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联章程最新(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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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7 00:00:00    小编:梨园长

最新文联章程最新(优质12篇)

小编:梨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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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章程最新篇一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

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本会为全国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的联合组织。中国文联对各全国性协会、研究会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负有协调、联络和指导的责任,并可代表各协会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文学艺术协会、研究会、学会和省、市、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提供情况。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文艺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践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本会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进行艺术观摩,不断地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

本会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开展自由竞赛和自由讨论。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本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培养新的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在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本会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兄弟民族的作家、艺术家,促进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本会努力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巩固党和非党作家、艺术家的亲密关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爱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的、爱国的和维护祖国统一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盟。

本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协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团结各国文学艺术工作者,增进友好往来,交流经验,以丰富和提高我国的文学艺术,争取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学艺术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会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直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

本会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艺工作者的福利措施,以帮助文艺工作者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弱病残的文艺工作者予以救济。

本会一切活动应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有利于加强文艺界的内部团结,加强文艺工作者同群众的联系和团结。

本会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而共同努力。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会员团体选举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立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根据精简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应力求精干,切忌衙门化。

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文联章程最新篇二

第一条本会是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领导的,由全省性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设区市文联和企(产)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省文艺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本会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职责。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成果展示、学术交流和研讨、文艺评奖、书报刊出版、人才培训、对外交流、权益保护等项工作,与各团体会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积极加强我省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与我省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各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的交流,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对外友好往来,不断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本会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发展为繁荣文艺服务的文化产业。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各设区市文联、省企(产)业文联为本会团体会员。全省性的行业(产业)文联或文协,提出书面申请,履行有关手续,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驻省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文艺工作者集体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同于团体会员。

第十条本会团体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并缴纳会费等义务,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团体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本会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的从事创作、研究和文化交流的自由。对非法侵犯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正当权利的行为,会员有权要求本会保护,本会有责任依法通过有关途径采取保护措施。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推选代表、当然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推选代表为团体会员按代表分配方案推选出来的文艺工作者代表,当然代表为各团体会员的单位代表,特邀代表由大会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文联委员会。省文联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本会根据工作需要亦可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人选,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确认。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江西省文联委员会行使其权力;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代行委员会的职权。

江西省文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实行自然替补制,即该委员、常委在不再担任该团体会员领导职务后,该团体会员则应推举另位负责人接任,并报江西省文联委员会主席团认可。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持委员会工作;省文联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中的专职成员主持。主席团在任职期间如有出缺或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增补成员,经上级领导部门同意后,可按有关程序增补。委员会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

第十三条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省文联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开;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四)选举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本会经主席团决定,可聘请荣誉委员。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江西省文联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会员会费;3、社会赞助;4、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江西省文联,会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英文全称是:jiangxifederationofliteraryandartcircles缩写为:jflac。

第十八条本章程修改权属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联章程最新篇三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共xx县委领导的,由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社团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xx县文联是xx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市文联指导。

第二条xx县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和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研究会、学会和县级企业文联,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委员会批准后,可成为团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参加县文联举办的活动,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xx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调研工作,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并承担所属协会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第五条xx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学术研讨、文艺批评和文化交流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文艺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和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

积极争取党和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本会设“天姥山文学艺术奖”,建立三年一次的评奖制度。“天姥山文学艺术奖”为xx县最高文学艺术奖,对优秀文艺成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坚持“二为”方向,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创作自由和在艺术方法、艺术风格上的大胆探索。

第八条xx县文联根据需要和可能,本着积极、慎重、规范、求实的精神,创办必要的经济实体和开拓创收渠道,以增强自身活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县文联工作报告;修改县文联章程;选举产生县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荐产生,县文联可邀请有关人士为代表大会代表。

县文联委员会成员按规定办法,经民主协商提名,并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决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为县文联委员会的候选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委员会履行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通过后任命,副秘书长的名额和人选,由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设若干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县文联委员会聘请。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担任本会领导职务的成员中不称职者,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委员会召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多次召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所得收益;(三)社会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县文联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县文联委员会。

文联章程最新篇四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但不得进行举行表彰评比活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行业协会、商会应该都是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文联章程最新篇五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xx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分会”。

第二条性质:各民族民间文艺家自愿结成,兼有学术性、专业性和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系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xx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并承诺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不损害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文联、上级民间文艺家协会的业务指导;接受xx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住所:xx省xx县城大觉寺院內(电话:)。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对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努力钻研民间文艺业务,不断提高艺术修养,促进民间文艺的繁荣和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二)本会对会员及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负有组织、协调、联络、服务的职责。具体任务是:继续搜集、深入研究、加强联络、扩大服务。积极开展对各种民间文艺、民间工艺的发掘、创作和保存工作。认真做好民间文艺集成资料的保存工作。

