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篇一
近年来,区人社局始终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人社工作思路创新、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20xx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x件。其中涉及就业方面的问题x件、劳动维权x件、社会保障x件、技能培训x件、人事工资福利x件。截止目前,办结率、满意率、回访率均达到xx%。
一是专题研究,明确职责任务。区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具体承办股室和责任人。将办理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且每件提案都有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办、业务股室和经办机构专人负责承办。明确办理程序、方法、要求和时限,同时规范办理制度,做到交办、经办、催办、答复、督查、落实,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积极主动,征求听取委员的建议意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见面等形式,认真向各位委员汇报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与委员的对话和沟通,取得他们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三是精心准备,做好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工作。深入细致的了解每件建议、提案的详细情况,专门讨论书面答复意见,针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承办人员依据相关政策及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改进落实措施,拟出书面答复意见书,经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审核签发,确保每件提案的答复质量。
四是切实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不足和问题。在办理过程当中,始终把委员理解不理解、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办理效果的基本标准。在书面回复前,承办股室主动与建议提案当事人进行沟通,上门听取意见,介绍办理情况,解释有关政策,对办理意见进行详细说明,多次改进,争取理解和支持,力争委员们和广大群众的满意。
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篇二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 每年我市“两会”结束后,局党组都要就人大、政协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人民满意药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协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四、以办理一号建议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xx年元月,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一号建议案。我局作为承办牵头单位,大胆协调,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我们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原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草拟了《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将建议案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紧密结合,细分为7大类、67项工作任务,采榷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办理职责一览表》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政协领导、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反复与协办的主要职责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使方案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2家协办单位和各区政府各负其责,加大净化对我市食品市场的力度,共同努力把建议案办好、办扎实。通过一号建议案的办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成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3个分局的组建工作,形成了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抓手的市、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向前推进,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江岸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进社区及江汉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得到国家局的充分肯定。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部署开展了春节、“3·15”、“五·一”、“六·一”、中秋、“十·一”、“苏丹红”、夏季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统一公布了7个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我市农产品源头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初步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开展了“放心食品,知情消费在武汉”活动。xx年,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5万户次,其中予以行政处罚610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4150户次,取缔无证食品摊贩3364户次,共捣毁制假窝点145个,收缴假冒食品68.1吨,查处案件1949件,抓获刑拘犯罪嫌疑人9名。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加大宣传和督办力度,我局共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05期,12次以专报的形式向市领导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要信息。盛市新闻媒体200余次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抽检市场食品质量,召开党派座谈会、汇报会。办理工作得到市政协主席会议的表扬。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受到国家八部委综合考评组高度评价;万勇市长助理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几年来,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性强,不讲空话套话,以实际行动来改进我局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了提案人和提案单位的认可。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今后,我局将再接再厉,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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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把提案作为创新药监工作思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式的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社会资源,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能力和水平,使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04年,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初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去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作为先进集体的唯一代表在国家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大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建局6年来,5次作为副省级城市的唯一代表,在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
