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工程施工规章制度(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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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7 00:00:00    小编:就业与未来

2025年工程施工规章制度(优秀20篇)

小编:就业与未来

总结是一面镜子,它能够反映出我们的优点和不足,让我们更好地成长。总结不仅要展示成果,还要提出自己的反思和改进方案。以下是一些相关学术论文的摘要,可以深入了解该领域的研究成果。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一

二、结算方式:

1、甲方按总价的10%作为施工结算价格。

2、总包方按实际施工人数付1200元/月生活费;(约每月1~8号)。最终结算时把这部分费用扣除。

4、本综合单价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具费、各种零星配件、太阳灯、劳动车、小型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线、电箱等材料设施费,临时脚手的搭设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赶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旅差费用、通讯设备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理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等。

三、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及处罚措施: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合格标准。

2、支撑系统必须全稳定可靠。

3、一个部位完成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须报甲方检查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视情况罚款100—500元。甲方在检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见,乙方必须限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整改时,每处罚款300元。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耽误了工期计划,则该段工作量单价下调10%。

4、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工长验收符合要求,并签字、认可后才能予以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使用电动工具时,要用有责任心、有经验的人来操作,操作人必须具有机械操作证,严禁违章作业及冒险蛮干。

3、对于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安装、架设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乱动,有问题马上找项目部经理或电工、安全员来处理,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4、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5、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事宜,对事故造成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工期要求及处罚措施: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

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要求的,该段罚款1000元。

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者,除按每个工期段罚款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10%。

3、乙方连续两个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9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对甲方再招用分包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自行充实施工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计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自备扳手、钢尺、线坠、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严禁偷、抢、打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3、严禁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工地中发生任何事情必须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理由,每次均罚乙方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领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等材料,要严格管理使用,禁止损坏和丢失。如果发生损坏和丢失,按其经济价值的3倍收罚款。

5、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遵守者,每次罚款200元。

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逐一登记清楚。

7、就餐时,必须按次序排队领取饭菜,严禁拥挤起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领饭时要讲究卫生,听从炊事人员的管理,不准打架,有问题要找项目经理或栋号长解决,若在就餐期间同炊事人员打架,无论有何理由,每次罚款1000元。

8、年满50周岁以上或者体弱、病残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隐瞒者每人罚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员及代班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班前会、班后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不参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栋号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无论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价款的90%予以结算,其余部分作为甲方再联系施工队伍的延期、窝工补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严禁私自开灶,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14、安全、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全天在施工现场。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终止。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无锡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多方考察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三:工程内容:设计方案及相关设备清单。

四: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建设单位:

2、甲方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确保乙方按进度顺利施工;。

二:施工单位: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建设单位审阅;。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进入现场;。

3、乙方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要求,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安装施工;。

第三条工程周期。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电源等设施,影响现场施工;。

3、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质量管理。

一、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根据工程验收要求验收;。

二、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为工程提供所有材料、设备等;。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售后服务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工程竣工之日算起;。

第五条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五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移交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定日内预付合同总额%即元;。

二、系统主控设备到现场后付合同总额%即元;。

三、安装调试完毕付合同总额%即元;。

四、系统运行月后付合同总额%即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按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方式,按时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二、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三、乙方按照售后服务条款,确保系统长期、稳定、可靠运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签定,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构成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二

通过对业主装修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1)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制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的装修检查。

(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1)装修申报

a、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a、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b、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开发商工程部审批。

b、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a、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b、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c、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业主,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在业主入住后三个月经业主确认后退还装修押金。

d、装修管理资料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至业主搬迁后。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三

弱电工程项目管理一门学问,一个项目要想管理好,必须制定一个。

按照基本制度进行项目施工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功效分享一篇弱电施工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社区公共设备,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13、如果是在社区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

一定要争取居民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3、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

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

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队长签字。

2、施工队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

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

人看护。

4、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

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5、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6、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专业电工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7、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8、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9、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四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五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智能系统含税总包干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完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80%,余款在三个月内付清。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场,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保养:

1、本智能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最优惠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甲方应督促和协调其它施工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免影响乙方施工工期。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王宽(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装修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装修装饰活动进行管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秩序和环境管理,包括装修证件和装修垃圾的监控。工程部负责为装修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消防、机电等方面,并负责办理《动火证》。环卫部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第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员负责装修受理和报批工作,办证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装修人提供资料后方可受理。

第六条办证人必须仔细审查装修人的装修申报内容,对禁止项目、可能存在隐患的项目或不合理项目必须当即指出,并向装修人耐心解释原因。

第七条对涉及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结构、水电管线移位、变更原房屋配置设施或

需重新做防水的装修项目,办证人员必须要求装修人按标准格式填写《装修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办证人必须将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禁止条款告知装修人,指导装修人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并为装修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第九条在每办一项装修,办证人必须按规定将装修人房号和所有装修交款收据号登记在《装修台帐登记本上》。