(三)本会积极配合各社会团体、各民间艺术团体,开展市内外民间文艺交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四)本会应加强民间文艺理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探讨和研究民间文艺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争取多出学术理论研究的成果。

(五)依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会员和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各种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对上实行团体会员制,同时保留和继续发展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条件为:

1、各民族的民间故事家、民间歌手及其他民间文艺家;

2、从事民间文艺的搜集整理,并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三篇以上的民间文艺作品者;

3、从事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两篇民间文艺学术论文者;

4、从事民间文艺编辑或教学两年以上者;

5、从事民间文艺组织工作有一定成绩,并继续从事民间文艺工作者;

6、发掘、整理、制作民间工艺用品,并具有一定水平者及从事民间工艺品开发有成绩者;

7、热爱民间文艺事业,积极支持民间文艺事业发展的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等。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本会会员介绍;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长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有参加本会组织和举办的各种评奖及其它表彰活动的权利;

(七)有受赠和优先购买本会编印的书刊和资料的权利;

(八)会员符合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条件者,本会负责向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推荐。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搜集、整理、翻译、出版、教学、研究民间文艺等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三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定通过重要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推荐出代表,约时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在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退休后,不再担任协会职务;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主席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文联章程最新篇六

(一)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文联换届任务。

在去年底县委常委会议作出召开第三次文代会的决定后,本人亲自挂帅、亲手操作主持了换届筹备工作的全过程。在筹务文代会期间,正是我在市委党校进修阶段,为使学习进修与换届筹备工两不误,同时还要作县委宣传部分管的几项工作,我坚持昼夜兼程,特别是认真做好人事安排和报告等会议文件起草工作,使第三次文代会在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8周年纪念日(5月23日)如期召开。这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县第二次文代会以来xx年来文艺工作的成就和经验,部署了今后五年文学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了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同时选举产生了新的文联委员会和领导班子,增强了文联工作的活力。这次文代会得到了市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最高、影响最深的文艺盛会。

(二)以文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活跃了基层组织。

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使文艺工作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今年以来先后成立了音乐舞蹈家协会,将原来的会首协会改建为民间文艺家协会,使全县文艺协会由7个增加到8个,同时还成立了七道岭乡风雅诗联社,填补了我县东部乡镇没有基层文艺社团的空白,从而为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创造新的艺术平台。

(三)组织开展了各项文艺活动。

今年以来,继续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协调和指导各文艺家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6月下旬,为隆重庆祝建党85周年县委宣传部、文联、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大型书画展,(70余幅美术书法作品参展),同时由戏剧家协会及文化局策划并指导有关单位排练、演出了《光辉赞歌》大型演唱会。县评剧团坚持常年巡回送戏下乡,累计演出近100多场,指导农村业余演出120余场。11月中旬,由我县编排的小戏《大枣红了》代表朝阳市参加全省第五届戏剧、曲艺调演,获得好评。

“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美术、书法家协会同市文联所属的朝阳国画院及市美协二十多名艺术家赴大庙镇青山村,开展了为期4天的集体写生活动,其中邀请3位省文联和沈阳鲁迅美术学院著名画家参加活动并指导创作美术作品200多幅,为当地开展建设在大青山自然景观,发展生态旅游,建设新农村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此项活动得到了大庙镇党委、政府和当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赞誉。

楹联家协会围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以弘扬尚志精神为主题开展的系列活动,建立了赵尚志将军网站,并成立了七道岭乡风雅诗联社,请刘精松中将亲笔题词。摄影家协会坚持每月一期在街头、机关院内宣传栏举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图片展。作家协会注重发挥基层文学社作用,省人大调查组织尚志小禾文学社考察后给予较高评价。今年以来县文联同省市文联及各县(市)区文艺界的联络进一步加强,县文代会期间市内县(市)区文联均派人赴会,此外还同台安县文联建立了往来关系。完成了全年招商引资任务。11月份参加全省县(区)文联发展研讨会并作经验交流。

一年来,本人较好的履行了工作职责,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如:因经费紧张客观因素的影响,无论部内工作还是文艺工作都无法完全按计划开展活动,尤其对基层的活动指导、服务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内部协调配合还有待于加强。