每年我市“两会”结束后,局党组都要就人大、政协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人民满意药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协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二、努力探索提案工作规律,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以“让政协委员满意、让群众真正受益”为总体目标,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办理工作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理提案,体现先进性教育的成果,真正解决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二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武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注重把办理工作与改进药监部门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药品监管工作;四是注重把提案办理工作与联系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我局开展调研工作的一种方式。我局把联系和沟通政协委员的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会以及邀请政协委员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各级政协委员的指导,邀请他们参与我们的监管工作,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我们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在提案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四次沟通”把好“五关”,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即:在提案办理前,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领承办人员反复研读议提案原文,在基本理解提案人的意旨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办理工作方案,然后采取“走出去”主动走访提案人,或“请进来”召开联系沟通会的方式,深入了解提案的意图;在提案办理中,我们注意及时征询提案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分析,使提案办理更有针对性、可行性;在正式答复之前,我们要先把办理意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坚持做到“满意再答复”,尽可能安排局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各位提案人,通报办理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随时与提案人保持密切联系,征求意见,推进办理工作;在正式答复后,再次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以便于今后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局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质量和进度,亲自修改每一份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件。2005年,局长闵光新就曾在审阅我局一份办理情况复函时说:“我不知道这位政协委员否会满意,但我对你们的答复就不满意”,要求办理人员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做好提案答复和跟踪反馈工作,提案办理工作善始善终。我局在提案办理阶段性工作告一段落后,把好“五关”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即承办人员的拟稿关、处室负责人的审稿关、办公室的文字审核关、分管领导审批关和局长签发关。对每件提案的答复,努力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而且,在每年的11月份,我局坚持逐个征求提案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开好几个层面的座谈会,做好办理工作的跟踪反馈。我们把整个提案的办理过程变成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宣传药监职能职责的过程,变成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在认识的深度、重视的程度和办理的力度上狠下功夫。
三、创新工作思路,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政协委员都是来自不同岗位、不同界别,具有位置超脱、人才荟萃、视野开阔、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他们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广泛、紧密的联系,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倾听、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这些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每件提案都是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结晶,凝聚着政协委员的心血才智。他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紧迫性,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都是当前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对丰富和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建立“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都是十分有益的。局长闵光新反复强调:我们千万不能就办理提案而办理,而应该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地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制度,把办理工作落在实处,才能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满意。
6年前,我市汉西常码头、工农兵路非法药市引起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药监局高度关注,街头“收药”随处可见,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给市民用药安全造成较大隐患。这些年来,我们按照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维护医药市场秩序,严治摆摊回收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管理》、《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等提案,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改善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使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得到查处,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被曝光,一批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严惩,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被销毁,逐步实现了全市零售药店无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和假劣药品;基本无无证经营药店;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街头违法“收药”现象基本消除。其后,我局在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下,谋治本之策,推出多项长效监管创新措施,使我市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市民购药安全感不断得到提高。
2002年元月,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出台了《奖励举报假劣药品有功人员暂行规定》。4年来,共兑现举报奖励40余起,奖金总额达113245元。移送涉嫌制售犯罪案件67件83人,其中经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其查处的线索大部分来源于群众举报。
2003年9月,我局在全省率先取消了新开办零售药店100米间距的审批限制,打破零售业垄断,促进药品良性竞争。并通过行政审批促进服务改善,把审批部门的资源配置转变为市场配置,使强势药店得以大展拳脚,做大、做强,引来“老百姓”等一批平价药店。武汉零售药价得到较大幅度下降,老百姓得到实惠。
2003年10月起,我局为加强农村用药的监督、控管,推出“三网建设”(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建立了由网络运行、内部质控、考核评价、诚实信用等四大部分组成的药品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改变了我市农村普遍存在的群众购药难、企业开店难、部门监管难的“三难”局面,使疏于管理的农村药店和区乡医疗机构的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尤其是使村卫生室曾高达75%的药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和95%的村卫生室查出过期失效药品的安全隐患得到根除。
2004年6月1日起,我局在全国率先对市民购买到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等创新举措。实施以来,共退付药款31起,退付金额7583元。药监部门通过“先行退付”,对假劣药品追根挖源,从源头上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同时推动了我市药品市场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树立起责任政府部门的形象。这一举措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推广,全国不少城市药监部门先后到武汉学习取经。
