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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我来到来xx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虽然只有x个月的时间,但是在这短短的x个月里,却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以及它对人们生活产生的重要影响。在进入法院工作之前,对于“官司”这两个字是谈之色变,潜意识中认为打官司、走司法程序就意味着耗时长、麻烦多,就算最后能维权,也要闯过重重难关,最终就只剩下筋疲力尽。
但进入法院参加庭审后,我才切身体会到法庭虽然是庄重严肃的地方,但它确实也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地方。法官们虽不像影视剧中的主角那么神乎其神,但他们身上扎实的理论知识,娴熟的办案经验和兢兢业业及诚心为民着想的工作态度,令人敬佩。有时就算遇到对庭审程序不熟的当事人,法官和其他同事们也都是耐心解释,悉心讲解,尽己所能的满足当事人的要求,尽全力做到公平、公正。这不由得让我改变了之前的看法。
一、做好开庭(或者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二、如实、完整地记录法庭审判活动,细心做好开庭中的每一项工作。
三、做好开庭后的工作。闭庭后,协助审判人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宜逐项处理好。
四、做好文书的送达工作。
五、对于上诉的、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
六、做好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
七、制作好笔录。要依法制作庭审笔录、调查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笔录、宣判笔录等各种笔录,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八、与同事之间还要增强配合意识,培养责任心。
这些说起来都很容易,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及专业性虽不强,可也没有任何一项工作是不花心思就可以完成得好的。作为一名新入职的书记员,难免会有些压力,为了能让自己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和适应工作环境,有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向同事请教,努力学习工作中所需要的各项知识,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求。
可是,作为一名新进且缺乏实际经验的书记员,实际操作中仍是有许多的不足,因此要感谢领导们的关怀和信任,感谢同事们的耐心教学和热心帮助。
通过x个月的学习,书记员工作的大致方向我有所把握,今后我也会更努力的学习掌握工作技能,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
庭审观摩心得体会 2012年1月19日,我参加了本院组织的书记员庭审观摩学习培训活动。按照安排,我抽到的案件是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案件审理中,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与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对2008年庭审观摩的总结与思考
2008年度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于9月1日开始进行至9月27日结束。共有15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庭审评比,案件类别涉及刑事、民商事共6起案件。 本次活动采用了由各庭推荐案件参评的方式,由于是否进行必要的庭前准备由法官自主决定,因此实际庭审情况基本能够反映参评法官个人的庭审技能和水平,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法官的庭审能力,也为全面了解、掌握、评价我院庭审水平提供了客观真实的素材。9位评委在观摩评比活动中,能够认真观摩庭审,准确讲评庭审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对提高参评法官的庭审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居于主导地位的审判长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的功底和娴熟的庭审技能,带动了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在审理、调解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的其独特作用,排除了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体现了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的风貌。
当庭宣判的案件判决依据的事实清楚,论理充分,援引法条准确,判决主文表述正确。
个别庭审中,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配合衔接不够及时,有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庭审技能展现不够大胆,时有依赖审判长主审的表现,在主动配合审判长掌握案件每一个小节,避免遗漏上有所不足。
实习报告
年 月 日 庭审观摩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23日
实习地点: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号庭
听说又可以去法院庭审观摩时,心里是说不出的高兴。十一月二十日老师把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告诉了我们,并通知我们这次是民事案件的观摩,我们班将被分配到六个庭,但还不确定谁是分到哪个庭,每个庭的案件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当时我们也就只能将《民法通则》大致的过了一遍,直到第二天,老师又通知了大家分庭情况,我被分到了审理一桩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五号庭,于是我马上搜集并整理了一下与租赁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没想到的意外还在后头等着我。
十一月二十二日,我们早早的集合来到了分别以久的邵阳中级人民法院,看着同学们又在那边留影不禁想起了大一时第一次来这,那个时候大家都好兴奋,个个精力充沛,在法庭呆了整整一天,把一桩大型xxx案件听审完,看着那狡猾的xxx,心里是说不出的憎恶,对审判长那飒爽的英姿心生敬佩,巾帼不让须眉。不知不觉,老师已带着我们按程序走进了神圣的法院大厅,兴奋还是好奇,总之就是期待民事审判的观摩,相信一定不会逊色于刑事审判。