文联章程最新篇七

工作总结(文联)。

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掀起两次学习热潮。

2002年,全市文联系统认真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办法,掀起了两次学习热潮。五月份,我们组织文联系统部分文艺工作者和负责人,系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七次文代会、第六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就如何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如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增强文联和协会的凝聚力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下半年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我们又迅速组织各市区文联和协会负责人及部分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中宣部长刘云山同志“高举先进文化的旗帜,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文章,联系随州文联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文联工作和产业发展,探索文联工作的新路子,怎样加强管理,把各文艺家协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系列文艺创新活动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座谈会开的生动活泼,讨论热烈。大家深感,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思想更明确,思路更宽阔。

二、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三深入”,开展丰富多采的文艺活动,繁荣文艺创作。

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生活,是进行文艺创作和创新的有效途径,市文联各协会、各市区文联先后组织近百名文艺工作者深入我市的广水三潭、曾都区的封江、尚市、洛阳、大洪山等乡镇,湖南的张家界采风写生,并与襄铁分局、随州水电工区等企业举办笔会,据不完全统计,共组织“三深入”活动20余次,参加人次达800余人次。

在深入生活的基础上,各市区文联、市各协会文化活动频繁,市摄影家协会先后举办了首届少儿摄影比赛、市摄协副主席张耀奎“迎接党的十六大云南风情摄影展和随州摄影镜头锁交通违章”等摄影展赛,发行四期内部交流资料“随州摄影”,并开通了“随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网站开通仅三个月时间,已点击3000余次,为宣传随州开辟了窗口。市书法家协会与襄樊铁路分局随州水电工区联合举行笔会,与广水市有关部门进行创作交流,发行四期内部交流资料《随州书法》,举办了“迎十六大书法展”,完成省级创作作品,正筹备《随州书法集》的'面世。市音乐家协会在3月份与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共同组建随州市“春之声”艺术团到封江乡进行慰问演出,并在封江乡进行摄影创作。

从五月份开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文联主办、市音乐家协会承办的“随州市迎十六大・庆国庆暨首届乐乡歌会”全面展开,历时6个月,共组织三个赛区、分预赛、决赛、共演出五场,演出形式以音乐类作品为主,有大合唱、小合唱、独唱、各种组合、歌舞、器乐合奏、独奏、舞蹈等十余种形式,2000多人参加演出,创作出60余首歌曲,尤其决赛紧张激烈,最后评选二十余首优秀创作歌曲汇编成《随州优秀创作歌曲逊。这次歌会推动了全市的音乐创作,检阅了我市音乐队伍,涌现了一批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为庆祝党的十六大召开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1月份,市音协作为省确定的随州市唯一承办音乐考级单位,顺利完成共8个门类200余人的音乐考级工作。

市美协、市作协今年处于筹备阶段,但仍然坚持开展了活动。市作协积极与武汉市作协及《芳草》杂志联系,在《芳草》2002第11期推出随州作家作品专页、发表10位随州作家的精短作品,并与武汉市文联、作协举行联谊活动。省作协会员、市作协筹备组成员张启涛的长篇小说《乐魂》出版发行,社会反响很好,市美协筹备组顺利完成送省展美术作品一百多幅,并于12月18日举行成立大会。市美协袁建楚深入北京、武汉等大中城市图书馆及有关帝王历史遗址,搜集绘画出历代帝王生平图集600余幅,正编篡出版《中国历代帝王生平图象集》,预计明年底可以出书。

曾都区、广水市文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在国庆节前后,配合党的十六大召开,除积极参加市举办的“乐乡歌会”活动外,还分别举办“颂党爱国”为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诗词楹联展赛,与各学校联合举办美育书画展赛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广水市文联还恢复出版了文联机关刊物《广水潮》,为促进了当地文学创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兄弟作家胡晓明、胡晓晖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天鉴・岳飞》正在紧锣密鼓的修改;该书分五部,共160万字,最近准备与省作协联合开研讨会,明年力争湖北拾五个一工程奖”,另外楚剧《走出贫困》的剧本创作改编正在进行之中。曾都区文联今年全面理顺与文体广电局的关系,投入文体大合唱。他们在今年“七一”举办党的生日大型歌咏会,社会反响很大,有声势、有气魄,热情讴歌了党的丰功伟绩。大型花鼓剧《心中的太阳》已完成剧本,正在修改之中。

三、建立健全文联机构管理,加强文联队伍建设。

原定今年内组建成立市美协和市作协,由于市作协人选问题推迟外,市美协于12月18日正式成立,并在9月成立市老年书画研究会,机构健全逐步规范。

市直各协会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他们分别根据各自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主席团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创作活动联谊制度等,把会员、理事松散型管理逐步转向以活动、创作为纽带的联心联事型管理。