2004年11月,在我局倡导下,武汉20家制药公司联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在全国率先实行问题药品召回制度,凡是这些企业发现已售出的问题药品均将主动联系经销商,力争在第一时间将该批药品全部召回。2005年,上海强生等23家全国知名企业也来汉跟进参与召回活动。
2005年元月,我局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定程序,开出“诚信罚单”,将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张瑞莲等8人在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禁止其6至10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在业内引起极大反响。
几年来,我们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和药品监管工作的动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的相互结合,及时对工作重心进行调整,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医药氛围。我局配合“信用武汉”建设,开展“信用医药”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培训和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对215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对警示信用等级的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约请企业负责人谈话,帮助其规范经营行为;聘任22家药品生产企业、152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质保人员为驻企业质量监督员,实行药品企业质量管理例会制度,加强药品质检专项检查。在全市零售药店和基层医药机构悬挂1万多块举报投诉服务牌,公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药品质量、价格、广告、回扣等举报电话;在我市零售药店设立109个家庭药箱清理站,帮助城乡居民免费清理家庭药箱;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深入到全市400多个社区,设立宣传点为居民清理家庭药箱,上门为居民清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失效药品,价值29.68万元。制定并落实该局“四不承诺”、“六件实事”和“企业优先的八项措施”,实行工作日“午休值班”,企业较大事宜“节假日照常办理”等制度,推行了“五个一”服务方式。每年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推出执法回访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是一罚了之,而是促其整改,帮助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我市12家重点医药企业建立对口联系,围绕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具体困难,有的放矢的提供服务,受到企业的好评。
通过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我局不断吸取政协委员们的聪明才智,不断激发自主创新的能力,使武汉市民用药安全感逐年增强,也为全国药监系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主任2次带领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和《中国医药报》等多家中央新闻媒体记者来我市采访,专题报道我市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这在全国药监系统尚属首次。
四、以办理一号建议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2005年元月,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一号建议案。我局作为承办牵头单位,大胆协调,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我们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原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草拟了《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将建议案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紧密结合,细分为7大类、67项工作任务,采取《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办理职责一览表》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政协领导、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反复与协办的主要职责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使方案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2家协办单位和各区政府各负其责,加大净化对我市食品市场的力度,共同努力把建议案办好、办扎实。通过一号建议案的办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成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3个分局的组建工作,形成了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抓手的市、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向前推进,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江岸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进社区及江汉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得到国家局的充分肯定。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部署开展了春节、“3·15”、“五·一”、“六·一”、中秋、“十·一”、“苏丹红”、夏季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统一公布了7个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我市农产品源头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初步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开展了“放心食品,知情消费在武汉”活动。2005年,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5万户次,其中予以行政处罚610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4150户次,取缔无证食品摊贩3364户次,共捣毁制假窝点145个,收缴假冒食品68.1吨,查处案件1949件,抓获刑拘犯罪嫌疑人9名。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加大宣传和督办力度,我局共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05期,12次以专报的形式向市领导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要信息。省、市新闻媒体200余次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抽检市场食品质量,召开党派座谈会、汇报会。办理工作得到市政协主席会议的表扬。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受到国家八部委综合考评组高度评价;万勇市长助理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
几年来,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性强,不讲空话套话,以实际行动来改进我局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了提案人和提案单位的认可。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今后,我局将再接再厉,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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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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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法》和《州政协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办理建议、提案工作。
2、州质监局法制科负责管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3、法制科根据州质监局工作职责范围接收、交办建议、提案。对于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与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电话:8222303)联系调整。
4、接到建议、提案后,法制科负责登记、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确定。
5、建议、提案的分配,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依据局“三定”方案职责,确定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建议、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根据建议、提案中心问题或第一问题内容,确定建议、提案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
