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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心得体会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驾驭风险本领、临机处置能力,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也要防范“灰犀牛”。
1.要始终绷紧“防风险”这根“弦”。《孙子兵法》中说道“不恃敌不来,而恃吾以有待”,意思就是说战场上不怕敌人不来,而是怕自己没有做好准备严阵以待。平日工作生活当中我们也经常讲“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经济建设、脱贫攻坚等几项重点工作交织的关键时刻,一定要认真研判工作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甚至是最坏情况,不麻痹大意、不思想懈怠、不松劲撒手。我们只有始终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到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各类重大风险挑战,充分认识到防控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防风险”这根弦,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风险的科学研判和工作要求上来,凝心聚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
2.要切实抓住“重风险”这个“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重点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风险,这些领域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重大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各类风险和潜在风险,真正摸清风险底数,分门别类实施精准防范、精准化解,提高工作成效。要切实针对政治安全、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债务化解、农民工工资、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点。尤其是当前面临的疫情防控工作,一定要认真进行排查梳理,切实做到及时研判、及早部署,逐一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范化解责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守住守好、盯死看牢,努力占据防控重大风险的主动和有利地位,确保疫情在国内不反弹,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要永远保持“战风险”这股“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需要有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当前我们所面临的重大风险,本身就是一些极其艰巨复杂的问题,是一些长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矛盾,对这些风险要想实现有效防范化解,决不可能是轻轻松松、轻而易举就可以取得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斗争精神,敢于担当、敢于斗争,遇到矛盾和问题不绕着走,在风险和挑战面前不回避、不退缩。对一些可能引起社会风险的不当行为,要及时纠正制止,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成势。对已经形成的重大风险,要坚决敢于“亮剑”,对因我们工作原因造成的风险隐患,更应该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和刮骨疗伤的勇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同时要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切实增强认识风险、发现风险、化解风险的本领,发扬“舍我其谁”“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斗争精神,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顽强意志,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做到既有守又有为,既有思又有行,既有继承又有创造,既接过接力棒,又跑出好成绩,做到未雨绸缪防范风险,主动出击化解风险。
4.要坚决扛起“控风险”这份“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复杂,党的建设还需不断加强,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都还有待提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面对的这些挑战和风险,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决不能有丝毫的迟疑和懈怠。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深入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内在规律,要在及时中止风险演化中防控风险,主动作为,中止风险的演化,或是改变风险的路径,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全力以赴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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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沉着应对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坚定不移推动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金融理论和金融实践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形成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国方略,构成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南。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纵观历史,金融一旦脱离实体经济,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本源。不能“就金融谈金融”,更不能搞脱实向虚的过度衍生交易。我们要始终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摆正金融工作位置,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金融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我国很早就把金融调控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统筹管理货币发行和重要物资流通。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短时间内打赢“银元之战”和“米棉之战”,抑制了投机,平抑了物价,保障了国计民生,毛泽东同志评价其意义不亚于淮海战役。我们要深刻认识金融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强化货币金融和财政、产业、科技、就业、区域等政策协调配合,共同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管好货币信贷是经济健康循环的基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千招万招,管不住货币都是无用之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追根溯源,就是要管好货币信贷总闸门,避免总量过度宽松。否则,就可能导致脱实向虚和投机套利,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也会迟滞结构性改革步伐。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欧美日英等发达经济体大肆扩张基础货币,实行极限宽松财政金融刺激,引发了全球高通胀。我们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精准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防止“大水漫灌”固化结构扭曲,推升债务和杠杆水平,削弱经济持续增长的动能。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发展经历过多次重大风险考验,之所以没有发生全面的金融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坚持预防为先、防患未然,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当前,我们要以更加主动的态度应对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出现严重集中的“大震”,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金融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我们深刻领会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事业心责任感,努力把维护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金融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三农”和扶贫等领域金融支持,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坚持“群专结合”,发挥企业、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监管机构合力,注重发动群众,使群众成为防风险的重要参与者、治乱象的生力军。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合法金融权益得到更有效保护,金融素养和法治意识普遍提升,在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党中央明确要求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协同发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形成功能完整多样的金融机构体系。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上,中资银行有144家。4家银行和1家保险公司被列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二是建立起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2021年末,沪深两市股票总市值、债券市场规模、保险市场规模均位居全球第二。2021年,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占新增社会融资总量的37%,融资结构持续优化。三是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移动支付、线上保险、数字信贷等业务居于全球领先地位,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服务普惠性明显增强。四是开拓金融对外开放新格局。陆续推出50多项对外开放措施,大幅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2022年2月末,境外主体持有我国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约10.5万亿元。五是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强化国务院金融委议事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职能。持续探索建设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管理、行为监管相结合的金融监管体系。
