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治讲座讲稿 法治讲座演讲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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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3 00:00:00    小编:二十年重过南楼x

最新法治讲座讲稿 法治讲座演讲稿(七篇)

小编:二十年重过南楼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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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在~~镇举行的捐资助学活动,首先我代表~~区教育局,对热心助学的企业家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捐资助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及学生的善举,使更多的优秀的学生能有更好的条件读书学习,顺利地完成学业,让他们在社会大家庭中愉快地学习,幸福地成长,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各位企业家,在发展企业、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乡亲、支持教育、关心青少年成长,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对家乡、对教育的一片爱心令人感动,也激发了全体同学努力学习的斗志和我们全体教师办好教育、服务人民的热情和责任感。

我也希望受资助的各位同学,要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把对企业家、对社会的感激之情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学好本领,长大了为国家建设出力,为社会发展尽责,为家乡的父老争光!

让我们一起,用知识帮助孩子们改变命运,用文化帮助孩子们提升品位,用辛劳帮助孩子们完成学业,用无私奉献的精神,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为祖国、家庭的栋梁之才!

最后祝同学们在新的一年学习进步!祝各位企业家的企业越做越强!

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

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二

一、正确估价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充分认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领导重视,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局良好。中央和省市出台“五五”普法规划后,县委、县政府及时转发了《习水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制和考评考核措施。

――围绕中心,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各镇乡(区)、各部门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征订和编写“五五”普法教材,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红城法治”栏目正常运转,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各镇乡(区)、各部门在发挥好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努力适应和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县电视台开设了“红城法治”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影响力。把远程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兴阵地,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同时,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编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着眼基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围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县60%的村建立了法制教育阵地,80%的村开展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活动,70%的行政村被命名为“民主法治村”。围绕创建“平安社区”,不断加强对社区各类成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学校、企业、机关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100%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90%以上的县政府机关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全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镇乡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有的地方在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上用心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依法治理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还有待于更好地落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的关键之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为“法治习水”创建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的关键工作,因此要站在创建“法治习水”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强化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的意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努力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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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围绕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通过文源讲坛-法律系列专题讲座,对读者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素养的提升,法治氛围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文源讲坛 法制建设 知识普及 探索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指示要求,山西省图书馆依托“文源讲坛”这一自身品牌优势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用法律讲座的形式传递法律知识、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社会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的形成和发展。

一、山西省图书馆公益法律讲座开展的社会背景

山西省图书馆面对的读者群中,最典型的法治文化建设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不匹配”。

第一,部分行为习惯与法治社会建设不匹配。

“法治文化不仅意味着一种全新的法律价值观,更加体现为一种具体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和行动倾向。”山西省图书馆作为公共图书馆其所面对的读者群体庞大而复杂。大到偷盗诈骗,小到借书超期要求免除滞纳金,各种各样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行为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结果: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违背社会公平正义、践踏国家法治尊严。而这种结果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建设格格不入、必须纠正扭转的。

第二,维权意识与知识存量不匹配。

第三,法治观念与城市发展定位不匹配。

山西要转型发展,要“弯道超车”赶超其他中部省份,必须变革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打破保守畏缩的思想藩篱,以开放平等的心态,构筑安全便捷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法治氛围,在帮助本地企业和人才走出去的同时,以优质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吸引更多更好的投资,用和谐的法治环境撑起城市发展不断国际化的目标追求。

二、以文源讲坛法律讲座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举措

法治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不仅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更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我们有必要采取得力举措促进民主法治文化的生长和发育,使之成为推动法治战略目标实现的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动力。”山西省图书馆充分利用文源讲坛这个大型公益平台,积极开展文源讲坛法律系列讲座,使法治文化以更快捷的途径、更亲和的方式融进读者的生活,完善读者的法律知识结构,提升读者的法律素养,为法治山西的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主题教育讲座。文源讲坛·法律系列讲座现已举办28场,累计服务近9200余人次。该系列讲座先后邀请多位省内知名法律专家,从宏观的法律种类、法规法条的普及到微观法律现象、涉法案例的解析,主题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对新修法律的深入解读,也有对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的解读;还有对历史上改革变法、法制史等的剖析,如商鞅变法、张居正变法等。

