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工作方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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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公安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政府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xx年1月10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办。省政府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联系人:xxx、xxx电话:xxx、xxx
电子邮箱:xxx传真:xxx
邮寄地址:xxx邮编:xxx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
通过开展全镇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老年人进一步认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呼吁广大老年人“珍爱生命,幸福养老,从遵守交通法规开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安全出行,切实提高老年人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讲。各村(社区)要努力打通老年人交通安全知识传播的“最后一米”,依托各村(社区)老年协会,采取集中宣讲,或通过走村串户“面对面”交流,为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人们讲解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分析老年人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要为老年人讲解如何正确“走好路”“骑好车”,摒弃交通陋习,加强自我保护,降低事故风险。
(二)电影广播下乡宣传。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电影公司在人员积极开辟老年人协会、宗教场所等宣传新阵地,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电影下乡系列活动,利用电影播放前的等候时间,向老年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本地典型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例,让“文明安全出行”耳熟能详、深入人心。
(三)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拓展活动载体和内容,实施精准化宣教。要把宣传警示、提示标语“贴单”“印刷”到头盔、钥匙扣、购物袋、小扇子、牙杯、脸盆、纸巾盒等宣传“小礼品”,进村、进老人会、进人流集中广场等摆起“小地摊”,吸引老年人围观、驻足观看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通过参与朋友圈转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方式,获取宣传物品,让老年人天天看、天天用,让交通安全入心入脑。
(四)设置固定宣传站点。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要牵头在辖区内老年人较为集中场所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利用led、淘屏等媒介进行宣传,或者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挂图、摆放展板等形式,用活阵地宣教手段。要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夏季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突出典型案例警示,让老年人充分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形成“天天见宣传、时时受教育”的全覆盖模式。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各村(社区)要根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作的《老年人交通违法告知单》,通报至所在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负责入户送达,将交通违法情况及危险性告知违法行为人家属,使警示曝光更加有针对性、精准化。
(六)组建老年人宣传小分队。各村(社区)要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发动文化素质较高、离退休干部以及威望较高的老年人,联合当地志愿者,组成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利用他们自身独有的群众优势,进广场、进田间、进茶园、进家庭,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宣传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同时,让老人年互讲、互学、互动,共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及意识,让交通安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
(七)建立二级微信宣传矩阵。要构建交通安全微信镇、村(社区)二级宣传预警矩阵。各村、社区要牵头组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镇道安办负责将宣传视频等材料推送至“村(社区)交安微学群”,村(社区)负责推送至“老年人交安微学群”。一级推送一级,层层利用“交安微学群”开展“点对点”精准提示工作,及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字、短视频材料,确保老年人人人观看,人人知晓。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认真细化宣传工作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办、凤城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通力协作,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老年人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及常见的交通安全规则为素材,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交通安全顺口溜、小口诀等推送给各村(社区),推送至各“老年人交安微学群”进行有效宣传。
(三)强化督导问责。宣教活动期间,镇道安办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各村(社区)凡因宣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期间再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镇道安办将呈请镇政府启动督查问责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村(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村(社区)于8月6日前上报老年人宣传小分队的名单,并且建村(社区)“老年人交安微学群”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照片发送至镇道安办。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不发生学生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行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部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家长接送学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求家长使用安全车辆,不超速,不超载,经常对家长接送学生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对附近步行回家学生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xx年11月17日开始,11月2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阶段(11月17日-11月18日)
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
2、家长接送学生情况;
3、学生步行回家情况;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资金、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演讲比赛、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彻底告别十大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保险状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在短时间内尽快解决,迎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检查验收。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致学生幼儿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申景东
副组长:李世杰
成员:宋岳山、李忠
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渡船安全责任链。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是“五.一”到“十.一”漂流的重要时段及暴雨,山洪暴发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加大对船只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和向朝阳市交通海事局汇报请示。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是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切实强化渡船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应急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深入开展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督促签订渡船安全管理责任状,全面加强渡船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对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积极排查和消除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三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渡船、及船员(渡工)档案台帐;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配备齐全、船员持证上岗,确保水上运输秩序良好。
(一)宣传教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在水上运输企业,利用横幅、标语、案例评析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二要通过船员培训班、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将超载运输,违章运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以及超载违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告知广大船员、安全员,督促船员、安全员主动纠正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三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一是加大对辖区水域水上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结合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二是围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组织专项整治督查小组,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治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总结和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要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船舶安全管理和水域监管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的措施。
一要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二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三要创新方式、加强配合;
四要狠抓监管,严格执法;
五要认真总结,长效管理。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xxx。
针对活动主题,在全县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一)健全协调机制,迅速部署工作措施。11月26日前,县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交巡警大队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活动方案,督促工作落实,共同推进主题活动。各部门之间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确定活动思路,明确部门职责,部署活动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交巡警大队要结合部交管局《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xx〕392号)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并对辖区面包车、摩托车、客货运车、校车、危化品车重点驾驶人普发一次宣传短信。二是要协调乡镇“安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管部门,针对重点车型开展一次冬季交通安全培训课,加强对重点车型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三是要结合部局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要求,做好“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一月一提示”工作,要对辖区易结冰、易团雾等重点路段、时段进行一次预警提示,收集具有冬季典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交巡警大队牵头联系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等部门,于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场设立活动分会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至少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展台咨询,并分别组织3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交通违法劝导活动(11月26日前报名单)。县交巡警大队负责准备活动当天所需的展台、展板、挂图、传单等宣传资料和指导活动当日的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县文明办应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全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志愿服务。12月2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呼应,在文化广场周边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五)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县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县教委要会同交巡警大队,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六)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县交委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七)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县司法局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考核内容。
(八)集中展示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县安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九)集中优势力量,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县交巡警大队在12月2日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播报,负责印制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并在学校、社区、乡镇、客运场站、执法窗口等宣教阵地广泛张贴,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利用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适时发布“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字幕及安全文明行车、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事故自救常识等。三是要协调县电视台等宣传部门拍摄一批围绕“七类”违法行为的影视资料,以新闻、专题片等形式在电视栏目中播放。
(一)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公安、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122文化广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各单位牵头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县交巡警大队、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敢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要用好典型案例,曝光、谴责严重交通违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上报情况。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一名活动联络人,于11月26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情况(简要文字说明、图片等资料)也应及时上报。
为促进我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发展,最大限度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武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交安监〔20xx〕11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充分运用法治、社会科技、道德和新闻舆论等力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实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普及全覆盖,充分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促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
1、有制度。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2、有培训。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及安全应急演练。
3、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有文化。各交通运输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
5、有警示。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6、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积极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沟通联系,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公开讲座、互动游戏、示范演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学生防范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运输管理股、各片区执法队
积极与社区、街道沟通联系,因地制宜设置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利用社区广告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播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联系社区、街道、居委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题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积极推动在我县各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传播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道路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积极与街道、社区、村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宣传主体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给家属一封信”等安全主题活动,共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各片区执法队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媒体、进网络”
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倡导行安全车、做文明人;进公共场所,将以广场、车站、超市、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持续开展立体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牵头股室:法制股
责任股室:法制股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统筹合理安排好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传播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营造全民共建和谐文明交通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沟通协作到位。要积极协调街镇、社区、村、学校等单位,建立便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形成声势,实现资源共享。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信息报送到位。通过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在进行宣教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收集活动中的工作亮点、优秀典型等信息,并于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及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局运输管理股。
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方案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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