第十条办证人将相关资料收齐后必须在当日连同《房屋装修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分报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并负责跟办。每个审批环节为一个工作日,累计审批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请参见《装修审批权限一览表》。特殊项目,如防盗大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的,须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限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工程师必须从技术角度明确批示装修审查意见,详细注明装修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办证人必须将审批后的装修内容、装修禁忌及审批注意事项在《装修许可证》上详细写明。

第十三条办证人必须将当天受理的及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汇总成《装修受理日报表》和已开出的《房屋装修申请书》一起于当日派发给物业主管、保安部,并做好派发登记。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物业主管根据装修受理、审批汇总表及《房屋装修申请书》,必须每天安排物业助理对房屋装修进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书面安排记录。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监理、物业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负责对维修活动进行监管,各岗位每天对各维修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必须有书面巡查记录。客户服务中心必须汇总当天的装修巡查记录填报《装修巡查日报表》,于次日早晨8:00报公司领导。物业助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队伍的证件手续、垃圾处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负责监管维修过程中的垃圾堆放、维修秩序等。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装修巡查人员如果发现违章装修的,必须当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后果更的影响,同时通知工程师现场鉴定,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违规装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处理完之前,装修巡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必须亲自现场查看或处理当天发生的每一起违规装修,按报表每天抽查30%的装修户,每周组织一次装修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领导。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必须就装修重点户和重点工序,如重做防水层,改变房屋结构等进行两次/周的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必须对每项重点装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按规范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隐蔽。

第二十条装修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物业助理和工程师为初验责任人,复验责任人为物业助理,必要时,工程师也须参与。

第二十一条物业助理和专业工程师必须按照与装修人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一同上门现场验收。装修过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层的,必须进行二十四小蓄水实验。如验收中发现有其他违章或与装修要求不符的,必须要求装修人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原状或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调度主管负责回收工人出入证,并在收据单后注明退还个数,如有丢失,应注明丢失个数,并呈领导签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证应每周交至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每周销毁一次。

第二十三条初验合格二十天后可进行复验。复验时,物业助理必须检查装修户的毗邻户是否正常,初验时的违章项目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每次验收后,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验收意见。有违章须扣除押金的,必须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予以注明。

第二十四条复验合格后,调度中心人员负责收齐《装修许可证》原件、《房屋装修验收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于当天呈报部门领导签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条物业助理必须在复验合格后十天内,将《房屋装修申请书》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

第二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越权审批装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办证人员未安规定收取装修申请相关费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装修临界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装修进行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装修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装修违规行为或未即时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1)对于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

(2)漏查、漏检或造成渗漏等返工的;

(3)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因装修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装修事故的,按下列情况处罚:

(1)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开工装修,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当值保安中队长200元、服务中心领导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100元。

(2)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破坏建筑物结构构件(柱、剪力墙、承重墙、梁)影响结构安全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600元、工程师600元、服务中心领导6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600元。

(3)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施工,导致楼板开裂、渗漏水,分户墙、外立面破坏,公共设施破损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领导300元。

(4)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给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损、堵塞,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

(5)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其他业主家中强、弱电线路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

(6)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公共设施受损,每发现一项,扣罚当值保安员200元、保安部经理300元。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和物业助理不按约定时间进行装修验收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进行虚假验收的,扣罚当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员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或呈批装修文件,未及时跟催审批进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各审批环节未按时限审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员工乱收费或私吞装修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装修报表送报督导室。督导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别对装修工作组织抽查。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扣罚督导室主任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部门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三十七条以上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三十八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七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按质完成工程,因工程质量方面的原因,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工期、质量等间接责任。

2.因乙方野蛮施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费用。

3.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包括设备的技术资料、产品的技术性能说明书、操作手册、进口材料需提供中外文说明书)。

4.乙方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统一安排,以工程整体目标为主,按总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与土建、内装修、水风电等各工种之间的关系,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全面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组织协调。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对乙方所受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检查、监督。

4.甲方应提供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功能发生变化,因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出变更通知,造成工期延误,交工日期顺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如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变更或解除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约履行合同,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应按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每延期完工一天,应向甲方缴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第八条、保修期:

1.保修期限:从本合同约定工程调试竣工验收及甲乙双方验收合同之日起,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一年。

2.乙方在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需要技术服务的传真或其他通知方式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处理,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不收费,属操作失误只收坏损件成本费。如在24小时内经维修不能恢复系统正常使用,乙方必须提供同类替代产品,保证系统正常进行。

