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 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七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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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4 00:00:00    小编:就业与未来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 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七篇(通用)

小编:就业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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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一

为做好全旗卫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农牧民当中,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把存在的医药矛盾和问题隐患查清,把凸显的医药矛盾问题及时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任务:

1.及时组织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统一的工作台帐,为动态掌控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

2.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理顺群众情绪。

3.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于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化解、第一时间处置。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职能转变,使广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田间地头、农牧民家中、企业内了解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负责组织抓好本单位和所联系嘎查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浮现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

(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嘎查村(社区)、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长抓不懈。

1.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排查化解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本次活动从2013年5月28日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6月5日)。召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二)动态摸排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旗卫生局相关责任股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启动矛盾纠风和问题隐患“日报告”制度,坚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众诉求底数清、情况明,有稳控措施、解决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登记表(总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2.建立台帐,上报备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已掌握和新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注明产生原因、涉及人员、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解决办法、办结时限六个要素,分类梳理后进行汇总,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

月15日前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台帐(分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在重大政治节日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和信访形势“日研判”机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集中化解阶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务,调处化解。“三驻”干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上级交办案件,妥善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众信访”的做法,主动协调、争取有关部门解决。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化解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点教育对象,要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

2.深入走访,公开接访。“三驻”干部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到农牧户、居民家中,问冷暖、问疾苦,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稳苗头。特别是走访困难群众和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尽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领导信访工作日制度,领导班子全员参与、轮流接访,将接谈的信访事项详细登记,及时转入“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要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基层巡访相结合,深入群众,听取多方面意见。“三驻”干部要认真填写“**托克前旗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带案下访登记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将登记表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3.集中化解,解决问题。“三驻”干部要将走访、排查、稳控、化解工作贯穿排查化解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及时组织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但基层无法解决的,逐级报告,按职能、权限、期限解决;对诉求无理的,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填写“**托克前旗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结案备案表”上报旗政法委、维稳办、群众工作部备案。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踪回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进驻嘎查村(社区)、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本次“三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强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将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旗卫生局将组织督查组将适时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视情况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一级一级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不推诿、不扯皮、不“梗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采取走下去检查、请上来约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指导。通过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稳控管理。对一些不合理、不具备解决条件和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还有上访苗头的,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并落实“五个一”调处化解机制和“五包”责任制,防止到市赴区进京上访。对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依法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亲自包案解决。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严格责任查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将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严格奖惩。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群众非正常上访,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竭力化解,强化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信访稳定问题,矛盾就地化解,人员就地稳定,在全镇形成群防共治,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进京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为高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及责任追究,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将越级上访人员控制在镇内,实现“两会”期间零赴京上访。

成立高城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文琪

第一副组长:潘海亮

副 组 长:易秉芝

成  员:朱俊刚、欧阳小兵、龙水云、龙双全、刘琦君张建军、许明、王茂生、刘根明、高美华、宋育波、陈秋根、潘伟昌、秦烺、施勇刚、镇综治办主任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处理本地区、信访维稳工作事项,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将本地区可能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将劝返人员及时接回当地进行教育、稳控、处置。

(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立即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到位。对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班,多对一帮扶,人盯人稳控。对已排查出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各村、社区要将包案责任落实情况、调解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

(二)开展“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 各村委、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部署,争取把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在“两会”召开之前;一时不能解决到位的也要有进一步的稳控措施,确保这些突出问题不激化,不演变成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

(三)制定教育稳控措施,盯死看牢重点对象。把信访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曾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信访老户、缠访闹访人员、上访组织挑头人员和新摸排出的重点上访人员和群体上。各村、单位对可能进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谈话,逐人解决问题,彻底打消其上访念头。对可能进行非正常上访的信访人员,要成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重点信访群体,公安机关要密切注意动向,强化挑头人员稳控措施,及时打掉串联链条。要坚决实行镇、村干部对重点人员“一对一”方式盯死看牢,确保稳控在当地。对确认在当地失控或已经在进京途中的,要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重点管控坚决消除隐患。切实抓紧开展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集中筛查,通过逐村、逐组、逐户的排查方式,搞清情况,摸清底数,逐一进行危险性评估并登记建档,重点做好高风险患者的信息甄别等工作,特别要重视对流动人口和人员密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坚决防止其肇事肇祸。要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和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随访,确保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及稳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隐患。

(五)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化解涉稳问题和疏导劝返上访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及县、镇主要领导指示,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疏导劝返应急工作组,明确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访情,各村、社区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时间指派疏导劝返工作人员,迅速做好疏导和劝返。不给高城抹黑,全力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秩序。

