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育均衡发展问题(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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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5 00:00:00    小编:安心嘻嘻嘻

2025年教育均衡发展问题(通用4篇)

小编:安心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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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教育均衡汇报材料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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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核心地带的怀化,这几年,教育频频引起人们的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校车安全管理、教育扶贫等工作相继成为全省推广的经验典型。

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上,怀化的做法更是令人瞩目。2018年11月,怀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县乡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1+7”文件。文件在多方面作出了政策突破,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省委书记杜家毫对这份文件高度点赞,作出批示并在全省教育大会上给予了表扬。省委办公厅将怀化市“1+7”文件向全省推介。

事实上,怀化教育均衡发展步伐迈得十分坚实。近5年,该市累计投入财政教育资金360多亿元,年均增长11.5%,其中超过七成的资金向农村、边远、薄弱学校倾斜,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17%以上。全市新建学校34所,改扩建913所,新增学位13.27万个。2018年,全市共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班级968个,超出省定任务344个。

说起怀化教育的变化,不能不提起一个人。

怎么重视?这里讲两个故事。

2018年9月9日晚,在北京学习的彭国甫迈步于中央党校静谧的校园中,望着天上耀眼的星星,周秀芳、张琼琼等“最美教师”的事迹让他不禁心潮澎湃。他不由自主地回到寝室,提笔写下了《让教育点亮心灵》一文,向怀化全体教师致以节日问候和崇高敬意。

再说另外一个故事。

赵兰胜曾在靖州县最偏远的平茶中学担任校长。2017年11月的一天,他正在教室给学生上课,没想到一群人“闯”进了学校。他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急忙走了出去,没想到却是市委书记来了。

赵兰胜本以为这事书记过问一下也就过去了。没想到,2018年,彭国甫派了一位市委副秘书长来回访,查看落实情况。目前,该校教学楼的门窗已经改造到位,塑胶跑道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这样的故事,在怀化教育界还流传着很多。

“书记抓,抓书记。”是彭国甫提出的抓教育的最响亮的口号。他多次强调,要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让教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崇、人人羡慕的职业。

在3月8日召开的怀化市教育大会上,彭国甫强调,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领导體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关心教育、研究教育、抓好教育,明确市、县、乡三级党委副书记和一名政府副职分管教育工作。

为什么要把教育工作摆在“书记抓,抓书记”的高度?彭国甫这样向记者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这“三个第一”的基础是教育。怀化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能否按时保质脱贫,能否保持脱贫的可持续性,能否使乡村更有生机和活力,一个根本的出路就在教育。

“如果没有带着感情、责任和智慧抓教育,把教育优先发展,只是写在文件上、喊在会议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我们怎么对得起党性和良心。是否崇尚教育、钻研教育、用心用脑、精准精细抓教育,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合格不合格、优秀不优秀的‘试金石。”彭国甫的话掷地有声。

而同样是教师出身、在湖南师范大学学习工作17年的市委副书记、市长雷绍业,在大会小会上都会讲教育,还多次深入城乡学校调研教育工作。特别是对于化解大班额工作,他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讲民本的情怀,严格按照标准,采取过硬措施,按时保质把大班额化解到位。

有了市委书记、市长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动,近5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了《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城区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创建省教育精准扶贫示范区“六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市整合投入财政教育资金360多亿元,年均增长11.5%,改善了875所中小学校(教学点)办学条件,新增义务教育学位5.2万个,保障6.3万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
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升格为湖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小学生防溺水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怀化经验”。

正如前面说过的,2018年11月,怀化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县乡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1+7”文件。这份酝酿已久的重磅文件,在整个湖南教育界“炸”出了一圈涟漪。

主文件一共21条内容,另外还有7份附属文件,包括财政教育投入绩效管理、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农村教师住房、县乡村学校安全问题整治、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幼儿园建设等专项实施方案。