3.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由甲方约定时间,乙方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定期的全面检查,由甲方在检查单上签字。

第九条、人员培训: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指定人员随时了解工程情况。

2.乙方对甲方指定人员免费培训系统操作。

3.经乙方考核合格后,允许受训人员上机操作,不合格人员不得上机。

第十条、争议解决;。

如签约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工程增减项:

合同生效后,设计院或甲方提出变更,增加、减少设备数量和费用时,按实际供货、现场签证、竣工图来结算。结算方式采用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计价方式。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或洽商记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及内容:监控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开工日期:

2-2.工期:约5天。

2-3.由于施工环境,天气等原因,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调必要时可适当后延。

第三条、工程计价方式。

按照设备清单,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的情况下,经甲方确认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第四条、工程总价与付款方式。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4-2.付款方式:

4-2-1.首付,合同签订2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30%,人民币。

4-2-3.设备全部进场,甲方验货完毕3日内再付合同价款40%,人民币。

4-2-5.余款10%,人民币,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期满后一周内付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

5-1.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甲方按照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5-2.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零配件,均需与乙方向甲方提供并已获得甲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表一致,设备、材料进场须事先报请甲方认可,线材需按国家标准并提供合格证明。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乙方应按质完成工程,因工程质量方面的原因,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6-2.因乙方违反施工操作条例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6-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统一安排,以工程整体目标为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

6-4.乙方应派专人在现场负责与装修施工方的协调。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与土建、室内装修、水风电等各工种之间的关系,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全面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组织协调。

7-2.因甲方付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工期顺延。

7-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如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8-2.乙方应按约履行合同,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8-3.乙方应按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

第九条、保修期。

9-1.保修期限:从本合同约定工程调试竣工验收及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一年。

9-2.乙方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需要技术服务的传真或其他通知方式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处理,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不收费,属人为操作失误,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因素只收坏损件成本费;如在24小时内经维修不能恢复系统正常使用,乙方必须提供同类替代产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3.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三年内,乙方负责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由甲方在检查单上签字。

第十条、人员培训。

10-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指定人员随时了解工程情况,熟悉系统。

10-2.乙方对甲方指定人员免费培训系统操作,技术交底,直至能够独立操作。

10-3.乙方协助甲方对上机人员进行考核,及不定期培训与考核。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如签约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2-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或洽商记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别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适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早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持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持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主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购入合约定之外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施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机的部门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介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二)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三)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的;

(四)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九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2、工长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3、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工长、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5、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6、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从重处罚。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8、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0、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的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 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1、 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 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 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7、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8、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一

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设计人员工作的安排和计划,对所有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的审核。如因审核不到位造成损失的,一次给予200―20xx元罚款,同时协助设计师谈单及跟踪有效客户。对于所有的飞单,设计部经理必须找出原因,如因跟单不到位造成飞单者,一次罚款200―500元。

1、设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在接到设计任务书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不得有误。

3、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多与设计主管或总监、工程部或材料部沟通完善设计。

4、设计完成后,图纸按照统一的规定装订成册。

5、设计图纸实行分级审核制度,设计师自审,设计部主管审核,工程部审核。

6、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师应当配合施工方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施工中的技术跟踪服务。

7、在项目完工时,设计师或绘图员应当亲自到施工现场测量,并在短时间内绘制好项目竣工图。

8、竣工图在经各级审核无误后,设计师和绘图员必须签字,然后交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加盖竣工章后交于甲方。

9、设计师必须了解施工工艺、材料及材料的价格,并及时掌握新的材料信息及动向,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0、设计师应当和预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预算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12、设计师应当配合资料员在工程的前后期做好资料的建档入库。

1、设计师在接到设计任务后,应首先了解收集有关资料,如设计任务书或相关的图文资料,并与甲方代表或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深入了解设计内容、设计方向、设计风格等。

2、设计师在与甲方深入沟通达成基本共识的情况下,签订设计合同。

3、初步方案设计。

4、绘制基本的设计方案图。包括:

a、原始平面图;

b、墙体改动图;

c、平面布置图;

d、地面铺设图;

e、天花吊顶图;

f、主体立面图;

g、重点突出部分的透视图。并可附手绘及设计说明。

5、在与甲方进行初步方案交流后进入方案深化阶段。包括以下图纸:

a、电脑效果图;

b、三维模拟画;

c、第一阶段的修改、补充。

6、方案确认阶段。包括以下图纸:

a、完整的施工图纸绘制;

b、水、电走向图;

c、平面、立面、剖面图;

d、节点、大样图;

e、所有应有尺寸、材质、工艺、色彩。

7、项目实施阶段(客户对全套设计签字确认后)。设计师配合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