2017年召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金融业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成功避免了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集中爆发,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等极端情形的严峻考验,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资产脱实向虚势头得到扭转。坚决清理脱实向虚、乱加杠杆、以钱炒钱活动,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2017年至2021年,银行业总资产年均增速8.1%。同期,银行保险机构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分别增加72.3万亿元和25.7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制造业贷款分别增加13万亿元和6.5万亿元。科技企业信贷和绿色信贷年均增速超过15%。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5.5%。金融扶贫成效显著,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超过99%。保险赔款成为各种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大病保险已覆盖12.2亿城乡居民。
各种突出风险点的传染性外溢性明显收缩。稳妥化解若干不法金融集团风险,平稳推进包商银行、锦州银行、恒丰银行、辽宁城商行等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过去5年,累计恢复与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600多家。坚决惩治掩盖不良资产,严厉打击做假账。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2021年末高风险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5万亿元,同业投资和非标融资大幅减少,保本理财和不合规短期理财产品接近清零。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合理满足房地产市场融资需求,房地产泡沫化金融化势头得到根本性扭转。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初步控制。一批债务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事件得到平稳处置。截至2021年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落地金额1.9万亿元。
社会金融秩序基本实现“由乱到治”转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过去5年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涉案金额1.56万亿元。深入推进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约5000家p2p网贷机构全部停止运营,无牌照互联网资管机构、支付机构、股权众筹平台、网络互助平台全部清退。坚决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常态化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恶意掏空金融机构的违法股东。依法将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目前,平台企业整改总体上顺利推进。过去5年,监管部门累计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6万家次,合计罚没122亿元。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逐步夯实。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不断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展明显,金融市场成熟度日益提高。推动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坚持“政治强业务精”、“银行家办银行”,金融人才库启动运行。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体制持续完善,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逐步落实。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建设不断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进程持续提速。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首批646亿元资金已经筹集到位,存款保险制度得到加强,保险保障基金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完善。同时,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2021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都较5年前显著提高。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2%。
金融反腐和处置风险一体推进。坚决查处风险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各类监管失守和违法犯罪行为。在监管工作中严格实行公私分开、履职回避、政务公开等一系列防止“靠监管、吃监管”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零物质往来”铁律。随着金融反腐治乱力度显著加大,金融领域“强监督强监管”严的氛围正在形成。一批市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被果断查处,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违法侵占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
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金融监管协调性大幅提升,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领导下,部门间、央地间监管协同合作明显增强,监管盲区、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等问题显著减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更趋理性。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框架,持续健全资本管理、公司治理、监管评级等审慎监管规则。积极参与宏观政策跨周期设计和逆周期调节,加强金融监管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加强国际金融治理协调,积极推动多边和双边监管合作。同时,不断增强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从严整治监管队伍,制定并实施非公务交往、个人投融资行为规定,构建与监管对象“亲”、“清”关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大成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稳健运行和良性循环,赢得了先机主动和政策空间。2020年,面对世纪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及时推出数十项金融支持政策,较好地稳住了经济基本盘,成为当年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以来,在疫情反弹和国际环境恶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出现了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金融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同时要看到,我国发展具有诸多有利条件,经济金融具备良好基础。我国主权信用坚如磐石,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经济界和金融界始终看好中国的增长潜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自我革命精神处理风险隐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有力应对金融领域重大挑战,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积极应对发达国家宏观政策与法律的外溢性影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美欧经济进入高通胀、弱增长时期,衰退风险明显增加。随着美联储政策加快转向,国际货币金融环境正在发生重大改变,西方国家极限宽松政策的严重“后遗症”加快显现。要前瞻性做好应对外部冲击的充分准备,未雨绸缪走在市场曲线和大国货币政策转向的前面,努力营造于我有利的国际金融环境。要强化底线思维,妥善应对外部冲击风险,切实执行反外国制裁法,以系统的经济金融法律工具应对制裁,坚决反对“长臂管辖”,境内实体不得执行外国的法律限制措施。
稳妥防控和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近年来,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保障了城乡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总体风险可防可控。但也存在实际风险高于账面水平、存量风险处置难度较大、区域风险相对集中等问题。要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推动落实属地维稳和风险化解责任。坚持“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继续做好重点区域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推动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用好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政策。压实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主体责任,依法让股东和债权人承担风险损失,严防道德风险。支持市场化兼并重组,推动中小银行区域整合,减少不当干预。进一步建设好商业银行高管人才库,支持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方式选聘中小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努力防范杠杆率反弹带来的风险。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政策靠前发力等因素影响,目前宏观杠杆率上升压力有所增加。必须加强宏观杠杆率上升相关风险应对,特别是严防非金融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债务过快增长带来的风险。做好大型企业债务违约监测预警,提前制定接续融资和债务重组预案,妥善应对不良资产反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区域信用环境和金融秩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配合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依规支持城投公司合理融资。
