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以便我们能够随时调整和改进。合理安排资源和分配任务是制定方案的重要步骤。方案是指对某一问题或任务的解决或实现方式的详细规划,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目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可以为制定方案提供启示和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的部署,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从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开展镇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面是我镇的一些做法:
在三月三十一日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打击制售假烟工作会议后,镇分管领导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镇成立了以苏汉镇长为组长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镇先于四月二十一日在镇府会议室召开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圩镇各单位及村(居)委会支书、副主任参加。会后,在全镇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六百多份,派发《致全区“三小”场所业主的公开信》九百多份,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这次行动,我们联合了镇内公安、工商、卫生、学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到圩镇及各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做到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阶段做好工作: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1日)。
召开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动员和部署,并张贴宣传标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2、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21日至4月26日)。
镇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分赴圩镇及8个村(居)委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与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和隐患的,立即发给《检查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在这阶段工作中,共检查“三小”场所200间,其中小档口150间,小工作坊20间,没有小娱乐场所,存在隐患的有102宗,符合消防安全的只有36间,可见,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仍需改善。
3、第三阶段:自查和整改阶段(4月27日至5月20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镇工作小组多次督促各“三小”场所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经过这次治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得到了提高,全镇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xx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xx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xx〕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xx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xx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xx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xx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xx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抓好幼儿园的工作,让全园师生在教学大楼突发火警火灾的情况下,能安全、迅速、有序地撤离教学大楼,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将损失减小到最底程度的目的。通过消防安全演练,让全园师生熟悉消防逃生路线,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20xx年5月16日上午。
(一)师生逃生线路安排:
1号教学楼:中一班、中二班、中三班、中四班从中间楼梯下,在橡胶操场集中。
2号教学楼:大五班、大一班从左边楼梯下;大三班、大四班从右边楼梯下,在橡胶操场集中。
一楼各班:直接出教室在橡胶操场集中。
各班到达橡胶操场时,由班上老师组织本班幼儿按组织升旗时的位置站好。
(二)消防演练活动教职工岗位安排:
火灾发生时,教职员工以当前工作岗位的最近位置为原则,迅速到达各楼面的走廊、楼梯转角处、楼梯口,指挥幼儿安全、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后,随之按幼儿的逃生线路离开现场。
1.总指挥:
2.消防演练负责人:
3.广播指挥:
4.拍照:
5.救护人员、操场站位指挥:
6.第二灭火梯队:
7.楼面指挥:
(一)广播指挥:宣布消防演习开始。
(二)各班模拟火灾现场(班上某处电器或插座短路起火)。
(三)各班保育员以最快的速度拿来灭火器模拟灭火,教师同时组织本班幼儿用湿毛巾捂住鼻子,猫腰行走或匍匐前进,在各层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下,按预定路线有序撤离到幼儿园塑胶操场。(保育员灭火后跟着组织幼儿撤离火场)。
(四)第二灭火梯队拿来灭火器在操场待命,全拥军则迅速拿来消防栓接上水源。
(五)撤离到塑胶操场的班级指定一人人数。
(六)如发现有幼儿受伤,立即与现场救护人员联系,并展开紧急救护。
(七)消防负责人活动情况。
(一)听到幼儿园发出的警报声后,立即快速、安全对全园师生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老师应指导学生迅速、有秩序地跑出教学楼,到达安全区。师生进行疏散逃生时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确保安全。各班到达安全区后应立即清点人数,及时汇报。
(二)疏散集合地点:在塑胶操场集中。
(三)教师一人到达固定站位指挥,一人在班上指挥幼儿,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各班到达橡胶操场后,由厨房人员组织各班幼儿按升旗时的位置站好。
(四)教育幼儿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够做到:遇事不慌,头脑冷静;判明情况,思考对策;积极自救,互帮互助;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五)在进行演练之前,各班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消防常识、火场逃生教育。
计划也可以是由下级或者具体负责人就具体工作的实施形成的文件,报上级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写作要求同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安〔2019〕12号)和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45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安全“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各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要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同时配合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份)。企业对风险隐患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前期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三)安全“体检”及专项检查(6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7)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整治“回头看”(9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一)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
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体检”式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必要时从省、市外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依次报市应急局、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
(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源头整治,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量、超规格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和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规定等事故隐患。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和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店(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
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有毒气体和爆炸性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
3、依法处罚一批存在隐患企业。对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规范;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存在“三违”问题;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等行为,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五)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凡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六)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危险化学品“回头看”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全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帮扶检查、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整治和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对我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成立危险货物运输储存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西新安〔2018〕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涉港非法储存危化品、非法加油、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油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和产品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确的“一票否决”情形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方案。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工作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二)用好“体检”成果。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建立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追溯制度,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导。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个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xx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飞担任,专班领导成员:xx、xx、xx、xx、xx、xx、xx。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设备处、工程质量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科技村镇处、消防验收处、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物业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指导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造价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节能建材办、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专班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3.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4.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市区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7.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定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等相关政策。
8.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二)城镇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1.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
2.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
4.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5.指导各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机械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
1.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组织编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做到与执法检查标准融合互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隐患排查挂账、治理销账、统计分析提供依据。
