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业保密协议(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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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保密协议篇一
甲方:(公司)。
公司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因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双方共识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违反《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同类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规定,不得将甲方各种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或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而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提供任何与甲方的营业范围信息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为业主和客户严守秘密,不得私下将业主资料告知第三方(即”飞盘”、”飞客”),不得以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本人)名义与业主、客户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料及资源促成交易而将利益据为己有(即”做私盘")。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或在获得最新情况时隐瞒楼盘信息。
5、乙方明知或者应知其他员工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一起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者与他人合谋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即为共同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乙方若获悉其他员工有同业竞争的行为,应当主动向甲方汇报有关部门情况,甲方应当为乙方的举报行为保密。
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的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乙方应当无条件返还。
8、对乙方违反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将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甲方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继续实施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应当有工商行政部门从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将乙方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乙方有上述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不需给予任何补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乙方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以上乙方的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二、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规定的认定和处理:
1、双方或单双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依其忠实义务的要求,立即结束其正在进行的事务;紧急事务必须由乙方作应急处理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后,依法依约并按甲方书面指示作紧急处理。
2、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离职规定办理事务移交手续,将所有甲方的物品、资料于离职当天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将本职位跟进之事务情况向甲方详细并如实交待清楚,并立即停止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任何工作。如果乙方仍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即视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擅自离职或单方辞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离职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务和离职后所收到的佣金,直到该部分佣金归入甲方所有。
4、在双方或单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后的六个月内,禁止乙方到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该种单位限于乙方在济南市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禁止乙方本人在原甲方任职机构所在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经营业务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禁止与甲方的其他人员同时到另一机构从事相关或同类似于甲方业务的工作。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起诉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5、当双方或单方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时,甲方有权在报纸、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声明乙方原在甲方的身份关系和合同中止、解除情况,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可以披露,并要求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事务。
6、甲方可以将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登入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互联网或其他媒体上就乙方进行同业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发布公告。
以上乙方的赔偿金、赔偿责任等,甲方有权以扣发乙方工资、奖金、提成、佣金等形式予以实现,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三、乙方违反同业竞争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以民事侵犯诉讼或违约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不需事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甲方也有权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一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如提起诉讼,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行业保密协议篇二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对其所接触的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负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事项主要包括:
双方在招聘期间、远程培训期间及正式入职后乙方所接触到的所有文本资料、电话记录、传真材料、业务合同、电脑软件、档案资料、录音录像(含光盘)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6.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7.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8.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8.招投标价格、招投标预算、招投标书;。
9.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10.公司要求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文档、文本文档等材料。
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1.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12.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13.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14.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15.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16.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保密规范。
1.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填写报送台账(台账需明确报送日期、报送人、报送资料概况、办理事项、接收单位、接收人或部门、审批人),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每月5号前财务须将上月台账报董事长审阅。
2.财务部门内部不符合审阅权限的人员需使用相关资料时需进行相关登记并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财务部门以外任何人员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根据保密级别和资料性质需填写借阅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执行。
3.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绩效奖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协议。
4.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董事长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5.公司的任何财务动向,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收款、付款、工资福利发放,资金计划均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或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必要时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取得董事长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保密要求。
1.不泄露、不使用保密资料。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本岗位涉及保密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等信息不私自透漏给任何保密权限以外的人员;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任何人泄露甲方及关联公司尚未被公知或公开的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2.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3.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6.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8.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主动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四、违约责任。
1.在实习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实习;试用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在劳动合同期内的,甲方可据此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乙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根据争议的性质可向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津南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业保密协议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软件产品项目的实施,为确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技术保密协议: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行业保密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进入甲方工作,并与甲方确定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保密协议如下:
乙方在此确认所有的保密信息为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享有任何保密信息的外在的或固有的'权益。乙方在此承诺,在此之后的任何时间,不把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给或导致披露给任何个人或组织。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商务数据、市场数据、销售数据等)各种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销售模式、学术教学模式、产品开发模式等)各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规则、行政管理规则等)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乙方对其在甲方在职期间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所有专有开发均应予保密,上述专有开发成果均有甲方所有。乙方同意甲方采取所有措施在法律上实现或维护甲方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
