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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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的推进。
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殡葬改革从突破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区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社区干部及驻社区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钱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1-12月份死亡人数达60例,都进行了火化,火化率达100%。
我街道通过引导农民自觉革除丧事大操大办陈规陋习,发挥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中的骨干作用。狠刹滥建庙宇和游乡割火的迷信风、丧事大操大办的浪费风、影响社会风气的娱乐风,努力破除不文明习俗、改变不卫生习惯、取缔不健康娱乐,纠正奢侈浪费、比阔斗富等行为。向农民积极传播文明常识和科学生活方式,以教育引导农民为重点,通过耐心的、经常的、生动的形象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促进科学殡葬,推动社会和谐。 总之,我街道在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全县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90座,集中治丧点11个,焚烧池、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基本建成,基本能满足骨灰安葬需要。未完善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墓道路及停车场已经5月10日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外业勘测,正在进行设计预算阶段。截止6月30日 ,全县共死亡1301例,骨灰安葬公墓1275例,江河葬19例,树葬4例,外运2例,寄存1例。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共安葬骨灰4457例,共发放惠民补贴资金718万元,发放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万元。
瓮安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12度,确保公民死亡后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如果允许跨区域安葬,请县政府研究出台加收墓穴费的标准,明确将墓穴费专项用于公墓后续建设、维护及管理。二是在县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按属地管理原则,涉及民间资本参与修建公益性公墓的乡镇(街道)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县人民政府出资回购的方式,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回归公益性的轨道上来,减少社会矛盾。三是各乡镇(街道)可采取雍阳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精准扶贫对象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公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干净、卫生。四是建议县政府对第一季度统计拟新增建设的15个村居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瓮府办函„2014‟117号《关于印发瓮安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进行财政奖补,真正实施惠民殡葬,方便群众。
对收费不及时入账问题,建议由县财政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村级“三资”委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多收费、乱收费问题,建议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纪委及时纠正制止,并对涉及贪污、挪用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由县民政民宗局牵头,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票据的开具和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应公开的必须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乡镇(街道)党政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殡葬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带头落实整改,督促村(社区)死亡信息报送及时,加强道教人员管理,严格治丧时间,巩固我县殡葬改革发展成果。
2017年7月20日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逐步规范的原则,组织乡民政、城建、林业、公安等力量对乡政府驻地附近现有的墓穴进行清理登记;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台账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底数;设立举报电话、殡改信息员等,跟踪监管人口变化和殡改活动动态。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总结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总之,我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xx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云贵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东与安顺市关岭县毗邻,南及东南与兴仁县接壤,西及西北与普安县相连,北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隔河相望。全县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331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种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农业人口占92%左右,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
20xx年,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殡葬改革工作做为全县十件民生实事来抓,启动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建设。其中,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为860万元,具体建设4个悼念厅和一栋办公楼,目前,三号、四号悼念厅已进入装饰工程,一号和二号悼念厅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四个悼念厅预计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县城集中治丧工作年内可以启动;公墓项目原招投标造价为610万元,预计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阶梯已基本完成,整个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现民政局已开始预售墓地登记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殡葬改革的整顿与规范仍然任重而道远,仍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挑战。我们县是一个山区县,由于受长期实行的传统自选墓地土葬模式的影响,“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对集中治丧产生抵住情绪,以致私葬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殡葬管理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二)殡葬执法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亲情关系、乡邻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丧葬活动往往不由个人的意愿左右,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大家庭才能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现殡葬违规行为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执法难度较大。