我和三十来号同学带着高度的激情在老师的指引下来到了五号庭,在开门的那一霎那,我感到异常的激动,很急切的想要见识一下里面到底是些怎样的布置。门开了,映入眼帘的却只是个狭小的空间,没有刑事审判庭的那种宽阔以及那种遥不可及的庄重,但精简不失威严且紧凑的位置安排更是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给人带来一种便于交流的亲近感。
一.案情简介
在我们入座不久后就正式开庭了。据了解案情如下:
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2段103号。
法定代表人:邱巨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许安萍,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刘辉强,男,1975年5月9日出生,汉族,下岗职工,住邵东县两市镇衡宝路117号。
被上诉人:彭文斌,男,1970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短陂村2组606号。
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许安萍、被上诉人刘辉强以及被上诉人彭文斌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本次审判案件事实如下:2010年7月28日,被上诉人彭文斌与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卲新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部签订了《邵新公路第三合同段部分结构物和防护及排水工程承包协议》,由彭文斌分包该项目的部分工程。2010年8月13日,项目部向彭文斌出具介绍信,介绍彭文斌向外租赁钢模、钢管架等设备,项目部担保租金支付及设备归还。2010年8月18日,被上诉人彭文斌持介绍信与被上诉人刘辉强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彭文斌租赁刘辉强的搅拌机和装载机用于工程施工,租金按月计算,搅拌机每台2200/月,装载机3600/月;刘辉强负责设备的操作和保养,由彭文斌每月支付劳动工资3600元。2010年9月3日原告依约定装运一台搅拌机到彭文斌指定的卲新公路第三合同段修建渡槽,2010年10月4日,刘辉强又装运一台搅拌机和一台装载机到其工地搅拌混凝土。后由于多方面原因,卲新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施工进度减缓,上诉人和彭文斌就结算问题发生纠纷。2010年12月初,刘辉强的设备停止使用摆放在项目工地上。2011年7月26日,彭文斌与刘辉强达成协议,约定:其中一台快速搅拌机作价5000元由彭文斌收购,其租金自2010年9月计算至2011年7月止;另一台搅拌机和装载机彭文斌保证在四个月内送回给刘辉强,并付清所有费用。期限届满后,刘辉强多次催促彭文斌履行义务,彭文斌以应由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为由予以拒绝,上诉人、被上诉人遂酿成纠纷。 刘辉强与彭文斌签订的《协议书》及其后的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理应依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彭文斌逾期不支付租金及购买设备款,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书面承诺担保设备的租金支付及归还,且未约定担保方式,故对被告彭文斌逾期不支付租金的行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依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依照《xxx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及《xxx担保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之规定做出彭文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辉强设备115400元,由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以及彭文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辉强购买设备款5000元的判决。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庭审过程 首先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收到副本等一系列程序问题,接着由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各自阐明各自的观点以及对对方所述中的异议。
上诉方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许安萍律师辩称出具的介绍信不是针对刘辉强出具,担保的范围也仅限于钢模、钢管架等设备而不包含搅拌机、装载机;介绍信虽有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公章及负责人签名,但并不是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租赁合同亦不该由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责任而应由签署合同的当事人彭文斌承担,且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与彭文斌签订《卲新公路第三合同段部分结构物和防护及排水工程承包协议》,其中说明彭文斌所需的机械设备由其自行配备并负担费用,另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2011)宁民一出字第132号民事调解书证明经法院确认和调解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与彭文斌结清了所有工程款,且实际支付完毕,并在一审时提交了证据,此时并无新的证据加入。
被上诉人刘辉强和被上诉人彭文斌对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并无异议,但刘辉强反辩介绍信是彭文斌持有并盖有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强调为他们劳作多月至今未拿到应得报酬,租赁的装载机和搅拌机现仍停留在工地上,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出于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对介绍信的质疑将介绍信原件呈留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均无再补充时,审判长宣布休庭进行合议。过了片刻,审判长再次宣布开庭,但却宣称本次审判结果延期公布,最终休庭。
三.结语
我迷迷糊糊的跟着大伙出了法庭,心中还在思索着这个案件的最终宣判结果,脑中闪过刚刚在庭中的片段情景,留恋不舍的跟着带队老师上了回校的车,望着远去的法院,心中对它呐喊:我还会再来的!
