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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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6、基础设施好。交通便捷、通畅,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便民设施齐全,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可覆盖。
(三)遴选程序
1、村级自愿。有意愿的村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申报。乡镇(街道)对提交申请的村进行评估筛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申报到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片创建的以牵头村为申报主体)。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村,申报材料、图片等资料于3月1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514室)。
3、实地核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核查评估,3月15日前初选8个村,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现场评审。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乡贤代表为成员的参选小组,利用ppt等形式进行演讲(10分钟),并现场答辩(5分钟),通过现场评审确定4个示范村。
(一)产业兴旺
1、产业发展。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做强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民宿餐饮、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发展产业促进村民入股分红家门口就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项目配套。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理配置农田灌溉设施,坚决遏制耕地抛荒,耕地主要用于种粮食,能种双季稻的良田必须全部栽插双季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乡村两级为其提供土地流转保障,不与粮争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创业扶持。支持农民创业,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对村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创建优质的政策和服务吸引乡贤回乡投资,壮大村级经济产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粮食局)
(二)环境秀美
1、村庄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可行的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村庄建设,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和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人居环境。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对村民聚居点进行秀美屋场打造,村庄进出口有特色标志,主要路段、屋场、景观有标识介绍,村内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电视、广播等杆线整改设置规范,农村户厕改和聚居点人工小湿地全覆盖,有效整治小微水体、黑臭水体,主干道路、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适度绿化美化,村民住房整洁美观,生活生产用品有序存放,家禽家畜圈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城管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3、地域风光。因地制宜打造美丽山塘、美丽水库、美丽河坝等自然景观,依法依规加强对村内合法历史古迹的修缮和保护,保持村庄特有的自然风光和古迹。(责任单位:水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生活便捷
1、交通物流。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落实路长制,村组道路畅通,道路安防及标识齐全,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加强物流服务,设立快递综合收发点,加快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2、数字乡村。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千兆光纤、5g网络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实现“村村响”和“雪亮工程”全覆盖,促进智能乡村、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
3、便民设施。建设村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购物金融、养老服务、防灾减灾应急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
(四)生态和谐
1、水土养护。落实河长、林长、田长制,有效管护河道溪流,杜绝非法捕鱼、非法采砂等现象,保护山林田土,杜绝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乱砍滥伐、山体裸露的等现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广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对荒山、主干道路和水系两旁、房前屋后等地方植树栽花。(责任单位:林业局)
3、低碳生活。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水电,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五)乡风文明
1、文化挖掘。挖掘历史人文典故、传统民俗文化,利用发展沿革、风土人情、红色历史、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充实村庄文化内涵,弘扬地方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邻里风尚。通过“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选树和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建成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社会新风尚,杜绝农村黑恶势力、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
3、共建共治。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的支村两委班子,吸收大学生、创业能人为支村两委后备力量,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广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责任单位:组织部)
示范村创建周期原则上为1个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遴选阶段(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0日)。2月2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完成示范村创建申报,3月15日前完成示范村初选,3月20日前完成示范村遴选。
(二)规划设计阶段(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由乡镇(街道)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单位协助,聘请有实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公司,为示范村编制创建规划。县直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调研,制定与示范村创建规划相统一的支持方案,明确支持项目、完成时限和投资规模。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示范村创建规划和县直各责任单位的支持方案开展创建,确保20xx年4月中旬动工、9月底完成过半,20xx年3月底完成建设。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每月25日向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示范村创建实施进度。
(四)评价验收阶段(20xx年3月31日―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底完成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和验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组织县四大家在职领导现场观摩示范村创建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金融办、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政府年度整合涉农资金20xx万元,按照快投快补、少投少补的原则对示范村给予奖补,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乡贤资本等积极参与。县直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示范村创建依规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示范村,保障好示范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用于乡村振兴。推进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村创建工作实行半月简报、月调度、两月讲评、季度召开一次现场督战会。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干部任用和综合绩效、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在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中涉嫌贪污、腐败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立案处理。