文件的每一条内容都是“干货”,特别是建立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市政府教育年度述职制度,将评价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个人的综合考核评价;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明确为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双牵头”;
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转变为“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动”;
教师年终绩效奖金纳入财政预算等政策,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突破性意义。其中,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向市委、市政府教育年度述职制度在湖南省还是第一个!要知道,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单项工作述职,除了党建工作之外,这是第二个!“如果县委书记、县长一年都没抓几件事,怎么好意思述职?”怀化一位教育界人士作出这样的解读。

2018年,怀化市13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已经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书面述职报告,从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2019年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纷纷表态,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好关于教育发展的“1+7”文件,切实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努力写好新时代教育“奋进之笔”。

让怀化市教育界人士更为感慨的是,“1+7”文件不仅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名义下发,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还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通过了决定,政协怀化市第五届委员会以建议案的形式作出了决议。这意味着关于加快县乡村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将是怀化的长期发展战略!

记者深入怀化各县(市、区)采访,教育系统人士纷纷表示,“书记抓,抓书记”,教育工作变成“书记工程”,“教育优先发展真的是过硬了”。记者也是深有感触,我们深入各县(市、区)采访时,碰上好几个县委书记主持会议研究落实“1+7”文件,每个县都有20多个甚至30个部门参加。

在靖州,县教育局局长侯平拥拿着该县的“1+7”文件实施细则,上面详细列明了各部门和县级领导的责任。“力度从来没有这么大过。”他说。

在新晃县波洲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吴文军说,镇党委副书记杨刚分管教育才几个月,学校门口长期以来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的难题就被解决了。

怀化有多大?从最南边到最北边,有450公里。怀化多山多水,中间夹以河谷盆地。这里山清水秀,是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区域之一。但由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多方面原因,怀化市也成为全省脱贫攻坚主阵地、主战场之一,怀化所辖的13个县(市、区)均是贫困县。

要在贫困山区发展教育,难!“举个例子,我们这里有一个村,从村的这头到村的那头,有20公里,得办两个教学点。”新晃县教育局一位干部告诉记者。

怀化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度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根据怀化实际,决定把县乡村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和补短板的重要抓手来抓,不让山区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通过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脱贫攻坚高质量可持续、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而县乡村教育均衡发展要抓的重点,是抓乡村教育中的短板,首先就是要解决乡村学校“破旧差”的问题。

为此,今年1月23日,怀化市委、市政府在充分征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意见后,下发了《关于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

实际上,对于“两类学校”建设,怀化多年来都在全力推动。

3月19日,记者一行从靖州县城出发,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靖州县新厂镇炮团教学点。这个教学点虽然只有16名学生、2位教师,但记者看到,校园干净整洁,教学楼、运动场、功能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教师配备、学校管理等主要项目都达到了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

记者走进课堂,分别听了两位老师的课。老师们不仅普通话标准,也能熟练地使用信息化设备。课表中音体美课程均开齐开足。课间操时间,孩子们还在两位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体操、篮球、跑步等大课间活动。

这个教学点是2017年被靖州县纳入标准化教学点建设的。“今年下半年,将有两名公费定向师范生来此教书。我相信,学校将变得更好,会有更多孩子选择在这里上学。”教学点负责人吴珍莲老师说。

小横垅乡中心小学属于怀化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建后的学校有35间教室,可容纳1100多名学生,各类教学设施一应俱全。

“办好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对于怀化这样的山区来说,太重要了。”怀化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正平说,这两类学校是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怀化经济欠发达,外出务工的人员多,留守儿童群体庞大,办好这两类学校,就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从历史发展来看,这两类学校在服务农村最困难群体、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办好这两类学校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还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

为办好这两类学校,怀化市大力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标准化食堂、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5年累计投入全面改薄资金12.35亿元,项目覆盖459所乡镇寄宿制学校、304所小学、1030个教学点,惠及学生37.26万人。

在怀化这样的山区,部分学校的建设可谓花了“洪荒之力”。

“想了十多年,会同县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最难的一块‘硬骨头总算是‘啃下了。”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中心小学校长雷伟华回忆起学校的搬迁新建往事,感慨良多。

