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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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7 00:00:00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2025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优秀9篇)

小编:考公学习搭子

对于一段时间的工作或学习,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学习其中的表达方式和写作技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写作心得体会,我整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双城记》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去年寒假我拜读了《双城记》这部小说。《双城记》是以十八世纪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为背景的一部小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狄更斯。英国和法国是一个紧挨着的国家,它们最短的距离仅仅只有二十多海里,两国在政治经济文法生活、血统等方面不断交流,融合。两个国家作家彼此写对方的历史故事更是屡见不鲜。《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的作品,他是狄更斯晚年所创作的。

《双城记》的第一句话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被无数人引用。同样那个时期是最光明的时代,也是最黑暗的时代,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遭遇。

在《双城记》中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读完这本《双城记》我感受到历史的波澜壮阔,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和工人阶级忍受着各种剥削,我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这部小说故事紧凑,读完这本书我们仿佛身处当时那个年代,作为一篇文学作品,它的光辉无可阻挡,我推荐给每个人去读。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荆”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本文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以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德伐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为线索展开,从而揭示了贵族的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和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揭示了在当时法律的虚无和权利的滥用,人民的利息不仅没有得到保障,反而被人当猪狗一样,于是才有血腥无比的大革命。

1.得饶人处且饶人,得过且过。

曼马内特医生因拒绝厄弗蒙帝侯爵兄弟的贿赂而被无缘无故关进巴士底狱,一关就是18年。而两年后他的妻子去世了,留下还是小孩的露丝,露丝被特尔森银行带回了英国并由佣人抚养长大。

18年后,曼马内特医生获释,“死人复活了”。在露丝和特尔森银行家去巴黎接他的回程路上邂逅相遇了达尔奈,厄弗蒙帝侯爵的侄子。

在获释后的曼马内特医生的日子中时不时与病痛斗争,在巴士底狱的18年留下的后遗症是对过去所有东西的遗忘和对外界的恐惧,是露丝的温柔和理解抚平了父亲的伤疤,是她的可爱和坚强带给了父亲希望。

所以在最后曼马内特医生得知自己的女儿和达尔奈相爱时,他选择遗忘,选择得过且过。谁说他心中无怨无恨?谁说他心中没有不甘心?可是在他心里,自己的女儿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女儿的幸福和快乐比他的生命还重要。

而他也知道,达尔奈是善良的,他选择遗弃自己的姓氏而用他母亲的姓氏生活在英国可以证明一切。

2.

在小说中豪不起眼的律师卡顿,他天资聪颖却不求上进,他颓废,冷酷无情,他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让他前进的理由,没有让他生命活力的意义,这是文中上部分对他的描述。可最后他被温柔和善良的露丝打动了,可是他的爱是最无私的,也是最伟大的。

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尔奈为了救自己的管家回到了法国,可是当他一到法国就被抓起来了。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因为法国革命公民同情曼马内特医生从而让他无罪释放。可是第二次德伐日夫妇找到很久以前曼马内特医生在监狱写的厄弗蒙帝侯爵兄弟的无情行为之后又起诉了他并在24小时之内被送上断头台。

在大家都以为达尔奈必死无疑的时候,卡顿却贿赂了监狱的守狱人,利用自己和达尔奈长得像的特征,把达尔奈迷晕从而假扮他上了断头台,而后特尔森银行家带着他们一家离开了法国。

为了你的爱,我愿意做任何事,如果我的事业值得牺牲和有机会,我可以为你和你的爱人,奉献一份牺牲。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最好,极端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最安宁,极端安宁的休息。

这让我想起了《嫌疑人x的献身》,石神为了他的爱而布下了重重逻辑,而最后揭示的确实他的爱。只是石神的爱有无辜的人的牺牲来完成,而卡顿的爱是天真无私的。

3.

小说的开头就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法国大革命爆发,低层百姓推翻贵族得到了自由,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天堂之路;。

可是人们成功攻占了巴士底狱,用胜利的狂热和以自由之名让整座城市染上了血腥,所有的贵族无论好与坏都得上断头台,人们血债血偿的方式处理贵族,以解往日心头之恨,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地狱之门。

那架显得小的磨刀砂轮,却孤零零地伫立在清晨宁静的空气中,上面有一层猩红色,那绝不是阳光染的,也绝不是阳光能消退的。

恶不可怕,可怕的是善战胜了恶,同时也成为了恶。这将是一个轮回,一个得不到救赎的时代。

戏剧影视文学是人类感情生活的一种升华,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来源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现实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对人们起引导作用。经典真的很耐看,震撼人心,即便它粗糙的画技,不那么精美的妆容以及制作,但带给我们的影响甚至是一生的!目睹了现在电视剧电影里心狠手辣的女二,腹黑男二以及各式各样的为了一己私欲而不惜毁灭自己以及他人幸福的人,还有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看的观众是欲罢不能,但人们都有些忘了那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了,看了《双城记》以后我真的感叹伟大的爱情以及友情,其实爱情和友情有时并没有那么明显的界限划分,有时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有时甚至会宽容到爱屋及乌。男主为了成全所爱之人的幸福,义无反顾地去解救她的丈夫代替他去上断头台,他爱的伟大,爱的光荣。