二是精心策划推出了“法眼看水浒”专题系列讲座。在2018年,策划推出10讲“法眼看水浒”系列讲座,每月一讲,从法律的视野剖析名著经典《水浒传》中的主流价值、女性形象、江湖规则、官场规则、婚姻家庭、江湖正义、黑社会组织、宗教与信仰、职务犯罪行为等等,讲座场场爆满。现代法律精神与古典名著的深入融合,不仅使读者在聆听中感受到了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也引发了重读名著经典的热情。

三是积极实行法治惠民讲座下基层。自2016年起,文源讲坛精心策划“文化行三晋 讲座走基层——山西省图书馆文源讲坛基层服务项目”,面向基层开展法治文化教育也是该项目的内容之一。2018年共举办法治惠民下基层讲座2场,分别走进了灵石县、古县,700余名听众参与。

此外,山西省图书馆文源讲坛还通过文化志愿者和法律讲座成果转化工作,配合文源讲坛法律讲座拓展线下服务工作。山西省图书馆现有普法宣传志愿者257名,其中专家志愿者10名,兴趣型志愿者247名。此外,还对法律讲座的部分文字稿件进行深入加工,现已完成《文源讲坛·法律系列-法眼看水浒》一书的出版,字数约25万字。

这种普法志愿者活动和讲座成果的转化,使法治教育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延展到了文源讲坛场馆之外的广阔时空,丰富了法律讲座的传播手段,拓宽了现场讲座的影响范围,使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蔚然成风。

第一,讲座内容与百姓需求相契合,找准法治文化建设入口。“法律知识、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要从‘内部普及走向社会认同,为大多数人民群众所接受并逐渐内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通过民众日常生活、文化消费等途径进行知识的传递和渗透。”为此,我们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律师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还发动文化志愿者走基层进社区,整合出了当下读者群众最关切的法律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分类讲解,从而为其下一步的守法用法扫除障碍。

第二,知识普及与法治素养相促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内涵。文源讲坛采取理论研究与实践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将法治素养的培育寄于法律知识普及之中,不断挖掘中华民族法治精神的渊源、法规制度的变迁以及法理应用的智慧。同时,广泛开展了《依法治党新蓝图》《对人民的承诺——2018年修宪解读》等主题讲座,将法治教育与国家法制体系变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朝着正确的轨道前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第三,公众教育与自身建设相统一,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全覆盖。山西省图书馆始终注重将自身的管理和服务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谨遵国家法律法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家图书馆老专家的回信”精神,充分发挥省级公共图书馆功能,在加强自身法制建设同时,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不斷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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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四

在人的一生所接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是伴随一生的教育。家庭教育先于学校教育,并且在学校教育的整个阶段内,一般都自始至终伴有家庭教育,在学生离开学校以后,家庭教育仍在进行。有的父母对家庭教育长期性认识不足,以为父母的任务主要是管好孩子入学前的一段,孩子入学后,把一切都交给了老师。虽然体现了家长对学校及教师的高度信任,但是这种想法也会导致家庭教育的松懈,对充分发挥校内外整体教育的有效性是极其不利的。

一、家庭早期教育是孩子教育的基石。

早期教育有其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科学依据,民谚“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经典概括。国外一位教育家曾断言“早期教育能造就天才”,他把一个新生儿看做是具备一百度能力的儿童。如果从5岁开始教育,只能成为八十度能力的成人;如果从10岁开始教育,那就只能是具备六十度能力的成人。美国科学家布卢姆认为:如果把17岁时所达到的普通智力水平看做100%,那么从出生到4岁就得获得50%的智力,从4-8岁又能获得30%的智力,而余下的20%智力则在8-17岁这个时期获得。因而在这个时期,给婴儿提供相应适宜的环境,将对他的一生的事业和才能的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简单地说,早期教育是孩子大脑发育最关键的时期,是在给孩子储存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