着力促进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经济平稳运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石。要着眼于扩大有效需求,增加和改善金融供给,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为外贸平稳发展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购房安居、教育培训、医疗养老等方面金融需求。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支持交通物流循环畅通,强化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着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支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防范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金融风险。
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防风险的重点和难点,是以改革手段破除风险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持续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防止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作,坚决纠正各类违规关联交易,对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推动信托公司加快转型发展。强化保险保障功能,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健康保险服务,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促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向中小银行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引导信托、理财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树立长期投资理念,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有序扩大金融双向开放,继续引入资质优良、具备专业特色的外资机构,优化中资金融机构全球布局。
积极引导金融领域资本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坚决反对垄断,充分发挥资本在金融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把防止资本野蛮生长与推动资本有序发展结合起来,在金融领域为资本设置好“红绿灯”。筑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防火墙”,加强对股东的穿透式监管,严防银行保险资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杆”。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坚决防止监管套利。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用好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和行业保障基金积极作用,织密金融安全网。丰富执法手段,强化与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部门协作,探索“纪法衔接”、“联合审计”等新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非现场监管威慑力,更好发挥现场检查尖刀利剑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努力做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
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要强化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决扛起中央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使巡视整改真正成为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秉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加强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各种金融风险、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引领带动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有效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召开的重大风险防控专题研讨会上指出,要看到形势发展变化带来的风险,就要着眼于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朝着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作为战略和决策的最终执行者,面对政治、思想、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建等领域的重大风险,如何“朝着好的方向努力”,需要深刻理解变化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切实增强历史思维,提高战斗技能,主动迎接挑战,战胜风险,化危机为和平。
深刻理解变化和不变性的辩证统一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和正确。在过去的40年里,贵州的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发展势头良好,显示出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不变的是,我们将永远坚持党的领导,不要忘记你们的首创精神至于经济工作,面对经济稳定的变化和变化中的忧虑,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一方面,我们需要补充短期基础设施投资,以抵消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基础设施投资带来的边际效应递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中高档制造业。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在变化中保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不变,在“变化”中保持生态底线,发展绿色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保持发展底线“不变”,就是把发展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道路,推动更大的质量变化、效率变化和动力变化,在发展中真正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遵循科学规律,以更快的速度和信心推进各项事业。
强化历史思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五大思想。在这次专题研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优势出发,提出“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相比之下,增加了“历史思维”一词历史上有智慧。深入研究和反思历史可以吸取其中蕴含的智慧、经验、意志和力量,增强我们前进的力量,更好地面对未来。例如,在维持整个社会局势稳定的工作中,前些年存在的“花钱买和平”的想法导致了一些地区令人不安的访问现象。“信访不信法”问题日益严重,形成了一批“以访为生”的老信访户,给维护地方信访稳定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在这方面,我们应该以此为镜,从其他例子中得出推论。要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房市党史控制等工作。在通读和通读的过程中,我们要培养历史感,清晰地听到历史的回声,理解历史潮流大踏步前进的必要性,学以致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历史思维能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加强战斗力如果你不寻求庇护,知道困难并不难。要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就必须认识到它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严重性。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和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危险”和“机遇”无处不在。如何“从容穿越混沌之云”,增强化“危”为“机”的能力,不仅需要辩证的眼光,更需要敢于做、敢于承担的勇气面对日新月异的技术创新和各种思潮,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思想政治工作呈现出从传统领域向网络领域延伸的特点。如何保持思想阵地,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真正引领思想潮流,服务大局,做好党的喉舌,敢于讲出来,反映人民的心声,坚定地讲出来,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能力,就显得尤为宝贵。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反对化险为夷、化危为机的战略举措,彻底摒弃求稳怕乱的思想,坚决消除“不愿变或不敢变”等畏难情绪,敢于战斗、善于战斗,承担起保卫国土的责任, 负责守护土地,履行守护土地的职责,以“一人一人十倍我”的态度,主动应对岗位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
百分之十的人,我百分之一百的精力,为本地区各部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相关热词搜索:;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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