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防范、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本系统涉稳人员的稳控、劝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劝返不尽职、稳控措施不落实或该解决的解决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响的,镇党委、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维稳工作的落实。

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当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以下处罚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1、凡发生赴京访的,所在村书记降为副职使用,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全镇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检讨,镇党委书记约谈,上访对象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自行负责。

2、凡出现赴省访的,所在村书记及驻村领导干部在大会上作检讨,由镇、村两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干部负责接访,所有接访费用由所在村(社区)负责。

3、凡发生赴市、县重复访或多次访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三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从综治办、司法所、林业站、国规环安站、水利站等站所抽调人员组成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小组。根据社区村委数量,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全镇各行政村屯开展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调解工作组进行优先保障,并根据社会矛盾人员、群体、案件的实际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同时,负责部门、责任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部门职能,在全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开展。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敏感人员和敏感群体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各村委组织专人,20xx年以来,对辖区内对信访、三大纠纷等敏感人员案件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例如,在x月x日,我镇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到x村成功处理一起村民及村干之间纠纷;x月x日,我镇综治办、司法所及村委干部到x村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通过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争取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镇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三)健全制度,做好信访案件调处工作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我镇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有发生的越级进京、赴省市等上访事件迹象,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等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四)重点人员化解稳控工作情况

20xx-2019年以来,群众来访呈逐步减少的趋势,群众大多采取个访的方式,集访、来信减少。许多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镇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结果。

(一)办案人员少、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排查化解工作组的部分工作人员多数是从相关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所抽调人员在各自单位担负着相当的业务,加之没有很好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能,仅凭现有工作经验,对开展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存在较大困难。

(二)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我镇人口多、地域宽、矛盾纠纷多,历年积案就多达十余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权、地权的改革,各种纠纷矛盾不断产生,调处工作难度较大。

(一)继续开展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案(事)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动态管控机制,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切实落实“专人专班、一盯一、多盯一”的化解管控措施,为重大节日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培训力度,充实调处工作队伍,定期组织调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调处工作人员水平,把责任心强,整治觉悟高,熟悉调处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调处队伍中来。

(三)多加学习教育,与其他乡镇单位探讨排查、化解调处好方法,学以致用。

(四)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大力度对现有案件进行及时办结。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四

按照区、盟两级综治委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正确分析社会治安形势,重点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进一步维护我乡的社会政治稳定,为党的顺利召开和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县委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乡综治委决定,今年第一季度在全乡集中开展一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针对当前突出的治安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在3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党的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和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深入扎实地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全县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治安混乱地区抽查,主要对象是乡、村办公所在地,繁华街区,学校及周力地区、企业及周边地区,车站、交通沿线,边境地段及公共复杂场所。各村要结合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专项活动。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道路交通等重点整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止交通、火灾等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特别是企业转制兼并破产、职工下岗、失业、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包括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城市建设改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党在农村牧区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土地承包、草场、林水矿产纠纷等方面的问和矛盾;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在中央、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伯;重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的情况。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的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要以乡为单位、村委会为基础,以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要害部位为重点,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加强对党政关、广播电视、金融网点、爆炸物品和药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护,加强道路交通专项重点整治和消防检查工作。防止发重大恶性事故。要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认真摸排,分类统计并疏理排队,切实把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出来。

(二)要结合各地实际,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出现反弹。要认真分析治安混乱的原因,查清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经常性工作机制,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际方案,本着普遍排查,重在调处、治理的原则,做到村不漏社,机关单位不漏科室,厂矿企业不漏车间班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要逐件逐项登记造册。要在拉网式集中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负责制,属于哪个地区的矛盾纠纷,哪个地区的党委、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调处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地区和部门之间相关联的矛盾纠纷要相互协调,共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在党的召开前后,要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进京和到自治区越级上访事件,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特别要高度重视堵塞铁中、公路、拦截列车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按照工作预案,依法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要慎用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

(五)各村综治办要做好本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集中整流器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促检查,乡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督促本系统做好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并于3月7日前将这次治安混乱地区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乡综治办,乡综治委将纳入各村第一季度考核目标版权所有,并在适当时候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六)各村要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如发现责任不明、措施不力,存有疏漏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治安问题或发生重大可防性案件的地区、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以确保绝对安全。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五

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医务、总务、器械、药剂等职能科长为成员的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并落实各成员职责,形成组织网络,定期反馈专项活动进程情况,活动得到充分落实。

1.排查医疗业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医务部门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排查,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并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考核,与临床各科主任、医务科、药剂科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努力减少医疗医患纠纷。

2、排查医疗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急诊、挂号、药房、检验等窗口是易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的科室。院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态度。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满腔热忱,高度负责。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增设挂号、药房人员、减少排队,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医患关系和谐。二是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开设急诊病人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方便、快捷。

