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务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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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7 00:00:00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居务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精选9篇)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20xx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应对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自查内容,落实自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把本次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xx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对照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检查项目要达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监管分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按照年度总体计划,科学制定各单位的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各部门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上报总结。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三

1、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一是县市区要尽可能配足渔政人员力量。重点渔业县必须配备专职渔政人员,非渔业重点县也要配备人员专抓水产渔政工作。二是加强渔政执法舟艇管理,规范渔业行政执法。根据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的要求,执法船舶操纵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渔业船舶职务证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船舶,市级负责组织培训和发证。

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与各县市区一把手签订《20xx年xx市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突出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前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并实行重点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二是规范渔船管理。掌握机动渔船的底子,建立渔船信息、船主联系方式台帐。三是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四是重点渔区建立完善应急机制,跟踪省局已安排的冲锋舟和渔政快艇等渔政工程建设项目,提高渔政执法能力和手段。

3、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省局、市委、政府相当重视环境保护和鱼类资源保护,因地制宜推行禁渔期制度,按要求开展长江珠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依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规范办证管理;本着经济实用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突出重点水域,实施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渔政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渔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市城区河道、东江湖流域、翠江流域等,打击电、毒、炸等不法行为,保障渔民利益;二是开展市城区河道禁渔禁钓宣传,结合“创文创卫”要求,加强与xx日报、xx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媒体宣传、主题活动、社会教育等方式,深化市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三是县市区渔政部门做好捕捞渔船“三证合一”换发工作,做好20xx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四是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东江湖库区、翠江流域、便江流域等要严格控制网箱放养数量,严禁兴办规模养殖场,保护水域环境;五是加大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和水产品质抽样检测力度,下发《20xx年xx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明确抽样任务,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水产用药的行为,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加大市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餐饮酒店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市水生野生动物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

5、加强渔政信息工作。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做好渔政执法宣传,树立良好的形象。建立完善渔政指挥系统,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1、市城区河道禁渔禁钓工作。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河道渔政管理的通告》,一是市城区的全部河道,禁止从事炸鱼、电鱼、毒鱼、网鱼等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渔业资源的行为。二是xx河主城区段、xx河城区段、x河属鱼类产卵场、洄游通道,划为禁止垂钓区域。加强对广大市民遵守渔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教育劝导。我局负责渔政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2、湘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保护。为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禁渔管理及渔政执法护渔成果,组织开展湘江流域天然水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对河道无证网箱养殖要求退养上岸,每年从x月x日至x月x日,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查处所有捕捞行为。完善江河湖限捕、禁捕,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

3、完成机动渔船船舶“三证合一”证书发放工作。对辖区内渔业船舶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20xx年渔业船舶普查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全面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推动我市渔业经济平稳发展。

1、加强禁渔护渔宣传。通过政务网、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禁渔护渔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民众广泛参与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社会增殖放流力度。

3、全面加强禁渔管理。严格实施城区河道常年禁渔制度,严厉打击毒、炸、电、网鱼行为。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捕鱼行为,开展打击非法捕鱼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各种违规捕鱼行为。

4、加强执法搞好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努力创造现场“一条龙”办公条件,为渔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渔政执法管理任务重,压力大。

2、在开展渔政管理执法、鱼类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业船舶检验、渔业互保等工作时,感觉人员不够,缺必要的执法设备。

3、全市禁渔范围战线长,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河流水库较多,执法人员的力量严重不足,禁渔管理难度大。

4、开展xx市城区河道常年禁渔禁钓,接到市民和市长热线反馈的举报太多,打击电毒炸鱼的禁渔工作和禁钓工作难度大,人员安排不过来。

1、加强渔政执法人员配置和装备建设,春季禁渔期组织20xx年有渔政执法证件局工作人员到东江湖执法。

2、安排1-2次考察学习外地市先进渔政执法经验和案件办理情况;

3、做好争资立项工作,多向省局领导和渔政处汇报。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四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1、直接监管

①非煤矿业;

②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

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

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2、综合监管

①交通运输、公路桥梁、水上交通;

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

③农林、水利、电力;

④邮政、电信、移动、网络;

⑤旅游、卫生、教育、文化行业;

⑥企业(三来一加)、生产单位。

(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20xx年1-12月,每月15日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0xx年1-12月,每月20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

(三)法定假日期间,执法工作日(时间以通知为准):

20xx年1月1日至3日,元旦假日期间检查;

2月7日至13日,春节假日期间检查;

4月2日至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检查;

5月1日至2日,劳动节假日期间检查;

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假日期间检查;

9月15日至17日,中秋节假日期间检查;

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假日期间检查。

假日期间,由值班领导组织检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工作日。

1、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各村(居、场、园区)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1、执法监管监察人员在规定检查日在岗在位。

2、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由值班领导带队组织检查。

3、执法监管检查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到位。

4、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计划。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六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七

20xx年,xx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至9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6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扶执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队长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主任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2次,“十条线”会议3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工作会。县安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44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11个乡镇进行了通报,并扣减20xx年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至年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组246个,暗访暗查组6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6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31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538起,排查一般隐患1159处,已整改1070处,投入隐患整改资金152.29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1179条,排查上报隐患1555条,已整改1541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7份。安监局对全县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14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对10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1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隐患、xx县常林乡西射路道路安全隐患2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月22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案,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次。汛期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种解决方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混药工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2位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5条生产线、15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7条,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停产整改。5月25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xx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品。此案发生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xx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8人,共打掉了非法生产印制窝点2个,通过对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月30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册,涵盖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300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规定、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

2.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3.每月开展一次行业大检查。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学校、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景点、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防爆、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建立督查隐患台账。

4.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应急)中心监控平台与高危企业联网监控。

5.持续深化依法治安。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开展烟花爆竹、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高危行应急预案等专项执法。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办关于下达xx市20xx年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xx食安办[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原则,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企业全覆盖、安全性项目指标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

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品(粮油)生产环节,食品(粮油)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抽送承检机构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0个批次。

(一)县食安办负责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抽检计划,下发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抽检工作。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

(五)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提出本计划的调整方案;负责及时将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录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接收委托的抽检任务录入“xx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每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月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月不合格报告移交单汇总表》;负责按要求报告节令性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负责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报于县食安办;负责定期向县食安办提出分析报告。

我县抽检费用由xx县财政负责解决,根据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实报实销。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高风险食品,加大对群众举报多的食品抽检频次,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好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各单位要把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样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不合格报告在签发后一式二份连同抽样凭证及时送达各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检测报告签发10日内将检测结果统计表报送至县食安办,并在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1月5日前,向县食安办报上一季度《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和《食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篇九

以教育方针为指导,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条例》为准绳,认真落实新课程标准,强化安全卫生教育,丰富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杜绝或减少安全卫生事故发生。办出人民满意的学校。

以预防为主开展安全卫生教育,提升学生的识别危险、回避危险、及时求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急自救的四项能力。

(一)、安全教育

1、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2、季节性安全卫生教育。预防不同季节事故及疾病发生。

3、课内、课外安全卫生教育。预防意外伤害。

4、应对自然灾害。使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自救自护。

(二)卫生教育

1、心理安全教育。

2、防交通、溺水、煤气中毒、意外伤害等教育。

1、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安全出行。

2、正确认识相关标志

3、记清报警、火警、医疗急救电话。

4、掌握安全卫生常识

1、认真备课,多方了解信息,获取有利学生吸取的案例。

2、认真教学,使学生学有所需,学有所用。

3、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严格配合班主任监管好本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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