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慈母情深读书 慈母情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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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慈母情深》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父母之爱的深沉与宽广,更加感受到了这位母亲的伟大,为了自我的儿子有出息,她不管多辛苦都无怨无悔,甚至愿意把自我的心都掏出来。想想其实,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
《慈母情深》真篇文章讲了一位母亲在困难的生活之下,一天赚27元,又要共两个孩子吃饭,读书,吃饱穿暖都有问题可是这位母亲还是毫不犹豫的掏出钱给我买书,当我用这些钱给妈妈买了水果罐头,母亲数落了“我”可是还给作者凑足了买书在这件日常生活的小事中表现出深沉的母爱。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对母子。虽然说不上有课文中的母子穷,可是在我们那他也算是最穷的了,可是哪位母亲在这么困难的生活下还是想尽办法给儿子读上小学,给儿子一个读书的好环境
这些母亲不仅仅供他们吃,供他们穿,供他们上学,还要供他们看书。这一次,我真正体会到了母亲的伟大。这又让我想起了陈子昂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只有犹太教、基督教及伊斯兰教是“经典宗教”,因 为这三种宗教都有一部被称为“神圣经典”的圣经。
《圣经》被称为“惟一的书”,又通常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圣经》已被译成20xx种语言,《圣经》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多。
其实关于《圣经》这本书,从小就开始接触了,但也只是听大人说说而已,说得最多的是关于人们信奉耶稣的事情,在信徒的心中耶稣是神圣又慈爱的,他就救苦难的人们于各种灾难之中。总是觉得他是一种跟宗教信仰有关的很神秘的东西,觉得和自己没多大的关系,也只是喜欢听一些故事而已。随着在高中历史课上对历史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对西方历史文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且历史课上老师多次解读《圣经》,他特别喜欢《圣经》,受老师的影响,因此对它充满了好奇,于是现在就找了机会看了。
我知道《圣经》是一本很厚的书,字密密麻麻的很小,如果不喜欢的话是很难坚持读完的。所以我先看了关于圣经的一些故事,然后才读的《圣经》。一些故事是我小时候就知道的,例如最常听到的就是“亚当与夏娃”,还有“诺亚方舟”的故事,那时听起来感觉是十分之有趣的。其实大部分是关于斗争的故事,虽然不是很感兴趣,但还是坚持读了。《圣经》故事的篇章真的多到令人不可思异,在这之中我也慢慢的去了解到,西方的文化,以及他们的经典书目《圣经》,去了解到西方的重要文化资产的书目。
通过读《圣经》的过程,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读书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否则会受益很浅,学不到多少东西。还有就是要有兴趣,尤其像《圣经》这样深奥复杂的经典读本必须静下心来读。一开始读时还必须弄清它的基本框架。这样读起来会轻松一些。
《圣经》一般包括《旧约全书》、《新约全书》和《圣经后典》。《旧约》又包括律法书、历史书、智慧书和先知书四个部分;《新约》分为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启示录四大部分;而《后典》则反映了《旧约》与《新约》过渡时期巴勒斯坦的情况。
通过读《圣经》,也让我对圣经对基督教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旧约》的主线是耶和华拯救其子民以色列人的历史。我们可以先从圣经的故事目录中,了解到架构是从一开始的创世、犹太人遇到一些问题以致必须不断迁移,最后述说耶稣的诞生、早年生活以及最后如何的死亡,也因为有这一连串的事件发生。后来经由后人的统整之后,才会出现《圣经的故事》这本书。由七天创造世界来作为一开始的开端,这为之神话般的创世就此因而展开,接着开始出现了我们熟之的亚当与夏娃,偷尝禁果之后,进而开始衍伸了后代,也因为人们的生成,开始出现了,我们是如何来的,为什么是这样来的,后来慢慢的,衍生成了,上帝创造了世界,这种说法,有点带着神秘的色彩,而一开始就对于“神”之存在的,正是犹太人。而故事也因此开始慢慢的开始架构出来的。这就是《圣经》的大体框架,弄清了读起来也就容易了。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寒假期间,我读了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骆驼王子》,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处处享受着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筋只管服从……使它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当弱者需要保护时,它表现出冷漠和拒绝。为了享受舒适,最后宁愿放弃自由的生活,变成一匹普通的家骆驼。
我真为这匹骆驼王子感到可悲、可怜、可叹……
读了这本书,我心想:骆驼王子最后落到了一匹家养骆驼的地步,完全是因为他从小受到父母以及骆驼部落的宠爱、娇惯,所以我觉得父母不应该把孩子当做温室里的花朵,为他挡风遮雨。如果这样的话,万一哪一天温室没有了,那么温室里的那朵花就要面对种种困难,可是他从小就在温室里长大,又怎样去克服这些呢?
