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级债务化解汇报 村级债务化解的意义(五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债务化解汇报村级债务化解的意义篇一
;村级债务化解总结
化解村级债务的思考
[摘要]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村级债务的历史由来,其次提出化解村级债务的前提条件,最后从内部资源的整合和可持续内涵式多元化投资角度提出化解村级债务的途径。
[关键词]村级债务化解途径多元化投资
村级债务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累积,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经过多次清偿,留下的“老大难”在农村税费改革后风险突现,已成为引发农村社会问题的主要矛盾。
一、村级债务的历史由来
村级债务的形成主要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逐年累积增加的,1992年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开始出现快速增长,投资需求膨胀,通货膨胀加速,在1995~1998年的“双基”达标时期,很多地方为了达标而举债建学校,xx年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基层收入来源减少。此时配套改革并没有相应展开,公共事业投资全靠县乡自己解决,村成为直接责任者,在没有财源的情况下举债成为重要选择。
二、化解村级债务的前提条件
1.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维护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促进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与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有利于控制资产的配置,防止超编、超标。另一方面,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2.债务核实。债务核实有利于村集体优化资产结构,减轻村集体组织以现金归还借款等债务的压力。由于各类债务的形成原因不同,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渠道也不同
,因此,要从公益性债务,园区建设债务和其他债务等方面入手,逐笔核实。
村级债务化解浅析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十分紧迫而现实的问题,笔者认为:
第一,村级债务难点。虽然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已开展多年,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目前化债资金来源更加反馈,在充分利用相应手段和办法的基础上,如果要在村级债务化解上有突破陸进展已是举步为艰。其主要难点为:一是村级资金来源相对狭窄,村集体经济薄弱,大部村仅靠财政每年拨给转移支付来维持村级政权的运转,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渠道。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省委严禁清收农民历年欠款,村级债权不能清收,导致部分债务难以偿还。三是市、乡两级财政只能保工资,保吃饭,不能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四是地区“普九”债务大,难化解,村级用于“普九”建校形成的负债额大,占总债务比重也较大。五是税费改革前由村干部借款垫交税费等原因,由于村干部向个人借款数额大,占总债务额比重较大,部分乡镇原村干部借款完成上交,多次向村要债,村里无力偿还,导致多次到市上访未解决。六是部分乡镇旧债未化,又添新债,近年来公益事业、乡村道路、村部建设发展较快,由于国家给专项工程的资金存在缺口,村级不得不举债填补。
第二,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与建议。村级债务问题,是许多专家学者“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最令农村基层干部头痛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各级领导不得不面对和寻求有效解决方法的“难题”。因此化解村级债务是一项事关农村稳定和科学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多轮驱动、硬化措施、各部’门合力配合合力,才可能有效地化解村级债务。主要包括:一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实行六个严禁: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二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合理确定债务警戒线。对村级产生新的债务额度较少、情节轻微的,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产生新债超过警戒线,额度较大、情节严重的,要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考核。要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须依据债务审计情况及民主理财意见,对村干部工作实绩情况提出考核建议。三要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拨村级专项工程资金时按足额预(决)算,不留缺口,避免新债的发生。四要启动清收机制,对农户税费改革前历年税费尾欠,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对确有偿还能力的农户欠款,建议中央省在适当的时候稳妥启动清收“农户历年税费尾欠”机制。四要多法并举化债,关键在于发展。各村要按照《麻城市化解村级债务试行办法》多法并举,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主线增收化债,因村制宜,科学发展化债。建议中央和省出台用转移支付支持村级化解债务的政策。例如,对村级用于普九建校、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税费改革前借款上交税费实行转移支付支持,每年按一定比例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化债。五要象对待国有企业一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原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挂账停