“早期教育并不等于早期智力开发,早期教育其实就是养成教育,是学习准备状态的培养,培养良好的阅读、作息、自理、卫生、道德、记忆、观察、思考等习惯。”早期教育是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进行的,每时每刻的生活都是教育,每一位家长以天地为课堂,以万物为教材,按照自己的大纲在进行着教育。早期教育没有某种特定的形式和内容。在家庭里,父母的一言一行,甚至爱好打扮等,都是对孩子进行着一种全景式的教育。因此,对孩子的爱请从对自身的约束和行为做起,对孩子的教育请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进行,千万别忽视孩子稚嫩的心。

二、亲情关系是子女教育最基本的情感基础。

亲情是情感世界美好的玫瑰,亲情是教育的源泉和基石,亲情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财富,亲情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有难以替代的滋润和营养。研究标明,经常接受父母的抚爱、关怀等美好情感熏陶的孩子能促进自身内分泌的良性、和谐发展。给年幼的孩子安全感,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亲情关系是子女教育的情感基础。

自己的子女自己教,你在复制着你的教育。作为班主任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家长说:“老师,我对我孩子的教育已经没有办法了,我说的话他也不停,你帮我教育教育,你打骂都行。”这是我们当老师的遇到较棘手的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学生在今后的教育中一般比较难,这样的学生家庭教育一般存在问题。形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早期教育太宽松;一类是早期教育太严厉。以致家庭教育偏离方向,造成孩子不听父母的话。作为教师,教育孩子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会尽力去教育好学生,但有时候会力不从心,收效甚微。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并不是班主任的一次谈话、一次示范能改变的。作为教师,我也感叹,家长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教育自己的子女都深感无奈,我们的班主任一个人面对那么多人,又将如何?更何况,在目前教育背景下,教师的教育力远不如家长。家长与子女有着血缘关系,这种亲情是子女教育最基本的情感基础。现在我们说起小时候不听家长话,会自豪地说被父母怎样处罚,也就是说父母的必要责罚孩子是不会记恨的。因此,不论是从时间和教育力度上看家庭教育在教育子女上是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

家应该是孩子的避风港湾。孩子在外经历不愉快的事,受到委屈,回到家以后让他向我们倾诉,我们给予帮助和引导。父母是孩子的依托,给孩子关系而不是溺爱。我曾听一个朋友讲过一件事,这位朋友在事业上颇有些成绩,由于工作繁忙和为使孩子能有更好的教育机会,在孩子读小学时就送到长沙的寄宿制学校就读。一直到高中毕业的假期,父母说高考也考了,要陪他出去旅游。孩子却说,在我小时候,我是多么想你们在身边陪我,而你们却把我送到了学校寄宿,现在我已习惯了,我不需要你们陪了,你们把钱打到我卡上,旅游的事我自己会安排。这个孩子,放假也不太愿回家,回家后也很少与父母有话可说。我想,这位朋友应该是后悔当初的决定。现在,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经商,子女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呵护,使这些留守孩子出现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下降也较其他孩子比例高。从这些事例中,反映出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孩子越小,亲情关系在教育中的作用越明显。

三、成功偏爱有准备的家庭。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找准自己的定位。成功的家长应该是孩子的良师益友、心理医生、保健医生,是孩子心灵的港湾、坚强的后盾、起飞的加油站,而不仅仅是生活的保姆、学习上的监督员、行为上的警察。要扮演好这些角色,家长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一,教育孩子,要从小抓起。小时候,孩子就像一块未成形的泥巴,而做父母,就要把这泥巴雕刻成一件艺术品。这其中需要灌注教育。随着孩子的不断长大,这块泥巴也渐渐有了形状,渐渐的,便越来越坚实,而难以雕琢。甚至有时候,这块泥就不听使唤了,即使再怎么捏,也无法捏出自己想要的。如果到这个时候再进行早该进行的教育,为时已晚,那些从小养成的恶习一时间很难改正,这样的教育自然是失败的。

第三,确立目标,培养志向。

曾在教育界引起极大反响的“马加爵”事件,再次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包括家长是出了警示。马加爵临刑前的一句“没有理想,是人生最大的失败”如一枚重磅炸弹,促人猛醒,催人反思。著名学者陈茂林曾给家长提出建议,要不失时机,引导孩子立大志。他指出,小学阶段的孩子,他们的理想就是兴趣,而且很不稳定。因此作为家长应激发他们的兴趣,并且创造条件,扶持他们体验兴趣的快乐,享受成功的喜悦。随着年龄的增长,作为父母要帮助孩子分析判断,把远大理想扎根在社会需要与个人实际的结合点上。另一方面,不要强求,要尊重孩子的选择,创造条件,让孩子为实现理想而努力。