一所乡镇中心小学的搬迁,怎么会酝酿十多年?“难就难在选址。”老校长赵立中说,计划一直未能实现,全因金子岩乡的特殊地形。

金子岩乡坐落于雪峰山南麓,是会同县的东南极点,与绥宁县交界。因四面环山,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说。从金子岩乡至交界处近30公里的道路,两边全是山丘,最宽处不过十几米,根本无法建学校。随着学生人数的增长,20世纪80年代建成的金子岩乡中心小学已经难以容纳,学校整体搬迁提上日程。

“为了选址,县里伤透了脑筋。”会同县教育局局长龙万宏说,分管书记、县长现场办公就有10多次,历时两年。最终,距离乡镇800米的一个地址被选定。这套方案建设难度很大,需要推掉3座山,其中最高处达到357米,最低处也有330米。同时,需要将校址内一条防洪蓄水小溪改道,并征用十几户村民的农田。

“村民们看中的,再难也要建。”2014年11月,县委、县政府最终拍板,学校新址确定。2017年春季,这所会同县“谋划最早、完工最晚”,投资3500多万元的乡镇中心完小建成合格学校并投入使用,宿舍、食堂、澡堂、操场等学习、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没想到家乡的学校建得这么好。”常年在江浙打工的赵鑫爸爸,2018年秋季开学将儿子转了回来。如赵鑫一样的回流学生,学校共接收了20多名。

“我们每个乡镇都办了寄宿制学校,都办得很好。像我们马鞍镇小学,还办起了自助餐。”会同县教育局副局长丁在金言语简洁有力。记者来到连山乡小学,只见校园干净整洁、国学文化氛围浓厚,教师周转房全部满足老师需要,学生食堂、宿舍管理到位,老师们充满职业幸福感,学生们彬彬有礼。“我对学校非常满意。”孙子在此读一年级的谌生凤老人说。

县乡村教育均衡,县城学校的化解大班额工作是怀化要攻克的另一个堡垒。近年来,全市攻坚克难,新建学校34所,改扩建913所,新增学位13.27万个。2018年,全市共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班级968个,超出省定任务344个,起始年級没有新增大班额班级。

条件改善了,学校布局更合理,优质资源便得以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优质学校在五溪大地建成使用。在芷江县城,我们实地采访了芷师中学、芷江三中、芷江芙蓉学校等,学校建设的大手笔让我们惊叹。“整个县城,我们基本实现了教育资源均衡。”唐光怀的话中充满了自豪感。

在怀化,我们感受到教师队伍的一股精气神。

这里是鹤城区凉亭坳乡,这个贫困乡镇的中心学校被大山包围着。5年前,因为特岗教师张琼琼的到来,学校有了第一支篮球队。凉亭坳小学篮球队的水平,短短几年时间跃居全国前列。

2015年7月,第27届cpba全国(u13)“苗苗杯”篮球赛在武汉举行。参赛的凉亭坳小学女子篮球队显得十分“扎眼”:一个个又瘦又小的队员,一件件叫不出牌子的篮球装备……然而,她们却闯进全国八强。两年后,第29届“苗苗杯”篮球赛,凉亭坳小学女子篮球队取得了比赛第五、综合排名第三的好成绩。

这个故事被称为中国版的《放牛班的春天》。1986年出生的张琼琼,用篮球为一群山里娃打开了一片新天地。

张琼琼的事迹是怀化教师队伍的一个缩影。“优秀的教育人才,永远是教育发展最根本的因素。唯有打造良好的师资团队,才能让教育的发展一步一个脚印,越走越长远。”彭平安说。

近年来,怀化把优秀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学校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中之重和长远之策来抓。但怀化作为山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比其他地区更为艰难的情况。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2018年,全市还有临聘教师4100人,教学点临聘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达150名。优秀教师留不住、难引进,5年来流失的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达60余人;
全市教师队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4521人,其中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生仅占44%,尤其在教师编制使用上,城乡、学科、班师比、生师比结构性矛盾突出。

没有突破性政策,难以解决怀化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难题!

