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制度(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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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5 00:00:00    小编:小熊努力努力再努力

质量标准化制度(大全11篇)

小编:小熊努力努力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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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制度篇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普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1、

定期检查采取每月底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井下各工作面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

2、

质量检查以动态检查为主,采取动静结合,随机抽查,不分班次、不定时间和地点。

3、

检查时应将所经路线、所查地点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进行认真仔细排查。

4、

每次检查结果,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公司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以“四定表”形式跟踪落实。对现场存在较大隐患,随时可能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5、

检查过程中工作面不进行作业等待检查的,均视为不达标。

6、

检察人员现场安排的处理意见,责任单位不配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二

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每月26日对照标准对公司井下和地面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次日对软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3、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时进行复查验收,对限期未整改的要进行处罚。

4、

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每月进行一次,评定结果,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后,交企管办进行考核兑现。

5、

每月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评比、检查评分办法,对本月的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归档。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

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

第六条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煤矿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总则所列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应当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待隐患排除后,重新申报。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其指标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对标确认,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后可引用,但考核评级工作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按年度分级考核。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委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承担;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按照企业申报、现场考核、等级认定、公示发布、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

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全国煤炭行业每年进行1次;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半年抽查1次;矿每月进行1次全面自查。

2.对被取消和未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须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三条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备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和能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本标准和办法适应于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单位。

第三条  本标准和办法采用百分制考核。检查评定内容为: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15分;安全宣传思想教育20分;群众安全教育、群监网活动15分;女工、家属协管安全活动15分;青年安全教育活动15分;安全培训教育20分。(具体见附表)

第四条  本标准和办法采用动态抽查、月度互检、季度考核等形式,每季进行打分考核、排名排队、总结讲评和奖励兑现。奖励综合得分前三名和单项得分第一名。同时,综合得分除专项排名考核外,按比例折算后纳入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总分之中。

第五条  本标准和办法解释权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领导组。

附: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二 安全宣传思想

3.井下、井上工作现场的安全标志警示标牌要突出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做到醒目清晰;安全牌版、宣传栏的黑板报等要突出宣传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做到时效性针对性强;安全文化长廊要突出人文关怀和温馨提示,做到图文并茂、知识丰富、感染力强  现场查看:

9、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  以安监部门通报为准。视实际情况扣1—3分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三  “安康杯”竞赛及群众安全管理 15  1.各矿按照“安康杯”竞赛细则项目每月检查考核,要求逐级建立“安康杯”竞赛组织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每月或每季召开讲评会奖优罚劣  查看资料。抽查基层区队资料、讲评会材料及奖罚明细:

完成各项任务  查看资料。有图片、音像资料:

3.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群监专题会议。各井口接待站(分站)对网员汇报的隐患要认真收集整理,分类分级建档,并实现微机化处理。对c级以上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汇报  现场检查。抽查资料并核实:

4.加强群监网员,特别是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每年组织脱产培训两次,使之达到中级安全知识培训达标等级;网员上岗要有明确的标识;其监督重点要放在制止队干部及“三员两长”的违章行为等方面;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现场抽考,查看培训、建档、考核原始记录:

5.深入开展安全合格班组竞赛活动,加大对班前会的督查力度  抽查基层区队班组资料:

6.针对劳动安全卫生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职工代表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监督质询。巡视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要注重效果,严格程序,解决实际问题  查看巡视文件及隐患整改“三定”表等资料:

7.逐级签订《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对照28个小项内容每季进行自查自检,每季末月25日前上报自检情况  查看相关自检资料,以季报表为准:

每季不进行自检扣1分,检查不规范扣0.5分,未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扣1分

8.安全效果明显  以集团公司通报为准:

由于群监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1~2分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6、与安监处配合做好“三违”人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五 青工安全工作 15  l.青年安全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健全,全年有计划,季度有重点。工作安排合理,讲创新,求实效  看组织机构是否调整、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设计是否合理、看会议记录是否切实:

2.按照“结合实际、贴近一线”的原则,青安协分会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青监岗参与安全素质工程建设,每季开展一次青监岗员安全培训活动,尤其要加强对新上岗青工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的培训。在安全知识检查抽考中,青工合格率达到60%以上,青监岗员合格率达到100%,针对安全素质较低的职工开展“青监岗员助学”活动  从动态参加宣教活动、报送的信息、快讯、原始资料(含图片资料)、青监岗员及其他职工群众中了解情况:

3.按照“讲求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青监岗员监督检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查岗程序科学,汇报及时,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反馈及时。青监岗员能做到“自身无违章、身边无违章”。青安协分会对青监岗、青监岗对青监岗员逐月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青监岗员津贴,津贴发放与考核挂钩,奖罚分明,能起到激励作用  看查岗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看上岗记录、津贴兑现凭据等各种记录是否真实有效、查岗员是否违章、看津贴兑现是否合理;与青监岗员和青工核实工作:

4.按照“关注身心健康、提供切实帮助”的原则开展青工人性化安全帮助活动。青安协分会每月至少帮助3人次,青监总岗每月至少帮助1人次  查看青工安全帮助记录,与青监岗员和青工核实工作:

帮助工作缺1人次扣0.1分,帮助记录不实扣0.1分

5.青安协分会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小分队查岗活动,其中有一次夜班查岗“零点行动”,检查现场安全情况和岗员上岗情况  查看小分队活动资料,与青监岗员和青工核实工作:

6.矿井单位地面青工无轻伤以上事故,井下青工无重伤以上事故  查看资料,向安监部门了解情况: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四

为使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继续巩固质量标准化成果,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特制定以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对安全生产系统井巷工程质量及井上、下十一个专业全面检查一次,评分结果在月底安全例会上通报。

2、

每天质量检查组成员三班入井,共同参与对该周确定检查专业各地点环节的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验收办法及要求。

