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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伙协议书房地产开发合伙人合作协议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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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地块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项目地段、面积、中标地价
地块(土资挂号宗地)系20 年月日思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拍地块,该地总面积㎡,中标地价万元整。四至为:北至,南至,东至,西至。
现已经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受让了上述土地,并以甲方名义与思南县国土资源局于20 年月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编号: ),并支付了土地出让款人民币万元。
二、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双方投资人派员组成,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资金及项目管理
双方共同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依据本协议投入项目部。项目部单列帐目,与甲方公司其他业务无关。甲方保证不因其公司经营问题影响本项目的运营。且甲方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资金,否则视为违约,须向乙方承担挪用金额20%的违约金,挪用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承担前述违约金、退还投资款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双方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入时间
1、投资:根据双方共同测算,该宗地前期土地出让投资需万元人民币、修建成本需投资万元人民币,共计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于年月日前全部投入;乙方投资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于年月日前全部投入。
2、追加投资: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需进一步追加投资,双方同意优先采取以本项目财产(包括土地、在建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追加投资。如抵押贷款的方式不成时,双方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追加投资。
四、项目部帐户开立及管理
1、合作项目实行资金统一调配、支出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核算、利润按比例分配的管理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以项目部名义设立独立帐户,具体开设时间为项目部成立后三日内。
2、项目未进行实际运作前,不经任一方书面同意,资金不得动用。项目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后,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由双方控制。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双方代表一致书面同意后,由财务部实施。
五、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1、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
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方委派;副总经理人,由方委派。
3、项目部的职责: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4、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项目部另行确定。
5、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6、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7、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综合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8、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工程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9、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销售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10、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财务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六、费用的分担
1、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2、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双方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七、会计财务制度
1、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双方投资人的印鉴,由双方投资人共同管理。项目部在开户银行备案的印鉴为:甲方的财务章,乙方的邵文进的私章。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2、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3、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八、利润的分配
1、本项目营运产生收入后,即应首先保证乙方投资的回收。即本项目营运产生的收入,应首先向乙方返还乙方依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投入项目的投资。
2、在本条第1款乙方回收投资后,双方可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
九、工程营造
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
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确定。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干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十、房屋销售
1、本项目房屋以甲方名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本项目建造的房屋由甲乙双方依据约定,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以甲方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入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3、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双方共同认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4、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十一、合同管理
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十二、工程保修
1、房屋交付后,由甲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及费用。
2、保修期限内,因任何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甲方及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物业管理
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3、乙方不参与房屋物业管理,不对房屋物业管理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十四、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维权的,违约方尚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公告费、公证
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维权费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或者其他情况导致项目停工达一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投资20%的违约金、退还投资款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十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通讯地址见合同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情况介绍部份。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作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
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等。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由双方平均分配。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解决。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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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伙协议书房地产开发合伙人合作协议篇二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同样需要签订协议书,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地产开发合伙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
二、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亩,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四、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元/㎡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 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 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开发人:
合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项目
合伙项目为*项目,设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地下部分约 平方米,其中代建为 间。
本项目的合伙经营范围以与 业主方签约的合同为原则,双方共同履行。
第二条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工管理、共同经营,共同风险,共负盈亏的合作形式。合伙人 管理人员的身份参与。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合伙项目包括筹资的保证金 元(如项目需要,按股权比例继续出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合伙人 以现金出资总投资的 %,占股份的 %.
合伙人 以现金出资总投资的 %,占股份的 %.
3、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及时在筹资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时,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 %/月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清算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子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并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③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结合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双方各派出负责人组成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其权限是:①处理好外部关系,证照等手续办理、资金筹措、银行贷款办理工作;②工程建设合同的执行等事项;③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售楼,合伙债务的清算及支付。
2、合伙人的其他约定: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应公司协商;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项目己经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会计事务所(或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财务人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品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合伙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伙项目开发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项目暂定名为“”,投资总额为亿元人民币。第一期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出让地(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年、商业**年,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第二期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出让地(商服用地)。
2、项目地址:
3、合伙期限:自合同签订时,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二、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的“”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资金及项目管理
双方共同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依据本协议投入项目部,项目部使用双方共管账户。且甲、乙双方保证不得私自挪用本项目资金,否则视为违约。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项目总投资约亿元人民币,甲方按总投资额的出资,享有股权;乙方按总投资额的出资,享有股权。
