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伤仲永原文(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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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7 00:00:00    小编:就业与未来

2025年伤仲永原文(优质15篇)

小编:就业与未来

人际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带来幸福感。写总结时要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以保证文章的规范性和流畅性。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伤仲永原文篇一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伤仲永原文篇二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伤仲永原文篇三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伤仲永原文篇四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地对他的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

7.泯然众人矣!(倒装句)。

译:(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还自扬州(状语后置)。

译:从扬州回来。

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译:(他的父亲)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

10.卒之为众人。

译:最终成为普通的人。

伤仲永原文篇五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伤仲永原文篇六

《伤仲永》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小编为各位同学准备了好几篇关于伤仲永读后感的范文,写读后感可供参考哦!

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一篇文言文伤仲永。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味“神童”最终沦落成为常人而惋惜。我觉得仲永之所以变化为常人有几个原因:。

1、仲永没有遇到有利于他的成长学习的环境。

2、父亲贪图小利,目光短浅,鼠目寸光,不让仲永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汗水。只有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才能得到回报。天才如果不学习,最终就连常人也不如。

第一次月考也快到了,我要认真复习资料,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我们付出心血,付出努力,才能收获回报。伤仲永读后感300字。我虽然只是普通人,但我希望,我会克服一切学习上的困难的。

我要努力,再努力,争取拿下一个好名次,加油吧,我一定会成功的!

有人觉得成功往自于先天的天禀,也有年夜部分人觉得成功往自于后天的教习与积累。

人人一建都知讲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天禀的偶材,五岁便会作诗。但他的女亲只觉得他有先天的天禀便够了,没有需要后天的教习与积累,以是没有让他上教。后往,乡里人齐都知讲了方仲永是一个天赋,因而便请方仲永的女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女亲觉得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收赚钱。因而他便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读后感700字人写诗赚钱。后往方仲永长年夜了,但他的知识并出有促进,以是他逐渐天变得和巨人一样,后往又逐渐天没有如巨人了。

由此看往,只要先天的天禀是没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教习与积累才止。

在世界上,靠先天的天禀红材的一个都出有,然则靠后天的教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没有胜数:居里夫人、爱果斯坦、华罗庚……果而,有了先天的天禀没有能自豪,要在后天的教习和积累上跟精彩才止。

我学了一篇王安石的文言文伤仲永,我对此文感慨万千,讲的是一个天生就有作诗的禀赋的孩子被眼里只有名利的的父亲当作是‘摇钱树’,没有得到后天的教育。因此他渐渐的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失去了才能。

但愿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方仲永的事件了,太令人悲伤和惋惜了…。

读了伤仲永这篇古文,令我感受到后天的教育十分重要。

这篇古文主要写了方仲永五岁时,突然要那些书写工具。他父亲很惊讶,就从邻居那些儿借来了书写工具。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为诗取了题目。从此,他的父亲就让他作诗,他马上就能完成。同县的人看后觉得奇怪,都纷纷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还有人花钱请他作诗。他父亲为了赚钱,不让他学习。最后仲永比普通人还不值。

我想告诉仲永的父亲:“您孩子最终还不如普通人,是因为您没有让他去学习。他在原地踏步,而别人在学习,在不断进步。时间长了,那些天赋也会淡化呀!”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正因为明白后天教育的重要,才获得了不朽的成就。小时候,王献之的母亲对献之说:“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他听后,十分羞愧,下决心坚持不懈,发奋学习,用完十八缸水,仍然笔根不缀。还有毛泽东小时候,他爸爸不让他看书,要他干活。有一次,他爸爸发现他又蹲在草堆旁看书,就叫他去干活,他一下子扛了十五袋猪粪。他说:“活我会干,但是,书我也要看。”

让我们接受后天的教育,认真学习,做个有用的人。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伤仲永原文篇七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一》,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