1、

验收人员要熟知验收标准,带好验收表格、卷尺、线绳等验收工具进行验收。

2、

检查采用均匀随机抽点的办法,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点一般不少于5个。

3、

现场要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得分,不得弄虚作假,做到“谁检查、谁得分、谁签字、谁负责”。

4、

对特殊的工程要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检查验收。

5、

验收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

6、

检查的原始记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归档保存,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各专业的存在问题,及时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7、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回查,对没有按时改正的要追查原因,进行处罚。

评分定级。

1、

每次检查结束,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编制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实施细则进行打分定级。

一级:检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9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80分。

二级:检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8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70分。

2、

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

1、

月排名考核奖惩:单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分排名,按队考核,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最后一名罚1500元,并和每月“个人安全账户”中10%的质量标准化工资挂钩。

2、

月打分考核奖惩:对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分不达80以上的专业每次罚款500元,全部由管理人员(组长、班长、跟班队长、副队长、队长、分管副部长、部长)承担。

总结上报。

每月27日前,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上月各专业评分和队组考核情况及奖励等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企管办,并将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汇总表经安全副总签字后上报公司。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五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属各单位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与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2  定义

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3.1  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

3.4  安环部负责对各单位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与评价。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班组长工作职权

4.1.1  负责全班的安全生产,组织班组成员开展创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一流班组活动,实现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1.2  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合理搭配班组成员,确保安全生产。

4.1.3  生产中要做到“五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预测,综合评价,提出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4.1.4  组织领导全班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加强全班人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及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全班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4.1.5  做好新入厂工人、复工人员及调换工种工人的上岗前安全教育。

4.1.6  要经常教育工人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掌握科学管理方法并应用于实践,搞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1.7  抓好班组培训计划落实,组织全班人员按时参加安全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采用新技术,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技能和安全文化素质。

4.1.8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小组的作用,互相密切配合,搞好班组建立。

4.1.9  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未遂事故)要认真组织分析,明确事故因果之间逻辑关系,找准原因,制定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4.1.10  积极开展“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活动,加强人的动态管理及作业环境管理,积极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4.1.11  有权组织指挥和管理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权根据安全生产活动的需要调整本班组的劳动分工。

4.1.12  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班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4.1.13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将违章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1.14  有权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奖惩建议。

4.2  班组长每日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4.2.1  认真执行公司《班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要认真细致,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或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班组长必须实行每天巡回检查,对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装置)、设施进行检查;对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重点检查。

4.2.3  要注意观察(了解)班组成员的精神状况和思想问题及人际关系,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心理因素并帮助解决。

4.2.4  检查和督促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穿戴使用的情况。

4.2.5  检查班组安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3  班组安全员工作职权

4.3.1  班组安全员可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上级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4.3.2  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3.3  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3.5  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4.3.6  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4.4  班组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4.4.1  班组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也可由班组长兼任,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4.4.2  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的防范措施。

4.4.3  督促和协助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4.4.4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4.5  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4.4.6  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4.4.7  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4.4.8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4.9  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生活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4.5  班组安全达标建设内容与要求

4.5.1  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4.5.2  班组安全教育必须坚持每周安全教育会和开好日常班前或班后会。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根据班组目前的生产任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布置研究当日或一周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

4.5.3  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管理会,由班组长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查找本班作业中的危险因素,落实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及责任人。

4.5.4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轻伤率、违章率不得超过规定的目标值。

4.6  班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6.1  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6.2  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学习,明确本岗位存在危险、危害因素,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4.6.3  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组织生产。

4.6.4  对班组使用的各种工具、设备应坚持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通知有关部门检修。

4.6.5 不断开展班组内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班组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4.6.6  贯彻落实《作业场所清洁文明生产(5s活动)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推行定置管理。

4.6.7  抓好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整理整顿,及时清除作业场所废料、垃圾并将有用的物料、工具有秩序地摆入在规定的位置上。

4.6.8  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通道线明显畅通、线、带要上走线架,不得在通道上乱拉或堆放在通道上。

4.6.9  危险部位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指示标识。

4.6.10  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坚持随时随地清扫。始终保持作业场所清洁、明亮。

1 目的

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厂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科室、作业区的所有班组。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班组的贯彻执

行。

3.1.2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属规章制度性质的通知,班组均应妥善保管,并经常组织职工学习、理解、掌握,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认真落实。

3.1.3 班组应设1 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要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班组职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3.1.4 班组职工分散作业时,班组长必须为每个作业区域指定一名安全工作负责人。

3.1.5 班组必须建立包括班组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1.6 班组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1.6 .1 班组日常危险辨识、危险预知训练与隐患查处制度;

3.1.6 .2 班组违章违制检查、考核制度;

3.1.6 .3 班组设备设施巡回检查、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3.1.6 .4 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3.1.6 .5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1.6 .6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2 班组危险辨识

3.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 由班组长组织职工进行作业前危险辨识:

3.2.1 .2 其他岗位发生人身伤害、险肇事故,本班组存在相应或类似作业的;

3.2.1 .3 设备检修、维修及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3.2.1 .5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设施、工器具发生变化的;

3.2.1 .6 作业环境(包括光线、噪声、场地、作业空间、物料垛放、气象自然条件等)发生变化的。

3.2.2 .1 班组开展危险辨识活动必须全员参与,按下列步骤进行:

3.2.2 .6 作业前以危险辨识结果为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明确每名职工的责任、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3.2.3 班组危险辨识活动的组织要求:

3.2.3 .1 班组要运用直观性危险辨识的方法,并开展作业前危险预知训练活动;

3.2.3 .3 对每一次危险辨识活动都要进行翔实的记录;

