果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对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资料和估价结果保守机密,但委托方已自行披露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允许披露的除外。。
3、估价人员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可行的工作原则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4、于 年 月 日出具估价报告一式 份。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由于委托方未能按时提供估价资料造成出具估价报告延误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估价结果失实的,由委托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业务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工作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流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流转户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订下列条款,并到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用途:加工制造业企业。
三、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在不超过第二轮延包剩余时限的基础上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2.58土地市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450公斤,共计每年应交1161公斤黄谷。按当年国家中等黄谷收购价计算当年土地流转费。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现金支付,付款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
六、流转土地现状:
1、土地性质:集体。
2、座落方位:用简易图示法标明四方边界(附在合同后)。
七、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权对受让方的土地使用范围作出限制;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受让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受让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协助乙方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保证乙方的权利得到实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对自己投资的设施、设备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如遇国家、集体和地方政府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征用该土地,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集体和地方政府的征用;在土地征用方对乙方的场地、设施作出评估赔偿后,自行搬迁,合同终止。
2、义务。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到期后要恢复原状,保证能复耕,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每亩1000.00元土地复耕保证金,由政府收取。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将土地复耕后,由政府退还乙方保证金。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可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让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赔偿。
十、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实行“小调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但绝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只能将土地流转费在土地转出方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利益调整。
2、其他未尽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
出让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出让方应全部赔偿经济损失。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出让方赔偿经济损失,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出让方可收回土地。①不按时限交纳出让土地费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服从国家、集体建设规划用地;④不按合同规定内容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第二轮土地延包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到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双方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仲裁;如仍不服仲裁结论的,就可在接到仲裁通知书15日内到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让方、受让方、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镇村组(小地名)。(具体所涉村民小组及农户同意流转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面积: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确认的一期项目用地约亩;其中田:_________________亩,地:_________________亩,共计:_________________亩。(具体土地面积、四至等明细见附件及图纸,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土地周围埋设界桩)。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承诺比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优先满足。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重大变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条款可顺延至年月号。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一期项目用地用于生态葡萄休闲观光园区建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__________亩,位置 的土地作价__________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
第三条、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根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商业住宅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该期甲方提供所有转让文件。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三条: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第十四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第十六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七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十八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 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条 受让人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以及中介人各执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中介人(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签字):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成片开发规划”指由开发企业依据总体规划编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5.“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设施。
6.“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以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 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对资企业主为的工业区(综合区)开办和经营重化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亦准许开办一些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征得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 元人民币(美元、港元),总额为________ 元人民币(美元、港元)。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民法典》等____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__001_则,经__001_过协__001_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街道村,面积为亩。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__001_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__001_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6.4经__001_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__001_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
7.3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九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9.1提前收回
9.
1.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1.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
9.
1.4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
9.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补偿
9.
2.1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
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
2.3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__001_商确定。协__001_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
2.4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甲方有义务协__001_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4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6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2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4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2.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__001_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4.1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4.
1.1双方协__001_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4.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__001_没有意义的
4.
1.3非任何一方原__001_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4.
1.4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2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4.
2.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4.
2.4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4.3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4.
3.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3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__001_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5.1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缴纳滞纳金。
5.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__001_营经__001_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5.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__001_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__001_商解决,协__001_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附则
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__001_双方协__001_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7.3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7.4本合同经__001_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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