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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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工程设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是建设项目生命期中的重要环节 ,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 ,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 ,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 ,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音乐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
工程地点:
发包方:
设计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楚布寺坛城建筑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地勘资料1本合同签订3日内
2原始地形图1本合同签订3日内
3建筑红线图1本合同签订3日内
1效果图1-3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初步设计方案320xx年12月10日
3最终施工图320xx年2月10日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40%初步设计完成交付后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40%最终施工图完成交付三日内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发包方 一 份,设计方 一 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名称:_________
设计内容:_________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_____。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设计单位: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 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 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 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 万元,建设地点在 。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 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 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 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程地点为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标准、燃气、冶金、石化行业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3. 1合同书及附件。
3.2发包人要求。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发包人给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甲方须提供一切设计方所需资料,时间根据设计方的需要确定。
第六条 设计人给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及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石家庄或邮寄。
第七条 费用
双方商定,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为 元整(¥ 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
设计人完成本项目,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时,发包人向设计人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叁万零柒佰捌拾元整(¥ 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该阶段支付设计费。
9.1.4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投资经济性、合理性负责。
9.2.2设计人应按国家及行业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及本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完善或补充,设计人有责任承担在设计文件执行过程中作相应的服务。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双方按损失额度确定。
9.2.4设计人应按时提交设计文件。
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施工与调试期间,设计人应及时处理出现的设计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9.2.8设计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将设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设计质量、功能问题,由设计人承担责任。
9.2.9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满足发包人在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内提出的要求。
第十条 保密
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设计成果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本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12.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一式计人各执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5.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元。
5.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编码:编码:
电 话:电 话:
电 传:电 传: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 期:日 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审查号: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2025年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印花税模板(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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