对此,“1+7”文件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都是针对这一难题的“破解之策”。其中,第二条提出:建强校长、教师两支队伍,优化城乡师资配置。第三条提出:实施乡村教师关爱工程,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第四条提出:建立“县级申报、市级统筹、动态调整”的教师编制管理机制。第五条提出:推行教师“因素法”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在具体的对策中,最关键也是突破性最大的一条就是:从2018年起,将学校绩效评估纳入市、县两级统一管理,教师年终绩效奖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这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可太不容易了。

“过去教师年终绩效奖金只给政策不给钱,有钱就发,没钱就不发。”一位校长坦言,“作为校长,过去一到年终就发愁,要四处筹钱。现在教师年终绩效奖金纳入财政预算,我就不愁了,可以安安心心办学了。”据了解,目前,怀化市13个县(市、区)教师年终绩效奖金均已纳入财政预算。

此外,怀化也出台了许多“干货”,每一条都十分有针对性。他们规定:到2020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名校长工作室、50个以上名教师工作室。把公费定向培养作为乡村教师补充主渠道,从2020年起,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毕业生不低于当年新补充教师总数的60%。县(市、区)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选聘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落实中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实行建租并举、实物分配、货币补贴并行的办法,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乡村教师在工作学校住房难的问题。针对乡村学校教师中级、高级职称难解决问题,可采取集中崗位、跨校评聘的办法逐步化解。

各县(市、区)在“1+7”文件基础上则作出了更多的突破。会同县出台了激励教师的新政策:教师评定一级职称满15年,在职在岗,且年龄满45岁,不论是否评上副高级职称,自动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这一举措,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现行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存在一些弊端,由于高级职称指标分配到校,如果一所学校高级职称已经评满,那么其他一级教师就无法晋升高级职称,部分老师直到退休也没能评上。有的学校老师为了争一个高级职称指标,甚至闹得老死不相往来。”丁在金说,会同县参照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将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同时,会同县在学前教育教师职称评聘上也进行了改革。“以前,幼师们评职称要和小学教师一起参评,因为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存在差异性,幼师们评职称的难度要大很多。现在,我们把学前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单列出来,对幼儿教师而言,难度降低了,也公平了。”丁在金向记者介绍,会同县一共出台了8条教育激励措施,每年财政将多支出1000万元。

新晃县拿出了重金引进教师。新晃县毗邻贵州,因政策原因,贵州的教师待遇较新晃的教师每月高出2000元,导致不少优秀教师外流。痛定思痛后,新晃决定多措并举,竭尽全力“留才”:投资12亿余元,新建思源、芙蓉、恒雅等高规格学校;
出台一系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全面实施“安教”工程,大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2018年,新晃县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985”“211”院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15万元等优惠政策。“对于来新晃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我们不仅不收考务费,还报销考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2016年来,我们共报销来新晃考生住宿费、交通费34万元。”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龙殿权说。

为均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怀化鼓励城镇优秀、骨干教师等到乡村学校从教,对到“三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从教的教师,按人均不低于2万元给予工作经费。“1+7”文件还提出推行教师“因素法”绩效考核,按照乡村教学点教学时间1年折算城区2年、乡镇学校1年折算城区1.5年的标准,逐年加分,考核权重占40%。

各种乡镇津补贴以及政策的倾斜,让乡镇学校变成了“香饽饽”。“现在,有很多老师不愿意进城,一些被调入城区的老师甚至还想着要调回去。”丁在金和记者分享了会同县教师队伍中的一个“怪现象”。

在新晃县波洲镇中心小学,吴文军认认真真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工作21年,一级教师职称,在农村工作享受了多项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85元,民族补贴600元,乡镇工作津贴200元,武陵山片区人才津贴300元,农村教师补贴20元,一年实发73988元。