2、根据双方共同核算,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对该项目投入*万元(*元)。按出资比例,乙方尚需补足投入即*元(*元),此款由甲方先行垫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月息分承担利息至乙方支付之日止,至二期土地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乙方连本带息支付给甲方。
3、乙方于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伙
诚意金壹佰万元(*元),冲抵乙方应支付甲方项目一期前期垫支*元中的一部分。
户转入壹佰万元(*元),作为项目部流动资金,用于项目投入。此**万元(*元)中的*万元(*元)冲抵乙方应支付甲方项目一期前期垫付*元中的一部分。
5、本合伙项目待合同第三条第四款资金使用完毕后,若项目资金不足、需再投入资金时,双方按出资比例继续出资,双方应及时在协议筹资日以前交齐;若甲方未按期出资,则由甲方股份担保,乙方代为出资,甲方按月息分向乙方支付利息;若乙方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退还乙方前期的所有投入。
四、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1、项目一期的销售收入,在工程款未结清前,原则上不进行分配,优先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如有需要,可协商从共管账户借支,借支不计息。
2、盈余分配:以财务清算报表为依据,清算后如有盈
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
财产的顺序进行;所得净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预留国家法定的质保金)。
3、债务承担:清算后如有亏损,各合伙人按出资比承担。
五、制度管理
会计财务制度
1、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由双方投资人共同管理。
2、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3、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工程建设制度
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房屋销售制度
1、本项目房屋以甲方名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本项目建造的房屋由甲乙双方依据约定,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以甲方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入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3、房屋的销售由甲、乙双方协商选择销售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甲、乙双方沟通协商,并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批准权由甲、乙双方共同行使。
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所涉的负责人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工程保修制度
1、房屋交付后,由甲、乙双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共同承担保修责任及费用。
2、保修期限内,因任何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出资。
2、甲方派会计一名。
3、甲方应保证于*年*月底之前取得该项目二期地块的出让合同。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出资。
2、乙方派出纳一名。
3、在拆迁未完成的情况下,若甲方未在*年*月底之前取得该项目二期地块的出让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伙关系,由甲方返还乙方出资并按月息分计息(计息仅限第一期出资),乙方不得参与该项目的任何分红。
米,楼面地价每降低**元乙方支付给甲方**万元,乙方支付给甲方上限为**万元;若楼面地价高于**元每平方米,则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合作,如不继续合作则甲方支付乙方**万元,退还乙方投入资金并按月息分计息,乙方不得参与该项目的任何分红。
5、项目二期土地及拆迁保证金由乙方全额垫交,甲方
按出资义务份额按月息分向乙方支付利息。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合伙项目已经完成。
2、当项目完成,出现未销售的不动产,各合伙人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该不动产。
九、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齐心协力使项目尽快实施正常运转,当重大事宜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
2、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保证本项目第一期建设用地在于乙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为4、
净地,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司法查封、扣押及他项权利人。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成立,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合伙诚意金*元(*元)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伙协议书房地产开发合伙人合作协议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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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地块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开发项目地段、面积、中标地价
地块(土资挂号宗地)系20 年月日思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竞拍地块,该地总面积㎡,中标地价万元整。四至为:北至,南至,东至,西至。
现已经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受让了上述土地,并以甲方名义与思南县国土资源局于20 年月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编号:),并支付了土地出让款人民币万元。
二、合作方式
1、设立项目部
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双方投资人派员组成,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资金及项目管理
双方共同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依据本协议投入项目部。项目部单列帐目,与甲方公司其他业务无关。甲方保证不因其公司经营问题影响本项目的运营。且甲方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资金,否则视为违约,须向乙方承担挪用金额20%的违约金,挪用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承担前述违约金、退还投资款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双方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入时间
1、投资:根据双方共同测算,该宗地前期土地出让投资需万元人民币、修建成本需投资万元人民币,共计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于年月日前全部投入;乙方投资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于年月日前全部投入。
2、追加投资: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需进一步追加投资,双方同意优先采取以本项目财产(包括土地、在建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追加投资。如抵押贷款的方式不成时,双方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追加投资。
四、项目部帐户开立及管理
1、合作项目实行资金统一调配、支出统一管理、成本统一核算、利润按比例分配的管理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以项目部名义设立独立帐户,具体开设时间为项目部成立后三日内。
2、项目未进行实际运作前,不经任一方书面同意,资金不得动用。项目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后,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由双方控制。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双方代表一致书面同意后,由财务部实施。
五、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1、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
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方委派;副总经理人,由方委派。
3、项目部的职责: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4、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项目部另行确定。
5、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6、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7、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综合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8、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工程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9、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销售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10、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财务部设经理人,由方委派。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六、费用的分担
1、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2、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双方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七、会计财务制度
1、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双方投资人的印鉴,由双方投资人共同管理。项目部在开户银行备案的印鉴为:甲方的财务章,乙方的邵文进的私章。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2、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3、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八、利润的分配
1、本项目营运产生收入后,即应首先保证乙方投资的回收。即本项目营运产生的收入,应首先向乙方返还乙方依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投入项目的投资。
2、在本条第1款乙方回收投资后,双方可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
九、工程营造
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
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方式确定。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干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十、房屋销售
1、本项目房屋以甲方名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本项目建造的房屋由甲乙双方依据约定,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以甲方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入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3、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双方共同认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4、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十一、合同管理
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十二、工程保修
1、房屋交付后,由甲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及费用。
2、保修期限内,因任何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甲方及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物业管理
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3、乙方不参与房屋物业管理,不对房屋物业管理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十四、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维权的,违约方尚应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公告费、公证
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维权费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或者其他情况导致项目停工达一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投资20%的违约金、退还投资款外,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十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通讯地址见合同本协议当事人各方情况介绍部份。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作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
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本协议当事人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等。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由双方平均分配。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解决。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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