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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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后,我对这个时代的社会背景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需要对作品进行全面的阅读和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深入的读后感分享,希望能够引领大家探索文学的无限魅力。
在人间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在人间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阅!篇1《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阅!篇1《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要上学念书。
《在人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步入社会的青年。他已经不能接受其他人的供给,必须自力更生,寻找一份工作以谋取生路。而阿廖沙的经历并不顺利,从当绘图师的学徒开始,四处奔波,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物。但也正是这样的经历,使阿廖沙学会了人际交往、生活经验,认知了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树立起坚强的意志。
有人会说,阿廖沙青年时期的生活是虚度年华,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许多人把毕生精力都用在了读书和学习上,而缺乏良好的处事和社交能力,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这样的人走入社会之后不会因为学历而受到重用。如果一个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一定的学识,无数职业和岗位将会为他敞开大门。
尽管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主人公阿廖沙仍有学习浓郁的兴趣,他在这段时间没有放弃阅读,尽管受到重重阻挠,但仍有着一颗学习、向上的心,这在当时难能可贵。也正是这种精神,使年轻的阿廖沙最终成为一名著名作家。可见,一个人的成就是从小一点一滴的习惯与行动培养的。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一次对学生说:"今天我们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是最容易的事,每个人都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每天做300下,大家能做到吗?"学生们都表示能做到。第二天,苏格拉底问学生:"谁昨天甩胳膊三百下?做到的人请举手!"几十名学生的手都举了起来。一周后,苏格拉底如前所问,有一大半的学生举手。过了一个月后,苏格拉底问学生:"哪些学生坚持了?"有九成的学生举起了手。一年后,苏格拉底再一次问大家:"请告诉我,最简单的甩手动作还有哪几位同学坚持了?"这时,整个教室里,只有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这个学生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哲学并创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培养出了堪称西方孔夫子的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可见,一个小小的细节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篇2《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在小说,作者不只是再现了形形色色的小市民和他们的生活习俗、道德观念和精神境界,而且塑造了一系列体现劳动人民智慧才能的人物形象,广泛深刻地再现了广大下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思想情结,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
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a>。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篇3《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着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一代才女林徽因在文学上着述不多,本书精选其诗歌、小说、散文佳作。其作品自有女性的温婉清丽,但并不为小格局所囿。她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娇弱女子,笔下流露出令人惊讶的对民间百态的深谙,实有创作天赋。林徽因的一生是辉煌的、感人的,不能仅仅停留在她的诗文上。
林徽因陪同梁思成15年间先后走了中国150个县,查证测量了2738处古建筑,由于野外工作艰苦,林徽因的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肺结核病始终在折磨着她,但是林徽因为了完成学术研究的工作废寝忘食,紧随梁思成长途跋涉完成了许多古建测量数据的纪录,及建筑结构的图纸绘制,出色的体现了林徽因在建筑学方面的天才。
这位秀外慧中的民国女子,早已化为一代传奇,于历史中定格为“人间的四月天”:
心若向阳无畏悲伤;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点亮了四月的风。
鹅黄,暖绿,莲白,和梦里漾着初春的软,你是;人间四月天。
但在真正拜读她这本书的时候,我却感觉到了她无以言表孤独和厚重!
“生病,这短暂的逃离,让林徽因感到一种”奢侈的愉悦“。只不过,她享受的不是父母的宠爱,不是浮生偷得半日闲,而是终于能够置身事外的`清净,不被人围绕和打扰的孤独!”
“如果说,人在旅行的时候是处在彩色的油画中,浓墨重彩,应接不暇,一转眼,一拐角,处处是惊艳和欢欣鼓舞;那么日常生活则是把人拽回沉闷的黑白画中,这幅黑白画的人物、场景和故事都是老掉牙的、千篇一律的。人们需要旅游,是想从沉闷的黑白画中探出头来,喘一口气,但是旅游之后,视觉和心情的盛宴散去,曲终人散,一切如常,更反衬出黑白画的枯燥和无聊。”
她是一代女神,传奇,新一代女性的代表!处处做自己,把自己的人格魅力在顺其自然和言行举止中展现的淋漓尽致。敬佩她很认真的对待自己!