3.2.3 .4 定期汇总、分析、整理危险辨识结果,动态完善事故预防措施,逐步纳入作业标准。

3.3 班组标准化工作

3.3.1 班组必须严字当头抓好标准的执行:

3.3.1 .3 认真落实查处工作,对违章违制行为进行暴光并按照制度严格考核;

3.3.1 .4 班组长每个月要对本班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查找职工违反标准的原因和规律,组织研究整改措施。

3.3.2 班组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职工的标准化意识,强化对标准的熟知和理解:

3.3.2 .1 开展违章违制讲评活动,分析违章行为的危险性;

3.3.2 .2 组织违章违制人员谈体会,讲感受;

3.3.2 .3 运用理论讲解、实物展示等方法,开展作业标准讲解活动。

3.3.3 班组要按照“有岗位就有标准、有设备就有标准、有操作就有标准”和科学、优化、适用的原则制定岗位作业标准。制定作业标准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3.3.3 .1 按照逻辑顺序或时间顺序将作业过程分解为若干作业活动;

3.3.3 .2 根据需要将各作业活动分解成若干相关联的作业步骤;

3.3.3 .4 组织岗位职工讨论并确定标准的作业行为;

3.3.3 .5 在实际工作中检验作业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到作业人员的认可后颁布实施。

3.3.4 作业标准必须做到字迹清楚,人手一册。

3.3.5 作业标准必须明确下列内容:

3.3.5 .1 操作程序。即要指出完成一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操作步骤;

3.3.5 .3 安全注意事项。对于不便于在动作要领中阐述,但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事项,要予以说明。

3.3.6 班组要结合日常操作实践,动态修订完善作业标准:

3.3.6 .4 每一次检修、维修作业后,组织分析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和可行性,逐步修订完善并固化成作业标准。

3.3.7 对于没有标准、标准不完善、标准不可执行的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3.3.8 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的组织要求:

3.3.8 .3 加强联系确认(可采取签字确认制、复诵制等)和过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措施。

3.4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3.4.1 对新上岗及本厂范围内换岗职工,班组要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

3.4.1 .1 班组概况和工作范围;

3.4.1 .2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4.1 .3 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3.4.1 .4 危险源的危险因素、事故类别、事故模式及控制措施;

3.4.1 .5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及操作方法要领;

3.4.1 .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4.1 .7 所操作生产设备和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3.4.1 .8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紧急状态下的救护知识;

3.4.1 .9 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4.2 对休假、离岗10 天以上(含10 天)30 天以下的复岗职工,应进行3.4.1.5 有关 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对休假、离岗30 天以上(含30 天)的复岗职工,应进行有关 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

3.4.3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具体要求:

3.4.3 .5 职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考试卷及成绩要保存在班组;

3.4.3 .6 对于考试合格的新入厂职工及换岗职工,班组应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职工对其进行不少于90 天的帮带操作和日常安全监护。

3.4.4 班组应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3.4.4 .4 按照“全员参与、对照标准演练”的原则,以正常情况下的标准化作业及紧急状态下的事故应急救援为内容,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

3.4.5 对于本班组区域的外协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要对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

3.4.5 .1 班组安全规章制度;

3.4.5 .2 本班组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3.4.5 .3 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4.5 .4 其它有关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

3.5 班组班前安全会及周安全活动 3.5.1 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具体落实下列内容:

3.5.1 .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

3.5.1 .4 通报相关事故,结合本班组实际提出预防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3.5.2 班组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活动。活动应包括下列内容:

3.5.2 .3 针对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

3.5.2 .4 确定一至两个作业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全面、深入地开展危险辨识;

3.5.2 .7 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即安全改善提案。

3.5.3 班组周安全活动的具体要求:

3.5.3 .2 每次活动必须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发言;

3.5.3 .3 对每次活动的内容、职工发言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

3.5.3 .4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

3.6 班组安全检查

3.6.1 班组成员对所分管区域、设备负有安全检查责任,有纠正违章违制、处理隐患的权利和责任;班组长要检查职工安全检查责任落实的情况及效果,严格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者。

3.6.2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3.6.2 .4 封存、闲置期超过30 天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3.6.3 班组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标准,尽快进行整改。班组无力整改的,要立即上报作业区组织整改。

3.6.4 隐患一时不能消除、但通过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标准能够避免事故的,班组要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将具体作业方法和要求告知相关人员,纳入岗位作业标准。违反防范措施的人员要以违章论处。

3.6.5 对事故隐患的发现、组织整改情况、临时安全控制措施制定情况,违章违制查处、纠正情况,班组均应记录在案。

3.6.6 班组长、安全员要对外协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劳保用品穿戴、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问题要立即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

4 评价与考核

4.1 对于班组安全存在的安全管理责任问题,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纳入安全管理评价。

4.2 对在本班组区域因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按班组管理责任大小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纳入厂安全管理评价。

4.3 对在本班组区域因工发生的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公司实施处罚的基础上,按班组管理责任大小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纳入安全管理评价。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六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

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工作分为动态和定期两种,动态检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现,不予考核,并按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要做为考核依据,并将没有按期处理的问题予以通报,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机电管理部调度会上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要由相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的问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出机电通报。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分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5%,机电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计算,指令性任务每有一次(一项)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为止;机电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动态检查每有一项未按时处理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连续两个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检查被检查单位不派相关人员参加扣单位100元/次,迟到扣参加者50元,中途私自离开,扣参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无故不签字,扣单位200元/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扣单位1000元。如遇争议,以机电管理部裁决为准。

九、考核标准按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比照执行。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七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在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调度安全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制止违章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防止事故发生。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而后进行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4、每班向公司调度汇报生产情况时,必须汇报安全情况,遇到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5、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6、协助矿领导组织开好生产调度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时,必须督促检查安全问题处理情况。