乙方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通过法律途径谋取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若乙方通过法律或任何其它办法被赋予或获得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乙方承诺立即将此权益完全并记过地转让给甲方。
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自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叁年内,遵守本协议签所有条款,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工作时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亦不得以各种形式参与其他个人、企业或机构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力的活动,更不许加入与甲方同行业、同领域、与甲方业务形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查,并向乙方追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依法保留向聘用乙方的企业的追诉权。
甲方:
签字:
时间:
乙方:
签字:
时间:
行业保密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公司地址: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业务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将要知悉甲方的绝密和机密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与甲方记账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通讯记录、纸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2)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如甲方凭证资料、银行账户信息、固定资产信息、负债信息、单位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项目信息及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财务安全的信息等),以及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从记账系统软件得到的任何/所有信息。
(3)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方成为"披露方",乙方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
(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记账工作。
1.4"代表",指甲乙双方合同联系人、甲方负责人、甲方指定的业务对接人、乙方派遣的会计人员、乙方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信息。
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次代理记账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更好地完成代理记账任务或咨询服务,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并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概不得为自身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保密信息;。
(3)概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概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保密信息;。
(6)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乙方离职之后不得公开披露方资料及信息,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密,披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保密义务豁免。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4、所有权。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任何权利。
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职务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条件或便利做出的职务成果等,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嘉奖、行政奖励、政府工作津贴等。乙方保证,乙方对应归属于甲方是上述职务成果有保密义务,并遵从有关代理记账保密义务的具体规定。
6、保密信息的交还。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资料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资料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包括接收方在服务终止(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包括一方解约、公司倒闭、政策原因或合同期满等)后仍保证本方无限期保守披露方秘密。
9、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约定承担责任:
(1)甲方无条件地解除与乙方的《服务合同》,同时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或不利影响。
(2)严重者甲方可向侦查机关举报乙方的涉嫌犯罪行为;。
1、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规定。
11.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1.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1.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1.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1.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保密协议篇六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2.3.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2.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双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收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行业保密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2.经营秘密:客户资料、客户名单、产品清单、价格成本、设计方案、服务定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市场分析等。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技术研发成果。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以包括下列侵权方式在内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
(4)未经企业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5)协助任何第三人或唆使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6)其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因职务行为主持或参与策划、制订、讨论、设计、研究、开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掌握、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掌握、获知的商业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而非归属乙方。
3.乙方在非职务上研究或开发获得的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开发研究中利用了甲方有关的资源或经验的,可以使用其商业秘密。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在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5.若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可以将商业秘密从自备载体上剪切或复制出来储存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保证原载体上商业秘密已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的保密期限包括:
1、在甲方工作的全部期间;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第(1)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往后计算。
若乙方在技术部任职,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甲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1.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使用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义务,将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途径或方法向乙方索赔及追究责任:
(1)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2)解除与乙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3)甲方因乙方侵权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内。
2.乙方承担的任何违约赔偿行为并不免除其保密的义务,乙方必须继续按照本合同有关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行业保密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 (以下简称本项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接触或获得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向乙方披露相关保密资料,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
一、“保密资料”包括:
(二)乙方在项目中形成的任何分析、编辑、研究、咨询成果或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资料。
二、 项目定义:
专指甲乙双方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签订的 项目合同。
三、保密义务:
4. 如果乙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必需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
5. 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
四、保密资料的使用方式和不使用义务:
1.乙方只能为完成本项目而使用保密资料;
3.乙方不能将此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4.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包括已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密资料的交回:
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
六、知识产权: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七、违约救济: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依如下条款处理:
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同时,乙方按项目合同费用总金额的1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九、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十、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行业保密协议篇九
甲方(职工):
姓名: 乙方(用人单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乙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3. 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一) 甲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甲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6.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联系人: 电话:
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11.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 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甲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 脱密期限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对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乙方离职后
(四)违约责任:
(五)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甲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甲 方 xx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法人代表 xx
鉴于乙方参加由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的岗前专业培训,甲方希望乙方能够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因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守甲方相关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秘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参与学习培训期间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等形式传授给乙方的培训资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等信息。
甲方享有该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训授课或以发行培训资料的形式向其宣讲和发布的保密信息,并承诺在采取严密措施保护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时,不向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需经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记录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磁盘以及其它形式的载体,否则,均应归甲方所有,且不论这些保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第三条、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严重后果,导致甲方权益受到损害,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本书的有效期为自乙方签订之日起的180天内。
甲 方:
我(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内容,我承诺遵守本协议,如违反协议,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保密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职工):
姓名: 乙方(用人单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乙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3. 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一) 甲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甲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6.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联系人: 电话:
9.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11.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 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甲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 脱密期限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对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乙方离职后
(四)违约责任:
(五)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甲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设计或取得的。
第三条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保密期限和保密费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甲方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经济赔偿金标准;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的泄密行为(包括损害第三方客户利益)实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鉴于乙方在设计工作中有关保守甲方秘密的相关事项,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设计合同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合同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密的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信息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
三、乙方在设计工作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介绍第三方相关人员或冒充乙方设计人员查看相关设计文件,以窃取甲方的相关信息。
四、项目完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保留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并对已经熟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
六、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复制、拷贝,同时不得对外泄露资料的具体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相关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有乙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有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乙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二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工资或报酬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在履行服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年内。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一、定义:________________。
(一)机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书所称"机密信息"系指:________________。
(3)任一方当事人所研究或开发之信息,或任一方当事人于本合作期间因与他方之合作关系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关系企业所有之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尚未公开之秘密,而不论其是否为(1)他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2)以书面为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或电路布局权等智能财产权。
前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________________。
(1)经营计划、产销计划、采购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定价计划、市场分析与竞争对手分析、模具图式、开发中产品、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程序、制造方法、产品配方、产品规格、契约内容、不符专利要件之发明或创作、申请专利前之发明或创作、专门技术、人事薪资资料、未对外公开之财务报表等。
(2)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数据、成本数据程序、财务数据、顾客数据、供货商或经销商之数据,及其它与公司营业活动、方式有关之数据。
(3)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各发展阶段之计算机软件及所有相关文件。
(4)发现、概念、构想、产品规格、流程图、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导体芯片及专门技术。
(5)任一方当事人依约或依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的机密信息。
(6)其它经任一方当事人标示秘密、限阅或其它同义字样之信息。
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属本保密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
(2)非因一方之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3)经机密信息所有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4)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一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对方企业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5)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他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书所称"保密期限"系指合作期间,包括自初始洽商、计划、至执行合作之任务(无论完成与否),迄该机密信息丧失其机密性或收到机密信息所有方书面通知解密其中较早发生之日止。
二、所有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于双方合作期间,各阶段形成或产出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因与双方之合作关系所产生或创作之构想、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制造技术、著作、或机密信息等,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或光罩权、集成电路布局权等智慧财产权,其相关权利与利益均归创作或开发之一方所有。于合作关系结束时,任一方当事人应将他方所提供之所有数据、信息及已未完成之产出交还他方;且于保密期限内,除为执行双方合作之任务之目的外,任一方当事人于任何场合不得对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属于他方之相同或类似之成果。
三、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
(一)任一方当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处所进行任何工作,应遵守他方所有行为规范及任何管制规定。
(1)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2)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对因执行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一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该当事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该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该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五)除为履行双方合作之任务外,任一方当事人亦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该机密信息。
(六)任一方当事人应将他方之机密信息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任一方当事人未事先取得他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他方之机密信息。
(八)任一方当事人了解他方之机密信息亦受著作权法暨相关法令保护,并同意在不违反双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该相关法规规定使用之。
四、他人机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合作期间,决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拥有之机密信息。甲、乙双方并分别保证不将他人未合法授权之智财权或机密信息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当事人于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当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机密信息,如有任何争议或诉讼发生,提供非法机密信息者应负完全责任。
五、文件所有权:________________。
(一)所有记载或含有机密信息之文件、数据、图表或其它媒体之所有权皆归提供或揭露之一方当事人所有。
(二)任一方当事人于本保密期限届满时,除私人用品外,应将其所有记载或含有他方相关机密信息的笔记、数据或图表等各种文件全部返还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复印件、副本或抄本,并应彻底销毁该等机密信息之电子文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备份。其经他方请求返还时,亦同。
六、违约:________________。
任一方当事人如违反本同意书之各项规定,他方除得据以终止本同意书及/或双方于合作期间之合作关系外,尚得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
七、任一方当事人并不因本同意书之签订而将其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智能财产权授权予他方。本同意书之签订并未在甲乙双方之间创设诸如代理、聘雇或合伙之关系;同时亦不表示当事人之间承诺开始进行或于未来从事任何技术上或商务上之合作、计划或交易。
八、如任一方当事人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他方之机密信息时,应即通知他方并与他方充分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