(三)资金投入不足。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56万元,财政拨款718万元,缺口较大,加之后续的殡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财政压力很大。
(四)殡葬管理力量不足。虽然成立了殡葬服务中心,但人员严重不足,加上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客观上难度更大,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目前仅有的力量明显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序进展
为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我镇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民政、边防、司法、综治、国土所、村建站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xx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同时,全镇还配备了6名兼职监督员(由各村护林员兼任),镇、村每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监督员坚持每天轮流上山巡查,发现偷建、新建坟墓的,及时向镇、村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坚决把偷建、新建坟墓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全市殡葬改革会议后,我镇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利用墙报、标语、跨街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同时为使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早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还制订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xx万寿山公墓管理办法》和《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等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开展坟墓专项治理,绝大多数群众赞同和拥护,但也有个别的群众思想不通,虽经我们多次上门发放书面通知书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仍拒不执行治理,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果断采取了强制性治理措施,2005年9月,在时任xx镇政府xx镇长亲自带领和指挥下,组织镇、村干部边防所干警聘请市执法清理队,对镇域内的火焰山,大王山,王厝山等一重山山头的18座坟墓实施了强制性平毁。同时加大对山头巡查,对群众举报和监督员发现的3起违法偷修建坟墓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修建的坟墓予以平毁,对墓主实行经济处罚;严厉打击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群众看到了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每年“清明”、“重阳”前夕组织宣传车在全镇主干道绕街宣传,镇、村干部在“清明”、“重阳”期间还组织人员,分关把口,在重要路口、山口对上山群众进行宣传、劝导,加强防范和监管,严禁和防止个别群众利用“清明”和“重阳”机会,上山违法修改建和偷建坟墓。
按照调整后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件要求,为防止个别群众利用合葬标准调整的机会,采取各种投机取巧的办法骗取合法的合葬手续,对此,我们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调查合葬情况,严格核实合葬审批程序,专门指定民政助理员组织相关村分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干部,在村委会开具合葬证明、监督员现场勘查的基础上,负责对每一宗合葬对象的墓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拍照,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在认定情况属实后,再予以审批。并坚持跟踪督查,防止事后偷修建永久性坟墓等破坏生态的形为。截止目前,累计审批了35家符合条件的合葬手续。
近年来,为解决群众骨灰安放和寄存问题,我们在镇域内火焰山南侧山头开辟了一个占地面积约10亩的地块作为“xx山公墓陵园管理处”,规划分三个片区对全镇骨灰实施集中安放。目前,第一期已投资450万人民币,建设了三个片区和一幢管理房、一座小规模骨灰寄存楼,建筑面积达4亩。公墓三个片区规划1200个墓穴。现已安放600多个(其中:外镇乡流入安放的约200个),骨灰楼规划寄存400个,现已寄存50多个。管理处按照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标准要求,积极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对本镇经济困难户和“五保户”对象给予免费安放,对免费对象亲属确需树立墓碑标志的,仅象征性收取工料费500元,这样做既方便了群众,又推进了殡葬改革,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拥护。下一步,我们将帮助和督促公墓管理处做好改进服务质量、优化设施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促其调整收费标准,使收费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继续帮助管理处向民政、林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健全有关手续,并筹划第二期投资方案规划。
今年2月xx决定在xx路实施国防战备道路扩建施工,该工程建设将涉及xx、xx路等一重山两侧路旁近300多座坟墓搬迁,镇党委、政府将它视为既支持国防建设又深化xx地区殡葬改革的一次良机,在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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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日至3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召开以来。各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绿色殡葬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对各自辖区殡葬改革工作做出了部署,均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改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形成了县级领导包片区、部门领导包单位、单位领导包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包家属、乡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居)民的包保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且相继出台了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坚决依法依规推进殡葬改革,明确了绿色殡葬建设“五个100%”的总目标,即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达到100%;入葬公墓率达到100%;遗体火化率达到100%;“三沿六区”范围内乱埋乱葬整治达到100%;村(居)红白理事会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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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督促各县(市、区)紧紧抓住清明传统祭祀节日这一有利时间节点,在全市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活动,着力抓好县域“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在各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下,协调各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开展了“三沿六区”内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对各县(市、区)县域“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私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现象及时予以了制止和拆除,堵住源头;另一方面,全面摸清了“三沿六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底数,对各县(市、区)县城周边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埋乱葬现象较为严重等历史遗留问题重点予以了整治,逐步减少存量。