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应急培训总结(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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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4 00:00:00    小编:大谦聊职场

最新卫生应急培训总结(大全6篇)

小编:大谦聊职场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卫生应急培训通知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布局合理,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原则,根据地域和突发事件等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是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与管理,参与特别重大及其他需要响应的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成员(以下简称队员)来自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应急时承担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并委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委托建设单位)具体承担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予以授牌管理。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批准后,对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条件的卫生应急队伍进行授牌管理,享受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六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构成。应急管理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每队20人左右,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每支队伍配10名左右的后备人员(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要求见附件1)。

第七条队员遴选条件: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与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一)制订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统一指挥和调度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二)指导、监督、检查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国卫生应急队伍的评估和授牌工作;

(四)组织指导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国卫生应急队伍评比奖惩工作。

第十条委托建设单位职责:

(一)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具体购置、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具体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四)制订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具体管理方案。

第十一条队员所在单位职责:

(二)保障队员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卫生应急行动;

(三) 参与研究、制订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

(四) 承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执行卫生应急任务的知情权;

(三)享受接受卫生应急专业培训和演练的'权利;

(四)享受优先获取卫生应急相关工作资料的权利;

(五)享有卫生应急工作建议权。

第十四条队员承担的义务:

(一)服从上级的统一领导,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及时报告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中发现的特殊情况;

(三)提出卫生应急工作建议;

第四章 队伍管理

第十五条队员原则上3年进行一次调整,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留任。因健康、出国(1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者,经委托建设单位核准终止任用,并及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队长及委托建设单位,以保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数据库的信息准确和传递畅通。

第十七条委托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制订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委托建设单位发出调用函,由委托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前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应急救援;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调用,后补手续的方式。

第十九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在开展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时,接受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指挥,并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规范等,定期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委托建设单位报告工作进展,遇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协助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完成相关工作。

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队员要服从队长指令,履行各自分工和职责。

第二十条 队伍完成卫生应急任务后,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委托建设单位实施现场撤离,并由队长负责按要求提交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

第五章 装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委托建设单位参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进行装备,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采购,队伍标识、服装、队旗、通讯等要求统一。队伍装备纳入委托建设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委托建设单位承担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保证队伍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

第二十四条在卫生应急行动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进行统一调配。

第二十五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国内外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在确保国家卫生应急行动需要的前提下,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国家卫生应急队员现场工作表现突出者,根据国家或部门相关规定予以嘉奖和表彰。委托建设单位和队员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对国家卫生应急队员的职称晋级、评先选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委托建设单位或队员所在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卫生应急任务出色的,给予相应表彰。

附件:1.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要求

2. 国家卫生应急队员推荐审批表

附件1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要求 

高级职称、中初级职称的比例为1:4。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构成

(一)紧急医学救援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内科、外科、急诊、重症监护、麻醉、流行病学、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医护技人员组成。根据每次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传染病学、流行病学、病原微生物学、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根据每次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三)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每次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四) 核和辐射损伤处置类队伍人员组成。

工作领域:由放射医学、辐射防护、辐射检测、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每次事件的初步判断、事件规模以及复杂性,选定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人员组建现场应急队伍。

卫生应急培训通知篇二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xx办公厅

卫生应急培训通知篇三

一、培训对象

甘肃辖区证券经营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安排

1、北美财富管理特征(含案例分析)

2、中国财富管理与高净值客户现状(含案例分析)

3、kyc了解你的客户之五大基本工具(含情景演练、案例分析)

4、财富管理之七步销售流程(含情景演练、案例分析)

5、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含案例分析)

三、培训师资

证券潮州潮枫路营业部总经理胡先生。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x6年10月30日(1天)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万达文华酒店

五、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学习。

(二)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6学时将记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

六、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甘券期货业协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证券业协会