爱情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大概从人类产生起就伴随着爱情的诞生吧,古往今来美好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所歌颂,有人说爱情是新鲜刺激的热恋生活,是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期盼,是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美好愿望,有人说爱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温暖,是举案齐眉、相夫教子的恬静安然。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经典开头,也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更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最重的色彩。

在贵族眼里,那是最好的时代;而对于平民而言,那却是最坏的时代。彼时,贵族,可以因其出身而拥有众多特权,可以为了随心所欲的享乐方式去剥夺平民的权利;平民,不得不忍受贵族的欺凌、压迫,似乎命中注定他们应该接受上天施加的饥饿,不幸与贫穷。

小说前半部分,狄更斯用大量的笔墨控诉着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的马车可以在碾死平民小孩以后,仅仅是“侯爵老爷向他们众人看了一眼,好像他们仅仅是一些从地下钻出来的老鼠。”看到这一段时,我抱着和平民一样的态度,无比憎恨那些人,期盼着有朝一日那些人能跌落云端,受到应有的惩罚。

所幸,好与坏在某种特定的环境背景下是可以发生转换的。

当贵族不断运用特权给平民施压;当尽管平民在贵族的脚下小心翼翼的前行,却依旧难逃贵族的残暴迫害;当受迫害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复仇的想法也就越演越烈。一个平民难以反抗,但他们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困苦境遇时,便如同拥抱归属感般团结起来,为自己丧失已久的自由奋起斗争。这时,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便倒转过来了——平民终于可以复仇了,而贵族,却要因此面临祸患。

复仇成功,平民们展开报复,将那些混蛋们都送上了法庭接受审判,也公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条文,这个国家,成为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不如死的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可就是在这样的国家,法庭上,审判的标准竟然是人民的情绪,可以因流泪同情无罪释放,也可以是群情激愤极刑处死。这个国家,依旧每天有许多无辜的人遭迫害惨死,依旧被压抑恐怖的气氛笼罩。

胜利者,狂热、激动、麻木、粗暴;。

失败者,颓丧、惶恐、害怕、狼狈。

不过是翻转了金字塔,最后仍是少数人,实行着同样恐怖的统治和压迫。正如叶芝的诗《伟大的日子》里的几句诗:“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一个骑马的乞丐鞭打步行的乞丐,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乞丐们换了位置,但鞭打依旧。”

在《乌合之众》中有着这样的观点:“当一场目的在于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进行过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样大革命的结果就是毁灭一套集权制,继而建立了一套新的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更具压迫性。”我们在这跌宕起伏的情节中能清楚地看到平民与贵族的权利置换过程,看到不断强化的压迫性。群众对于正确与否没有判知,一味地随波逐流,导致了血染法场。情节不断重演,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新的压迫吗?而这压迫不是更凶残吗?纵然贵族对平民实施的暴行无法抹去,同样地,鲜血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无法忘却,可通过杀戮实现报复,难道就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吗?逝者已逝,而在集体的狂热中,鲜血俨然成了祭奠死者的唯一祭品。

集体狂热的时代,又何尝不是集体哀嚎的时代?

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给予高度赞扬与肯定,而狄更斯,则给予了最猛烈的嘲讽和否定。他认为,法国大革命中对人性的抹杀,对生命的摧残和漠视,只不过是一种暴政替代另外一种暴政而已,不但不值得推崇,最终也会被消灭殆尽。在他的心中,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光辉的景仰,才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和善美,亘古不变。

这场大革命里,还有着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西蒙尼替代查尔斯,从容赴死。他高贵的头颅落下的那一刻,爱情的光辉与人性的光辉交相呼应,刺破大革命疯狂而黑暗的幕布,如同落日余晖般绚丽夺目。或许,黑暗的时刻,最终会在这样的光辉中,慢慢消散。

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绝望并存,好与坏也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之间转换。就像现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也没有那么糟糕,仍然值得我们为之努力奋斗。

毕竟,爱总是要比恨有力的多。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我是读完《双城记》这部文学作品之后立刻写这篇读后感的,真是太精彩了,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特别是读到最后两三章的时候,原先迷茫如大雾般的情节慢慢地似受到初生的阳光而将迷雾驱散后的天空一般明朗起来。怪不得作者狄更斯自述,这部小说使他“深受感动,无比兴奋”,并且渴望能亲自在舞台上扮演西德尼·卡顿。