像告别裔凡里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裔凡的男孩,为了想了解女生,曾经给许多个他以前认识的女生写信,可都没有人回信。可是有一次,他给一个叫季红的女生写信,而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她最信任的一个同学,季红久久没有回信,但她的那个同学却回了一封信,一封道歉信,为季红不回信而替她道歉。就这样,他们通信了半年多。
有一次,裔凡提出要见面。他们约好时间见了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原来裔凡要搬走了,他们之间的通信断开了。要知道,男女之间纯洁的友谊有多么的少,有多么的珍贵。正所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他们还是分开了,通信断了,友谊断了。但我想:他们一定会记住这段短暂的友谊。
而如诗如歌中讲的虽然也是友谊,但这是师生间的友谊,最终也分开了。他们渐渐地淡忘了这段友谊,和老师对如歌的承诺。
这本书里,最感人的并不在相遇,而在分离。每读到故事最后,你总会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
一本感人的书——《天使在人间》!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平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平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平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读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请你设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尚未开始时后的沙皇俄国,下诺夫哥罗德。一位叫阿廖沙的孩子丧了父,和他的母亲和外祖母去他外祖父家。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他的童年,是充满了黑暗却又有一丝光明的。她的外祖父,瓦西里·卡希林,一个吝啬、脾气暴躁却又时好时坏的染坊主。他好的时候会教阿廖沙识字,给他讲故事,坏的时候会毫无人性地打阿廖沙。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市侩,常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然而,在《在人间》的末尾,高尔基给了雅科夫舅舅一点怜悯-----也仅仅是怜悯,他的外祖母,一个善良的人,她把爱和光亮给予了阿廖沙,让他成长,让他长大,她鼓励阿廖沙,开导阿廖沙。还有朴实的“小茨冈”伊万,忠厚的格利高里,献身科学的怪人“好事情”,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前所未有的宝藏。
当他来到人间的时候,那个真实的世界才真正展现在他的面前,他在船上做工,在别人家里做勤杂工,还在工地上做过监工。这时的社会才是真正完整的社会,之前仅仅是一隅。他看见了人情世故和人间冷暖。他看见一个勤劳开朗的女工被生活摧残得麻木而恣睢;看起来能干的工人其实都是内心黑暗的恶毒鬼;那些高高在上骑兵哥萨克;那些仗着嗓子攀比的“酒吧唱客”。光明,最大的便是“玛尔戈皇后”,在阿廖沙空工时间,他总去她那儿借阅书籍,获取新知;但又藏着掖着,被老板娘发现后书要没收,还要挨一阵痛打。
他没有如愿上大学,却在社会的大学中升华了自己--那时的阿廖沙--不,应该叫他阿列克谢了。他更加近距离的接触了工人,商贩,也接触到了他之前没有正式接触过的一群人--学生。他加入了民粹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并成为了一名坚定的革命者。他不再简单的否定现实中的恶而是身体力行,试图提出并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了。
在这三部曲当中,高尔基无疑是将矛头指向了那个黑暗的沙皇统治下的旧社会。抨击这下层社会的黑暗,反映下层人民的贫苦生活。而在洗衣女工玛利娅的身上我似乎看见鲁迅《故乡》中杨二嫂的影子。他们之前都是那样朴实,但是社会摧残了她们,摧残了那束快乐而明亮的阳光!但高尔基又不同于鲁迅。高尔基在描述它当时所处的社会的时候,是黑暗中夹杂着那么星星点点的光亮的,不仅光明的是孩子,也有大人。
如今的社会已不是那时的专制社会,而是开明的、全新的社会。我们所经受的苦难少于那时的苦难;我们所获得的幸福多于那时的幸福。珍惜现在吧,没有那时的苦难,怎来今天的幸福。
这本《人间真情》主题丛书讲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的事情。
如《十一朵康乃馨》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兄弟想送给妈妈一打康乃馨,可好不容易攒好的钱,一不小心弄丢了。这两人商量去花店打零工。那好心的老板娘把他们留了下来,叫他们按地址给人家送花到家里。于是兄弟俩想出办法,每送花到一家就恳求得到一朵康乃馨,最后终于把十一朵康乃馨凑齐,送给了妈妈。
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位父亲带着女儿坐船去和美国的妻子汇合,可谁知船突然剧烈的摇晃起来,使正在用腰刀削苹果的父亲摔倒了,刀子插入了他的胸口,他为了不让女儿担心,对她说:“没事儿,只是摔了一跤。”以后的三天,仿佛一切如常。可在抵达终点的前夜,他把女儿叫到身边,对她说:“明天见到你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她,我爱她。”当时女儿很不解,但没在意。
第二天,女儿见到妈妈,没管爸爸就飞奔了过去,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一回头,看见父亲已经迎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口,刹那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检查尸体的时候,人们发现: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发现。
这件事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一个人给这奇迹起了个名字:他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皆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那时只听他大喝一声,然后一字一顿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最令我感动的是深沉、伟大的父爱和感人肺腑的母爱。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在人间读后感50字(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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