3.排查职工队伍稳定的矛盾纠纷

由于医院存在在编职工、人事代理聘用、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方式,易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医院人事部门制定完善的职称评审、人员准入和人事分配制度,并积极引进医院急需的高级职称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和留住人才。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医院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结合区卫生局关于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我院相关制度,对开展矛盾排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医务科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记录和分析,及时调解;对重大医患纠纷,组织力量化解;对引起关注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合法渠道加以解决。在开展此专项活动的过程中,医院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取得实效,确保我院安定稳定,促进康复医院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六

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力争把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减少到最低水平,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移”,为省青奥会、市省运会成功举办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排查化解的范围包括: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重点是:各类企业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人事争议、劳动关系解除、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各类社会保险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农口落聘人员、电大毕业生、原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问题。

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时间至6月25日。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二是突出重点排查,具体是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同时对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传媒热点等进行排查;三是逐案建档,为明确责任、跟踪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础。

各负责人要把排查工作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31日。按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边排查边化解的要求,对排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要认真分类汇总、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罢休、矛盾不化解不罢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用较低的行政成本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各负责人要把化解工作情况于7月31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三阶段:就地稳控阶段。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确保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一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二看矛盾纠纷是否处理到位;三看信访群众是否停诉息访,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复。各负责人要把“回头看”工作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局信访办。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30日。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认识人社部门维护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沛县人社局2014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洪兵

副组长:王昭峰

成  员:王家功、陈莹、刘静、张明、李强、张训洲、徐建平

对下列排查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

1、电大毕业生问题:责任领导:张明  责任人:郝大伟

2、农口人员落聘问题:责任领导:张训洲  责任人:韩友平

3、企业军转干问题:责任领导:李强  责任人:张浩

4、单位改制遗留问题:(1)企业养老保险方面。责任领导:陈莹  责任人:陈荣军;(2)医疗保险方面。责任领导:王家功  责任人:郭峰

5、劳动者维权问题:责任领导:徐建平  责任人:张凯、陈兴文

6、鑫诚公司派遣人员上访问题:责任领导:王昭峰  责任人:杨知宇、孙同才

(二)多项措施并举,全面排查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

拓宽排查思路,更新排查方法,通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关注网络舆情动向、梳理联名信集体上访等方式,分析研究判断、评估预测矛盾纠纷。要充分利用信访、仲裁、监察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就业服务、社区平台等服务窗口所反映出的信息,及时发现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建立和完善排查工作制度,合理安排相应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细化工作程序,将矛盾纠纷按诱因、地点、人数、重点人员、态势预测等要素逐件登记造册。

(三)综合整治,切实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矛盾纠纷

进一步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对反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使用仲裁处理的劳动争议问题,要协调仲裁机构使劳动争议问题进入仲裁程序,及时依法处理,防止出现应受理而不受理和久拖不裁现象。同时,要完善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力争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系统内部。要加大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解决成功率,及时将劳动争议解决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对重点疑难案件,要按照“不限于原调查结论、不限于原处理意见,不限于原领导表态”的原则,转变思路、变换角度、调整方法、完善对策、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进一步挖掘解决问题的空间,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坚持领导带案下访、量化细化工作目标、网上公开答复等好的作法。要设身处地地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

(四)把握形势,加强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

正确把握当前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自查自纠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的不足,结合实际,明确总体目标,切实加强人社领域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要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解决,确保“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案结事了”,对敷衍塞责,不负责任造成错案的责任人,通过责任倒查,追究或者建议追究其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制、定期通报制、公开听证制等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完善非正常上访处置机制。要切实加强劝返接回工作,努力做到“行动迅速、接返及时、稳控得力、不再倒流”。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置力度,加强对非正常上访等违法人员的劝返接回、取证移交等工作。

矛盾纠纷化解的四个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六要素篇七

   各村民委员会、办站所,乡直各单位:

   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

“平安王店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根据县办[201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以降低信访上行压力,减少信访总量,阻断矛盾纠纷演变成治安、刑事案件及信访事件的渠道,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三不”工作目标,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王店孜乡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1.防字当头,抓早抓小。切实发挥乡、村基层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发挥乡村干部、综治协管员人熟地熟、宜于发现、利于化解的优势,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因事制宜,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及时、高效的特点,力争矛盾纠纷不出村,确保一级调解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完善乡综治牵头,国土、民政、司法、公安、农经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采取行政、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二级调解规范、高效;完善“三调”联动机制,适时导入信访程序,因案施策,借助多种手段、方法、途径,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3.坚持原则,依法办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内,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4.教育疏导,以和为本。在坚持依法化解的基础上,坚持以和为本,采取教育和疏导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灵活、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解决矛盾纠纷“有人过问”的问题。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王涛任组长,乡党委委员许朝同任副组长,相关办站所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朝同兼任办公室主任,薛建科、郭武文、耿艳侠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都要成立由相应的领导小组。乡综治办主任是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综治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推动工作。信访办、司法所、民政所、派出所、农经站、国土所、财政所等部门积极参与,履职尽责,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联动合力。各村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动排查、统一受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队伍、分片包保,解决矛盾纠纷“有人排查”的问题。各村要建立以村“两委”干部和综治协管员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专门队伍,由乡包村干部分管,村支部书记负领导责任,村委会主任、村治保主任负责直接责任。要以自然庄或村民组为单位,划分包保范围,责任到人。各责任人对所包保区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建立录入以及调解卷宗制作负具体责任。

3.明确职责、注意方法,解决矛盾纠纷“怎样排查”的问题。

 ①创新排查方式。乡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综治协管员在日常下乡、工作走访、扶贫帮困以及完成各项中心工作的过程中,注意发现苗头,注重收集线索,及时记录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手册”上,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应排尽排。

    ②突出排查重点。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及有可能引发上访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重点排查农村宅基、承包地、建房、低保、扶贫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乡村邻里、群众之间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在实际的排查化解工作中,各村要不拘定式,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形式,做到随有随排不漏排,分工范围全覆盖。

③完善排查制度。坚持实行谁发现、谁排查、谁记录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村为单位,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分类包保,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下一步的调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④“进京访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期间(2017年7月起),全天候、不间断、动态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5:00时之前报到乡信访办,特殊情况随有随报。

   4.以调为主、以和为先,解决矛盾纠纷“有人化解”的问题。

   ①规范一级调解机制。一级调解以群众调解(人民调解)为主,主要在行政村一级进行。对于各个村、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谁排查发现、谁牵头化解的工作要求,由村干部及综治协管员负责进行调处。在调处时,要注重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村干部、种养大户等在当地有威望、有能力的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各村可依托“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设立人民调解室,力争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初发阶段,最大限度保障一级调解成功,确保矛盾冰释前嫌,纠纷烟消云散。要建立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分为排查已化解和排查未化解两类,并及时上报乡综治办、信访办。对于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将化解人员、时间、化解方式方法等记录在案,做成卷宗,存档备查,作为县财政奖补的依据之一。

   ②健全二级调解机制。二级调解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主,主要在乡一级进行。对调处不掉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乡综治办,由综治办安排当事人到乡进行二级调解。乡综治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司法、国土、农经、民政、派出所、财政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心协力,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处理,切实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人员吸附在当地,确保社会和谐有序,确保群众安居乐业。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指导、推动作用,努力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尽量选择诉外调解。

   ③建立信访导入机制。对经过一级调解、二级调解不成功、仍然化解不掉的矛盾纠纷,在二级调解结束后,及时导入乡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乡综治办要将未能化解的矛盾纠纷移送到乡信访室,由乡信访室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信访工作程序,进行受理、告知、办理、答复、回访和信访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完成信访一级终结。上访人对信访办理事项不满意的,乡信访室要明确告知其救济渠道,促使其依法逐级走访。

    ④完善衔接上报程序。乡综治办要将导入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的矛盾纠纷,连同排查已化解的和经排查未化解的矛盾纠纷,按月汇总,在下月5日前上报县综治办及信访局。

5、加大投入、专款专用,解决矛盾纠纷“有经费支撑”的问题。各村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要装订成卷,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矛盾纠纷化解的难易程度、社会面影响大小、立卷规范化程度等给予一定数额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励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参见阜南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奖励实施方案》)。乡政府从平安建设经费中专门拿出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专款专用。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与矛盾纠纷排查员(村两委干部及综治协管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于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违纪违法责任。

6.严明奖惩、严肃责任,解决矛盾纠纷“有机制保障”的问题。奖惩旨在推进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未排查登记在册人员上访的,每出现1例到乡级的,追缴村包保责任人责任金200元,追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金各100元,越级上访的,逐级加倍追缴责任金;排查登记在册人员上访的,到乡级的不追缴责任金,越级到县级上访的,追缴村包保责任人责任金200元,追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金各100元,到县级以上的逐级加倍追缴责任金。年度化解率100%的村奖3000元,奖包村干部1000元;没有化解的,每例追缴村包保责任人责任金600元,追缴包村干部、明确由部门配合的办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金各200元(乡村两级权限范围内无力化解的除外)。

奖惩实行月通报年总评,原对村信访倒扣分考核方案不变。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上访信访批多量大的,实行约谈直至“一票否决”,并严格实行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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