2014年,怀化市在湖南率先试行“乡来点去”的教学点公费师范生培养模式。通俗的解释就是,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本乡镇的村小或教学点任教,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目前已公费定向培养1200人,2019年秋季开学,第一批公费定向师范生将到位。“到时,每个村小和教学点就都有我们的公费师范生了,我们将不再为村小和教学点的教师配备发愁。”彭平安高兴地说。

新晃是最早进行“乡来点去”教学点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县,2014年开始,一共委托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培养了61名公费定向师范生。“这批师范生非常优秀,在校表现非常好。我们教育局对这些师范生的成长也非常关心,不仅会经常和培养学校联系,跟踪了解学生情况,还会去学校看望他们,参加他们的联欢晚会。同时,我们也请求学校,一定要严格管理,狠抓‘三字一话等基本功培养,培养出优秀的教育人才。”龙殿权介绍。

在此基础上,怀化大力实施乡村教师关爱工程,5年共建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8762套。同时大力引进人才,2018年,怀化通过“五溪人才行动计划”引进了84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与29名国家、省级教育专家达成意向协议,全年补充了3060名教师,师资力量得到了大力加强。

说起芷江民族师范学校——这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中等师范学校,怀化教师培养的“摇篮”。怀化市委、市政府站在怀化教育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全力推动该校升格,目前已成功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湖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开学,将正式招生。“芷江民族师范学校为怀化培养了大量的优秀教师。如果不升格,在新形势下,这所百年名校可能就没了。市委、市政府站在怀化长远发展的高度大力推动,十年没办好的事,办好了。可以预见的是,芷江民族师范学校将继续成为怀化优秀教育人才的‘摇篮。”彭平安说。

怀化境内,雪峰山、武陵山脉纵卧全境,山高路险;
沅江、巫水、渠水、酉水等大小河流穿越千山万壑,水深滩多。这样的地区,抓学生安全工作,特别是防溺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可谓难矣。但出人意料的是,怀化这两项工作抓得很好,先后成为全省经验典型,在全省教育大會等重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为什么?

“最关键的是,党委、政府担起了主要责任。”怀化市教育局分管学生安全的副局长周生来说,过去,在学生安全工作管理上,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担负主要责任,权责不统一,该管的没有管到位,不该管的越位管,让学校如履薄冰,不少校长觉都睡不好。

实际上,这样的问题困扰着很多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成为他们共同的实实在在的难题。

如何解决这样的难题?关键还是要抓好“放管服”改革。彭国甫指出:“要厘清政府部门与学校职责权限的边界,政府职能部门该管的要管到位,该放权的要放到位,不该管的不能管。”他强调,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一方面该管的没有管好,另一方面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对此,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在怀化,早些年开始,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担负主要责任的就不再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而是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教育的领导具体负责。“1+7”文件进一步对责任主体作了明确。

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怀化规定: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动”的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切实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开展涉水区域安全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落实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主体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看护巡查、应急处置、信息报送、责任追究机制,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也就是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并层层进行分解,横向落实到政府相关部门,纵向落实到村委会、乡村学校负责人和家长,学校的职责回归到以安全教育为主。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怀化规定: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市县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统一组织实施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校车管理的实施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管理工作负总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维护学校交通安全环境,协调、配合、检查督促并落实有关工作。明确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进一步完善运营模式,保障经费投入,严格校车准入,严格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管理,保障通行安全。也就是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改为了县(市、区)长为第一负责人;
由教育部门牵头,变成了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双牵头”。

“这样的政策是具有突破性的,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被解决了。”怀化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向波说,这一政策厘清了政府部门与学校职责权限的边界,是实实在在抓教育,为教育办实实在在的事,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办学环境,让校长、老师能更安心静心办学。

目前,这些政策在怀化均已落实到位。

“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走进靖州县新厂镇政府,记者看到这样一句标语。镇政协联工委主任杨盛荣说,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新厂镇建立了镇、村、组防溺水工作三层保障体系。