用;同时,在法学专业知识方面也获益匪浅。平时都只将法学知识运用于书面题目之中,很难得有机会这么直爽爽地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自然也很难发现纸上谈兵与实际作战的区别。在学校这个纯洁的地方,我们很难有机会接触到纠纷需要用到法律来解决的,这让我们的学习之路变得无比枯燥、乏味,但通过实习之后,大家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一样,似乎远远地自己就坐在庭上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进行辩解,朦胧中又有个人坐在审判席上慈祥又不失威严,呵呵,原来是实习给了我们梦的方向。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的法治意识,让他们知法、守法、更懂法,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尤其是乡村和边远山区;再次,在社会上可以有条件的开开成人普通话学习班,或者义务演讲以及下乡传播普通话的重要性;最后,公共场所应加强维修保障,同时,我们要提高保护公共财物的意识,不仅是自己,对身边人也应该加以提醒。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业、年级:实践地点: 北京海淀法院
评定成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
庭审观摩报告
庭审观摩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2012年11月22日———星期三
实习地点: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名称】
湖南省湘平路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涉案人员
起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被起诉人:刘辉强、彭文斌
审判人员:汤松柏、马代亮、肖丽娟
工作人员:书记员
每个学期,系里都会组织我们法学班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目的是为了增强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这一次,我们旁听的是好几个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因为我们这学期开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民诉这门课程比较难理解,只有结合具体的案件才能更好的进行学习,加强理论上的认识。不仅如此,我们旁听民事案件的审判也有利于我们对民法分论的学习,这学期我们对民法进行具体的学习,所以也要结合实践学习。
斌又推托由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故,刘辉强在催款未果后,将彭与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他们付还租金。邵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被告彭文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辉强设备租金115400元,由被告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就有了2012年11月22日的二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为了使案件更加清晰,法官进行了法庭调查,但由于所有的证据都在一审审判中呈供完毕,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无新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事实。不过,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请求二审法庭撤销原判决,租金由彭文斌独自承担,两被上诉人则希望维持原判决。
(3)介绍信是否具有效力;(4)上诉人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彭文斌欠被上诉人多少租金。双方当事人就这四个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刘辉强主张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和彭文斌负连带责任,因为之前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而上诉人则辩称该介绍信没有效力,彭文斌是无权代理,所以上诉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在双方都无新的观点之下,法庭辩论宣布结束。
在上一阶段结束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但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调
解。所以,法官宣布,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择日宣判。
本学期开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因为民诉法涉及到的理论较多,较乏味枯燥,难以理解,所以我学起来很吃力,对很多概念都不能理解。这次老师组织我们去中院旁听,且是关于民事纠纷的案件,故我们可以结合课本进行学习。我所旁听的是一起上诉案件,是关于租赁合同纠纷,该案件涉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不存在了原告与被告。开始,我有点犯晕,分不清双方当事人是哪方阵营。后来,在案件的审理中,我才逐渐梳理清晰。
所以,我从这次案件的审理中理解到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概念,大概了解了二审的程序。一般基层法院的判决,原被告不服可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重新审判,而这时的当事人也应该要改名称了。
结合我本身的问题,我从这次合同纠纷案件中认识到在课堂上学习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只有跟着老师的引导和指导,我们才能u理解透彻法学专业知识。在学习中我们不能盲目,要请教专业老师,解决问题。同时,我也想提出一些建议,我们可以经常举行此类活动,参与实践活动,加强我们的专业知识。比如,庭审观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等。同学们在旁听,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去更好的完善自己。