3.大力拓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贡献、互联互通,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探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集中住宅小区,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六)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坚持属地和产权人(使用人)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市属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动态清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部署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梳理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目标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整治任务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结合发生事故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依托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或“双控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隐患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年初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2022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高效率,及时报送。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自行业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作为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统筹推进。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牵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推进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安〔2019〕12号)和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45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安全“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各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要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同时配合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份)。企业对风险隐患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前期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三)安全“体检”及专项检查(6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7)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整治“回头看”(9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一)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
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体检”式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必要时从省、市外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依次报市应急局、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
(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源头整治,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量、超规格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和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规定等事故隐患。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和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店(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
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有毒气体和爆炸性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
3、依法处罚一批存在隐患企业。对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规范;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存在“三违”问题;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等行为,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五)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凡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六)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危险化学品“回头看”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全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帮扶检查、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整治和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对我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成立危险货物运输储存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西新安〔2018〕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涉港非法储存危化品、非法加油、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油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和产品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确的“一票否决”情形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方案。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工作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二)用好“体检”成果。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建立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追溯制度,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导。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个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园区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二、主要任务根据园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园区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全面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使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公司将在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公司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育公司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xx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公司积极配合园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园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公司根据园区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公司重要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根据园区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效结合,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园区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划部署,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及时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贯彻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四是组织全员观看学习消防安全相关视频及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园区安监局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正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合同。
三、时间安排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
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探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本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突出整治治理,重点瞄准重要风险和典型问题;强化基础管理,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季节性、关键性时段安全工作要求相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强化安全检查。
严格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响应有关部门的号召,我校决定近期举行一场消防演练,全校师生按要求参加。
预设在学校教学楼突发火灾的情况下,让全校师生熟悉教学楼逃生路线,以达到有序、迅速的引导学生安全疏散的目的,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通过本次紧急疏散演思想,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和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0xx年6月24日(周一)大课间活动时间。
由教学楼各教室到达学校大操场。
开始疏散信号以紧急集合哨音、广播为准。
1.总指挥:xxx副总指挥:xx、xxx。
职责:负责疏散安全管理总调度。
2.教学区总负责:
前教学区(一至三年级):xx。
后教学区(四至六年级):xxx。
职责:各自负责本区的安全管理调度,听取本学区各年级行政负责人的汇报,并向总指挥报告。
3.各年级组负责人:
一年级:xxx二年级:xx三年级:xxx。
四年级:xxx五年级:xxx六年级:xx。
职责:1.各自负责本年级的安全管理调度;。
2.在总指挥下达紧急疏散令后尽快到负责年级协助、维护秩序,特别关注楼梯口的秩序;。
3.在学生进入目的地后听取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人数的汇报,并向本教学区负责人汇报学区内各年级学生疏散情况。
4.各班级负责人:正副班主任。
班主任职责:
为深刻汲取天心区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此领导小组。
明确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和任务,认真研判本行业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将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整改。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等协作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机关大楼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档案室、打印室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查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情况,建筑消防供电设施、防雷装置、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
二是加强客运站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普通货物堆放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重点查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三是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重点查改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车辆的火灾防范情况;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及专项安全评价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配置情况。
四是开展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重点查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场及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堵塞工作漏洞;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其限期排除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以机关单位、车站、工地等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消防宣传;督促、指导交通运营单位在车站和交通工具上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示;加强指导本机关、行业领域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栓、灭火器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从细节之处普及消防知识。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全局干职工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等协作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季节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适时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上张贴、播放消防安全常识。要做好对全局干职工开展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的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廉安办(20xx)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聚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为加强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局成立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盛荣。
副组长:梁浩李景锋梅进志。
成员:杨忠陈振营黄今冬叶凤娟许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管股,梁浩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上报机关信息。
20xx年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3月11日),局召开各所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动员会议。要求各所要结合本所范围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逐级动员到位。
(二)严格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
各所根据本辖区的市场(旧市场)、超市、出租屋等开展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从严抓实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引起重视并且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会议动员,营造氛围。
为了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各级都必须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动员会议,进一步强化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针对春夏两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局机关要有针对性不定期实施对各专业市场的专项检查,特别侧重对工业品市场,市场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各物业所要对辖区市场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强市场内出租屋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出租屋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屋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出租屋“三合一”经营。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电动车充电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夏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同时,社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跟踪督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