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合同(汇总11篇)
合同的有效签订可以促进商务合作的顺利进行。如何撰写合同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合同范本的参考可以帮助我们规避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配送合同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将该厂的食堂之物料采购承包经乙方供应,以明确双方发包和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经济责任。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以利共同覆行。达成如下协议:
自20xx年___月___日至20xx年___月___日共为___个月;甲方将该厂的食堂物料采购承包给乙方供应;承包期间,双方达不到协议之要求及标准(或其它原因)而要求终止协议或合约期满,不愿续签,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均由终止合同方负责。
1、乙方负责为甲方购买并运输职工生活每天所需蔬菜类(包括大米、油、肉、鱼、蛋、蔬菜、配料等),每天早晨送菜一次,并在8:30前准时送到甲方食堂,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其运输车辆及人力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延迟而影响甲方正常开餐,以至耽误生产,甲方有权对乙方追究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订货及其价格:在物料供应中,甲方应提前一天将第二天所需的菜量(以传真形式或当面交清)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配送。每___天根据市场高低进行报价一次;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此报价单的单价作为菜款结帐的依据(不得打折)。或者由乙方安排菜谱均可,但甲方必须提供就餐人数及每天伙食费。
3、结算方式:___天结帐一次,应该在___天内付清该款项,否则以2%的滞纳金计算;甲方确认后再以现金支付。
4、质量问题:乙方送来的菜,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并且甲方每天都要检查数量和质量,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5、合同限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均无异议,则合同期满后继续有效。
6、乙方应以诚实的交易态度,以薄利多销为原则获取甲方的长期合作;不得弄虚作假。但甲方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不能推诿现象,应以实事求是。
7、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修改,修改或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违者必究。
甲方:
乙方:
配送合同篇二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并保证买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确保买方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
1、粮油类(大米、食用油、面粉);
2、肉类(各种水产品、禽肉类);
3、蔬菜类(各种新鲜青菜、瓜果);
4、调味品(烹饪用的各种调味品);
5、预包装食品类;
6、消耗品类(餐巾纸、一次性筷子、洗洁精、餐盘厨具、劳保用品)等;
7、采购种类及数量:买方至少提前一天向卖方提供次日所需采购种类及数量清单。
第二条合同价格。
2、卖方报价:卖方所报的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以本地大型超市菜价为基数作对比。
3、结算价格:结算单价以每个种类实际采购的数量和双方确认的价格做为结算价。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结算原则:每月以买方实际采购的种类、数量及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无预付款。
4、每月10日前双方对上月实际采购总量进行核算、结算,完成结算手续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合格的销售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上月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验收要求。
1、每日上午9:00点前,由买方组织双方管理人员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卖方负责将买方当日采购物资运送至买方指定的储货地点,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货物费。在物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物资损坏或遗失,由卖方负责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在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全部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2、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米面等主食原材料要求无寄生虫,不得为陈米陈面;蔬菜、水果新鲜无腐烂残损现象;肉类、禽类、水产品类要生鲜、无注水、无病症;肉类、禽类必须是当天宰杀;干杂货、调料类要求包装完好未过保质期。
第六条质量要求。
1、卖方提供的物资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产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产品需要提供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卖方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买方提供。
2、进货单、报价单须经由买方管理员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
3、卖方应按买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卖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买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供。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视情况扣除2-10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出现两次以上类似情况,买方有权终止协议。
4、卖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买方有权要求其降价,并按市场最低价和优惠率结算,买方有权终止其供货。
5、卖方必须按买方所需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如果供应的产品与买方要求的规格不符,上下超过总量的5%,买方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物品。
6、因卖方不按时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而影响买方工作的,买方有权只支付当日供货结算费用的90%。
7、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1、买方权利与义务。
(1)买方有权成立采购监督委员会对采购物资、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运送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卖方及时整改。
(2)买方于每天下午四点前提供采购清单。超过时间造成卖方无法采购,所造成的责任由买方负责。
(3)买方有权根据买方管理制度对卖方进行日常管理,若卖方人员违反买方相关管理制度买方有权给予处罚。
2、卖方权利与义务。
(1)卖方必须按买方规定做好物资采购准备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如遇临时停止采购,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2)卖方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卖方做好送货前的验收把关,并做好食品的保鲜。
(3)卖方应做好采购食品的卫生工作,若因卖方卫生管理问题(如使用过期变质食物、菜品、食材、因加工食品时卫生引起的中毒等)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门处罚,此损失由卖方承担。
(4)卖方每天须配合采购人员检查购买原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卖方负责将买方当日所需物资运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货物装卸、摆放工作,并承担全部产生的费用。
(6)买方因接待等需要,临时采购的生鲜类食品,卖方应及时满足配送需要。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造成采购影响正常运作,按违约论,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2)若卖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买方,同时还须承担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买方的全部损失。
(3)若是卖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的,需等买方找到相应供货商交接后才能终止合同,期间不能停止供货。