(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三年大改观”的总体目标和“由村内到村外、由户内到户外、由屋内到屋外”的工作思路,以“三清三建三提升”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全面带动,做好户内整治与户外整治同步推进、村庄风貌与精神面貌同步提升,着力解决农村“七乱”问题,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受益村数5个,受益户数469户,受益人数1256人。通过实施项目,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项目主管部门:渭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单位:莲峰镇、锹峪镇、上湾镇、麻家集镇、清源镇。
(三)建设地点:莲峰镇团结村、锹峪镇贯子口村、上湾镇上湾村、麻家集镇袁家河村、清源镇张家湾村。
(四)建设时限:20xx年6月至9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
1.上湾村:总投资30万元,结合上湾村村庄建设规划及村情实际,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的,新建道路排水渠780米,毛石护坡70米。
2.张家湾村:总投资30万元,对清源镇张家湾村徐家庙社道路沿线农户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5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房前绿化200平方米,投资6万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贯子口村:总投资30万元,整治断壁残垣28米,投资2.1万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560米,投资9.36万元;村内传统建筑修复保护2365㎡,投资9.46万元;村内公共区域绿化1150平方米,投资9.08万元。
4.团结村:总投资30万元,新建掌子社、后庄社晾晒场各一处,共计1600平方米,投资12.8万元;新建30平方米垃圾池两座,投资6万元;徐家堡至水泉社道路两侧覆土4公里,投资4万元;清运村内垃圾约100顿,投资1万元;购置三轮垃圾清运车一辆,投资2.5万元;购置240l铁质垃圾桶74个,投资3.7万元。
5.袁家河村:总投资30万元,对村级滑坡隐患点进行治理,修建护坡185米。
(一)资金来源
20xx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公告公示要求
(一)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及前期公告公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于7月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项目建设及建设中公告公示等。
(三)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9月)。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同时各乡镇做好项目自验、审计、竣工报账和绩效评价及竣工公告公示等工作。
(一)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469户1256人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生态效益指标:有效解决了农村“七乱”问题,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现象,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
(三)群众满意度指标: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发展实际需求和群众发展意愿。涉及项目建设的乡镇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收益监管、公示公告、做好各类项目资料整理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公告、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项目建成后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全面落实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等新媒体和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加强传单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准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填写报账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管人员签字后,连同财务原始凭证,审核后予以报账,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对资金应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镇纪委、镇财政所监督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xx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xx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xx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xx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xx村位于xx镇东部,距县城12公里,临近尹褚公路,南小河绕村而过,海拔在1200―1500米之间,平均降水量为400毫米。全村有3个自然村,9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有446户20xx人,有耕地3029亩。
坚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是为全村群众而建的总方向,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积极学习借鉴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将示范村创建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相结合,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级服务群众能力。
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不搞大拆大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打造提升的思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公共基础设施
1、道路。实施小巷道硬化15000平方米,全村小巷道硬化实现全覆盖。
2、亮化。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
3、给排水。新修排水渠100米,在村组主干道铺设排水渠盖板100米,使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无黑臭水体。
4、供电、通信。实施电网、通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杆线架设整齐有序,无安全隐患。
5、洗澡。鼓励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家中自建洗澡间,争取年底有洗澡间的户数达到260户以上。
6、美化。对残垣断壁、空心院落、农村危房、村主干道、裸露墙面进行全面修缮整理,在公路沿线粉刷墙面150米,修建小花园2个,新建柴草堆放场3个。
7、村阵地提升改造。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对各功能室进行粉白并规范化布置。在村级文化广场修建群众说事亭和群众说事长廊各1个。
(二)基本公共服务
1、文化体育。对文化广场健身器材及时维护,保证村内群众性文体活动正常开展,满足群众文体娱乐需求。新建休闲广场1处800平方米。
2、医疗卫生。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妇幼保健、残疾人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农村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为符合放助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提供相应教助服务。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
4、培训就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年内组织不少于50人参加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升等学习培训,收集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5、综合服务。发挥好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议事、教育宣传、文体娱乐、金融服务等作用,全面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提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