近一个月来,我市已累计迁移坟墓9565座,对迁移坟墓一律要求迁葬到乡村公益性墓地,且一律采用卧式墓碑,单个墓不得超过平米。同时,并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销售大型墓碑等行为,并对现存棺木进行收缴,截止4月26日全市棺木收缴共20551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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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建成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个墓穴拨付奖补标准,骨灰堂每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予以规定和乡镇“三沿六区”的坟墓搬迁中,有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无主坟墓每穴的补助标准,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迁移到位的每座奖励标准等。截至2018年4月26日全市财政预拨付资金中合计,县财政预拨付万元,乡镇预拨付5567万元,市场运作资金2850万元。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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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殡葬改革的工作重点是“三沿六区”的坟墓整治、棺木市场清理、“零点行动”等工作会遇到执法问题,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掌握执法的力度和分寸,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市、县(市、区)、乡(镇)、村都要将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2018年底,100%的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安放设施),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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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府字〔2015〕30号)文件,火化率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2020年以前全市火化率达到100%。
重点实施“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内坟墓的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耕地上新葬坟墓。到2018年底,上述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无乱埋乱葬坟墓。
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制定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精准落实殡葬改革的政策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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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殡葬管理概述
第一节 殡葬与殡葬管理
殡葬亦称“丧葬”,其含义是指人们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方法和对死者的哀悼形式。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语,是由“殡”和“葬”两 个概念构成的,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殡”是指从遗体入殓(即把死者装入棺材)到埋葬之前的停柩阶段,由此引申为人们对死者的哀悼和举丧的形式。
殡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共同性。即围绕着死、丧、葬的各种活动,各地各民族大体相似;二是民族性。这是说每个民族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方式和礼仪往往受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物质文化生活、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旦形成模式便具有某种规范作用。三是地方性。即在不同地域,往往有不同的丧葬礼俗,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如此。四是传承性。这是说丧葬习俗一旦形成,代代相传,往往沿袭很长时间。五是变异性。这是说由于祔进步、文化交流、地域变迁等因素的影响,殡葬活动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1 是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对人们的殡葬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人民政府对殡葬事宜进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殡葬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群众通过对殡葬活动进行管理,取得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重效果。殡葬管理的另一含义是殡葬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其基本含义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经营管理大体一致。我们通常所说的殡葬管理,在多数情况下是指政府行为的宏观管理。
2 害,也会恶化干群关系,殃及子孙后代。所以,这一方针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第二节 殡葬管理的任务和作用
火葬是一种既古老又现代的处理遗体的方法。所谓古老,是指火葬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所谓现代,是指火葬是目前最科学、最经济、最卫生的殡葬方法,在西方工业发达的国家中已普遍实行。。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火化率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较,差距还很大,因此推行火葬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虽然我国把火葬作为殡葬改革的方向,但并不意味现在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火葬。而是要把那些交通不便、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定为土葬区,并在这些地区进行土葬的改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实行五个一,即每个县要有一个殡葬管理所,一个土葬殡仪馆,每个乡镇或村民委员会要有一个红白理事会,一个公益性公墓,逐步实现遗体埋葬公墓化,克服乱埋乱葬现象,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对于自愿实行火葬的,则给予支持和鼓励。我国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将火葬、土葬并存,因此必须做好土葬的改革工作。
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殡葬方式,是殡葬管理的重
3 要任务之一。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这都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我们这里所说的殡葬事业,是指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处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丧事服务的场所。
殡葬设备与殡葬用品是做好殡仪服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殡仪服务质量的高低。对于殡葬设备,要妥善处理好引进与创新的关系,制造出适合我国火葬特点的火化量大、时间快、耗能低的火化炉及其附属设备。对于丧葬用品,要生产适合于文明办丧事的用品,同时要防止不正当竞争,强化管理,并实行生产合格证和销售许可证制度。