(4)若卖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完成采购工作,通过告知仍达不到买方要求的,按采购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买方实际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5)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卖方工作人员应遵守买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买方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6)本合同采购内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7)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满足买方的采购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造成因采购影响餐厅正常运作,由此影响供餐或其它问题,由买方自选行承担责任。
(2)买方负责物资到送达后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清点数量、过磅确认等,不合格(或不新鲜)物资当场退货。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的火灾、水灾、风灾、地震、洪水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个日历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起诉。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配送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农产品批发配送中心。
甲方现将饭堂所食用的蔬菜、肉类、粮油、及干货调料等食材承包给乙方统一配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体现合作之愉快。
经双方协商定如下合约,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每天共同协商订好送货价格并双方确认。
2、乙方配送给甲方所食用的粮油、蔬菜、鸡、鸭、鱼、猪肉、干货等厨房食用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乙方每季度须提供相关食品材料的检验报告,如违反国家饮食卫生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3、若甲方员工食用乙方提供食品而引起食物中毒或不适送医的,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如果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属甲方因操作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食品材料的质量和色香味进行稽查、监督及验收。
如查有不良食品材料可要求停止使用或退换,乙方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安全、营养的食品。
5、乙方不得以甲方之名向外赊欠货物及借贷货款,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责任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每日下午时须的食品材料进行收集并配送给甲方。
7、乙方须按甲方定好的时间准时送货到厂:
晚上:粮油、干货时分前送到厂。
8、由于季节性及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拒等因素和节假日,部份品种有暴涨暴跌的现象,我司会通知客户并协商调整价格。
9、乙方接到甲方订购单后,发现个别品种质量太差或缺少货源,应急时通知甲方订货负责人变更调换。
方补足或退换,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乙方凭送货单在合同指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结算货款。
二、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要求配送的食品材料费用由乙方先垫付用不含税票)。
2、因专款专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或现金支票付给乙方,也可以汇入我司授权人指定账户。
三、配送合同期及相关要求: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将以年为单位。
1、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在合同完成前1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合同。
2、如中途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双方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甲方应提前准备好货。
款,在指定终止合同的当日乙方离厂前结清所有货款。
份,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甲方:乙方:农产品批发配送中心。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配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东莞市xx食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甲方把该厂所需的食材交由乙方供应配送;为确保双方权益,特拟下条款:
1、甲方食堂所需的食材由乙方供应,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于每天早上8:30前送到甲方食堂。超出约定时间30分钟,则将扣除当日货款10%违约处罚。
2、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4次为限)。
3、甲方每星期有两天早餐需濑粉与河粉,乙方须在当天早上6:00前送到甲方食堂。
4、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通知甲方后,乙方配送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配送到,给甲方带来一切经济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乙方每周报价一次菜价,以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签字生效。
1、甲方每天在当天送菜到达后,把第二天所需的蔬菜、肉类、食材等的数量清单交给乙方配送人员带回。
2、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
1、供货数量确保准确,数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2、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1、乙方配送的蔬菜、肉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3、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暂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一星期,甲方如基本满意一星期后此协议自然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再协商是否继续或终止。
2、甲、乙双方如有乙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东莞市首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签名):
配送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农产品配送(即蔬菜等农副产品)
一、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12点前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报给乙方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和时间。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品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称量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引起员工不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配送合同篇六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铺位: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2.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3‰。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5%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配送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威海凯奇餐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餐配送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快餐标准为10元/份(乙方需向甲方开局原材料发票)。
1、甲方应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如下午有餐需在用餐前两小时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
2、甲方就餐人员、就餐时间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周末或节假日休息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停餐和开餐时间。
4、甲方需安排专人对送餐份数进行签字确认,以便结算。如实际用餐份数少于报餐份数,按报餐份数确认。
1、乙方须具备经营合法证照(附复印件)。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身份证、健康证。