息或政策减免。六要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切实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新增债务。
浅谈如何化解村级债务
xx以来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我省逐步取消三提五统,村级债务也进入冰封期,原来村里收费项目全部都取消。有的村有一少部分机动地收入,有的村就指着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而村转移支付只能够解决村干部当年的工资和办公费用,而无法化解村级的债务。我对我镇各村的债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一、村级债务的现状:
截止xx年10月,我镇11个行政村,全部都有村级债务,债务总额共计达到796万元,村平均负债万元。有的村负债几万元至上百万元,村级债务制约集体经济的发展也引发了干群之间的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前几年通过发包机动地、农户间拉帐、拍卖闲置固定资产等对办法每年化解一部分债务,近两年各村修建通村公路和公益事业建设,由于村里没有配套资金,村里也不管有没有经济能力,就盲目的将村里道路修成水泥路,工程尾欠款多达几百万元,这些项目虽然解决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但确也给村集体造成了债务的增加。
二、化解债务工作的问题
1、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道位。
对于化解债务工作,各村的情况都不一样,有的村干部认为也不是我经手的债务,有钱我也不还债务,村级领导也没紧迫感,多数人也从不对欠款进行清收,因为清收可能形成矛盾,影响选举工作,再就是村里的债务太多,有一部分资金也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干群之间矛盾增加。
2、历史遗留问题多。
农村财务管理及农民负担工作交织在一起,债务形成原因复杂多样,村与群众间的债务金额不认可,财会人员也由于时间太长而说不清。而形成债务核定不准。
3、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
从我镇来看,村集体根本没有任何企业,只是有一部分村有点机动地收入,有的村只靠转移支付的钱来维持村里的日常开支。根本无法偿还债务,因此壮大集体经是至观重要的。
二、村级债务的主要原因
我镇村级债务状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村里修建道路和公益事业建设造成的债务。
以前为了搞好新农村建设修沙石路、路边除草栽花、清理路边沟,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造成的债务
以前生产达标、完成任务造成债务。
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如烤烟、玉米大双覆等形成的债务。
铺张浪费造成的债务。
村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淡漠,村里招待费、打车费每村一年几万元,村里的收入又非常有限,最后就挂帐,直接按借款计息形成的债务。
由于农业税、统筹费收缴力度不够,再加上有一部分农户拖欠税费,村集体为了完成收缴任务,直接高息抬款垫付,形成的债务。
村集体收不抵支,村集体为了维持正常运转,高息抬款,利滚利,造成村集体债务加重。
三、化解债务的对策及建议
村级的债务现在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要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必须化解村级债务。由于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化解村级债务的方式也应按形成原因而定,我觉得从以下个方面:
加强领导,长抓不懈。
村级债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巩固村极化解债务的成果,保持社会的稳定,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能只是一阵风。要把化解债务做为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分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国家加大对公益性债务的投入。
国家对普九普和义务教育债务已经进行了政府补贴和地方匹配资金,虽然化解了部分抬款,但那只是一少部分,还需要加大力度对村内自行化解债务,做为一项工作任务来抓,对能够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与村干部工资奖金挂钩,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
多渠道的化解债务。
1、对债务人和债务单位已经不存在的要行债务的核销帐务处理。
2、农户之间可以相互拉帐,进行债权和债务进行抵消。
3、对那些闲置固定资产和资源进行租赁或进行拍卖。
4、对抬款付息一定按信用社贷款同期利息率进行结算,还款先还本还息的办法让村集体能够增强造血功能。
5、对农户欠款,有偿还能力而不想偿还的农户进行依法清欠,解决因交钱受损,而不交钱得便宜之间的矛盾,让老百姓有平等待遇。
严防新债务的发生。
无论怎样化解,化解的再多,还有新债务的发生,那我们的工作都是无用功,只有控制了新债务的发生那我们的工作才有成效。,对村里新发生的抬款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决不允许村干部发生新债务,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私自抬款从事工程和抬款的村干部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严格控制村干部的铺张浪费现象,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把控制村级债务增加提高做为首要工作任务。
相关热词搜索:;村级债务化解汇报村级债务化解的意义篇二
>