7、经常检查调度通讯系统,使之完善,以便于在发生事故时及时联系,组织抢救。

8、调度室内必须按规程要求备齐各种图纸、资料,以便发生事故时组织抢救。

9、组织采掘工作面和主要工程的安装、拆除、验收及移交工作。

10、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用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汇报,同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抢救中要做好上传下达、迅速无误,并要做好详细记录。

11、做好矿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3。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应做到“心随职走,职随责走、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掘布置、工作面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单位的关系。

6、负责接受和传达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坐阵指挥,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按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负责调度业务竞赛评比工作。经常检查值班调度人员的原始记录、图表台帐填写、调度文件资料贯彻和存档情况。

9、负责组织领导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10、负责向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业务工作的领导、安排、筹划和组织。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各生产环节的协同配合,千方百计确保全矿生产作业计划和经济指标的完成。

3、参与月度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制定,并随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当好矿领导的参谋,协助领导搞好生产决策。

4、负责组织召开每日矿、科、队参加的调度会、平衡会,研究部署生产任务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凡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调动所需人力、物力进行组织抢救,尽快恢复生产。

6、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全矿各生产、辅助部门完成生产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7、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指挥灵、处理问题及时。

8、负责本科调度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及本室担负的各项管理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协助主任完成调度业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务范围内的工作,重点抓好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工作,并负责组织室内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掌握年、季、月生产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煤炭经营销售情况及生产工作安排,主动协助主任指挥,实现均衡、安全生产,及时了解安全生产质量和工序生产动态,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亲临现场参加处理。

3、掌握采掘和开拓部署接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按时参加领导安排的各类会议,并做好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4、积极执行采煤、开拓掘进、“一通三防”、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监督业务保安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和反映生产建设、开拓掘进、运输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贯彻上级和本单位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并检查单位执行情况。

6、按领导指示组织好安全生产调度会、安装及拆除专业会,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平衡解决施工工序中的矛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分析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使用。

7、主动按党务考核细则完成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心随职走、职随责走、用心做事、追求卓越。6。

值班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在调度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生产的调度组织、协调、指挥。按照月生产作业计划,按班、按日、按旬、按月完成原煤产量、掘进(开拓)总进尺,并随时了解掌握生产任务完成好坏情况。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做到令行禁止。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凡发生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逐级汇报,并协助领导积极组织抢救,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4、按照规定随时接收工作面的汇报,及时询问各采掘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报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做到文字清洁整齐,数字准确无误。

5、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领导下达的有关通知、指示、电文、要做到记录准确,传达及时,登记编号,妥善保存。

6、经常轮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熟悉了解掌握井上下各主要生产环节的生产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随时随地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挡手问题,疏通生产渠道,当好领导参谋。

7、值班调度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做到着装统一,文明上岗。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饮酒吸烟。

1、为了密切配合矿领导搞好值班,调度室实行内部值班制度。

2、调度室内部值班由主任、副主任及管理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3、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坚持日常工作外,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并协助矿值班领导搞好各项工作。

4、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密切注视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积极协助领导组织抢救。

5、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深入井下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处理生产问题。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调度。

7、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8、调度室值班人员,凡因公外出、请假等,要自觉按顺序依次替班,不得空班。8。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为了加强调度管理,避免交接班出现漏洞,造成接班人员接班后对生产状态和上个班遗留问题不知道或不清楚,对工作造成影响。为避免这种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位。接班后,先询问和听取交班调度员口述当班发生过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和事故记录。

2、交班人员要把当班发生过的问题记录清,把遗留问题写到交接班本上,并把记录的问题和交接班本上的问题认真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交接班人员要在交接班本上签名。

4、接班后要全盘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上个班遗留问题要跟踪落实,作好记录。若出现交班人员遗漏本班问题没有交代给下个班或接班人员没有查看交接班记录或没有领会交班人员所交代的问题造成失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责任人100元和200元。

调度室“三汇报”制度。

一、主要内容。

3、变化汇报主要包括:次日变化汇报、矿井安全生产日变化情况汇报、一周变化汇报、重点工程项目变化汇报等相关矿井变化情况。

二、管理要求。

1、必须建立“三汇报”管理专题台帐,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2、汇报过程中采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汇报;

3、要求在每日18:00前向调度汇报,并有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汇报,否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一次100元的处罚。

调度业务保安责任制。

1、及时、准确地传达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的指令、通知、通报的传真电文,并坚决贯彻执行。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措施指挥协调生产,真正做到不违章调度,不违章指挥。

3、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无条件地服从安全。

4、认真抓好开工前、生产中、收工后的安全汇报工作,仔细听取现场工作人员的汇报,详细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做好事故汇报记录。凡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督促按章处理。重大隐患及时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

5、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灾害及事故,要迅速掌握受灾情况,按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调动人力、车辆、物资等进行抢救。同时,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审核和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调度室业务培训制度。

二、实施方案及要求。

4、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1)要求调度室全体人员均参加培训;(2)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培训计划规定时间进行培训;(3)各班班组长必须协调好人员培训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不能影响正常生产;(4)参加培训人员不能无顾缺课。

5、培训计划中要制定出人员签到表、期中、欺末考试内容等。

(三)奖罚。

1、无顾不参加培训者,扣本人200员,并于科务会通报;12。

2、在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口当事人一次100元;

3、培训期满不合格者,扣当事人200元,并进行补考;

4、调度室将对培训期间涌现出的优秀员工进行相应奖励。

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定为每周二下午16:00开始。

2、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定在矿调度会议室召开。

3、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例会人员为中心,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召开时,由安监调度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及时送到相关领导。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员。主要议程,上周完成工作,本周主要工作,进度要求以及负责人。

5、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需向矿领导请假。参会人员会前做好发言准备,言语要简练,要有统计、分析,用数据、事实说话。