我也从这次旁听中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事实的不可争辩。法官要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去全面考虑,在依据法律审判的基础,作出公平的判决。从这次旁听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理解了部分概念,扩大了我的视野。
定我学法律有用和无用。法庭上法官缜密的思维和律师环环相扣的辩论使我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牢固,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我意识到这些问题后,我需要使自己的基础更牢固,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虚心学习,多参与实践,积累经验。把专业学好,把基础打牢,为今后的工作创建更好的舞台。
xx年x月x日,从深圳市律师协会取回了我的小蓝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至今已经过去了1年时间,实习期已完美落下帷幕。实习期间,我的指导老师欧阳莉娜律师因个人发展战略选择,从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转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我亦于20xx年的2月跟随其一起转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继续实习律师工作与生活。
实习的前期阶段,在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以及团队中关军章律师、欧阳劲松律师以及陈孟彬律师的帮助下,我自己的实务经验从零开始慢慢累积,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
实习后期的五个月,十分幸运地转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继续在欧阳莉娜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律所组织的各类型学习培训、模拟法庭以及文体活动,与律所大咖思想碰撞,争取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培养自己独立的执业能力。
在此,我感恩所有帮助我的各位律师前辈,向为我在实习阶段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以前父亲常教育我“先做人,后做事”,我认为父亲说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律师职业生涯的开始。作为律师界中“初学者”的我们,首先最需要的是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在我的理念中:律师,应是受正确价值与良好道德观念所支配的文化人;应当具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价值观;应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应当为人诚信,表里如一,不简单以赚钱、名气衡量律师的成功与否;应当积极地共同维护法律共同体,恪守法律尊严。以上几点并不是喊口号,在我看来,若您将以律师作为自己终生职业,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是您律师生涯开始的首要选择。
1、勤奋、自律
在律师职业道德中被谈论最多的便是毫不松懈的勤奋。学会自律,坚持毫不松懈的勤奋,法律殿堂大门必定会为你打开。同时,律师需要处理最麻烦的事,面对最麻烦的人,只有坚毅的品质才能让法律人永远不放弃自己的追求和使命,才能在最绝望的时候寻找到希望。
2、智慧
智慧是万物对环境反应的最高发展形式,正是人类的智慧使人成为了地球的主宰。法律服务工作需要智慧,特别是在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的处理上,更是如此。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是和不同层次的人打交道,打交道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如何平衡和处理各种复杂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高超的智慧。
3、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
律师的专业就是通过我们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风险,因此专业能力是律师安生立命的条件,是实现律师人生价值的前提,也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优良服务的要求。在法律日益更新的今天,律师必须保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的激情,吃透每一环节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客户的权益。
4、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尊重
5、做一个有思想的律师
思想成就了人的伟大,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的伟大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目光短浅和心胸狭隘是思想的大敌。有些律师把眼前的利益摆在一个绝对重要的位置,把自己专业的发展、把自己的职业发展放在角落,舍本逐末。看到别人的进步不是反思自己的不足,而是埋怨命运给予别人更多的机会。在我看来,只有有思想的律师才能在日复一日的艰苦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达到自己理想的彼岸。
1、采用阶段方式管理,分4个阶段:
(1)接案阶段
(2)承办阶段
案件承办后,律师应当进行全面的检索工作:如相应的法律法规,相似的案例,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的重要论述,不同法院在程序上和实体上的不同做法。全面检索工作后,认真核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不时发送备忘录,备忘录中可包括对案件的事实及背景情况的记录,尚未了解的问题,需补充的材料和证据,优势之处与不利之处,律师提出的关于可见的切实可行的策略和办案计划,以及需客户决定的事项及时限等。
承办阶段最需要重视必定为法律文书的撰写:起诉书请求明确,事实理由详尽但简明扼要;答辩意见要注意是应当在答辩期间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意见中需逻辑严谨,理由详尽且清晰阐述。