“新厂镇成立了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各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各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各小组长为成员的防溺水领导小组,责任到人,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杨盛荣介绍,新厂镇主动加强政府、学校、家庭之间的联系,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的防溺水教育,通過下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学校、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同时,新厂镇在校园周边和集镇附近人流密集、位置显眼处悬挂防溺水警示横幅,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据统计,2018年,新厂镇政府投入25600元,在10个村及集镇和学校周边悬挂防溺水警示横幅25条、制作防溺水警示牌360块、各村组团寨张贴防溺水标语126张。

“我们不仅做好了宣传,还做好了巡查。”杨盛荣告诉记者,各村在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一名村干部和一名小组长盯防到位,加强巡查。每次巡查都会拍照打卡,并进行台账记录。此外,村组干部还要将每一个学生盯防到位。

记者从新厂镇《覃团村村组干部盯防学生一览表》中看到,覃团村的每位学生都有对应的村组干部进行盯防。比如,村组干部姚景立负责盯防该村6、7、8组的14位学生。

龙溪口中学位于龙溪河和舞水河交汇处,距离最近的河岸只有200米左右,学生防溺水工作成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学校没有发生过学生溺水事件,这源于社区、学校、家长三方联合,扎实做好了防溺水工作。”政教处主任杨宗美介绍,党政部门的牵头让学校的防溺水工作更有底气了,同时也切实为学校减轻了负担。每到放学后、周末,社区会组织工作人员到学校周边的河边巡逻,保障学生安全。学生监护人也承担起防溺水的责任。学校主要担负起安全教育责任,每学期,学校都会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每位学生家长详细阅读并在回执单上签字。

对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来说,也是一样。

“我们的校车办设在县政府,为政府机构,方便联合各部门执法。”芷江县校车办工作人员补红钰向记者介绍,以前,校车办设在教育局,教育局虽然有监督权,却没有执法权。现在好了,交警部门和各乡镇派出所都会随时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公安部门还会牵头,联合各部门对校车开展4次执法。以前出现的校车司机不系安全带的现象,现在都没有了。

管理体制的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对校车的管理。新晃县目前有47辆校车投入运营,乘车人数1400人,覆盖全县14所乡镇小学。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主的校车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每次出车前我都会打开引擎盖进行检查,再俯身查看车底有无漏油、漏水现象,检查轮胎;
启动车辆后,检查灭火器、医药箱、安全锤、逃生窗、安全门是否能够开启,天窗是否能够开关。检查完后填写《校车每日必检情况记录表》。”校车驾驶员柳树德对出车前的这些流程了然于心,因为每个月校车公司都会对司机和照管员进行培训。

不仅是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怀化还对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靖州县乐群小学是该县一所新搬迁的城区学校。校长周海介绍,校门口的路以前是“断头路”,每次学生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为了根治交通拥堵,县委、县政府联合各部门将校门口的“断头路”改造成环形路,方便学生出行。据统计,为了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像这样的整治行动,2018年,该县已组织文化、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15次。

怀化市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合为校园周边环境保驾护航,切实担当起政府的责任。近年来,该市实现了校车安全运行零事故,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和全省推介。怀化市成为全省唯一所辖县(市、区)100%通过第一轮“平安校园先进县(市、区)”验收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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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教育均衡汇报材料篇二

义务教育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欢迎大家参考!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也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

均衡发展是一种新的教育发展观,是解决我国目前现实教育问题的新举措,是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内涵主要包括三个层面:①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②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③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实现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两项内容(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1、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2、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一个参考: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个一票否决(“全面改薄”计划未完成的、“三残儿童”入学率不达标的、近三年教育经费投入有两年未实现“三个增长”的、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

答: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重点评估的9项指标有7项以上达标,办学基本条件各项指标的评估和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均在85分以上,全县小学和初中校际均衡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65和0.55,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达85%以上满意的县,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