文联章程最新篇八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的由xx县各文艺家协会及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定西市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xx县文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繁荣和发展xx县文学艺术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xx县各文艺家协会为县文联团体会员。同时,其他文学艺术工作者,以及各民政部门登记的文学艺术类民间组织,亦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县文联章程,执行县文联决议,积极缴纳会费,负责完成县文联交付的工作。会员有参加县文联活动并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五条xx县文联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广大文艺工作者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要求,并视需要对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各团体会员要向xx县文联经常报告工作,及时交流和提供信息。

第六条xx县文联通过本身的活动并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加强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增进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之间,专业与非专业之间,老、中、青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加强各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与人们群众的密切关系。

第七条xx县文联组织、协调、支持和帮助各会员学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及各类文艺业务知识,开展各种创作,理论研究以及优秀作品推介和作品评论等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艺术实践,促进交流,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对全县各种优秀的文学艺术成果予以奖励。积极开展与各市县以及省外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xx县文联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们团体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九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益。当团体会员与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xx县文联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化产业,开展经营活动,努力为文学艺术工作者营造创作、研究和艺术实践的良好环境。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文联委员会。

第十二条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县文联特邀提名产生。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文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同时选举产生各协会主席、副主席。

全县文联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修改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章程;(三)选举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四)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县文联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县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协会主席、副主席;(三)听取和审查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全县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全县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

县文联委员会视必要可设名誉职务若干人,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三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由全县文联委员会召集,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因工作需要须增补的,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或不能在任文联委员会委员、各协会负责人,由文联主席团提名,按程序增补和递补。

第十四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三)社会和个人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本章程解释权属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联章程最新篇九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的由xx县各文艺家协会及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定西市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xx县文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繁荣和发展xx县文学艺术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xx县各文艺家协会为县文联团体会员。同时,其他文学艺术工作者,以及各民政部门登记的文学艺术类民间组织,亦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县文联章程,执行县文联决议,积极缴纳会费,负责完成县文联交付的工作。会员有参加县文联活动并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五条xx县文联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广大文艺工作者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要求,并视需要对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各团体会员要向xx县文联经常报告工作,及时交流和提供信息。

第六条xx县文联通过本身的活动并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加强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增进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之间,专业与非专业之间,老、中、青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加强各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与人们群众的密切关系。

第七条xx县文联组织、协调、支持和帮助各会员学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及各类文艺业务知识,开展各种创作,理论研究以及优秀作品推介和作品评论等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艺术实践,促进交流,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对全县各种优秀的文学艺术成果予以奖励。积极开展与各市县以及省外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xx县文联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们团体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九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益。当团体会员与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xx县文联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化产业,开展经营活动,努力为文学艺术工作者营造创作、研究和艺术实践的良好环境。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文联委员会。

第十二条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县文联特邀提名产生。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文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同时选举产生各协会主席、副主席。

全县文联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修改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章程;(三)选举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四)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县文联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县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协会主席、副主席;(三)听取和审查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全县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全县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

县文联委员会视必要可设名誉职务若干人,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三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由全县文联委员会召集,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因工作需要须增补的,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或不能在任文联委员会委员、各协会负责人,由文联主席团提名,按程序增补和递补。

第十四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三)社会和个人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本章程解释权属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联章程最新篇十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下的xx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xx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术事业,为推动文学艺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构建开放、魅力、和谐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第三条组织本会会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开创文学艺术事业新局面。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积极发现培养文艺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弘扬时代主旋律,不断推出文学艺术精品。

第四条协同政府文化部门和各群众团体组织、学术部门,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任务,积极开展以文学艺术为载体的传播活动;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xx人民的文学艺术素养和欣赏水平,为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五条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挖掘民族文化,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积极参加市内外的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好往来,交流文艺成果,提高文艺水平,繁荣文艺事业。

第七条xx县文联由xx县各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组成。xx县境内各文学艺术者协会,凡自愿申请,经审查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xx县境内已经参加了市级或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文学艺术社团或个体,经过履行必要手续,也可成为xx县文联的会员;加入本会的个体会员,由本会介绍到县内有关文艺团体参加活动。

第八条中共xx县委宣传部代表县委主管xx县文联工作。

xx县文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并同时对获市级“攀枝花文学艺术奖”以上奖项的作家艺术家个人,由xx县委、政府设“文学艺术奖”给予奖励、表彰。代表大会选举文联委员若干人,组成xx县文联全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职权。全委会每年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文联工作。