人类的殡葬活动对其当时的社会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传统的土葬形式往往造成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会给丧主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节俭、文明、科学的丧葬方式,同时也是最经济的丧葬方式。仅就火化区来说,全国每年至少节约6万亩土地,400多万立方米木材。就丧葬费用来说,实行火葬比土葬节省2∕3的费用。全国每年死亡人口约800万人,若全部实行火葬,每年可节约160亿元,这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小康目标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殡葬事业单位从行政管理型转为经营服务型之后,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转制之前的1984年全国1205家殡仪馆中有925家,占77℅,累计亏损额达1730万元;1995年全国的1792家殡仪馆,已有1220家,累积盈余额达49606万元。这是体制改革后带来的经济效益,这样一来,一方面可节约了国家对殡葬事业单位的投入,另一方面,那些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殡葬事业单位还可以向国家上缴复,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殡葬习俗是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所倡导的节俭、文明、科学的丧葬方式,就是要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丧葬礼俗。
殡葬改革就是要通过移风易俗,革除殡葬陋习,树立起节俭、文明、科学的殡葬习俗,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节 殡葬管理机构
殡葬管理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由民政部门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与兴建的各种殡葬管理与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科研、宣传、教育等单位。
殡葬管理机构依据其性质可分为四类:
5 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的殡葬管理机构。如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司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及乡镇的殡葬服务机构。
民政部是xxx管理全国殡葬工作的主管部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作为我国殡葬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处于战略决策层位置。它的职能是负责确定全国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总目标及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并监督与指导地方贯彻落实,保证殡葬和殡葬事业发展总目标的实现。
6 处的建设;
在殡葬管理中,乡镇处于基层管理层,乡镇管理机构在绝大多数的乡镇是民政所或民政助理员,也有的地方设置殡葬管理站或者殡葬管理员管理,此层次目前正处于建设和有待发展的阶段。
殡葬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发展殡葬事业,由民政部门兴建和管理的从事殡葬工作、殡葬服务以及殡葬宣传教育科研的特殊性社会服务组织。在我国,殡葬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存放处和公墓等。但随着殡葬改革事业的推进,殡葬事业单位也应包括殡葬管理所(处或站)等事业性质的组织以及一些科研性质的事业单位,诸如民政部101研究所、沈阳火化设备研究所、江西火化设备研究所、湖北四二七研究所等,还应包括那些从事殡葬教育的事业单位,如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民政部济南民政学校、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以及河南、湖北等省的民政学校等等。
7 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和管理对象具有数量上的绝对增长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统一。在三是经营服务的特殊性。相对其他服务行业而言,殡葬事业单位是为死者服务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殡葬事业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公墓公葬阶段(1949-1956年),各地民政部门接收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公墓,但仍采取传统的作法;二是兴办火葬场阶段(1956-1966年),1956年,xxx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积极倡导实行火葬以后,在全国的大中城市、小城市甚至县城先后建起了火葬场,到1966年底,全国有87家火葬场;三是超常发展时期(1966-1976年)“xxx时期”火葬场、殡仪馆超常发展,数量倍增,现有的1300多个殡仪馆中绝大多数都是在这个时期建立起来的;四是新的发展时期(1978年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倡导改革开放以后,殡葬事业也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内容涉及殡葬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使殡葬事业单位实行了从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由单项服务向系列化服务、由封闭式向开放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现在,殡葬事业单位已成为我国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政经济、第三产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县自2018年6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xxx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殡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基本实现火化率100%。自殡改启动以来,截至4月底,全县共计死亡7611例,火化7610例,基本实现了殡改的初始目标。遗体火化已作为一项丧葬习俗深入人心。
二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全县基本建成乡级公墓14处,建成墓穴5053个,建成村级公墓194处,建成墓穴21980个,保证了集中安葬政策落实。
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指挥长,县长为副指挥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县殡改工作。指挥部下设宣传、督查、执法协调、纪律保障、综合办公室等,明确了各级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县情、民情等实际,相继出台了《宿松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宿松县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宿松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殡改的起始时间、目标、任务等。全县自2018年6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殡改工作,6月1日零时后城乡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二是建立了责任包保机制。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殡葬改革县干联系和县直单位责任包保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县干和县直单位联系包保乡镇;各乡镇也按县里要求,实行乡干包村,村干包组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村级殡改联络员,以确保殡改工作首战告捷。殡改启动后,各包保责任人和包保单位迅速落实到位,坚持驻守在第一线,指导各乡镇开展殡改工作,保证了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签订了殡改承诺书。各级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均签订了殡改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殡葬改革,遵守殡改政策,包保直系亲属遵守殡改各项规定,并积极做好朋友及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