我国现有的地方政府负债余额大,有资料估计约为4.1万亿元,其中地级市与区、县两级占61%,约2.4万亿元。这是不是个准确数据,还说不清,因此,要准确地反映,还需要进行一次普查。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是在30年的经济体制转轨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既有地方政府举借和担保产生的直接债务,又有经济、社会中公共风险可能向政府转嫁而形成的债务。二是政府债务统计主要包括直接债务,未涵盖全部债务。三是由于政府任期制,有些债务当期难以反映出来。
债务的缘起
那么,导致一些省市财政收支难以平衡的原因是什么?按照1994年3月22日通过的《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列,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严格意义上说地方政府是不存在收支失衡的,也就是说从财政账面上看是没有财政赤字的。那么,为什么又形成地方政府债务呢?主要是地方政府靠借债搞建设,债权落空或者超过还款能力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是对后续财力的透支,这种透支积累到一定程度将引发财政风险。
中部某省某地级市,市直政府目前债务总额达30.62亿元,相当于2007年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倍之多,即便市直可用财力即使全部用来还债,也需要7年才能还清。如果按城区人口70万人计算,平摊到每人的政府债务约4400元;如果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6万人(即行政在编人数)计算,人均债务近11.8万元,若按人均年工资2万元计算,需要6年不发工资才能还清政府债务。由于政府债务拖欠,上级财政通过国库扣款和加收罚金的方式对所欠债务予以清收。到2006年底,该市世界银行贷款中等城市项目已累计扣款23698万元,水资源项目扣款551万元,教育项目扣款518万元。2006年,下达罚款、加收滞纳金1432万元;先后8次罚款2800万元。归还政府债务一靠收贷还款,二靠财政资金垫还。由于收贷艰难,财政垫还资金占了应还款额67%,其结果直接危及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债务利息作为政府债务的衍生物,更使沉重的债务负担雪上加霜。每年市直政府仅世界银行贷款债务利息就达2833万元。2007年,该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1亿元,而当年到期的各项政府债务达2亿元,占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0%,政府债务的还款压力已严重影响国库资金调度,严重影响财政预算支付,严重影响财政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市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信誉,对该市的长远发展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债务的两大构成地方政府债务按表现状态可分为直接债务(显性债务)、间接债务(隐性债务)。政府显性债务是以政府名义签定合同、可以直接用货币度量的政府债务,主要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等。政府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如担保的外债、以人大立法的形式为建设项目提供的担保,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以及政策性增支缺口等等。
一是外国政府贷款6.35亿元。
二是世界银行贷款4.1亿元。市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8个,包括中等城市项目某市分项目、长江水资源项目、地方病防治项目、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项目、农村改水项目、森林资源与保护项目、教育发展项目、长江水灾紧急恢复项目。项目涵盖了农业、水利、教育、卫生等方面。目前大部分已进入还款高峰期。
三是国债转贷5.19亿元。
四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城投公司项目14.51亿元。
五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190万元。
六是企业改制贷款4500万元。
在其他地方,政府债务还包括大量的粮食经营亏损挂账、拖欠的应发工资、企业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等。
六大化解路径
如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笔者认为有以下路径可供选择。
对政府债务进行归口管理,克服目前政府债务多头管理、债务规模与债务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不清的现状,由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清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对不应由财政承担的支出项目应彻底“断奶”,腾出部分资金用于偿债。
推行债务信用评级制度。运用负债率、偿债率等监控指标对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并规定合理的债务安全线。
对借款单位拖欠行为进行制约。对有钱不还的单位,实施跟踪监督。并严格限制其支出行为。对有欠款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不准更新车辆,不准出国考察,不准新上项目,不准再贷款(贷款还债除外)等。
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框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止产生新的债务。要以政府名义发文,对政府债务的借、用、还全过程进行管理,明确举债目的,规范举债决策程序。
修订《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一定权限。地方政府应当成为独立的财政主体,有明确的财政支出范围和收入来源。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和《公债法》。在《公债法》中分设“地方政府债务”专章,规定发行地方债券的条件、资金用途、信息公开等事项。