九、任一方当事人,非经他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同意书下之权利及/或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书亦拘束任一方当事人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十、本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系专属于揭露之一方所有,该揭露方x随时要求他方返还之。于前述情况,他方应自费将该机密信息之原本、复印件或复制本如数送交揭露方之主营业所或其指定之其它处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将该机密信息销毁,并于销毁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声明且保证其完成销毁情事。
十一、任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其因违反本同意书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损失。任一方同意因其违约将造成他方不可回复之损害,且系属日后有不能强制执行或有甚难执行之虞,他方x声请假扣押、假处分或其它保全程序以维护其权益。
十二、本同意书于保密期限之规定内,不因甲乙双方之委任契约或合作关系终止、撤销、解除或无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书部份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者,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冲突法除外)为准据法,关于本同意书或因本同意书而引起之纠纷,甲乙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案件提交时其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所有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本同意书构成当事人间之完整合意,并取代双方关于本同意书中所规定之机密信息所有存在于签约前之书面或口头讨论、通讯、保证或说明。本同意书之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始得为之。
十六、本同意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以下无其它条款】。
签约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四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紧急联络人/手机:
现住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专利技术”系指甲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技术,产品信息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技术秘密”系指甲方专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客户数据”系指归属甲方合作客户的所有数据,包括测试数据。
5.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商业秘密”系指甲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6.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结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设计或取得的。
4. 在任何时候,乙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
5. 若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负责人。
6. 乙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
7.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8. 乙方所涉及甲方的程序测试数据要及时清理、复原,处理结果要有文字记录。所有数据不复制、不扩散、不传递,尤其不携带系统数据外出,因工作特殊需要携带外出的数据需向上级部门领导以书面形式请示审批。
9. 乙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编写的软件及软件源代码、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上的数据等软件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通过加载恶意代码或表符等其他手段致使公司信息泄密。
10. 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任何人不得携带私人u盘将其任何保密资料复制后携带外出,并不得私自传借、披露,更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11.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保管的所有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12.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保密期限和保密费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甲方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
经济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1) 经济赔偿金标准;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的泄密行为(包括损害第三方客户利益)实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支付。
3. 甲方保留一切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违约或侵权责任权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 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应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其它约定)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乙方离职之后一年时间以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
第六条(其它约定)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七条(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九条(概念释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
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2.经营秘密:客户资料、客户名单、产品清单、价格成本、设计方案、服务定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市场分析等。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技术研发成果。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以包括下列侵权方式在内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
(4)未经企业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5)协助任何第三人或唆使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6)其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因职务行为主持或参与策划、制订、讨论、设计、研究、开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掌握、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掌握、获知的.商业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而非归属乙方。
3.乙方在非职务上研究或开发获得的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开发研究中利用了甲方有关的资源或经验的,可以使用其商业秘密。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在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5.若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可以将商业秘密从自备载体上剪切或复制出来储存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保证原载体上商业秘密已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的保密期限包括:
1、在甲方工作的全部期间;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第(1)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往后计算。
若乙方在技术部任职,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甲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1.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使用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义务,将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途径或方法向乙方索赔及追究责任:
(1)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2)解除与乙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3)甲方因乙方侵权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内。
2.乙方承担的任何违约赔偿行为并不免除其保密的义务,乙方必须继续按照本合同有关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工资或报酬的.人员。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保密义务人同意在履行服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年内。
第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七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_________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八
甲方: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前述事宜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达成以下一致:
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基站基础数据和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乙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3. 乙方承诺仅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 乙方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xx-xxx公司工程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v1.0.0》《客户信息保密管理细则》等)。
5. 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乙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6.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其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范围是这些职员应是在设备调测与维护期间需要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前提是乙方向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
7. 乙方的职员违背保密承诺,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该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都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
8.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 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
10.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申请西安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11. 本保密协议对双方和各自所属/关联公司、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12. 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3.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1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5 年 1月 1日。
15. 本协议壹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 __ __ 签字:
行业保密协议篇十九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2.3.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 月 日提交
年 月 日提交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2.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双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收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