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县政府加大了殡葬设施投入力度。投入资金约130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
一是拓宽并硬化了出入殡管所的通道。
二是修建了大型停车场。
三是兴建了六间告别厅。
四是添置了四台火化炉、骨灰粉碎机等设备。
五是新购置遗体接运车辆14部。
六是公开招标采购一批骨灰盒,免费为死亡的城乡居民提供一个300元的骨灰盒。去年底县财政又投入1400万元用于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我县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殡改启动前县物价局就对我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进行了逐项核定,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均明确了收费标准。县殡仪馆也将殡仪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上墙公示,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
一是加大殡改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殡改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为使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4月2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县、乡、村三级共700余人参加会议,对殡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5年4月25日县政府再一次召开全县殡改推进会,进一步落实殡改工作,要求自2018年6月1日零点以后死亡人员,一律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在殡改实施期间,《安庆日报宿松周刊》、宿松电视台、户外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先后开辟殡葬改革系列专题报道,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殡改期间共发放殡葬明白纸3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倡议书8000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改的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主动宣传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一是积极开展对棺木市场的关停和棺木收缴工作。由市场xxx牵头,民政、林业部门配合,完成对全县所有棺木销售点的关停工作,原有棺木加工经营户110户全部停业,取缔违法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经营户6户,销毁迷信丧葬用品126具。同时,各乡镇对现有棺木造册登记,统一处置,截止2015年12月底共处置棺木28410副,发放补偿金约1700万元。
二是建立殡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了《宿松县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宿松县殡改工作程序规范》,确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规范了殡改各项工作流程,有效遏制了各种矛盾的产生,对于出现的几起遗体入棺事件,县、乡、村三级均坚持不懈的做好了丧属的思想工作,达到火化目的。
三是建立丧葬从业规范。县道教协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散居正一派道士活动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开展活动一次人数不得超过5人,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参与人员收费标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有效减少丧户支出,切实减轻丧户负担。
四是开展治丧环境综合治理。针对殡改初期我县治丧环境的乱象,县政府于去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治丧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期间共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30万份,张贴《整治通告》500余份,设置宣传标牌5块,先后曝光6起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共拆除灵棚2个,纠正违规行为120多起,处理违规当事人8起,处罚违规驾驶员6起,查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1起,有力震慑了违规丧葬行为。
五是建立了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持之以恒的抓下去,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将每月查处的违规事件通报到各相关部门,严加查处。整治行动开展以后我县治丧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抛洒冥纸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殡改秩序明显好转。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县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城乡居民享受遗体接运(普通殡仪车)、遗体冷藏(存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年以内)四项免费,殡改启动1年内的死亡人员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一个,自行购买骨灰盒可补贴300元。一年以后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依然享受此项免费政策。两年以来,惠民工程共计支出728万元。
一是充实殡管理所服务人员,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新增服务人员45人,确保了殡管所的正常运行。
二是抓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
虽然我县殡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宣传不够深入,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攀比风、封建迷信、公墓入墓率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殡改后部分群众家庭支出不降反增,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二是少数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入公墓安葬方面畏难情绪较重,认为只要火化就行,对殡改工作认识不到位。
三是群众思想有所回潮。近期农村多地流传即将放弃殡葬改革,恢复土葬,严重影响殡改推进。
我县殡管所始建于70年代初期,其房屋均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经县房产部门鉴定老房全部属d级危房。尤其是火化车间已连续使用四十多年,屋顶横梁,因常年遭雨水浸泡和白蚁的侵蚀,已出现裂痕和空洞,常常出现垮塌,严重威胁职工及丧户的人身安全。且殡改后,每天火化量大,最高时一天火化60具,每天聚集在殡管所人员都是几千人,现有场地及设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殡改需求。
殡改实施以来,虽然总体上完成了各项殡改任务,但部分地区乱埋滥葬情况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一些违规殡葬用品仍在制作销售,(如:大理石棺、小棺木等),这与当前集中安葬、厚养薄葬的殡改宗旨不符。我县虽然成立了殡改领导小组,但没有成立殡葬执法队伍,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
殡改后,为解决殡管所人员紧缺,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45名员工,工资为4万元/人·年,扣除五险外,每人实发约2300元/月,但殡葬行业为特殊行业,工作对象特殊,工作环境脏、乱、差,心里阴影大,且全年无休假,工作时间无规律,尤其是我县有“看日子”火化等特殊的风俗习惯,经常需要晚上2、3点就要接运遗体,按八项规定的要求,又不能发放加班费等补贴,造成3位工人辞职,留守人员积极性也不高,长此以往不利于殡改工作的开展。
2025年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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