第十条xx县文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对于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可以罢免或撤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坚持“注重实绩、严审资格、扶持新人”的原则,对有文学作品在报刊发表,艺术作品获得成功,艺术追求执着,富有热情和实践精神,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修养较好,德才兼备的文艺新人和业余爱好者,将大力关注培养。违反本会章程,经教育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经全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取消本会会籍。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处罚的个体会员,本会将剥夺其会员资格。会员由于伤亡、疾病不能从事文艺活动者,视为自动脱离组织。

第十二条xx县文联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有权参加xx县文联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有权取得xx县文联提供的学习资料和研讨资料。

第十五条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利,保障文艺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的自由。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享有本会的保护和援助。

第十六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文艺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xx县文联章程,维护xx县文联荣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自觉缴纳会费。

第十九条深入生活,关注社会,加强艺术实践,积极进行艺术实践,开展创作经验交流活动,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

第二十条老一辈文艺工作者有责无旁贷的扶持文艺新人成长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自觉主动向文联组织汇报工作,上报会员作品。

第二十二条由全委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艺研讨、鉴赏、争鸣以及笔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召开创作经验交流会,社会时事分析报告会,文艺创作主题研讨会。

第二十四条有组织的进行创作互评,交流创作得失。

第二十五条收集整理本会成员优秀作品;向有关文艺刊物或文艺部门推荐、选送优秀作品。

第二十六条组织采访活动及其它形式的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举行文艺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让本会成员较熟练地把握文艺创作规律,提高创作技巧。

第二十八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因地制宜,为文艺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开展与文学艺术有关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3)会员缴纳的会费。经费完全用于文联有关活动。

第三十条本章程共六章三十条。解释权属xx县文联全委会。

文联章程最新篇十一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的由xx县各文艺家协会及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定西市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xx县文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繁荣和发展xx县文学艺术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xx县各文艺家协会为县文联团体会员。同时,其他文学艺术工作者,以及各民政部门登记的文学艺术类民间组织,亦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县文联章程,执行县文联决议,积极缴纳会费,负责完成县文联交付的工作。会员有参加县文联活动并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任务。

第五条xx县文联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广大文艺工作者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要求,并视需要对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各团体会员要向xx县文联经常报告工作,及时交流和提供信息。

第六条xx县文联通过本身的活动并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加强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增进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之间,专业与非专业之间,老、中、青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加强各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与人们群众的密切关系。

第七条xx县文联组织、协调、支持和帮助各会员学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及各类文艺业务知识,开展各种创作,理论研究以及优秀作品推介和作品评论等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艺术实践,促进交流,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对全县各种优秀的文学艺术成果予以奖励。积极开展与各市县以及省外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xx县文联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们团体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九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益。当团体会员与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xx县文联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化产业,开展经营活动,努力为文学艺术工作者营造创作、研究和艺术实践的良好环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文联委员会。

第十二条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县文联特邀提名产生。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文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同时选举产生各协会主席、副主席。

全县文联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修改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章程;(三)选举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四)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县文联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县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协会主席、副主席;(三)听取和审查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全县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全县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

县文联委员会视必要可设名誉职务若干人,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三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由全县文联委员会召集,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因工作需要须增补的,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或不能在任文联委员会委员、各协会负责人,由文联主席团提名,按程序增补和递补。

第五章经费。

第十四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三)社会和个人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本章程解释权属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联章程最新篇十二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第二条本会为全国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的联合组织。中国文联对各全国性协会、研究会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负有协调、联络和指导的责任,并可代表各协会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文学艺术协会、研究会、学会和省、市、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提供情况。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文艺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践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第五条本会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进行艺术观摩,不断地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

第六条本会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开展自由竞赛和自由讨论。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第七条本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培养新的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在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第八条本会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兄弟民族的作家、艺术家,促进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九条本会努力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巩固党和非党作家、艺术家的亲密关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爱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的、爱国的和维护祖国统一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盟。

第十条本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协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团结各国文学艺术工作者,增进友好往来,交流经验,以丰富和提高我国的文学艺术,争取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一条本会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学艺术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会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直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本会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艺工作者的福利措施,以帮助文艺工作者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弱病残的文艺工作者予以救济。

第十三条本会一切活动应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有利于加强文艺界的内部团结,加强文艺工作者同群众的联系和团结。

第十四条本会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而共同努力。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会员团体选举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立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根据精简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应力求精干,切忌衙门化。

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六条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七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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