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考政策改革方案(优秀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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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5 00:00:00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河北中考政策改革方案(优秀五篇)

小编:半夏先生在澳洲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河北政策改革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邯郸市作为中考改革试点地市的相关要求,深化我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目标,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从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和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教育为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和美好人生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二)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职普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使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初中毕业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

三、改革目标

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的综合改革,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健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到校政策,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录取模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将现行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的“两考合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成绩,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全部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门科目,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道德与法治包括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技能,每门课程学完即考。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起,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地理4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2科实行书面开卷笔试;以上考试科目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上机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现场测试项目共三项,男生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抛实心球,_测试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或抛实心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城区由市考试院直接负责,各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逐项参加智能化测试,每项考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过程性评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初一、初二、初三各学年综合评定,由学校给出分数。

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范围为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学生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并注重三学科实验操作基本技能、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与方法的体现。考试统一安排在初三毕业阶段进行,每科4个试验操作考试题目,抽取一题进行试验操作考试,该科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考生试验操作考试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上机考试以教育部规定的现行初中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为考试范围,包括信息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基础、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多媒体与powerpoint软件、数据处理与excel电子表格、flas_制作、网络基础与应用等内容。考试实行局域网无纸化方式,全市采用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和考务管理软件,试题从计算机考试系统中随机抽取,成绩由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定。

音乐、美术、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由学校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随学随考,一般安排到学期末进行,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一部分。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目标,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想方法,减少知识型、技能型试题比重,降低难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试题的比重,增加核心素养的测评比重,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度以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毕业合格水平为准,易、中、难试题的比例控制在3:5:2。

3.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和成绩呈现方式。

书面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分别卷面满分120分,三科以实得分数呈现。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生物各卷面满分100分,根据省厅要求“采取等级呈现方式时,各门科目根据原始成绩,一般可以划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我市六科成绩细化等级呈现,共分为23个等级。各科各等级的确定以县为单位,按照考生总数的百分比确定。

河北政策改革方案篇二

2017年5月1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河北户籍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将城中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实现户口登记上的身份转化,将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全面实行省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直接办理,最大限度方便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

以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稳定职业为主要标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在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3年。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不能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的人员,允许其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京冀交界地区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涿州市和其他特定地区,严格户籍管理,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含京冀交界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下的城镇(不含京冀交界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在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探索形成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全面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引导进城落户农民根据自身实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河北政策改革方案篇三

将现行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的“两考合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初中学生毕业成绩,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全部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门科目,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道德与法治包括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技能,每门课程学完即考。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一年级起,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地理4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2科实行书面开卷笔试;以上考试科目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上机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现场测试项目共三项,男生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抛实心球,女生测试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或抛实心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城区由市考试院直接负责,各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逐项参加智能化测试,每项考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过程性评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初一、初二、初三各学年综合评定,由学校给出分数。

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范围为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学生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并注重三学科实验操作基本技能、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与方法的体现。考试统一安排在初三毕业阶段进行,每科4个试验操作考试题目,抽取一题进行试验操作考试,该科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考生试验操作考试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上机考试以教育部规定的现行初中信息技术教学大纲为考试范围,包括信息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基础、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多媒体与powerpoint软件、数据处理与excel电子表格、flash动画制作、网络基础与应用等内容。考试实行局域网无纸化方式,全市采用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系统和考务管理软件,试题从计算机考试系统中随机抽取,成绩由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定。

音乐、美术、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由学校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随学随考,一般安排到学期末进行,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一部分。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目标,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想方法,减少知识型、技能型试题比重,降低难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试题的比重,增加核心素养的测评比重,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度以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毕业合格水平为准,易、中、难试题的比例控制在3:5:2。

3.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和成绩呈现方式。

书面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分别卷面满分120分,三科以实得分数呈现。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生物各卷面满分100分,根据省厅要求“采取等级呈现方式时,各门科目根据原始成绩,一般可以划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我市六科成绩细化等级呈现,共分为23个等级。各科各等级的确定以县为单位,按照考生总数的百分比确定。

操作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满分100分(其中现场测试30分、过程性评价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满分3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分),信息技术满分10分。以上科目成绩均以实得分数呈现。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的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等级。

4.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书面考试时间安排

5.毕业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九年义务教育终结性考试,考试(含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是学生初中毕业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凡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其中语数外成绩在60分以下、体育成绩中现场测试在14分以下和过程性评价在40分以下、物化生史地政六科中有三科及以上为e1及以下等级的为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有两个维度以上被评为d等级的为不合格),将不能取得初中学生毕业证,只能取得肄业证书,经过补考合格的方能补发初中学生毕业证。学生不合格科目补考由学校组织完成,并将结果上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重点。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各方面发展的状况,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的实际情况,在细化和完善相关评价内容的基础上,要能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科核心素养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

我市出台《邯郸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后,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细则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和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日常评价为基础,进行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加强公示和审核,建立诚信体系,做到程序严谨、方便实用、客观公正。