6、会议内容:各部门汇报本周安全工作情况及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通报未完成事项的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调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调度质量,充分发挥调度在生产中的指挥协调作用,确保矿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调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矿井实际生产情况,要学以致用,使所学的理论知识能够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2、因地制宜的原则本学习计划以自学为主,对专业性较强的有关知识,聘请本矿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辅导(不包括公司组织的培训)。

3、“请进来、走出去”原则。结合矿井实际,利用厂家服务工程师在矿现场进行培训、使调度员不断掌握现代知识。利用休息时间,到各矿井和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学习、提高感性认识、提高实践应用水平。

4、循序渐进的原则。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扎扎实实的从基础理论学起,不贪多求快,不搞形式主义。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学习,使调度人员进一步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掌握了各种规程,做到按章指挥矿井生产,达到无“三违”现象发生的目标。

2、通过政治学习来提高思想觉悟,培养人人争做优秀调度员的意识,做到在岗一分钟,奉献六十秒。

3、熟悉调度业务理论知识,掌握调度的应知应会内容,能够胜任调度本职工作,通过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在原来调度工作的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

三、培训办法及纪律:

1、每周调度室所有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公司及矿里的规章制度,使调度员熟悉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按章指挥矿井安全生产。

2、每月请矿里的工程技术人员给调度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调度员熟悉矿井各系统的知识,做到指挥生产有序,合理。

3、每月组织调度员深入现场不少于10次,让调度员熟悉现场情况,做到指挥生产不盲目。

4、调度室要积极参加矿里的各种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种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最新的采掘工艺和技术要求。

1、班日调度记录,月度及生产总结,调度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2、调度日报、旬报、文字分析,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保存2年以上。

3、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作为永久保存材料。

4、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情况,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5、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

6、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7、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8、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目的。

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二、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三、公司办公室主任为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四、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区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

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18。

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应与区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制,每天16:00前向区应急办报告。

监测监控异常状态下定时汇报制度为了防止在监控网络断传情况下,瓦斯、co等有害气体监测不到的空挡期间,监管部门无从了解情况,在这盲点期间,预防造成不必要的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1、当监测监控发生异常状态时,值班人员要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知道原因时说明原因。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通风区派瓦检员到现场检测,并通知通风区长,并随时了解现场情况。

划项目和施工情况。(12)、本矿主要采掘机械设备的在籍台数、型号、性能和使用维修情况。(13)、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包括通风能力、提升能力、排水能力。(14)、工伤救护的基本常识、各类事故抢险的基本程序和原则。2)应会(1)、会使用本调度室内的各种通信设备与上下、内外通话设施、调度总机、计算机、电话和传真机。(2)、会组织日、班生产工作和循环作业,能独立应对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常规问题。(3)、会掌握生产动态,分析发展趋势,做好预测预报。(4)、会计算生产工作日数、日均和月均产量与进尺、单产、单进、正规循环率、均衡生产率、生产事故率和采掘日生产能力与利用。(5)、会做班、日、旬、月的生产与安全分析。(6)、会看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单项施工图,采掘作业规程的各种附图和矿井避灾路线图。

重大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预防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不大、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大、发现后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列入治理计划或局部停产治理以及依靠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整改消除的隐患。

三、救灾撤人程序:

1、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发出报警或通知,按避灾路线撤离。

有关科室公司调度23。

3、值班领导在接到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并电话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地点的全部人员,撤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王庄煤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或者按工作面避灾路线、盘区避灾路线撤离。当发生火灾、瓦斯超限或主扇无计划停风时,应切断作业地点的电源,并佩带自救器撤离。

4、矿长、书记、矿总工程师、有关副矿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接到调度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建立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救灾计划。

5、调度室负责保持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联系,对救灾发挥其指挥协调职能,并作好记录;安监处负责查清撤退上井人员以及没有上井人员名单并汇报救灾指挥部;运输科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上井;医院负责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做好伤员转运和住院期间的治疗工作,以及有关科室负责电、物质、保卫、通讯、测量等工作。

6、将抢救过程和结果汇总报局调。24。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鸿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强化安全质量管理,使我矿的安全质量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狠反“三违”,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搞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鸿运煤矿特制定了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及安全隐患“三违”现场处罚办法。

第一章:通用部分。

第1条:矿必须每周星期六对全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由总经理或矿长主持,矿领导及各队队长、机电负责人、安检人员、瓦斯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参加。(2)以上人员每天下午四点在矿二楼会议室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会,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

第2条:对井下各队工程质量验收要评比、打分(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每次检查完要开专题会议,要有奖有罚。对每次检查的工程质量要存档,月末一次考核,凡每次检查的工程质量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200--500元,优良品每次奖100--300元,合格品不奖不罚。

第3条:对井下现场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及质量标准化的落实情况,发现职工“三违”及时制止并追查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责任人进行教育,并经予行政、经济处罚。

第4条:检查隐患排查情况,井下跟班人员和现场当班班组长,负责当班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现场解决,对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第5条:关于“三违”现象处罚办法,具体如下:。

2、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地面、井下各岗位人员脱岗一次罚款30--50元;。

3、井口检身工不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每次罚款50元;。

4、入井前喝酒,罚本人50元。

第7条:跟班矿长、队长、安检员、瓦检员提前升井,脱离岗位者罚款50元。

第8条:瓦检员假检查,假记录每次罚款50元。

第9条:矿井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汇报、不组织处理,罚现场跟班人员50--100元。

第10条:领导违章指挥,罚款50--300元,工人违章作业罚款30--100元。

第11条:在工作场所睡岗,上班有意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罚款20--50元。

第12条:火工品库房内火工品领退制度不健全,实物与台帐不符者,罚本人50--200元,并根据情节追查处理。

第13条:全矿所有管理人员有事必须向矿长请假,职工向生产矿长郭矿长请假。如无故不请假者,旷工一个罚款50元。

第二章采、掘、巷、修。

第14条: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畅通,并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罚队100--2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第15条:工作面的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及时处理罚队每处100元。