上级政府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激励机制,完善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激励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帮扶减债,采取措施减少债务负担,对国债转贷资金,属公益性建设的,建议中央财政给予豁免。对愈期债务和不良债务给予减免。
我国政府债务的演变
〉〉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政府先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大约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还通过向国外借款筹措资金,外债金额大约为51.62亿元。到了1958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我国不仅完全否定了利用外资的意义,拒绝接受外援,而且也全盘否定了内债。从1959年到1980长达22年中,我国没有发行过任何内债,并以罕见的速度在1964年提前还清全部外债,1968年全部还清内债,使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进入20世纪80年代,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要求,财政开始出现赤字。政府为改变财政困难局面,决定重新向国内外发行政府债券。1993年以前,我国政府发行债券的规模并不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在发债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1994年国家为理顺财政与银行关系,根除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的直接联系,正式规定了财政部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政府入不敷出的差额只能通过发行公债弥补。从此,发行公债就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和还本付息的唯一手段,由此导致公债发行规模的迅速扩大,1994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发行额为1028.57亿元,2001年公债发行规模已达4483.53亿元。
按照我国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赤字和债务统计口径的测算,2008年我国赤字率约为0.6%。债务依存度和债务负担率均在国际约束线内。从总体上看,2009年中国国债余额占gdp的比例约为20%,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预计在3%以内,我国的综合国力能够承受。
村级债务化解汇报村级债务化解的意义篇三
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
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面广。基本上村村负债,全县仅有5个村不负债;二是负债额大。村平负债万元,负债20万元以上的村有40个,负债最高的达55万元;三是债权清收难。村级绝大部分债权属外出户和困难户所欠,不仅清收工作量大,而且清收成本也大,同时目前政策规定暂缓清收;四是“普九”债务沉重。全县村级“普九”债务总额为万元,占总债务的%;五是集体经济脆弱。我县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属“空壳村”,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无力还债,化债的困难相当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探索和创新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村级债务化解汇报村级债务化解的意义篇四
; 村级债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近些年来增长加快,成为农村的突出问题。就竹山而言,到2002年底,全县17个乡镇264个村,几乎村村负债,债务总额达 5281万元,村平20万元,最多的村达100万元,少的也在5万元以上。债务主要是向金融部门和向农户个人的借款,且大都是高利息,大多数村缺乏偿还能力。
一、形成原因
笔者经过深入村组农户调查和多年的基层工作的探索,经过反复分析,认为形成村级债务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
(一)借贷垫付,完成税费上交。由于产业结构调整还没有真正见效,农民增收项目单一,收入增长缓慢,农户拖欠税费逐步增加,加上税费征收过早过急,有的地方还出台激励措施,村集体为了完成下达的刚性征收任务,有的采取征收实物,有的直接借贷上交,无形中形成了债务,这种做法带有普遍性,也是形成债务的主要原因。
(二)超越实力,实施达标升级。农村“普九”、计划生育、村级卫生等各种达标活动,投入了许多钱,而乡村财力普遍困难,为了办事,完成当年“指标”,只好硬着头皮向老百姓集资或贷高息款。
(三)举债投资,兴办公益事业。按照“农村事业农民办”的指导思想,许多农村公益事业都要农民出钱。农民收入低,交不起,村组没有钱,只有借钱,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多数乡镇党委政府集中全乡劳力修建乡村公路,本来是件好事,事先不准备让老百姓出钱,但待工程测定后,经核算还需要群众集资。此时劳力已集中,兵临城下,开工在即,收钱吧,时间来不及,不交钱,又要撤人,在这关键时候,盼路心切的的乡村干部只好向私人借高息钱。路修通了,但羊毛仍然要出在羊身上。过后债主紧逼,只好想别的办法借高息钱偿还。
(四)投资失误,造成资金沉淀。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办“农工贸”一体化公司、上项目、搞开发、建基地,由于没有从实际出发,盲目投资。加上管理、技术跟不上,市场预测不准,致使多数基地无效发挥,企业经营困难,有的投产一段时间就停产,有的甚至开业之日便是停产之日,负债累累。