散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1.选出对加点字解释不正确的一项()。

a.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聚、团结)b.稍稍宾客其父(客人)。

c.泯然众人矣(常人)d.贤于材人远矣(胜过、超过)。

2.选出下列句子中加点的“以”与“或以钱币乞之”中的“以”意思相同的一项()。

a.扶苏以数谏故b.属予。

作文。

以记之。

c.皆以美于徐公d.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

3.选出下列句子翻译正确的一项()。

a.父异焉,借旁近与之(父亲的做法是不同的,是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

b.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白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

c.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

d.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就是该接受别人教育的时候,他没去啊)。

4.选出对课文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

a.方仲永幼时天资过人,后来却因其父“不使学”反落为平庸无奇之辈。

b.作者先后三次和方仲永见面,发现他的文才下降很快,一次不如一次。

c.《伤仲永》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d.《伤仲永》中,作者认为天资一般的人如不接受教育结果将更加糟糕。

5.选出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

a.《伤仲永》详写了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略写了他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b.“世隶耕”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为写他到我家来求见我作铺垫。

c.《伤仲永》结尾部分先分析一般人,再总结方仲永的悲剧,由一般到特殊。

d.《伤仲永》的语言平实、精当,叙述故事冷静客观,不带任何私人感情。

1.b。

2.d。

3.c。

4.b。

5.a。

伤仲永原文篇八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伤仲永原文篇九

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赏析。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伤仲永原文篇十

人教版。

教学时数:二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准确把握句中的停顿。

2、正确进行翻译。

教学重点。

同上。

教学难点。

1、几个句子的停顿。

2、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3、几个难句的大意。

预习要求。

1、掌握下列字的读音及意思:

隶、扳、谒、邑、称、泯、矣、焉、耶。

2、朗读课文,画出文中不清楚停顿的句子。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古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这句千古名言,一语道破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真谛。它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不断的学习、终生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成为顺应时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进行学习,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个神童、一个天才,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销蚀成一个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伤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证。

二、检查预习。

1、检查预习一:指名朗读,师生共同指正。

2、检查预习二:由学生提出,师生共同指正。学生齐声朗读。

可能出现的句子停顿[可根据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2、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

3、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4、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

5、传/一乡秀才/观之6、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7、余闻之也/久8、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请一位朗读比较好的学生范读一遍课文,教师随时指正。

全班齐读全文。

三、作者作品简介。

提问: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学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来给大家谈谈?

(学生讲述)。

[投影]。

1

四、题解(教师)讲述:本文是一篇随笔。

[投影]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

(教师)提问:谁能说说题目“伤仲永”的“伤”是什么意思?明确:哀伤,叹息。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五、自读课文,掌握大意(教师)讲述:王安石哀叹方仲永什么呢?请同学们带着这个疑问,自由朗读课文一遍。

(一)学生自由诵读。

(二)学生自读课文。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参考老师补充注释(可四人小组探讨),掌握大意。

教师补充课文注释[幻灯]。

(1)理解几个用法特殊的词。

1、“即书诗四句”书:名词活用为动词,写。.。

2、“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日:名词活用为状语,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对??感到惊奇。

4、“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活用为动词,把??当宾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词活用为动词,认为有利。

(2)理解几个词语。

(3)理解下列句式。

学生质疑,教师点拨。

(三)检测自读效果。四个大组口答竞赛。(要求学生合上书本)。

[幻灯](1)朗读下列句子,要求读准句中的停顿。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自是指物做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4、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2)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父异焉5、环谒于邑人..。

2、其文理众人矣..皆有可观者6、泯然..。

3、稍稍宾客其父7、贤于材人远矣....。

4、或以钱币乞之8、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四)翻译课文。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词义正确。

(五)初步感知课文:掌握了文章大意之后,我们明白了作者为什么要“哀叹”仲永了2。

吗?(学生回答)。

六、全班再一次诵读课文。

七、教师小结。

本文记叙了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么,作者在文章中表露了自己怎样的观点呢?我们又能得到那些启示呢?下堂课,我们再进一步学习。

八、作业。

1、

2、

抄写文下注释一遍熟读课文,背诵最后一段。

3

伤仲永原文篇十一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仲永原文篇十二

伤仲永原文出自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注释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地对他的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

7.泯然众人矣!(倒装句)译:(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还自扬州(状语后置)译:从扬州回来。

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译:(他的父亲)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

10.卒之为众人。译:最终成为普通的人。

伤仲永原文篇十三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伤仲永原文篇十四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伤仲永原文篇十五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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