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代替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述--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述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超多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能够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veryok)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此刻小说中的包括亲情,感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述。我十分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样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我的幸福。他深知自我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我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我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述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我,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我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我赎了罪而消亡。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我看英国作家的《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小说,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网上有人说,英国作家的《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小说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英国作家的《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银行家罗瑞和律师卡顿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俩其实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卡顿隐藏的更深,直到最后,罗瑞才发现卡顿是个有感情的人,可是其实自始至终,卡顿一直就看穿了罗瑞那压抑的情感,因为他自也是这样一样将感情深深隐藏起来的人,所以他很能看懂罗瑞的心思。也正因为这样,卡顿才能觉察这个一向以“办公事”自居的银行家的感伤。故事刚开始时,卡顿就漫不经心的、毫不客气的戳中了罗瑞矛盾的内心,当时罗瑞对他的表现是气愤的,而当故事快结束时,他以真挚的口吻揭露公事公办的人又有私情流露时,罗瑞感到的是意外,他看到了卡顿的另外一面,或者是卡顿本来的样子。正因为惺惺相惜,卡顿最终才把转移露西的计划托付给了罗瑞,因为他们都是靠谱的人。

我们都是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请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消沉了自己的意志,也不要沉迷虚幻,给自己戴上假面;我们应该像卡顿一样找到自己的光明,为之奋斗。我们也曾态度满不在乎,也曾懒散轻蔑,也曾彷徨漂泊,也曾走投无路,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沉沦,如果你沉沦了这将是最糟糕的时代,如果你为着光明儿奋斗,用才华和情感获取幸福,这将是最美好的时代!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我想我是幸运的,曾在两个迥乎不同的城市里生活。

前。

我初临这个世界,只知道我睁开眼的地方,叫做温州。于是乎,“温州”就这么没来由地与“家乡”二字划上了等号。然而,儿时记忆中的温州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雨中人,雨下溪,雨后景,通通不记得。

3年后。

当我开始记住身边事物时,我已然来到另一个城市——哈尔滨。哈尔滨有着冰天雪地的冬季,故而又被称之为“冰城”。曾经感到奇怪:为何冰城人从不感到寒冷?现在忆起,我想除了厚重的服饰外,更因为冰城人火热的心。记忆中,这“似火的心”只体现在一个方面——喧杂。顺着人群,我一路小跑向江边,边跑边“咯咯”地笑着,调皮的身影在人群中若隐若现,很快也成了喧杂的一部分。夏季的江边。台阶之上,是东北爷们儿豪爽的笑声。一个个大得像桶一样的杯子中满满的都是酒。金黄色的液体在透明的杯中翻腾着,雪白的泡沫像杯中液体战斗后的残渣,正不要命似的欲溢出杯。可惜还未来得及叫嚣着涌出杯子,就被某汉一口气吞下肚。杯中酒已尽,人却犹意犹未尽地大叫一声:“爽!”随着便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大笑。台阶之下,夜晚仍波涛汹涌的是哈尔滨人的母亲河:松花江。江面上几乎漆黑一片,只有几只小小的渔灯,在江水中飘着,飘着,散发着微弱又持续的光。我这在东北的嚣杂里沉静,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地想起家乡。

那个没有任何回忆,却仍能叫人心中无端升起思念的家乡。

又8年。

机场。回头看看这个我生活了8年的城市,心中有着隐隐地不舍。咬咬牙,转过身来,看向目的地的方向,忽的在黑色的眸子里燃起的兴奋显得格外耀眼,只剩下一个念头:回去,我要回去。坐上回温州的飞机,到达的时候正是梅雨季,窗外淅淅沥沥地雨顺着机窗滑下,和记忆中的雨丝渐渐重合,终于在脑海中,在视野里形成了立体的印象。这是我的家乡。这个在雨中一点点淋湿的江南,这里是我的家乡。走过一条条老巷,有些茫然地和那些亲切的老人们一一问好,听着有些生涩的家乡话,却意外地能听懂不少。归属感更浓了。接着是2年平平静静的日子,我开始学着摘菜,做饭,打扫院子,偶尔累了,就抬头看看院外的山水,心情一下就好了不少。时不时地抱着一摞被子去院子里晒,总会听到邻家的阿姨惊讶的赞叹:“哎呀,真是长大了呢!”

是呢,长大了。

长大了是否意味着不能再任性地大叫,不能再随意地乱跑,是不是还要学很多在社会上混要明白的东西,是不是。院外山水仍是那样安静,我开始想念哈尔滨的喧杂,就像当时想念家乡一样。或许,我早已把哈尔滨也当做了自己的家乡。

不过这个家乡只能在我的记忆中沉沦了。我会怀念那个喧闹的家乡,也怀念小时候随意妄为的自己。然后,在温州——真正意义的家乡继续生活下去。

静悄悄地成长。

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篇九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双城记》。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以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叙述马内特医生一家充满了爱与冒险的遭遇,中间穿插了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审判间谍……主要揭示了那个时期英法的社会治安,以及大官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的生活。

这部著作主要讲述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接到了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父卡顿。后来,马内特的女儿露西和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家庭生活,卡顿也给了露西一个承诺,要让露西生活快乐。

人民生活在困苦无助、饥寒交迫、贫病连连、受尽欺压的困境中,他们心中积压了对贵族的刻骨深仇,终于引发了-政权、争取自由的法国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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