3、乙方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4、乙方送餐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甲方有关负责人。
5、乙方送餐后需找甲方指定负责人确认签字,以便结算。如甲方临时性增加用餐份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尽快送达。
6、如接到甲方投诉,乙方需及时派负责人进行了解和检讨,及时做出改善对策。
7、在用餐过程中如遇食物中毒事件,经有关部门调查确属乙方原因,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于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就餐份数并经甲方核准后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需在一周内付款给乙方。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改善,如改善没效果,甲方可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后停止合作,并一次性结清送餐费用。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配送合同篇八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元。自日至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__]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x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__]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x、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第十条: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拖延付款。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报价表(或临时供货发票)、甲方订货单及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__年月日在北京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盖章)(盖章)。
配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食品原料配送业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要求。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执照等相关资料。
2、乙方须保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整洁,进入甲方公司后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放置或运输过程中要注意易脆,易损食品。所有食品原料须分开摆放,干湿分开,生熟分开,包装材料分开包装。
4、乙方按照甲方每天的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甲方供货,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做出改进。
5、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需回收用于供货的包装材料。
二、供货质量。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供应有腐烂、泥沙,积水等现象,可食用率不低于90%。
2、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政府认可的正规屠宰场,海鲜,河鲜等须保证新鲜,禁止隔日,异味等肉类,可食用率不低于99%。
3、粮油副食,调料等干货须由正规厂家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供应过期,变质,假冒等产品,可食用率100%。
三、订货时间。
1、甲方每天下午点之前,将食材清单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发给乙方(特殊或应急情况可先打电话通知),方便乙方安排送货,中途如有增减,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不得拒绝送货。
2、乙方应保证每日所订的食材于每天上午点之前,按甲方订单品种,数量,质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水果,粮油,副食,调料等干货类以及临时急需的食品原料,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接到甲方的送货通知后,如个别品种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确保甲方所需食品。
5、甲方有权对不同的品种,数量选择不同供应商供货。
四、退换货原则。
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须及时补上欠缺的食品原料,每月超过三次退货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按甲方所下订单食品原料送货,所送食品原料无质量,数量等问题,甲方不得拒收。
五、价格确定。
1、乙方每周或半月一次报价给甲方,甲方确认价格后执行。
2、因季节性或风暴自然灾害,部分品种价格涨,跌幅度过大或乙方所报加过高于市场零售价时,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执行。
六、货款结算。
1、经双方协商,实行每天结账,甲方将货款付给乙方。
2、甲方委托验货人和乙方送货人按照订单数量交接。
七、合同有效期和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所供应的食品新鲜度与质量安全,由于乙方所供应的食品原料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车食品中毒等后果,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按质,按量提供配送服务,经甲方警告三次后,无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因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或卫生部门禁止停业整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另行签约。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盖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代表签:
日期:日期:
配送合同篇十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唯一的药品配送企业,并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理局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的前提下,确定供需(配送)关系,并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二、甲方所属药店药品全部由乙方按其计划进行直配,配送单由甲方门店验收签字后转其总部输入系统管理,以确保所配送药品验收的准确无误。
三、甲方各门店将所需计划汇总上传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和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后传至配送公司相关部门执行配送指令。
四、甲方各门店应按公司总部的要求执行药品零售企业的相关制度、程序、职责和相关规定;甲方各门店所经营药品必须为乙方配送,不得外采;否则责任自负,乙方有权扣取相应数额的协议保证金。
五、所配送药品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定期或即时协商确定。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gsp标准、程序、职责做好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售后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其所配送药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七、乙方在接到甲方配送计划后,应在24小时内将货配齐并送到各门店。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传递相关的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药品市场供求变化等方面的信息;并对公司各门店库存进行适时调整。
九、甲方应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售后服务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各门店进行售后服务指导。
十、甲方应按财务结算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所配送药品款项。
十一、甲乙双方若出现药品质量责任争议,由甲乙双方质量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依法裁定。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有限期三年,自月日起至年日止。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若有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双方不能履行协议可协商终止执行,并报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配送合同篇十一
买受方(简称甲方):
卖出方(简称乙方):
使用方(简称丙方:)。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年度xx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买受方(简称甲方):
卖出方(简称乙方):
使用方(简称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