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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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 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附件:
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
(参考文本)
甲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乙方:(分包企业)
一、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和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表报送甲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支付的工资作为甲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1.乙方对所用农民工进退场登记,甲方应该为乙方登记提供方便,并实施有效监督。
2.甲方委派
为劳资管理员,负责农民工进出场登记、用工考勤及计量、工资编制、审核、上报、发放等工作。
五、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按规定落实对农民工工资负总责,无条件支付和解决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向乙方追偿,并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严格查处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庆安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各施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应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在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分包、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因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劳务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在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费比例。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积极处理各种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5)工程竣工后,负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
(1)负责填制《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等工作;
(2)每月定时向总承包公司上报《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并汇报具体发放情况。
第九条:对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的方面予以限制。
第十条:施工现场要利用公示牌公示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举报电话。并具备能够告知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的场域或场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部负责协助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监管,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劳资专员是第二责任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各项目经理部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并保存;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六)劳务公司在项目实施时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的用工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人员变动的3个工作日内)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复核无误后的工资由公司通过民工工资专户直接支付至每个农民工银行卡上,相应款项从劳务公司扣除。
(一)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对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双向考核制度。
(二)属于项目经理部责任的,追究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并视其后果严重程度,经公司领导商议后,扣发项目经理部相关责任人5%—30%的绩效工资。
(三)劳务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1万元。
(四)劳务公司若不如实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每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1万元。
3、上访至县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承担违约金5万元;
4、上访至市级政府线管职能部门的,承担违约金10万元;
5、问题在新闻媒体曝光,事态严重,给公司造成声誉影响较大,以至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承担违约金20万元,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劳务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5、劳务公司应承担的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拨款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 江苏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依据登记表建立考勤表,反应人员进出情况和作业人力数量,收集进出场人员信息及身份证件,确认真实地址,用于考勤确认。
2、临时用于赶工抢活而短时间雇佣的人员,独立填写,当时确认,严禁事后补录和与正常作业人员同时考勤。
我司承接贵司xxxxxxxxx项目劳务分包工作,现对贵司承诺:
2、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已详细阅读《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承诺遵守其相应条款。
施工单位负责人:
劳务公司负责人:
考勤确认时间: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
劳务公司负责人:
我是建筑有限公司工程部中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为自己的专业而奋斗拼搏,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喜悦,同时深深感谢公司给我这样一个机会,一个发展空间!
20__年是我们公司开发国际项目的一年,也是公司成功崛起的一年,更是我们工程部辉煌的一年。作为一名土建工程师,在工程部领导下,我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工程技术管理方面
1、认真审核施工图,这是施工技术管理中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在仔细查看建筑结构图纸中发现了设计上有许多遗漏、差错和矛盾的地方。比如:1楼联廊处结构上多设一根梁,影响了整个立面效果。2楼局部梁没有配筋,无法按图施工。1、2楼局部门窗没有细部尺寸,等等问题。在发现了这些技术问题后,我及时准备的向工程部领导和设计人员联系,根据现场的情况和规范要求,提出良好的建议和处理方案,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确保了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进行专门的口头和书面交底并作施工日志记录。比如:钢筋的绑扎、模板的安拆、砼的浇筑、填充墙的砌筑、脚手架的搭设等等。技术问题做到预控在先,交底在前,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奠定了基础。
二、工程现场管理方面
这是我的工作重心。
1、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各施工部位的标高、轴线,钢筋布置,模板的安拆、砼成型养护、脚手架搭设情况。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了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了其解施工过程,分析产生隐患的根源,协调施工人员处理问题,待处理完毕后,进行检查验收,最终达到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比如1楼8层一处边墙剪力墙施工,由于支模不牢固,在角柱上没有加强支模处理,在浇筑砼时发生严重的爆模,墙体移位。经过严格的监督和督促,项目部按规范,按我们的要求把新浇的砼全部清打干净,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后,重新浇筑的砼。经过这次经验和教训,在8层以上相同部位,加强了模板的支撑,采用纵横方向拉撑,再也没有发生类似的爆模现象。
2、工程进度控制
这是我们工程部控制的重点之一。审查项目部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准确性。并且召开专门的进度议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尽可能的为项目的进度提供优质条件,加强现场进度的督促。特别以我们工程部领导为首的指挥下,工程总进度达到了预期的控制目标。
在这个施工现场管理中,我始终站好甲方的岗位,严格要求自己,督促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努力控制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汇报,以便更好的、及时的处理问题,使工程顺利的进行。
三、工程成本控制方面
1、设计变更的审核控制
凡涉及增加工程量的变更,我都反复的核实,确定其变更的准确性、必要性和实用性。所有变更都向领导汇报,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便结算工作。
如我们工程部在满足构造柱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1楼2楼3楼填充墙构造柱的设置。比原设计减少了约1/3构造柱。砼化粪池改为砖混化粪池,外墙保温的重新考虑等等。都节约了工程成本。
3、做好现场工程的收方工作
仔细查看合同,确定收方部位和内容,会同公司和约部、监理项目部共同收方确认。做好收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汇报收方结果。做到收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实习,不仅是学习,更多的是体验生活,――在实习开始之前我就如是想了。我不仅要到工地学习实践,还要观察那些在工地上生活的人们,不论是民工还是工程师。
第一天实习,早上就等待集合,不料到下午才开始。有几个同学还迟到了。
随老师到工地后,老师将带我们的工程师介绍给我们。老师与工程师递烟寒喧一番后,便开始实质性学习了。老师与工程师带领我们参观这座大楼。对实习所在地有了初步了解。工地负责人李工便带我们参观了现场并大概介绍了工程概况以及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情况。
我们参观了近一个小时的施工工地后,来到办公室,工程师说,我们以后就在这里学习看图纸。我们听了很高兴,没想到以后我们也可以在办公室里办公了,呵呵,我们在办公室里看了一些图纸,对综合楼的内部有了初步了解,再看施工图,对于装修的进程心里有了数。
晚上回来后,与在不同组的同学交流,才知道我们相对而言轻松许多。我们不用每天花近一个小时坐车到工地,不用花钱。而他们听说我们就在学校北区实习也很羡慕。――这也算是我幸运之事之一吧,而且我身体不好,不宜在外奔波,幸好班长将我分到这组。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严格查处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庆安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各施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应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在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分包、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因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劳务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在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施工企业,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费比例。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积极处理各种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5)工程竣工后,负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
(1)负责填制《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等工作;
(2)每月定时向总承包公司上报《建设工程项目工资发放表》,并汇报具体发放情况。
第九条:对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的方面予以限制。
第十条:施工现场要利用公示牌公示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举报电话。并具备能够告知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的场域或场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红头(精选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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