我觉得一个人小时候如果被宠坏了,那么长大后也会依赖父母;小时候学会自立,长大后才会坚强。所以,小时候我们就要学会独立,不能事事都依赖父母。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胆小和懦弱带来的危害,我不想做那样的人。那么,从现在开始,我要学着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自己的事尽量自己做,平时力争能帮父母做些家务活,在不断实践中成长。 孟子曾说过:”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有人也曾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一个人如果从小一直被娇生惯养,那么将来走上了社会,会被困难压倒。
最后,我想对各位父母说:不要把我们养成扶不起的阿斗,我们想成为能够劈风斩浪的海燕。让我们自己去飞吧!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瘦小、总是被班上同学欺负的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小男孩,因为拥有“能够偷别人影子”的能力而变成了别人所需要的心灵伴侣。他倾听每个影子的诉说,知道了每个人背后所不为人知心酸和痛楚。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他们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希望,寻找隐匿的记忆拼图。全文交杂着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带给读者以温暖感人的感受,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理想的温情疗愈小说。
亲情,是人生中不管它伤你多深你都不愿放弃的情愫。
爸爸的离开,让年幼的他难以面对,他总以为那是自己不够优秀的原因。而妈妈的影子向他倾诉了一切悲伤和难言之隐,但他却不知道怎么去抚平爸爸给妈妈带来的伤痛。“随着时间的流逝,有时事情自会迎刃而解”他只能默默坚信着这一点。即使对爸爸有着不解、有着责备 ,但他还是渴望着寻找爸爸的下落,渴望着爸爸能出现。当影子告诉他,爸爸从他生下来那一刻就爱上他了,也许从未找过合适的字来跟他形容这一切,但照片就足以向他吐露所有他想听到的美好话语时,他的感动完全证明了他对爸爸的爱和渴望。
成年之后的他,离开了原本居住的地方,离开了母亲,独自住在了一栋离医学院不远的大楼顶层套房。在火车站的月台上,他与妈妈和最好的朋友吕克分别,“这一次,她没再试图别过脸去。我不再是那个她需要全力保护的孩子,她再也不必藏起泪水,藏起她从未远离的悲伤”。成长的路上,总有离开妈妈的时候,他需要一个人去承担自己的未来,去闯。在这时候,妈妈也明白了孩子已长大。生活的丰富忙碌和习惯于妈妈的关怀使他忘记了妈妈已在渐渐老去的事实。在火车站的月台上,原本应等到妈妈来城市里看望他,不料,却等到了马克传来的妈妈的死讯。作为一名医生,每天都在照料着病人,但自己连母亲身体不适都没有意识到。
“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紧紧依偎在他们身边。”这段话让我内心有着很大的触动,让我几近流泪。这确实是一个人生常态,拥有了不懂得珍惜,然而人生并不能够重来,等到要失去了再后悔,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吧。我曾有过叛逆期,面对妈妈说的每个字我都觉得难熬反感。开始无限的反驳,开始绝食,在她关心我的时候,选择摔门走人。直到有一天,我爸把我叫到房间和我说,当他在睡觉时听到我和我妈吵架时,他很心痛,然后开始问我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之类的。谈话结束后,我很是内疚难过。自那之后,我就慢慢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努力学习的小孩。我很珍惜和他们呆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年近半百的他们,却依旧为我们担心操劳,我每次看着都很难受,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去安慰。近期,在与妈妈谈论家教生活时,有一个小孩现在也处于叛逆阶段。我自己提起了这段叛逆时期的事情,表面看似平淡欢笑的我,内心却是多么的内疚和自责。但妈妈却说,没关系,其实我没有叛逆期。她是多么地疼爱我啊,我心想。她陪我走过了20xx年的岁月,让我陪她走完未来几十年吧。