第16条:工作面放炮后不按规定打好临时支护、或不按规定回柱,罚队100--300元,罚跟班队长30--50元。

第17条:空顶作业或提前摘柱,失效柱不及时恢复或更换,罚队100元。罚当事人50元。

第18条:工作面不按规定支护不栓保险绳罚。

队每根10元。

第19条: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罚跟班队长30元。

第20条:工作面顶板变软时,不及时护顶,底板变软时,不按规定穿“鞋”,倾角变大,不按规定挖柱窝。罚工区队100--200元,罚现场跟班领导50--100元。

第21条: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架设超前支护,罚工区队50--100元,罚现场跟班领导50--100元。

第22条:工作面不按规定支护,造成空顶作业,罚工区队100--200元,罚跟班领导30--50元。

第23条:工作面漏顶,掉包不及时处理造成大面积冒顶,罚工区队1000--5000元,罚跟班领导200--1000元。

第24条:采煤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支柱,金属绞接梁配备不足,不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罚队100--200元。

第25条:回柱放顶时无人监护,一人作业,罚跟班矿长或队长30元。

第26条:人员冒险进入老空区作业,罚队200元,罚违章者30--50元。

第27条:未按工作面最大、最小控顶距控制顶板,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罚区队100--200元。

第28条:工作面柱距、排距超过规程规定,出现一处罚队每处10元。

第29条:支柱不站立存放,任意用镐、锤等硬物直接敲打、撞击柱体和三用闸。罚违章者每次30元。

第30条:工作面支柱压死,不先打好临时支护,用挑顶卧底方法回撤,违章用炮崩或机械强行回撤,罚工区队100元,罚当事人30元。

第31条:单体液压支柱回柱时不使用专用手把,用其他工具代替,罚违章者10元。

第32条:工作面支柱排列不整齐,歪斜、接顶不实、迎山无力,罚队50--100元。

第33条:两道积水、杂物、浮煤、浮矸、支护不完整可靠,罚队100元。

第34条:泵站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规定,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罚当班电工50元。

第35条:掘进工作面当头不及时支护,空顶冒险作业,罚队100元,罚跟班领导50元。

第36条:架棚巷道掘进必须使用前探梁,放炮后及时前探支护,无前探支护罚队100元。

第37条:架棚不挖柱窝,或棚腿架在浮煤(矸)上,架棚支护背帮不牢,顶不实,罚队100元,罚跟班队长30元。

第38条:掘进工作面水沟滞后工作面窝头距离超过20米,罚队100元。

第39条:掘进工作面巷道偏离中线0.3m以上影响安全使用,罚工区队100--300元,罚队长50--100元。

第40条:巷道贯通前贯通不设警戒罚队100元,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

第41条: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不及时撤人,继续施工,罚队500元,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200元。

第42条:工作面有害气体,瓦斯超限时不及时撤人,继续作业,罚工区队500元,罚跟班矿长或队长、瓦检员50--100元。

第43条:不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则超前打探眼或探眼数量、深度不够,罚队300元。

第44条:放炮打倒棚子不及时扶起,罚跟班队长50元,班长30元。

第45条:维修巷道违反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则,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

第46条:掘进巷道支架架设不符合要求,(上下山)迎山角度不符合要求,绞顶不实,背帮不严,罚队(每架)20元。

第三章打眼放炮。

第47条:爆破工不持证上岗,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罚违章者20--50元。

第48条:雷管和炸药未分开运送,不使用专用箱和专用包,罚违章者30元。

第49条:爆破员不按照爆破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罚爆破工50--100元。

第50条:爆破工没有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盖上锁,罚违章者30元。

第51条:雷管脚线不扭结,罚违章者20元。

第52条:裸露爆破,罚违章者50元。

第53条:炮眼的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罚爆破员20元。

第54条: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罚违章者30元。

第55条:爆破作业不设警戒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56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仍然放炮作业,罚队200元,罚跟班队长、安检员、瓦检员、爆破员各100--200元。

第57条:放糊炮、明电放炮、用放炮处理煤仓罚队100元,罚违章者50元(处理煤仓或溜煤眼堵塞,必须使用被筒式炸药,并要有安全措施)。

第58条:放炮时煤电钻未拉到安全地点或不停电者,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元。

第59条:跟班队长、班长不安排专人在人员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罚违章者各50--200元。

第60条:警戒工提前脱离工作现场不负责任者,罚警戒工50元。

第61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放炮员20--50元:。

(1)、爆破母线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

(2)、爆破母线不固定放炮,炮后不收线。

(3)、每次爆破作业,爆破工不按规定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4)、发爆器的钥匙爆破工不随身携带,转交他人。