甘券期货业协会

x6年10月21日

卫生应急培训通知篇四

适用于公司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及发生新冠病毒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高效地实施管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机关本部办公区、前后家属楼,各办公区、职工宿舍、食堂、浴池等。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工作,组织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室、公司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长xx负责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1、做好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单位是否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xx人员及其亲属子女,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公司疫情防控办(24小时值班联系人:xx),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公司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定点医院,采取专业救治。

2、统一信息上报。坚持“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公司疫情防控办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3、加强消杀防疫工作。各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两堂一舍”、门卫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每日全面消毒。

卫生应急培训通知篇五

为规范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全面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我院于3月13日在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卫生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参加这次培训的有我院职工、卫生应急队伍各小组成员以及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共计66人。

成立专业的应急队伍,打造一支精锐的预备役队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做好日常培训工作,包括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现场流调、健康教育及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后,他要求大家要提高认识,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贴近实战,练就一支拉得出去、能成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强有力的应急队伍,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做出应有贡献。

李建河副院长就突发公共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特征,卫生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及客体;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卫生应急实用条款;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的概念、构成、应急机制、医疗机构报告的内容和程序;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等的概念、特点、分类与防控伤病者的现场紧急的医疗处理原则,创伤生命支持,心肺复苏,伤病者的转运原则;现场个体防护的概念、原则与方法,各种突发事件必先,逃生的原则与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精彩生动的授课。

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丰富了卫生应急队伍处置知识,提高了处置本领,增强了整个队伍人员应急作战能力,为有效应对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技术支持。

xxx

20xx年3月14日

卫生应急培训通知篇六

在配电设施完好的情况下意外触电,及时解脱电源,使个人明确自己的职责,加强自救意识。

应急指挥部:安全环保部(科)

总指挥:安全环保部(科)负责人

1、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2、工作现场有人触电倒地;

3、发生触电事故后,工作现场应停止一切工作,工作现场负责人向总指挥如实汇报情况。

4、演练启动后,总指挥立即组织其他人员进入应急程序,安全环保部(科)、电仪科、医务组在总指挥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1)迅速给触电人员进行施救

迅速脱离电源(车间电工组)

出事附近有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头时,可立即将闸刀拉开,将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或不清楚现场电源情况,就关上总开关。当有电的电线触及人体引起触电时,且不能采取其他方法脱离电源时,可用绝缘的物件(如干木棒、绝缘手套等)将电线移掉,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等)切断电源;并及时关闭现场电源。

2)简单诊断伤情(后勤电工组)

脱离电源后,病人往往处于昏迷状态,情况不明,只有明确的诊断,才能及时正确的进行急救。故应对心跳和呼吸的情况作一判断,看看是否于“假死”状态,“假死”状态的病人全身各组织处于严重缺氧的状态,情况十分危急。

具体方法如下:将脱离电源后的病人迅速移至比较痛风、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和裤带放松。

观察一下呼吸是否存在,心跳是否停止,瞳孔是否扩大,瞳孔扩大表明各组织已严重缺氧。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

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同时拨打120求救。

3)现场抢救处理方法(医务组)

经过简单诊断过的触电者,一般按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①病人神志清醒,但感觉无力、头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点恶心或呕吐。此类病人应就地安静休息,减轻心脏负担,加快恢复。 ②病人呼吸、心跳尚在,但神志昏迷。此时将病人仰卧,周围的空气要流通,并注意保暖。除了要严密地观察外,还要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的准备工作(如有“假死”立即进行抢救)。

③如经检查后,病人处于“假死”状态,则应立即针对不同类型的“假死”进行对症处理。心跳停止的,则用体外人工心脏按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如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如呼吸、心跳全部停止时,则需同时进行体外人工心脏按压法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

4)电灼伤和其它伤的处理

高压触电时接触处可造成十分严重的烧伤,现场抢救时,要用洁净的纱布或纸类进行包扎,减少污染,有利于今后的治疗。

5)快速平稳地送医院就治

出现“假死”时在抢救过程中,任何时刻抢救工作不能停止,即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必须继续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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