爱情是个迷人的妖精,就算多年过去了,它可能依旧封存在那里。在男孩童年和妈妈去一个海滩上玩得时候,他认识了一个聋哑女孩克蕾儿。在那里他们拥有了美好浪漫让他们都永生难忘的六天。但是随着短暂的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到他生活的地方,女孩便在一张纸上留下了“你偷走了我的影子,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在离开母亲的高中生活中,男孩似乎已经慢慢淡忘了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名叫苏菲的女该在一起了。他还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着他的。读到这,心里不禁为他和克蕾儿的爱情感到惋惜。幸运的是,他放弃了苏菲,回到了他和克蕾儿相遇的海边小镇。努力寻找后,发现当年的那个女孩已经成为了一个大提琴家,一开始也没有认出来他是谁,于是他扮演成了一个粉丝。值得庆幸的是,故事有了圆满的结局。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时,内心的感
动油然而生。原来爱情是如此的美妙有些人有些事,虽然经历的时间很短,深藏在心中,但却能够保留很久很久。多年后,再被提起时,你才意识到,原来这份爱这份感动,从未离去。虽然已是个大学生,但对爱情的理解还不能够特别的深刻、到位,只是从电影电视以及过来人的故事中获得些许了解。我一直认为爱是个神秘又奇特的情愫,本只是陌生人,由于缘分走到了朋友或是其他关系。只因为爱情,双方都愿意去承担很多原本不是自己的责任,但也在这期间,享受到了自己从未体会到的快乐。更远的是,双方结为夫妇,然后再产生一系列亲情的爱。
谈完了亲情和爱情,人生中不可或缺的,还有友情。吕克和男孩的友情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吕克帮助男孩考上医学院,男孩也帮助吕克重回面包店,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从小到大的友谊,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是的,十九年的时光,脑袋里剩下的大部分是五年级至今的记忆。回忆起小时候的伙伴,那时候的我们笑得是最天真最真实的。
其实这样想想,人生是多么的美好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由缘分产生,由爱来维持。而那些在生命中出现得很短暂的过客,即使是一个微笑,也给我们的人生填了抹绿。珍惜我们所拥有的美好人生吧!
对于书,我不敢轻率得出结论,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有更多的智慧,更多的知识,它就像一个圣人,一个老师,我不敢对圣人、老师轻易地下任何的结论,只能抱着一种崇敬的心境去看待书这种奇妙的东西。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需要任何的诠释。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银行家和一个学者打赌,如果学者能在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情况下生活15年,就给他200万。之后学者就靠读书度过了这漫长的15年,真的很长,学者依然还在那儿。银行家很吃惊,他要给学者200万,可是这时候这个银行家已经破产了,他已没有能力付给学者曾答应的钱,所以他想要杀掉那个学者逃掉200万的债务,学者说:“不要了,这15年我并不觉得孤独、无聊,而觉得很是充实,我什么也不要了,我还要感谢你呢!”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对书的那种尊敬,我要改变对那个15年的看法了,一点也不长吧?
人类之所以能成为宇宙的主人,是因为书,是因为这种奇妙的东西存在了,使我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一本书是一扇门,打开一扇门,这种门不需要任何的钥匙、或者是类似于“芝麻开门”之类的咒语,唯一打开这一扇门的方法就是我们的兴趣,我们对书的那种热情,只要我们有热情、兴趣,世界就会离我们更近,我们知道的、懂得的就会更多,给予我这些的就是书。
其实,我对书也深有体会,以前并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很枯燥,作文也写不好,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像炮仗一截”。为此我很苦恼。一次在杂志里发现了一个作家的演讲稿,就是讲书的,我开始接近书了,之后我的作文就进步得很快了,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可以和高年级的同学媲美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当今社会,类似于卡拉ok、歌舞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那么热闹,而书店图书馆里的人影却如此萧条。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真正智慧不明白,觉得网络可以代替一切。
其实,多去去图书馆,就会发现,总有一本书会让你着迷,总有一本书会让你产生对书的热情,总有一本书会是网络所代替不了的。让书页折成小船,引领我们共同起航吧!