在证据处理时需重视证据起到的作用,关注证据三性,尤为认真准备关联性。在提交证据时,要装订打码,可在需要关注的地方予以标记,帮助法官更快地了解证据,让证据经整合后达到高于代理意见、辩论意见的高度。证据整合虽重要,但仍需把握委托人提供证据的风险,首先核实证据的原件,在证据解读时最好要求委托人书面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并由委托人确定律师证据提交的策略。
(3)庭前、庭审阶段
在庭前准备阶段,可简单地通过思维导图、百度脑图等软件做一法律关系图,通过图示化方式清晰了解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在庭审阶段回答法官提问做好准备。另,需准备好代理词纲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做好论述的准备工作,最好列出问题清单,有效引导庭审方向。
在庭审阶段,做好开庭实况记录。辩论发言,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进行。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阐明观点和意见。对庭上提出的新证据、新理由以及新事实,及时调整自己的代理思路,重新考虑自己的发言提纲。不必面面俱到,但应重点问题说到谈透,以引起法官的注意,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观点不必过多重复,只须作概括说明。辩论发言要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论证要准确,反驳要有力,观点要鲜明,逻辑要严密。对法庭调查过程中,无争议的案件事实,一句代过即可。
(4)庭后工作
庭后,告知当事人庭审情况,进一步完善庭审意见,提交代理词,并继续跟进案件的情况,掌握案件节奏,将案件情况填入案件进展报告,及时向客户报告,助于客户了解案件。
若判决结果下来,要马上分析承办法官判决的理由。分析法院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使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之处,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就是否上诉问题,要争得当事人意见。
2、整理卷宗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双方的主体资料,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以及相应配合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就可以快速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3、风险控制
民商事诉讼实践中,风险告知这个环节是十分重要的。因客户对法律不了解等原因,客户常常会不满意诉讼结果,容易把情绪发泄在律师身上。年轻律师经验不足会使自己不善于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矛盾。因此,诉讼前的风险告知尤为重要。
1、张善华律师所讲授的《新常态下的律师执业技巧探讨》让人尤为深刻。其总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掌握多方面的本领和技能。如,出庭技巧、法律文书的起草、风险控制、谈判的技巧、调查取证以及与当事人、公检法人员的相处之道等方面,其均运用其亲身实例为我们分享实务经验,尤为宝贵。
2、冯东律师所讲授的《细节提升专业》一课,讲述了民商事诉讼仲裁流程管理,其主张律师必须注重“品质”,体现在“专业”、“细节”、“及时”、“认真”。其观点点鲜明而且实用。课程结束后,在民商事诉讼的流程管理中我也加入了案件联系表、案件进展联系表等文书,使得案件流程清晰明了。
在此,感谢深圳市律师协会给予的一个月集训时间,虽短,但精,让人回味无穷。
综上,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与生活充实而美满,但也发现自己的不足,望自己可日省吾身,也希望自己可顺利通过实习期面试考核,成为的一名真正的律师。
一、熟悉了解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我于-x年-月进入本院被分到-x法庭,为了更快更好地融入这个庭室,为以后的工作打好铺垫,我加紧对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了解熟悉。通过了解和熟悉,我为能进入本单位感到自豪,同时也感到自身的压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以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庭审笔录是书记员最重要的本职工作,要制作好民事案件的笔录,必须首先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以及审判活动的内部规律,从而对制作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心中有数。一个负责任的书记员在制作笔录前必须要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做记录,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以标记。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在具体记录中,民事案件的笔录中应有以下几点:一是记录清涉及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经过;二是记录审判过程中不同人员的表述意见或反映的关键要点。我在记录时就要特别注意以上这些要素,只有抓住重点,分析归纳,才能形成高质量的庭审笔录。
三、认真学习,勤恳工作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我不断进行看打、听打训练,通过练习加强自己的速录打字水平。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通过近一年的.工作,使我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在以后工作中要做到认真、仔细,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老同志,使自己不断进步。有空就多看一点业务书,多听一些有经验的老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
四、遵守纪律,廉洁服务
在工作中,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审判机密。自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对当事人前来咨询的一些法律问题耐心的给以解释。在工作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没有浪费公物的行为。