(五)管理不善,资金漏洞很大。由于村级财务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致使部分村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的以生活费招待费为名乱花乱支,有的甚至挪用、侵占、贪污,以至收不抵支、入不敷出,只得借贷运行。从我们清理的村级财务看,不仅非生产性开支失控,而且没有哪一个村不存在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的。
(六)人员臃肿,供养能力超负。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机关加“七站八所”和村组干部供养人员多,由于乡镇财力不足,加之部分外出对象“三提五统”无法收取,村级空缺也就相对加大,无形之中加重农民负担,从而出现“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问题,直接导致村级债务的增加。另外,在债务形成的过程中,也伤害了群众的利益,有的甚至伤了“元气”,至今没有恢复,进而造成贫困人口增加,“五保”对象增多。
二、影响危害
税费改革后,村级债务成为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成为乡村干部目前面临的一大难点,成为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个重点。其影响和危害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大量债务的存在,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大量的债务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阻力。一是信用危机。由于乡村债务长期得不到化解,致使这部分贷款不能按期偿还,形成金融部门不良贷款,甚至成为呆账。乡村债务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势必使金融部门对农村放贷形成信用危机,不愿向农民贷款,农村因资金问题使有影响和重大发展项目因无资金而不能成行。二是投入不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乡村多方筹措资金首要的是偿还债务,有一点钱就要还债,根本谈不上对农业的投入和对乡村经济发展的投入。三是经济恐慌。面对信用危机、投入乏力的局面,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景产生悲观心理,情绪低沉,存在一种恐慌心理,不知“路”在何方?这对农村经济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二)大量债务的存在,降低了农村干部的威信。农村工作要靠农村干部去开展,农村经济发展要靠农村干部去组织实施。大量的债务长期得不到化解,作为债权人、借钱单位和个人就会频频找乡村干部讨债。钱是集体借的,被催讨还债的尴尬事儿落到自己身上,乡村干部无形地披上了一层不光彩的外衣,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挫伤了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严重的损害干部在群众中威信。另一方面,没有正常收入渠道,只有千方百计想法子收钱,这将为刚减下来的农民负担反弹留下了隐患。
(三)大量债务的存在,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乡村债务是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缩影,其长期存在得不到化解,就会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得不到贯彻落实,就会使政府在农民中的威望受损,使农村干部陷入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地步。乡村债务都是农民的血汗钱,原指望滚动收款还借,现在政策不允许村里再收了,农民只有横竖找干部算帐,有的甚至借此闹事,村级债务的问题已成为农村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化解困难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对村级债务进行了锁定,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这给减轻和化解村级债务既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增加了新的困难。
一是化债难度越来越大。目前,能化解的基本上都化解了,剩下的多是“硬骨头”,越往后越难化解。
二是化债缺乏资金来源。一方面,村级运转困难,有的入不敷出,只得靠借贷维持。另一方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开支缺口增大,一般一个村可用资金只有1至3万元,不可能拿钱来化债。加之农业税征收还存在不小的尾欠数,只好拿“附加”抵正税缺额。村级可用资金落空,说是“锁定”债务,事实上这个债务很难锁定。
三是干部偿债意识不强。由于近几年村干部变动频繁,现在的债务大多是过去留下的,现任村干部对过去的债务缺乏偿还打算,有的村干部只顾眼前,为了应急,什么债都敢借,什么钱都敢用,至于能否偿还,没有过多考虑。
四是干群认识不尽一致。对化债工作,干部和群众的认识和要求有较大距离,群众主要想的是“清理财务”,干部主要想的是“清收欠款”。由于认识和要求不一致,工作中难以做到相互配合,行动统一。
四、化解对策
“化债”工作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应将农村债务的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目前,农村债务已是农村广大群众关心、基层干部忧心、党委政府担心的一个突出问题,实现矛盾和潜在危害很大,必须高度重视。在采取核销化债、减员压债、拍卖还债等办法外,笔者建议:
(一)加强对化债工作领导。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躬身践行“三个代表”。各地要从农村工作部门和农经部门选派思想素质好,熟悉农村情况、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债务工作清理专班,具体抓好化债工作。同时,并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化债工作重大目的和意义,不仅增强各级干部对化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责任性认识,而且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自觉的参与债务消化这一民心工程之中,以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二)依托农村税改,开展化债清理整顿。“化债”的基础是“清债”。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级债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堵塞漏洞,防止财务“边清边乱”、“前清后乱”和新的债务发生。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实行村级预决算、财务公开、村帐站审和非生活性开支包干限额等制度,搞好源头控管,严格控制支出,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特别是不准增加新的借债,这应作为一条硬性规定。今后,凡是新增加的村级借债,不纳入乡镇债务档案,实行谁借谁还,村集体不再承担偿还责任,并加强审计监督,对违规者要坚决进行相应处罚。
(三)研制可行政策,推动化债取得实效。要进一步采取果断措施,在宏观上制定有利于化债的政策,加大化解债务的力度。在政策上有几个重点要明确。一是坚决降低高息。对过去发生的民间高借贷,可将高息降到国家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率水平,实行本息分离,制止债务因利息增加而导致本金增大的恶性膨胀。就降息和本转息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必须出台硬性规定,否则,就难以操作。二是对税费改革前开展多种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债务,应本着“谁主张、谁支授”的原则,实行剥离挂帐,争取主管部门和单位帮助。三是对“普九”达标所欠的农村债务,建议由主管部门酌情补偿。四是对因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而向银行借贷形成的债务,责成金融部门制定挂帐停息的相关政策。五是对因公益事业建设向政府机构借贷形成的债务,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政策性豁免。六是对极少数农户的呆死帐,在发动群众确认的基础上,予以核销。七是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形成的债务,征得群众同意后,从“一事一议”中逐步解决。八是争取上级政府加大转移支付资金力度,一方面“带帽”下拨资金直接用于化债,另一方面,乡村可从转移支付资多中节约一部分用于化债。
( 四)加强指导,确保化债平衡推进。第一,在工作部署上,做到“两个兼顾”:一是制定周密计划,实施步骤,坚持时间观念,不能操之过急,鲁莽行事,避免群众误解,确保社会稳定不受影响。二是坚持发展不放松,建议加快制定出台新形势下化债的政策性文件,使村级化债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济发展不受影响。第二,在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确保农村稳定的原则。化债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因工作不细、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而引发各种事件。二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不能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防止出现新的农民负担反弹。三是不能操之过急的原则,村级债务是多年积累的结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解决。不能借农村税费改革之机,搞突击、集中清收农民历年欠款,而是要帮助农户制定好还款计划,依照偿还能力逐步还款。第三,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化债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发展集体经济要有新思路,重点是搞好荒山的开发,盘活闲置资产,进行资产经营,通过增加集体收入来偿还一部分债务。二 是化债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选配好村级班子,保持村干部相对稳定,使他们关心债务,想方设法偿还债务。三是把化债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相结合。对一些向村、组集体提供借款的农户,一方面村组要积极偿还借款,另一方面要做好工作,使这些农户能够体谅集体困难,不搞以债抵税,避免国家税收落空。
村级债务化解汇报村级债务化解的意义篇五
; 村级债务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出现,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近些年增长加快。据湖北省经管局统计,至2002年底,湖北省村级债务总额达到200.85亿元,村平63.55万元。全省28576个村中,负债村达26768个,占93.67%,其中资不抵债的村5283个,占18.48%。据对孝感市孝昌县、荆门市京山县等8个县市,15个乡镇,32个村的调查看,大多数村债权、债务水平与以上统计数据相近,但也有一些地区的负债要远远超过这个平均数,甚至是平均数的2倍多。村级债务的影响和危害是巨大的。大量债务的存在,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侵蚀了农村干部的战斗力,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形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村级债务问题一直高度重视。中央多次发出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湖北省在1997年7月和2001年元月也发出专门文件。从2002年开始,湖北在全省范围内首先对农村村级组织展开了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化解工作,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化债办法和措施,如:削减高息减债、清收债权还债、结对抵冲销债、划转债务降债、落实减免政策清债、处置集体财产还债、盘活集体资源还债、发展集体经济化债等等。通过这些办法和措施,化债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04年,全省化解村级债务22.30亿元,占总债务的12.57%,村平减债8.04万元。但是,由于村级债务形成原因复杂,且数额巨大,目前,能化解的基本上都化解了,剩下的越往后越难。从长远看,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办法和措施的效力会降低,仅仅靠这些办法和措施是不够的,还必须从宏观上采取大的措施,把化债、增收、控债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化债工作取得突破。