如今再读梭罗的《瓦尔登湖》,再一次感受到了初读时的心动,我独自一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捧着它,像是在寻找生命最本真的意义。
《瓦尔登湖》以春天开始,经历了夏天,秋天和冬天。又以春天结束,这正是一个生命的轮回,终点又是起点,生命开始复苏。这本书分为经济篇,补充诗篇,穷困的托词,我生活的地方;我为何生活,阅读,声音,寂寞,访客,种豆,村子,湖,贝克田庄,更高的规律,禽兽为邻,室内的取暖,旧居民:冬天的访客,冬天的禽兽,冬天的湖,春天,结束语,一共二十个章节。书的开篇中就提到:“当我写后面那些篇页,或者后面那一大堆文字的时候,我是在孤独的生活着。”孤独一人时,更容易思考,更容易体味生存的意义。书中不止一次的探讨到寂寞孤独。“大部分时间内,我觉得寂寞是有益于健康的。有了伴儿,即使是最好的伴儿,不久也要厌倦,弄得很糟糕。我爱孤独。我没有碰到比寂寞更好的同伴了。”还有“我并不比湖中高声大笑的潜水鸟更孤独,我并不比瓦尔登湖更寂寞。我倒要问问这孤独的湖有谁作伴?然而在它的蔚蓝的水波上,却有着不是蓝色的魔鬼,而是蓝色的天使呢。太阳是寂寞的,除非乌云满天,有时候就好像有两个太阳,但那一个是假的。上帝是孤独的,——可是魔鬼就绝不孤独;他看到许多伙伴;他是要结成帮的。我并不比一朵毛蕊花或牧场上的一朵蒲公英寂寞,我不比一张豆叶,一枝酢酱草,或一只马蝇,或一只大黄蜂更孤独。我不比密尔溪,或一只风信鸡,或北极星,或南风更寂寞,我不比四月的雨或正月的溶雪,或新屋中的第一只蜘蛛更孤独。”也许只有将自己置身于寂寞的梭罗才有权利去谈论寂寞的滋味和益处。梭罗的《瓦尔登湖》看上去是分离的一篇一篇,每篇里又琐碎的讲了许多生活的细节、感悟。但是实际上这些琐碎在一起才构成了完整的生活。它们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阅读、禽兽、湖、冬天、春天、室内取暖、种植等等。第一篇,经济篇,我从没看到过关于经济的文字可以写成这样的诗意和哲理。很奇怪的是,虽然作者的思想和时代相悖,但文字读来并没有半分消极和孤独,有的只是作者不断向上的不屈精神和勇气,以及那种自给自足的安静从容和坦然。将眼光收回来,当今社会里的人们,似乎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世界中迷失了。穷尽他们的一生去追逐身外之物,钱财。殊不知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他们不停的用钱财的累积的多少来区别、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用极尽奢华的物品来装饰他们的房屋和外表。殊不知劳力士和几块钱的电子手表是一个用途,价钱的悬殊却改变不了本质的用途。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人们在对物质的无限追求中渐渐遗失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放弃了对简单生活的追求,对心灵丰富的向往。
第十二篇和第十五篇都是讲瓦尔登湖的动物。翻阅了大半本的《瓦尔登湖》,老实说好多段落都看不太懂,唯讲动物那些章节显得尤为妙趣横生,让人读来颇觉新鲜。第一个引人注意的动物是公鸡,那最平常不过的家禽在作者的笔下忽然神气而可怜的不得了。作者梭罗是这样形容它们的:公鸡,原本是野鸡,他们的啼叫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胜过一切其他动物,可惜大多时候填补它们声音空白的是它们的太太——母鸡们的聒噪,这也就难怪它们最终只能是家禽了,更不要说鸡腿鸡蛋什么的了。这些话忍不住让人拼命想回忆起公鸡晨鸣的乐音,结果竟是茫然,只除了来自书面的机械的“喔喔”声。至于母鸡,也只记得它们每次下完蛋后倒是“咯咯”地欢叫个不停的。
瓦尔登湖怎么可以有那么多野生动物呢?似乎作者每天都和它们随便打着招呼。熟悉的有蚂蚁,可是那里的蚂蚁又是多么地象战士啊,那一场蚂蚁大战让人读了真是不敢小瞧那微小生物了。可爱的让人怜的鹧鸪幼雏,它们只服从母亲和自己的本能哦,它们的长着丰满小羽毛的身子和落叶枯枝融为一体,可以保持同一个姿势呆在那里一动不动,当一个生人拿起它或踏着它时,它依然那样呆着一动不动,或者拿纯洁的眼睛看着你。最最搞怪的当然是潜水鸟了,它总是发出狂笑,当它从湖面的这头潜到那头,把猎者或观察者大大戏弄了一番后。那是怎样的鸟啊,可以深入到湖底鱼儿中去的鸟。
说到底人类也是动物啊,高级动物罢了。作者预言,人类进步的结果必然是放弃肉食,正如野蛮人向文明靠近后,放弃了人吃人的恶习一样。我不知道人类是不是终有一天会放弃肉食,只是很好奇兔子的叫声。作者在书中说:兔子到了末路,呼喊得真象一个小孩。关于兔子,最深刻的印象是一只野兔撞到了树干,却并没有见着我们的文字记载过一只被追捕的可怜兔子。
这个寒假因为有瓦尔登湖的陪伴而充满生机与活力,我真想亲眼去看看梭罗笔下的那一片净土。
最新慈母情深的读书心得 慈母情深读书心得200字(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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