第四,身先示范,树立榜样。我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孩子做到的,自己也要做到。要孩子做作业看书,自己最好也能看书或在旁边做点自己份内的事。你若是去看电视、上网,孩子的心理会不平衡,特别是针对学习习惯不太好的孩子,家长的这种示范性作用很大。

总之,孩子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上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播上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前途的收获。教育是系统工程,任何一个成功的孩子都是特定的教育产物,是一株多因素作用下开花结果的树。方法可以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家庭教育是一门学问,包含的内容与可研究的课题也很多。家长要有平常心、信心、耐心、爱心才能把孩子培养成健康幸福、自由乐观的人。只要人做好了,孩子的愿望能实现,你的愿望也就实现了。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潜心研究并实践它的人,才会收到惊喜,品尝到快乐,享受到幸福。我希望今天来参加家长会的各位家长能有所启发。回家后,对孩子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教育,希望您的孩子能在您与我们老师的教育下更加幸福茁壮地成长。也让我们一起努力,助孩子一臂之力,向着他们的理想目标共同努力。

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五

在这天这个激动的日子,我校迎来了省里的局长、庭长和科长来我校莅临检查,并且还召开七、八年级的《法制安全报告会》。

各位领导在介绍完了之后并开始演讲《法制安全》的重要性还告诉我们触犯法律的后果,例如∶抢劫、偷盗、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刑事职责。还有旷课,携带管制刀具。

千万不要因为哥们义气害人害己,更不能因为钱财而去抢劫,更不能因为刺激而去偷盗,更不能因受他人唆使而去犯法,。

千万不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家要谨记这则名言。

每年我省都要受理110多件未成年人因无知而犯罪的案子,我国法律所以推出了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犯法的法律。例如∶未成年人抢劫金额到达万元以上,应处罚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旦未成年触犯法律一并不公开审理。

如果你遇到危险,必须要冷静对待,如果你遇到侵害,必须在第一时光报警,因次我国还推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不会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受损。

一般犯法的人是因为懒惰、不劳而获的思想,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没办法回头,只能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终彻底沦为犯罪嫌疑人。

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学堂,并不是你打架斗殴的地方,也不是你开始犯罪的地方,学校是使人尊敬的地方,使人爱护的地方,使人理解知识的地方,学校是师生的天堂,学校是和谐的地方,学校有家的温暖,学校有家的温馨。

在我们学校同学关系是融洽的,还有和蔼可亲的教师,和值得我们尊敬的校长,还有一系列的活动,使我们同学之间更相亲相爱,增进友谊。

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六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三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王某;18岁 张某;15岁胡某;13岁

第一次,2009年11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60元;

第二次,2009年12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200元;

三人均参加了抢劫,所抢现金被三人用于吃喝花用。

王某等三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王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年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胡某应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胡某不受到处罚,根据他的情况可以送工读学校矫正。最后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2执行年罚款1000元,胡某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送工读学校矫正。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中两人已满十四岁,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个体户。武某,17岁,某中学学生。贺某,14岁,某中学学生,刘某,13岁。2009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对贺某说:“电玩城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去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邱某授意于 6月15日上午,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邱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电玩城,回来后,只剩300元。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16岁,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艾某问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艾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被艾某达的时候,张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艾的头发,在艾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艾又捅一刀。致艾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经法医鉴定:艾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

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 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11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强奸。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

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09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

法在我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一起学习和探讨法律知识。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江苏要在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培养大批合格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些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然应当具备这一素质。不懂得必要得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只为合格人才。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关系到一代新人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成败的大事,必须长期坚持。

我国的青少年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少年在党的教育、关怀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其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青少年中也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有社会的原因,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

属于社会方面的原因有:社会上存在不良的风气;家庭教育的不足;学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某些缺陷等等。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错误思想占据了他们的头脑。