6、各科室接办建议、提案后,应认真研究、办理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于由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要积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汇总后,拟出答复意见。对于由有关单位会同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则仅就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必须与建议、提案的要求相符合,实事求是,表述清楚,文字简练。建议、提案承办科室拟出的答复意见由科室负责人签字,送法制科审核。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承办科室重新办理;符合要求的,报主管局领导审签。
7、州质监局单独办理的和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文件由承办科室寄送签名代表和委员人手一份,并分别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政府办公室各五份。有关单位会同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局的答复意见送主办单位,并报送州政府办公室五份,不寄代表和委员。
对于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政府办公室的答复件,均按州人大和州政协的要求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标明“a”、“b”、“c”、“d”字样。
a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 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 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研究解决的;d 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8、州人大代表或州政协委员在建议、提案答复后,反馈进一步建议和要求的,由办公室转相关科室继续办理。
9、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拟出办案总结,经主管局领导审定,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10、法制科负责督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1、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的好的科室和人员,给予表扬;对办理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
12、已办结的建议、提案以及总结均应于当年年底立卷归档,下年年初移交档案室统一保存。
立卷归档工作按照文书档案归档原则办理。
13、本程序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
二○○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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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信都区成立以来区政协首次提案办理协商会,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确保把重点提案办好办实,出亮点、重成效。刚才,军红副主席通报了重点提案基本情况,承办单位汇报了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政协委员同承办单位协商互动,沟通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提案工作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头戏。提案办理协商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今天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为提、办双方开展面对面协商搭建了平台,拓宽了政府部门工作思路,也增进了双方的理解与共识,必将对今后提案工作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区政协提案工作和提案办理成效比较明显,表现在:一是提案质量稳步提高,作用发挥日益突出;二是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履职成效突出;三是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委员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局面;四是有力助推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偏重于提案数量,部分提案质量不够高,有的承办单位仍有“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解释多措施少,有待今后逐步加以解决。
一、全面提升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办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政协委员务必珍视自身权利,把撰写提案作为应尽职责,下功夫写好每一件提案,既要保证数量更要保证质量。
一要提的“对”。提案首先要强调政治性,把好政治关,政协委员要全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能违背***精神和各项法纪。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痛点与难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切实提出真知灼见。
二要提的“实”。提案选题要实,查找问题要实,分析原因要实,对策建议要实。要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在征求界别群众意见后,审慎提出提案,做到“无调研、不提案”“不成熟、不提案”,让提案“说得对、有影响、能落实”。
三要提的“好”。注重方向性、前瞻性、主动性,切实提高提案质量,争取有一批提案进入省级、市级层面,被上级党政领导领衔督办和采纳落实。同时以委员小组、界别、专门委员会为载体,形成集体提案,提高集体提案比重,优化提案结构,提高提案影响力。
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决定提案工作成效。各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深化沟通协商,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今年初,市政协印发了《县市区政协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提案办理工作,对党政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参加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政府每年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年度提案按期答复,年度提案办理“协商率”和办复“满意率”,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或“回头看”等,均量化了具体标准,细化了分值,年底要一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督办要账。因此,希望区党政领导继续对提案办理给予高度关注,加大协调支持力度,推动提案落实。各承办单位作为对提案办理直接负责的机构,要一如既往地把提案办理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完善提案办理“五步工作法”,这个问题我去年讲过,不再多讲。要采取提案面复会、邀请委员视察、征询委员意见等形式,不断改进办理工作,力争把每一件提案都落地落实,以提案有效办理助推部门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区高质量赶超发展助力加油。
三、全面提升提案服务质量
提案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面之间密切沟通、衔接配合。政协有关领导、有关委室,要认真作好协调、服务、联络等基础工作,为提案办理提供高效后勤服务保障。
一要规范完善提案工作运行机制。就提案工作的重要安排和活动,及时与区委、区政府沟通,坚持联合交办提案、重要提案呈报区领导阅批等制度。要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为他们反映情况和意见提供支持;加强与承办单位协作,探索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提案办理实效评价等机制,促进提案有效落实。
二要注重相关方面协调互动。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加强委员、承办部门、政府督查部门之间的互动,让更多的委员参与到提案办理中,使“提”和“办”联系得更加紧密,把“督”和“查”更为有机结合;政协机关要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密切与各方面联系,为提案者提提案、承办单位办提案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三要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对提案数量多、质量高的委员,利用评选最美政协委员、最优政协提案等形式予以鼓励;对提案办理成效突出、委员赞誉度高的承办单位,进行大力表彰;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及时刊发委员撰写提案、部门办理提案的典型事迹和突出成效,激发各方面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让我们齐心协力,不断提升政协提案工作质量,更好发挥提案作用,为建设诚信之都生态之城富强之区,为助推信都区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