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丙方合伙人姓名: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x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三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方来做发如雪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发如雪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20xx年x月x日
第一条 合作期限
从年月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地址 )直到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本店投资现金人民币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与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
2、店内所有财产为三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 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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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清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股份信用。
3、每月财务由方保管,后分红,账务上谁出错谁赔偿。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合作期间租房房租由三方共同均摊。注:如打店子资金按各自出资比例计算回收。
2、甲乙丙三方都有权参与店内管理和合作事业的项目决策。
第五条 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4、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协议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三方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注:附三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共 2 页
第一条 位于 发廊[以下简称“发廊”],面积 平方米,美发设施设备齐全,之前一直由甲方持续经营,甲方依法享有完 整所有权,现甲、乙方合作,共同经营发廊。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方以现金加入甲方经营的发廊,乙方每年享有分享20% 利润的权利, 为此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的对价。
2.甲方享有每年分享80%利润的权利。
3.发廊的所有权、场地使用权以及发廊设施设备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方享有。
第三条 利润分配
利润由发廊经营所得扣去经营成本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最终确定。 经营所得指发廊正常经营的所有收入。 经营成本包括经营提成、其他员工(主要包括助理、收银员、做饭人等)工资、房租、水电气费、原材料采购费、设施设备采购与维修费等与发廊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债务先由发廊的经营所得支出,经营所得不足清偿时或导致发廊其他财产受损的,以甲乙双方按分红比例承担。
第五条 质量事故
发廊的经营过程中,实行发廊师傅负责制,因技术原因出现客户提出质量异议或投诉的,由责任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发廊导致损失的,由发廊从其经营提成以及利润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合作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合作期限届满若双方没有异议,双方可以重新签订协议,甲方退还乙方入股本金。
第七条 退出机制
双方任何一方拟终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方; 一方拟出让本合同的分红权时,本协议的其他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将分红权转让本协议之外的第三人,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将分红权转让他人的给发廊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对发廊赔偿。 乙方退出发廊后,不能在发廊所在地区继续工作或开新店。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作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购置更新设备等项目的启动资金。如首期出资不够支出,甲乙双方再分别等额筹款。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本协议终止时一并清算。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3、合伙人月收益由工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和分红两部分构成,并与出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如下: 甲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乙方收入=工资+纯利润×50%+(甲方缺勤天数—乙方缺勤天数)×(月纯利润/180) 分配说明:缺勤一天扣除月纯利润的1/180,即月纯利润×1/30×1/2×1/3,将月纯利润分成30份,一天为1/30,再按每人1/2分成两份,如果缺勤再从该天的1/2中扣除1/3给另一方,即缺勤者实际分得该天纯利的1/2×(1—1/3)=1/3,另一方如在岗则可分到该天纯利的2/3。“乙方缺勤天数—甲方缺勤天数”如为正数则说明乙方缺勤多,应将扣除的差值给甲方,反之也然,体现多劳多得。
4、因经营需要外出培训、学习、进货、洽谈生意等办理集体事宜而不在店中,不认定为缺勤。
5、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但必须达成协议。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5、 一方合伙人出现健康和法律上的'问题不能继续参与合作,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6、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造成损失。
7、一方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长期(一月达10天)缺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8、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五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20日通知另一合伙人,经另一方同意,并达成协议。
2、合伙人退伙,另一合伙人应当与其按照退伙时的共同财产(不包括双方在合伙前的已有财产)实际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店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4、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店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因一方违约退伙的参照本条第3、第4款与协议第七条执行。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上述各条款中的禁止行为。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其财产份额。
3、禁止在合伙店铺中进行黄赌毒、打架斗殴等法律禁止的行为活动。
4、禁止私自占有、侵吞共同财产。
5、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方的全部合伙投资,另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协议终止;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的合伙投资及合作期间购置的财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协议终止。协议终止程序按第五条第5款执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谁先使用暴-力谁违约。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需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含门面转让费壹万柒仟
元整,6个月房租玖仟元整,壹仟元整水电费押金,合计贰万柒仟元整)甲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
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 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第十条:补充条款
1、无故不上班者不参于当日分红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托 为本店经营执照的法定人代表。
二、乙方持有本店 %股份,负责出资人民币 元,
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共享盈余,按比例分配;产生债务亏损或再扩大投资,按比例承担。
四、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一方如终止合作,退出或转让股权,需征得股东会同意后,按本店当时市场价(以近一年12个月的平均利润乘于18个月回报率)减25%折久费评估清算,盈余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满不能续签、政府迁拆、倒闭等),双方按当时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如产生债务同样按比例承担。
六,甲乙双方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a,参与制定和修改店铺经营方针。
b.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c,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店铺财务会计报告。
d,依照店铺股份协议的规定转让出资。
e,优先认购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或店铺新增资本。
f,对店铺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g,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分配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八、本协议实行过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讨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其他
。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