1. 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享乐至上的辛福观。

而许多青少年罪犯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利己主义原则作为自己的处世哲学,把“活着就是为了享乐”奉为人生信条。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

2.江湖义气的友谊观

江湖义气是剥削阶级腐朽的道德观,是封建行帮思想的表现。它是青少年罪犯结伙成帮的纽带,也是他们的一支精神支柱。3.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为了人民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勇往直前,无私无畏,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色。但有亡命称霸英雄观的人,却把凶狠好斗、心狠手辣、视生命为儿戏看作是“英雄”,蔑视社会秩序,公开向法律挑战。

4. 产阶级的淫乐观。

近年来有些青少年受格调低下的小报和色情书刊、录像的影响、腐蚀,色情欲膨胀,资产阶级的淫乐观占据头脑,整天想入非非,最后趟走入性罪错的泥坑。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作多方面的努力,搞好综合治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青少年自己来说,应当怎样防止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1. 认真学习,2. 提高认识。青少年要努力学习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繁荣富强的人生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3. 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

游等。对于一些有害身心的活动,应当坚决抵制。

(三)要多看好书,有选择地交朋友。

青少年求知欲强,看重友情,这是个优点,但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导,就有可能走到邪路上去。有的青少年看书是为猎奇,什么书都找来看,不加选择,结果沉迷与黄色书刊,沉迷于宣扬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腐朽意识的作品,不能自拔,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青少年结交朋友不加选择,谁请自己吃、喝、玩,就跟谁好,这是很容易被坏人拉拢、利用的。所以我们要多看好书,要有选择地交朋友。

(四)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在青少年当中,法制意识薄弱。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青少年应当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认识法律的重大作用,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时时处处作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以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当今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俗话说:有毒的药不能吃,违法的事不能做。违法犯罪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不仅危害国家、危害他人,最终也会危害自己。古语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干了违法的事,不管他多么狡猾,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青少年要学法、守法,要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的,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是神圣的,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行为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一个国家的利益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一种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带有强制性。有些青少年不懂法律,在行为上就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给自己终身留下抹不支的污点。

有两名中学生,平日学习不专心,一有空就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一次他们趁晚上行人稀少时,偷偷用弹弓射路灯,致使12张路灯被毁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 给予两名中学生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家长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其实,象这样的事,我们身边有不少。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一个人一旦走上违法道路,就有可能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因此,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治讲座讲话稿法治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七

大家早上好!秋天来了,相信大家的心情与我一样,都感到十分惬意。但当你突然看到操场上飘来一张纸屑,草丛里多了一些脚印,那么,你一定会觉得大煞风景。是的,我们每一个细小的行为都有可能会影响到环保、护绿。因此,今天我要讲的是《小行为是关大行为》。

如今,环境污染已经给我们的生命带来巨大的危害,给生存环境带来极大地破坏。我们经常看到报道因水源污染,有人吃到水中的鱼而中毒;城市中因空气中的尘埃、车辆尾气、烟雾等造成人们哮喘病比例的增大;严重污染更会带来生态环境的失衡,造成诸如沙尘暴、酸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正因为我们有这样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爱绿、护绿的环保活动中。大家知道吗?因此,作为小学生,作为城市的小主人,也要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首先,在家里,我们要争做环保的带头者。带领爸爸妈妈一起参与到节约用水、用电的行动中,说服家长不用一次性筷子,不乱扔废电池,垃圾不乱倒,用分解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使自己的家庭干净又环保。

其次,在学校里,我们都要争当环保的执行者。如果看到地上有垃圾、绿化带里有果皮,那就请你随手捡起它。每天校园食堂用餐时,许多同学没有拧紧滴水龙头,如果你是后面的同学,请你及时拧紧它,用餐时不要浪费粮食,比如吃早餐的油条、馒头不要乱扔,吃不了那么多就不要打那么多。每天我们做室外操或上体育课时,要及时地关闭电源、电脑,以免浪费。

最后,在社会中,我们要争当环保的宣传者。告诉身边的亲人、朋友环保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在公共场合,更要以身作则,带动家人,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环保的行列中。

记住:小行为事关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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