1、宣传引导。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安装宣传栏3个,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必价值观、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法治、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家、崇德向善,精神面貌好,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2、纠纷调解。积极开展“文明庭院”“文明巷”“好媳妇”“好邻居”等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奋进教育,邻里矛盾、婆媳矛盾等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化解。
3、权益维护。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议事协商规范,村务公开透明,农民权利和惠民政策落实得到保障,村内风正气顺,没有群体性的事件,村民对村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满意度高。
4、安全保障。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村民安全感强。防灾减灾措施得力,村民安全生产意识强。
5、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建立“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的乡风民俗。
(一)安排部署(4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二)组织实施(4月―10月)。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期,严格按照创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验收评定(11月)。按照创建标准组织进行自验。
7月8日下午,市乡村振兴办在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召开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市农业农村委黎而力副主任、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领导就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推进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作部署,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处室领导就做好第四批示范村村庄设计、建设方案报批等要求作部署。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第四批示范村所在街镇等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精神及本区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明确了第四批创建任务。7月6日,市乡村振兴办下发通知,明确了20xx年度即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全市共19个村,创建任务一个村的为闵行区、宝山区、松江区,创建任务两个村的为浦东新区、嘉定区、金山区和xx区,创建任务三个村的为奉贤区,崇明区最多,为五个村。我区今年入选的两个村分别为重固镇中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
(二)明确了村庄设计工作要求。为持续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整体显示度,市明确要推动建设工作“由数量到质量、由盆景到风景”转变,为此提出了“全面加强统筹谋划”、“严格把关村庄设计”、“扎实推进全域建设”、“着力培育发展机制”和“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等五方面的工作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做好村庄设计工作的重要性。《通知》和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不设计、不实施”工作要求,按照导则规范开展村庄设计。会议明确示范村村庄设计成果于8月底前交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市区会审,并指出,会审不通过的村,暂停启动建设,继续开展设计优化,9月底前仍不能达到要求,取消示范村建设计划。
(三)明确了建设方案报批流程。示范村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清单。会议要求各示范村项目清单要在8月底前提交区乡村振兴办审核,区级审核通过后报市乡村振兴办审核。其中特别强调了五方面的硬要求,分别是风貌设计不通过的、无产业用地的、无产业特色的、无社会主体参与的和不是全域实施建设的将不予通过。
(四)明确了创建工作时间节点。会议强调要求,第四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总的时间节点要确保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我区20xx年度示范村申报评审,分别在1月27日、1月29日组织一办八组完成并通过区级评审,经区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圈阅同意2月底报市乡村振兴办,3月25日市乡村振兴办组织市级评审,我区共申报了7个村。经市领导审定,市级下达我区重固镇中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对标对表市级要求,后续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首先,两个村均已开展村庄设计工作,其中,中新村村庄设计已较为成熟;岑卜村已经形成初稿,但限于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启动区规划尚未通过,郊野单元规划尚未落地,实质性推进存在一定限制;其次,两个村虽已形成初步的建设方案,但对标市级工作要求,结合村庄设计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第三,关于项目清单,需结合建设方案完善,进一步梳理明确;第四,按照“产业用地确保不为零”和“规范和完善规证办理手续”等相关要求,两个村要确保落实产业用地,并办理产业用地转性手续以及涉及公服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手续的规范办理,确保用地合法合规和有效推进。
(一)强化主体责任。示范村建设,镇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镇各部门的力量,既要明确分管领导抓具体、抓落实,更要贯彻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从一开始就要整合包括党建工作、群众工作、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合力,决不能单打独斗。各村是示范村建设的主战场,更要充分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村民自治工作,重点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好建管并举的工作要求,做好长效管理。要广泛听取和积极采纳群众意见建议,引导村民参与建设、做好长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市级工作要求,近阶段,重点围绕村庄设计、建设方案完善和项目清单梳理等三方面的工作,重点形成区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主动跨前,加强工作指导。一是请区规划资源局加强指导村庄设计编制,完善村庄设计和完成区级审核工作,并争取市级部门指导,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编制、评审和市区会审工作;二是请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加强路桥建设、水环境治理、环卫设施建设等建设项目的对接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和规范推进;三是请区委研究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民政局,就幸福社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管理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前介入,加强工作指导;四是请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等部门,加强乡村产业发展、农业招商和文旅产业的工作指导;五是请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就农村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工作指导。
(三)明确时间节点。区乡村振兴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工作职能,要进一步对接市级部门,明确阶段性推进时间节点。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措施定期以专报形式报区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市级部门阶段性工作要求,及时向镇及区级职能部门发出工作提示。要针对相应的重点问题,及时提交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决策。
(四)疏通环节堵点。针对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用地手续办理、建设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堵点,请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形成推进路径,指导推进示范村建设,确保路径清晰、推进高效。
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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