五、不足与展望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突出表现在:本人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对法律条文掌握的不足,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今后的前进方向;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当然,我深知要成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为推动我庭工作步上新的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听庭审心得本周一去北京第一中院听庭审,这是我第一次在北京听庭审。
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假期都在法院实习,听庭审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我的暑假是在英国牛津的summer school度过的,在牛津的法院是我第一次听庭审,所以周一的庭审让我感觉到两国审判程序和形式有着如此的不同。
首先总结一下这次听的案件:原告1、2是星空传媒有限公司(香港),被告1为中国录音录象总社,被告2为广东中凯音像公司,被告3为广东中路音像有限公司,被告4为天津市文化艺术出版社,被告5为北京图书大厦有限公司。原告12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1至4承担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提出了上限50万的赔偿,并要求第五被告返还起发非法获利。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个案件去打合同违约比打知识产权诉讼更合适一些。因为如果从知识产权侵权角度,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是所诉标的(三张dvd光盘)经过修复技术后出现的“修复版”是否有新的版权,以及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新版权的知识产权。
但是, 这里就是按照知识产权侵权来提起诉讼模糊不清的地方了。这里有两个我认为比较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对于电影母带的修复,究竟有没有产生新的版权和新的产品?从价值角度上来看,同样价格的dvd,一个是修复版,一个是未修复版,消费者肯定会买修复版。
为什么呢?因为有了新的技术加入到价值中,使产品的质量发生了改变,内涵价值提升了。就像同一个影片出vcd版本和dvd版本,他们是两个版权吗?第二,提出侵权诉讼,侵的是什么“权”?虽然有了新的价值内涵,但是dvd中的内容形式却没有因此改变。
画面可以变精致,声音可以变悦耳,而影片所描述的故事却没有改变。这是产生了新的版权呢,还是没有?业内和法律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新的技术没有体现在法律法规中。而现在来看原告对被告侵权所提供的主要依据。
原告在庭审中的主要思路是:根据2000年签的合同中条款“乙方(三个主体一直推能推到中路音像公司……)获得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及用mpeg1或mpg2格式制造的影片的发行授权。”→2000年出的只有未修复版→2005年市面上出现未经原告授权的修复版→所以出未经授权修复版的出版社和发行单位是侵权。
而这样诉讼就不能避免的涉及上面论述的有无新的版权产生的法律问题。在庭审中, 被告2就抓住这个问题不放,造成了很多时间的无谓浪费。
(当然还有被告律师表意不清、法官不明技术形成等的问题……)但是,如果按照合同违约来进行诉讼,就直接对被告3没有遵守2000年签定合同的义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违约责任和损失就可以了。以上论述的争端就可以避免了……我认为这个案件打合同诉讼比较合适,不知道为什么原告律师走了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程序,可能是我还没有想的很周全,请老师指正。
其次,我想对比一下在英国了解到的诉讼程序。
英国刑事和民事开庭审判前都是有一个准备程序的。在英国,庭审准备程序主要包括:(1)答辩和指导的听审(plea and directions hearing)程序。
目的是使控辩双方为开庭审判作好准备,使法庭作好必要的审前安排。(2)预先听审(preparatory hearings)程序。
用来解决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如证据可采性等。之后法官可要求辩护方提供一份书面陈述,其中记载将要提出的辩护的主要内容,双方存在的分歧,辩护方针对控方的案情陈述作出的反驳,以及辩护方将在庭审中提到的涉及法律适用和证据可采性的问题等。
以上的程序,意味着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都必须被整理还原到若干相对单纯的争执焦点上,且对这些争点有可能只需做出“是”或“否”的简单判断。这个特点导致了pretrial(庭前审判)和trial(开庭审理)在内容上的明确分工:pretrial只是整理争点,决定当事人收集的证据哪些是允许在开庭时提出的;而trial 则是对在庭上被提出的证据和构成争点的事实做出判断。
这样的程序能够帮助当事人双方了解掌握对方对案情的认识,以便明确争执焦点之所在或形成争点本身。而我们本周去旁听的案件,不仅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没有对对方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了解,而且被告3的代理律师基本处于一问三不知的状态,法官似乎也没有在开庭前完全了解案件,居然让我们在下面听庭审的很多同学产生了“这样也能做律师啊……”的想法……。
而在英国,我们去旁听牛津地方法院的庭审,一个下午3小时就听了4个案件,包括民事的和刑事的,在法庭上法官基本没有说话,陪审员(有专门的法律指导)反而问的很多,律师只做涉案要点的辩护,法官比较快就能够作出判决——宣判或休庭讨论几日后继续审判。这就是有了pretrial的好处——正式开庭的时候保证效率。
而我们开庭之后,大部分时间都在无意义的纠缠中浪费掉了,真正说到焦点问题的时候,常常被告有听没有懂(甚至法官也有时……可能是法官个人差别?)没有办法围绕要点做出辩论。以上是我现在能够想到的一点东西,请老师指正!谢谢!民商经济法学院03级4班 庹燕南2003201187参考书目:《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研究》——王亚新《刑事案件庭审前准备程序研究》——宋英辉 陈永生 刊于《政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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