3.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和结果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的结果,均采用a、b、c、d等级形式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尚待改进”,评价等级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当。对“思想品德”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例调控,“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三个维度,一般情况下,获得每个评价维度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35%-25%为c和d两个等级。每个等级在高中招生录取中分别转换为4分、3分、2分、1分。“社会实践”维度按三个学年参加社会实践和创新活动的次数记录,每次记1分,最高记14分。毕业评价中对学生某一综合素质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思想品德”维度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

在结果的使用上,2a2b1c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2b3c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评价结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并作为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对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三)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综合改革

1.完善招生计划编制,统筹普职协调发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市区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内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提前招生,规范招生秩序。

2.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录取计分科目的设置应坚持统一性与全面性相结合,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必考科目成绩和其他若干个科目成绩组成,即实行“4+x”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形式。为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由我市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参照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1999〕5号)中有关“在国家规定的毕业年级文化学科范围内确定升学考试科目”的要求,方案将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3(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综合素质评价)等科目,全部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分别满分12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30分(其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四个维度分四个等级,最高折合为16分,社会实践活动计14分,每参加一次活动记1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生物、地理各卷面满分100分,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物理折合70分、化学折合50分、道德与法治折合50分、历史折合50分、地理折合30分、生物折合3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100分(其中现场测试30分、过程性评价70分),折合50分(其中现场测试30分、过程性评价折合2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满分30分,信息技术满分10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总分为760分。

3.规范自主招生办法,突出普通高中办学特色。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艺术素养、体能素养的优秀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自主招生(文化类考查)必须安排在每年公布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后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要按自主招生的原则、程序和录取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办法等),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报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与招生比例可结合招生实际制定,具体招生原则、政策、工作方案按照现行工作管理体制,参照现行招生办法执行。

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按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申报自主招生名额,其中3%用于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推荐生,每年1月2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申请、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校长实名推荐,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招收推荐生的标准以及录取程序、办法,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另2%招收具有艺术素养和体能素养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招收该类学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录取程序、办法,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其中该类学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特殊需要组队的项目,学生分数可适当放宽。每年4月第一周的六日和第二周的六日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组织考查学生的艺术素养和体育素养,不得另行单独组织。

4.继续执行分配生政策,体现教育公平均衡。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除5%自主招生计划外,其他招生计划数全部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由市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市定分数线和学生志愿进行。

5.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减少加分项目分值。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取消三好学生、优干、艺体特长、科技竞赛、农独子女等鼓励类加分项目,规范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扶持类加分项目和分值。

从2018年9月起,户籍在邯郸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加5分;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报考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加20分;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如属多重身份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再重复加分。加分项目将根据省教育厅明确的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另文下发)随时调整。

6.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五年一贯制”、“3+2”、“3+4”招生录取。中职招生实行统一招生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统一招生录取,以市定中等职业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准,或由中职学校组织生源,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录取。社会青年和往届生实行注册入学。“五年一贯制”、“3+2”、“3+4”学校招生录取执行省教育厅确定的具体办法。

河北政策改革方案篇四

福建省发布通知称将要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在20_年起,少数民族和华侨子女的考生加分政策由原先10分降至5分,还提出预计在2026年开始将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届时少数民资及华侨子女考生加分政策都会有调整。

除去福建外,安徽20_年9月也发布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宣布从20_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考生的两项加分政策,也就是说20_年符合条件的考生仍具备加分资格。

江西省在20_年也曾发布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20_、20_年过渡期仍旧会加5分,从2023年起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辽宁、天津、山东、湖南等多地都对以上两项加分项目进行调整,缩减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毕竟在一些城市少数民族数量并不多,即便是民族村的占比也不是很高,因此取消这项政策是合理的。

河北政策改革方案篇五

河北《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具体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201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之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四个配套文件,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制定本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2019年初省教育厅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和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了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浙江省、上海市的试点改革方案以及兄弟省市的改革草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邀请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类型专家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在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五大任务18项具体举措框架下完成的,是对《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完善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稳步推进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

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在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过程中,凡是国务院《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根据河北省实际情况,也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任务目标。具体来说,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河北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河北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二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三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四是大幅减少和规范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省内高校招生;五是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目前两个试点省市的改革方案中,浙江规定可以考两次,上海规定只能考一次。河北省采用了上海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那么多次考试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次考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仍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河北省规定选考科目只考一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河北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目前,河北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河北省定于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河北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9年,河北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9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9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充分赋予考生对院校的选择权,2019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9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进一步改进考试评价方式,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河北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9年,河北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河北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河北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9年以前,河北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省内招生。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配套文件《关于做好河北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9]3号)已于去年4月由省招生委员会印发。

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河北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河北省定于从2019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河北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河北省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9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也都要在2019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河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高考生源大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走班制”分层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心准备、提前谋划。三是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从教育部最新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国17个省(区、市)都是选择2019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

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河北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河北省高考将有以下四大变化: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三是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四是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需要按等级进行赋分,具体赋分办法以及成绩有效期将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河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河北省高考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赋分办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科目两次考试的组织安排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论证,同时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扎实做好河北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事关广大学生根本利益,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为保障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河北省《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围绕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业水平考试运行机制的准备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统一管理,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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