“化债”的基础是“清债”。要集中力量,制定方案,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实事求是核定债权债务,如实向群众公示,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在此基础上,要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严禁村级组织借贷(债)垫交税费任务。要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和非生产性开支包干限额制度,搞好源头控制,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要严格农村财务管理,实行村级委托乡镇代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从完善体制和健全制度上杜绝新增债务的漏洞。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确保农村稳定的原则。既要增强化债工作的紧迫感,又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因工作不细、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而引发各种事件,做到既有效化解债务,又不给农村正常秩序造成冲击。二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在农村债务化解中要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防止出现新的的农民负担反弹。严禁以化债名义调整或重新发包农民承包。三是不能操之过急的原则。村级债务是多年积累的结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解决。不能搞突击、集中清收农民历年欠款,而是要帮助农户制定好还款计划,依照偿还能力逐步还款。
第二,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化债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发展集体经济要有新思路,重点是搞好荒山荒滩开发,盘活闲置资产,进行资产经营,通过增加集体收入来偿还一部分债务。二是把化债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要选配好村级班子,保持村干部相对稳定,使他们关心债务,想方设法偿还债务。三是把化债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相结合。要普遍推行民主管理,实行财务、债务公开,让农民了解债务,支持化债工作,积极偿还历年欠款。四是把化债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相结合。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积极参与村级化债。对一些向村、组集体提供借款的农户,一方面村组要积极偿还借款,另一方面要做好工作,使这些农户能够体谅集体的困难,不搞以债抵税,避免国家的税收落空。
近两年,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化解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大多属于“指导”性文件,对许多具体问题的解决没有给出实施细则,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比如,湖北省2004年出台的政策规定:对村集体过去兴办教育、交通、水利、电力、植树造林等集体公益事业所欠债务,若事权、财权、产权上划的,其债务也随之划转。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政策在各地基本没有得到实施,因为这部分债务的转移,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利益,对那些有可能损害部门利益的债务,它们不可能在没有另外的政策补偿的前提下贸然接受。政策还规定,村集体为村办企业承担的债务,原则上从村级债务中剥离,将相关债务划转到企业。而相关金融部门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现阶段不能清偿、抵偿和划转的债务要继续由村组承担。这表明了金融机构在财政不承担处置不良贷款的情况下,不愿意也不可能承担由于村级债务中大量的村集体企业亏损、停产、关闭所带来的损失及其风险。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更加详尽的可操作的政策出台,农村化债工作很可能到一定阶段后会裹足不前。
农村债务难化解,根本在于归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没有落实。如果不在资金来源上予以落实,那么,即使再出台更多的政策,农村债务的化解也不可能顺利推进。农村债务的形成,部分是政策和体制造成的。对这部分债务,应由中央、省、市(地区)等上级政府承担和提供帮助。至少有三个方面可以考虑。一是农村“普九达标”形成的债务。由于过去我们对农村投入过少,应该考虑在未来3~5年中增加义务教育投资,设立专项基金予以解决。二是因道路、桥梁、水利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等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债务,也应从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偿国家过去对农村投入不足的角度思考,上级政府在财政中拿出部分收入逐步予以解决。其三,对盲目办企业、盲目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所形成的债务,首先应确定责任主体,即哪一级政府作出的决策,就应确定哪一级政府承担责任。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或者由承债主体筹资归还债务。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