答:①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达到4.5平方米、初中达到5.5平方米;②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不低于4.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5.5平方米;③寄宿生人均宿舍面积小学不低于3平方米、初中不低于3.5平方米;④生均图书册数小学不低于20册、初中不低于30册;⑤教学实验仪器配置小学12个教学班及以下不低于3.5万元、13个教学班及以上不低于5万元,初中9个教学班及以下不低于10万元,10个教学班及以上不低于15万元;⑥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不低于6台、初中不低于10台;⑦中、小学均实现班班通;⑧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2、初中不低于1:17;⑨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不多于5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不多于55人;9项指标必须有7项达标。

2014年12月迎接市人民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验收;2015年3月迎接市人民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核验收;2015年4月迎接省人民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2015年6月迎接教育部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

1、强化政府责任。明确督导评估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并且要求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政府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2、注重实效。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即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为重点。同时,评估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引导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积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行政性评估与广大群众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将公众评价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努力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社会关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程序,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这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与以往督导评估体系相比,有三个特点,也是三个创新:一是更加强调科学性; 二是更加强调开放性; 三是体现公众参与性。

1、统筹管理的责任。

2、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要保证本县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3、要努力做到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三个增长”;确保上级用于教育的转移支付的50%不被挪用和截留。

4、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完善教师工资发放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校舍安全,加大农村初中、小学危房的改造力度;确保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补足农村中小学校实行“免杂费”后农村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缺口。

5、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各项工程配套资金的到位和工程建设的质量。

6、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

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教育均衡汇报材料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x〕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x—2020年)的通知》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推进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学校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和我校之间的教育差距,逐步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发展目标

1.完成改造薄弱学校工作目标,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

2.到2017年底,初步实现学校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自治区的验收;

3.到2018年底,实现学校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国家级认定。

三、主要措施

(一)稳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

1.落实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校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校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校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x〕214号),积极推进学校布局调整,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办学条件的整体优化。

力争到2017年底,学校实现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基本配置齐全、教师条件明显改善、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消除校舍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18年,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2.切实加强仍需保留的教学点的管理。确保仍需保留的教学点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让学生接受同等优质教育,杜绝因校点调整产生学生辍学和上学难等问题。

(二)加强学校建设

1.实行项目统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整合项目资源,加强项目统筹,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2.加强基础条件建设。集中开展学校危房校舍改造和抗震加固,实现学校校舍安全基本达标。高度重视综合楼、学生厕所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功能室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

3.申请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计划。

(三)促进教师均衡合理流动,整体提高教师素质

1.完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争取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课程专职教师的配备,以及校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的编制,确保核定的教职工编制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职工管理职能。编制数内的`教职工调配,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需要决定,报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3.大力实施教师提升计划。加强实施“国培计划”、“校培计划”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自觉等模式,高效益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1.加强学校办好管理,不得将学校班级分为重点班级和非重点班级,不得擅设实验班、特长班等。进一步做好防止学生辍学工作,提高巩固率。

2.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按照公开透明、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禁止“择校”行为和进行选拔性招生。

3.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义务教育质量监控的办法和手段,要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考核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变,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对学习困难学生要采取各种措施给予更多的帮助。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学校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解决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不得岐视残疾儿童少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或停学、退学。

(六)加强领导,建立推进学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保障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学校要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加强调度,做好统筹协调。

(1)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校长是总责任人,罗家文为均衡发展办公室主任,主持负责均衡发展工作,各领导及各功能室负责人分别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2)加强部门分工合作。

麦 海(负责均衡发展全面工作,负责“a4有关规划文件与a8均衡教育工作成果”的资料归档工作)

罗家文(均衡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设计、督导其它人员工作、负责均衡发展各类数据统计与填报工作,负责“a1校园校舍建设和a5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廖爱平:负责督查各成员完成均衡发展进度工作,负责“a3教师队伍建设” 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梁炳新:协助校长工作,负责督促各功能室建设工作和功能室负责人档案资料完善与整理工作,负责“a2仪器图书装备”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完善与整理工作。