(5)、爆破后不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短路。

(6)、装配引药不在安全可靠、通风条件良好的地点进行。

(7)、放炮母线有明接头。

第62条: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由非爆破工操作,违章者罚20--50元。

第63条:继续对残爆眼、拒爆眼用煤电钻、风钻在原孔内打眼,罚违章者每人50元。

第64条:不用放炮器放炮,使用其他电源放炮,罚违章者50元。

第65条:炮眼内发现异常仍在装药放炮,罚违章者50元。

第66条:从成束的雷管脚线中猛拉硬拽,罚违章者20元。

第四章:一通三防。

第67条:在通风行人的巷道堆放材料、杂物。罚队50--100元。

第68条:停风地点不撤人或无风作业,罚队100--200元,罚现场跟班领导50元。

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瓦检员50--100元。

(1)、风筒接口不严,漏风严重。

(2)、风筒有破口,漏风严重。

(3)、风筒吊挂不直,反接风筒。

(4)、风筒不每环必挂。

(5)、风筒被其他物体挤压不畅通。

(6)、风筒距迎头不符合规定。

(7)、风筒、风门跑风严重。

(8)、错套风筒圈,花接风筒。

(9)、作业地点无瓦斯牌板。

第70条:无计划停电停风、罚队每次100元,罚瓦检员每次50元。

第71条:瓦斯超限不采取措施处理,而强行作业,罚队500--1000元,罚瓦检员100--500元。

第72条:瓦检员空班漏检或脱岗、睡岗、假检、无故不交接班,罚瓦检员50--100元。

第73条:瓦斯超限瓦检员、安检员执行任务时,其他人员不听劝阻,强行作业的并打骂瓦检员、安检员,罚打骂者100--200员,并根据情形追究处理。

第74条:瓦检员不填写牌板,不填写当班日报表及记录,罚瓦检员30元。

第75条:损坏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罚违章者50--200元。

第76条:有盲巷没设栅栏、警示牌、管理牌或不填写参数,罚当班瓦检员50元。

第77条:人员进入盲巷内作业,罚违章者100元。

第78条:在井下无安全措施,进行氧焊、焊接工作,罚违章者100--200元,并追查处理。

第79条:井下使用灯泡取暖,罚违章者500元。

第80条:不随手关闭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罚违章者30元。

第81条:破坏通风设施,发现一次罚50--100元。

第五章:机电。

第82条:电缆破皮漏电或接线中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出现一次罚电工50--100元。

第83条:机电设备保护不齐全、擅自甩掉电器保护装置、调整整定值、保险管用铜、铝、铁丝代替,查出一台(次)处罚电工50--100元。

第84条:带电检修或搬迁电器设备,查出一台(次)罚电工或区队50--100元。

第85条:机电设备失爆,出现一处罚电工50元。

第86条:检查、检修机电设备时,不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查出一次罚检修工50元。

第87条: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打开防爆电器设备隔爆壳进行检修,发现一台(次)罚维修工100--500元,并追查处理。

第88条:对防爆设备积尘、污垢不清理,防爆面变形、划伤、锈蚀不处理以及壳体表面油漆脱落部分不处理,接地保护不合格,查出一台罚电工50元。

第89条:在井下拆卸矿灯,发现一次罚违章者50--100元。

第90条:继电保护装置不合理,查出一台罚电工50元。

第91条:矿灯灯锁失效、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酸池漏液、灯线绝缘老化,未经处理而发放使用,发现一台罚充电工或相关责任人30元。

第92条:在电器设备上蹲坐或睡觉,查出一人罚当事人30元。

第93条:检修刮板输送机不停电、不闭锁,查出一次罚队100元,罚当事人30元。

第94条:掘进面无风电闭锁,查出缺项一处罚电工100元。

第95条: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齐全,查出一处罚当事人50元。

第96条:运煤皮带机运送工具、材料、配件等,查出一次罚队200元,罚违章者50元。

第97条:机械设备外露旋转部位无安全防护栅栏,查出一处罚当事人100元。

第98条:人员乘坐皮带,查出一人(次)罚个人50--100元。

第六章:运输。

第99条:井下从事电气焊、气割等工作无专门安全措施,并且未经矿长、工程师批准进行作业发现一次罚队500元,罚违章者100--200元,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第100条:提升不挂保险绳,查出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

第101条:小绞车司机兼做把钩工,查出一次罚违章者50元。

第102条:采区、材料上山提升不设警戒,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查出一次罚当事人50--100元。

第103条:提升系统信号不齐全,查出一次罚电工50--100元。

第104条:无信号或信号不明确盲目提升,发现一次罚绞车工30--50元。

第105条: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不用压绳板压紧,钢丝绳死弯、压扁、断丝、麻芯外露、沟头绳卡子不按规定并且松动,查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106条:断电放飞车,查出一次罚绞车司机30元。

第107条:同向推车的距离,巷道坡度小于千分之五,小于10米,坡度大于千分之五,小于30米,不按规定距离推车的现场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108条:斜井提升中矿车掉道,用绞车牵引强行复位,发现一次罚绞车工50元。

第109条:机车司机离开坐位时,不切断电源,发现一次罚司机30元。

第110条:不按规定挂车,而超挂车辆提升,查出一次罚挂钩工30元。

第111条:小绞车提升摘钩后不收绳,不关闭挡车门,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元。

第112条:扒车、蹬车、跳车、查出一人罚违章者50--100元。

第113条:(地面)绞车运行中司机吸烟操作或双手撒把等,查出一次罚司机50元。

第114条:掘进机不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每次罚司机50--100元。

第115条:不是掘进机司机而操作掘进机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第116条:掘进机必须按说明书加油,保养、维护,否则每次罚当事人50--100元,主管领导100--200元。

第117条:掘进机经技术专家论证是人为而造成的机械损坏按损坏部件50%--80%赔偿。

第七章:执行说明。

第118条:本办法仅限于鸿运煤矿安全隐患“三违”现象处罚执行标准。

第119条:本办法所确定的处罚对象属个人违章行为只处罚违章者本人,属工区(队)集体违章者只处罚工区(队)。

第120条:本办法罚款金额范围,下限适用于一般安全隐患或者是“三违”人员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的行为,上限适用于安全重大隐患“三违”人员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主动纠正错误行为。

第121条:本办法解释权,属鸿运煤矿。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九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和措施,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

(一)。

组长:厂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及各职能科室行政正职。

(二)。

领导组的职责

1、

负责不定时安全抽查、联合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

2、

3、

4、

(三)。

各科室要相应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组。制定本科室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各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旬检月验班评估自查自检和隐患处理落实工作。

