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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年度总结汇报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我所成立了以贺迎庆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的组织、检查和协调。为加强我区食品加工、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3月12号,在全区开展了食品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逐乡逐户、边通知体检边查证。
散装食品卫生专项检查。依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对全区生产经营散装食品的超市、商场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0余商场、超市,卫生许可证持率为80%,检查同时,对散装食品进行了随机抽样,对在采购中不能按要求索证,卫生设施不全及经营无任何标识,标鉴食品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我们组织对辖区内2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学校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校领导签订了学校食堂责任状。检查中,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气温渐升,预防食物中毒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所制定并下发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现场调查处理小组。4月12日下午,我所召开了各村卫生监管信息工作例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全面布置以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各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要求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餐饮店、批发部、冷冻食品生产、批发零售点、熟卤肉加工销售点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环境卫生不合格、不按要求索证、食品贮存不当、餐具不消毒、无防蝇、防尘设施的责令改正;对查到的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和超期食品责令其现场销毁。
在5月22日至5月26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制作内容丰富的食品卫生宣传板10块,张贴宣传标语10条,制作宣传横幅1条,印发宣传材料10份,出动宣传人员20次。
卫生监督年度总结汇报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区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上级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11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17号)文件精神,经20xx年11月10日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形成了区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区按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我所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有关文件把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津贴与科室和个人具体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机结合,进行量化,一月一评,一月一兑现。实施以来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有效整体提升。
组织开展 “回头看”, 深入查摆支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权责利相结合。以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单位为契机,严格按20xx年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方案,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实现奖惩兑现。二是严格人事管理。健全上班打卡考勤、请销假等人事管理制度,对于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现一起,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三是严格考核。制定并落实岗位责任管理考评制度,实行每周集中点评,每月奖惩兑现,每季考核公示,每年综合评估,对卫生监督员出勤勤绩、履职实绩、工作成效等情况全方位动态考评。
7月1日,支部书记以三严三实为标杆推动作风建设为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开拓卫生监督新局面、如何解决作风的问题,以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讲解。同时每个星期五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在集中学习的同时,要求每个人完成网上学习任务(每年50个学时)。
抓业务,出亮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能。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当天即送达各个责任科室,使岗位责任更加明晰,审批程序更加顺畅,工作效能大大提高。树立“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工作作风,对行政相对人申请许可材料齐全的立即进入验收、审批程序。截止20xx年12月1日止,我单位共发放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185个,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许可证10个,放射诊疗许可证6个。
二是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区现有卫生监督协管机构35个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员68名,卫生监督协管被监督单位841家,其中医疗机构639家,学校135家,饮用水67家。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覆盖率100%,截止目前止巡查户次数2572次,被监督协管单位建档率100%,20xx年发现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数0次,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数0次。20xx年我所对全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2次以上协管督导,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实地巡查,文书书写、记录和报表的上报都做了强化检查,对协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协管员的工作水平。20xx年9月2日,我所组织了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会上对卫生监督协管实地巡查、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强化培训,并对20xx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强化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份期间,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的65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开展联合检查2次。
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全区10所试点学校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制度,制度也在逐步落实。不过,部分学校领导还没有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短时间内不会造成大的安全事故,且由于人员、资金、场地等客观因素的原因,开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卫生监督部门也存在人力资源不够、资金缺乏、法律权限有限、监管措施不力的实际困难,从而导致了学校卫生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大。今年我区加强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得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全区学校中全面铺开;但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专业知识涵盖全面,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短时间内还较难完全掌握监督内容和工作方法。
五是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3-5月对全区4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供水单位水质检验报告单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主要表现在余氯不达标、可见肉眼可见物、色度和浑浊度超标;清水池清洗无记录;没有按要求投加混凝剂和消毒剂;管理人员水处理知识和手段缺乏,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明显。大部分乡镇和村级水厂建设规模小,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相应的质检设施,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六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有序。
对我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了档案,建档率达100%。20xx年3月至11月,对辖区内的465户公共场所单位建立了电子档案,其中旅店业153户,茶座29户,公共浴室64户,理发店美容店212户,游泳场1户,商场(店)1户,舞厅1户,侯诊室2户,候车室(机)2户。充分保障了我区公共场所单位的完整性、安全性,同时还做好档案的日常更新,及时增减保证有效档案的最新化。开展了对所有旅店业、理发店、美容店等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得b级公共场所单位43家,c级公共场所单位421家,1家单位责令改正。为加强公共场所单位卫监督生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共发放了400余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400余本“五病”调离记录本和消毒记录本,加强了对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体检合格率为100%,“五病”调离率为100%。
七是对大型接待(如区二会、高考和花岩溪擂茶节等)的相关公共场所单位重点检查住宿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制作检查笔录,并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监督意见。
八是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2-6月份组织卫生监督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及有关医疗机构,检查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全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每个被检查单位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各乡镇卫生院有传染病登记本和门诊日志,但登记的资料不够齐全,部分卫生院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设置不规范没有独立通道,空气消毒设施欠缺;消毒产品进购索证、验收、建档工作未落实;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但是较为普遍的存在未按要求分类收集,登记不完整,临时存放点设置不规范的情况。
九是开展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半年共检查放射诊疗单位43户次,通过工作开展,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警示标示已经全部张贴到位,部分单位的机房改造正在逐步开展,相较去年有了很大的改进。6月份,对1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
十是严格进行卫生监督信息录入和信息宣传,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制定了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并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监测能够做到基本及时、准确、全面。截止到12月1日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3起,对所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回复,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上级部门及当事人。
十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案例。今年把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案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我所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8起,其中医疗机构 46起,共计收缴罚款20.7万元。
1.执法力量不够,目前单位人员编制22名,现有工作人员18名。
2.法制宣传不够,公民法制意识不强。
3.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不安全到位。
我局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摆在20xx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海燕任组长,副局长陈雯任副组长带队督查,其他成员为组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点,确保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游客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餐饮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重点旅游景区区域,将星级宾馆、天福观光茶园、千佛岩局去作为重点整治区域。确保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加工制作场所整洁,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效措施有力;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行为;严防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
整治工作注重疏堵结合,主动帮扶,严格监管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力度,积极推广有效的经营理念,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各店实际,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制度建设、布局流程、分区标识、食品贮存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对设施设备不完善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帮扶、加强督查力度,促进改善硬件条件,提升自律意识,规范经营管理,促进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合法经营。
针对节假日期间的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督查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食品安全的防控,我局要求各涉旅单位和企业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落实旅游高峰期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防患于未然。
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和短信提醒等宣传方式,加大面向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咨询,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游客饮食安全。
卫生监督年度总结汇报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工作年度总结是以个人还是单位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给上级,卫生监督工作要怎样写呢,以下提供这份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仅为参考。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防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署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防市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xx]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