吕勇文:协助罗家文工作,负责“a6质量与管理”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江柏伟:协助功能室建设工作,负责“a7教育经费”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

苏胜光:负责音乐、美术、卫生室的建设工作,负责音乐、美术、卫生室的档案资料的完善、整理与归档工作。

马献森:负责科学实验室、仪器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档案资料完善、整理与归档工作。

刘国超:负责体育室建设工作,负责体育室的档案资料完善、整理与归档工作。

吴宇飞:负责远教室、电脑室的建设工作,负责远教室、电脑室档案资料的完善、整理与归档工作。

卢健柱: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建设工作,负责图书室、阅览室档案资料的完善、整理与归档工作。

2.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政策。鼓励社会捐赠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要通过印发宣传单、书写标语、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教育均衡发展总结教育均衡汇报材料篇四

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

(2019年12月30日无锡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 2019年1月1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本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入学机会、办学条件、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水平整体提升,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第三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政府负责、城乡一体、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均衡配置办学资源,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发展和改革、机构编制、财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入学机会

第八条 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学校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标准,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并预留学校建设用地。

学校设置规划由市、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学校的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新开发片区、居住小区需要同步设置配建学校的,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安排。

第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学生就近入学。

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并向社会公布。确定或者调整施教区范围应当广泛听取意见。

学校应当在划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组织招生,接收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接收学生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

学生免费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第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班),或者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第十二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来锡人员随行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来锡人员随行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照规定向居住地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入学。

第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第三章 办学条件

第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坚持城乡统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第十五条 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办学规模标准和班级学生数标准,合理控制学校办学规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减少学校班级学生数,整体推行小班化教育。

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和班级学生数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十六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选址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学校,保证校舍、场地适应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学校校舍应当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洪水、台风、火灾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优先保障相对薄弱学校,保证所有学校都达到国家和省相关办学标准,保证区域内小学之间、初中之间办学条件均衡,差异状况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质量标准和选材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校舍建设和设备配置应当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

第十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其场所和设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学习、生活、康复的需要。

普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习、生活、康复提供条件和帮助。

第二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资源的建设、管理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共享。

第四章 师资配置

第二十一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学生数,核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

县级市、区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学校学科专任教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

第二十二条 县级市、区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保证区域内同类学校之间师生比、骨干教师比例和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均衡,差异状况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教师培养培训、骨干教师配置等应当优先保障相对薄弱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到相对薄弱学校任教。

第二十三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师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组织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具体办法由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完善市、县级市和区、学校培训体系,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第五章 学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评价激励机制,保证所有学校提供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二十六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依法聘任学校校长。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开展校长专业培训,对校长工作进行考核,提高校长的办学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促进学校依法自主管理。

学校应当加强教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建设,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教育质量

第二十八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相关质量标准,完善教育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加强教育质量工作监督,保证所有学校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质量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学生学科考试成绩、升学情况作为评价或者考核部门、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第二十九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执行课程设置规定和教育教学计划,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市、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水平。

第三十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引导优质学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开展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管理,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均衡发展、整体提升。

第三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经费保障

第三十二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单列,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得到保障。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计提教育资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应当由市、县级市、区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第三十三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标准,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对办学规模较小的学校,应当适度提高标准,保证学校正常办学需要。

市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城乡统一且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根据财力状况、办学需求、物价水平等逐步提高。县级市、区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不低于市定标准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按照不低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十倍的标准安排。

第三十四条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标准,足额安排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证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

市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城乡统一的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基本标准,并根据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县级市、区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不低于市定标准的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基本标准。

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市、区审计部门应当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会同市教育、财政、统计部门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一)未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锡人员随行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三)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四)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质量标准和选材要求的;

(五)区域内同类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差异状况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的。

第三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对校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

(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

(四)学校违反课程设置规定和教育教学计划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学校,是指国家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本条例所称来锡人员,是指以工作、生活、上学为目的在本市居住的人员,但是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来锡居住,预期将离开的人员除外。

第四十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支持。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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