检查范围。

厂属各科室所有生产作业场所。

达标规划。

1、

杜绝灾害性损失和恶性事故,消灭工业死亡事故;消灭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

根据公司《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及我厂实际情况制定达标线:主洗车间、储运系统930分以上,配电系统940分以上,煤泥水车间950以上,其它车间950分以上。

检查形式。

实行车间旬查、厂月验及每月一次联合大检查。

1、

严格执行旬检月验制度,每旬5日前,科室由行政主要领导带队,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考核办法》进行覆盖性自查自检、“三定”讲评;每旬10日前,厂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厂所有作业场所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覆盖性检查、评分定级、“三定”讲评;厂每月召开讲评会,将全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排名排队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和公布。

2、

实行专业检查与联合大检查、日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考核办法。

1、

对各生产单位实行千分制评分考核,根据现场实际难易程度,分别制定不同达标要求。

2、

在每月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按以下规定核减考核分。

(1)。

未按“三定”要求处理的隐患,有一条扣1-5分。

(2)。

发生轻伤、一、二级非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有一起扣2-10分。

(3)。

分数计算。

按照《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分为现场部分和综合治理部分,进行联合评分。

得分=生产现场分+综合治理分-附加考核分。

1、

难度系数

主洗车间储运系统0.98。

配电系统煤泥水车间0.96。

2、

排名

按实际得分乘以各单位的难度系数后的最终得分的高低次序,依次排名。

即:实际得分×难度系数=最终得分。

奖励办法。

1、

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检查考核结果,按季奖励兑现,取得季度公司检查排名第一名,生产车间职工该季度奖励300元,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1000元,机关职工每人奖励150元,厂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1000元,安技科随生产一线。取得季度公司检查排名第二名,生产车间职工该季度奖励100元,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300元,机关职工每人奖励50元,厂级领导干部每人奖励500元,厂主管部门随生产一线。

讲评办法。

1、

实行车间旬检讲评和厂月度总讲评通报制度。把检查讲评作为排查隐患,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认真研究解决查出的安全问题,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公司和厂安全文件和管理制度,总结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

(1)。

通报检查评比结果和奖励兑现情况。

(2)。

(3)。

肯定先进的管理方式并以推广。

(4)。

传达上级的指令、通报安全现状及其它。

(5)。

(6)。

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

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1、

每次检查前,厂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半天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检查标准,规范检查行为,召开检查预备会,使每一名检查人员熟练掌握检查标准,充分认识自己在检查中担负的责任,增强检查工作的事业感、责任感和压力感。做到求真务实、统一标准、从严从细、公正公开。真正反映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情况。

2、

建立持证检查制度,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方可参加检查。

3、

每次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统一使用规范的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

4、

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成立评分委员会,评分结果须经评分委员会主要成员签字,方可有效。

5、

严格执行检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后48小时内发生重大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分析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6、

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于律已,否则取消检查资格。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十

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煤矿(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三、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区域煤矿生产规模。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3.连续两年未发生原煤生产死亡和重大涉险事故。

4.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井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薄煤层不低于45%,中厚煤层、厚煤层不低于95%;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不低于90%。露天煤矿采剥机械化程度100%。

5.生产布局合理,接续正常。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区和工作面开采顺序、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工煤矿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采率、露天煤矿采出率符合国家规定。

6.调度通讯、生产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5)规定。

8.安全培训机构、人员、经费满足安全教育培训和提升职工专业素质需要,做到培训制度化;全员教育培训率10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9.井工煤矿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15)规定;计划回采煤量未超过瓦斯抽采达标煤量。

10.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支护方式和设备、材料;设备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无电气设备失爆。

11.严格按照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全年产量未超过核定生产能力。

1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符合《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15〕168号)规定。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918号)规定。

1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治理重大隐患的资金和人力投入有保障,能按规定和时限要求完成治理。

四、每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

五、符合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条件的煤矿,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地、州、盟)负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标准化工作部门)或集团公司申报;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工作部门)。

六、各省级标准化工作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按本办法规定采取书面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征求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意见后,于每年的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的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并纳入所在省(区、市)范围。省级标准化工作部门对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组织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抽查审核时,应会同该煤矿的上一级公司共同进行。

七、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专家,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级标准化工作部门上报的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进行审核。

八、通过审核的煤矿,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予以命名表彰。

九、考核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审核、公示期间,申报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取消申报资格。

十、申报煤矿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该矿当年申报资格外,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十一、对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有关省级标准化工作部门、集团公司应给予适当奖励或相应的政策优惠。

十二、各省级标准化工作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办法由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

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

第六条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煤矿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总则所列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应当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待隐患排除后,重新申报。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其指标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对标确认,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后可引用,但考核评级工作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按年度分级考核。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委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承担;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按照企业申报、现场考核、等级认定、公示发布、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

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全国煤炭行业每年进行1次;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半年抽查1次;矿每月进行1次全面自查。

2.对被取消和未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须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三条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备案。

质量标准化制度篇十一

为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切实搞好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矿决定实施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

矿各职能科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全质量检查科、开拓掘进科、机电运输科、通风管理科)科长为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各包保科室行政一把手为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一名副职为质量标准化具体责任人。采掘机运通各区队队长、书记为质量标准化责任人。系统矿领导为系统质量标准化责任人。矿长、书记为全矿质量标准化责任人。

采掘机运通各区队,全年有两个月以上标准化达不到规划等级,取消责任人年终评选评优资格。

系统矿领导所管系统各职能科室、包保科室、所包区队全年有一个季度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达不到规划等级取消质量标准化责任人年终评选评优资格。

矿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达不到规划等级,取消质量标准化责任人评选评优资格。

岗位工种职工全年有三次(及以上)违章或不按标准化操作规范、岗位作业标准及工艺标准作业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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