1、设计图纸应包括如下的全部内容,出图幅面均为a4图纸。设计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合并,若客户不要求设计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图纸编号详细说明图;

3)、设计及施工说明;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分布图;

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8)、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9)、厨、卫墙面和地面设施布置图;

10)、各立面图详图;

11)、局部透视图;

12)、节点及放大详图;

1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统一的模板出图。

3、设计与施工说明由设计师根据公司统一模板就具体设计作增减。

4、设计图纸采用公司统一的图框模板;图纸名称按图样图纸内容命名;图纸编号按顺序编号,图样分类按方案图及施工图分类;图纸比例按实际比例填写;设计号按照项目编号填写。

5、设计图纸应表达清晰、准确、无误,明确设计内容和非设计内容,标明材料的品牌等。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公司的基建和装修工程项目,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

第二条工程由行政部立项、财务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规划、设计、预算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基建和装修工程项目,应设计施工图纸,经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附工程预算书,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工。

第四条造价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应请2至3家工程公司(队)预算报价,采取公开投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应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对挂靠的工程队伍应确认其施工能力。企业工程项目的投标或议标,应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参加,并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由行政部派人对工程用料、工程数量、工期、施工质量等严格把关。施工中凡隐蔽工程应提前两天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与施工单位一同办理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

第六条工程项目应严格按图纸施工,竣工验收一律按合同及图纸、施工签证、内业资料等审核验收。行政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工程验收和决算。

第七条行政部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八条未经批准,工程项目不得超计划、超标准、超预算施工,违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八条行政部对工程审批手续、工程立项、施工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第九条财务部对已审批的工程项目应列为财务开支范围,对工程预决算书进行认真审核。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三

(一)、装修期间各类脚手架较多,要切实抓好施工作业面的防护,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

(二)、交叉作业时常发生,施工中切实抓好防护,做到防砸,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的防护方案(措施)和交底、教育。

(三)、现场易燃品较多,要加强电气焊防火管理和各种明火作业管理,尤其在外围架子上及室内各种管道竖井内动用明火,保障看火人在动火部位的下方,要设放置火花下落的容器。

(四)、分包商较多,要提前做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分清责任;在施工中做好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要强调操作工人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

(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险情。特别应注意外装修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措施,架子的防护措施。

(七)、内装修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室内各种水平洞口和立洞口的防护是否齐全。

2、室内使用电梯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3、注意内装修用的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注意内装修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粘结剂是否挥发有毒气体,如有此种问题,应做好通风和人员防毒作业保护工作。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劳务分包合同。

一、工作内容:

甲方将“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工程(具体部位根据现场划分)”弱电智能化工程分包给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分包范围及内容: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位于无锡市湖山路8号。本次改造建筑为1#宿舍楼、2#宿舍楼、4#宿舍楼、食堂、门卫,本次新建建筑为行政楼、5#宿舍楼、警营文化中心、综合训练馆,以及室外总体平面等,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3.1万平方米。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项目将对项目弱电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设符合干部学校的教学、管理需求的全新、先进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并需在系统建设中,考虑兼容使用原有设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系统:

1.数字电视监控系统。

2.防盗报警系统。

3.光纤周界报警系统。

4.电子巡更系统。

5.一卡通系统。

6.综合布线系统。

7.计算机网络系统。

8.程控交换机系统。

9.电视系统。

10.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11.音视频系统。

12.录播系统。

13.电子白板系统。

14.信息发布系统。

15.电子阅览室系统。

16.无线对讲系统。

17.led屏显示系统。

18.系统集成(选配,不计入投标价)。

19.机房工程。

20.信息化教室工程。

21.综合管道工程。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六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七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

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

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

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a.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a.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

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八

为了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进度目标,使在建工程按合同要求如期交工,为业主交一个合格的满意的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实施和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管理。

1、涉及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降水工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程、模板工程、吊装工程、网架工程、钢结构工程、龙门架塔吊安装和拆除等存在安全隐患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分项工程和作业工序,必须先报审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不报审者罚款500元,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没亲自审核签字,漏一处罚100元。

2、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缺一项罚款500元。

3、施工过程中不按已报审批的方案设置安全措施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4、安全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检查、不签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分项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文字进行交接,以上两项不执行,每次罚款200元。

6、外脚手架、龙门架、满堂脚手架、作业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搭设,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多处应同时累加计算。

7、四口、五临边不按要求搭设每处罚款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工人罚款50元/人.次。

9、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酒后进行施工作业者罚100元/人.次。

10、施工作业人员在现场嬉戏打闹,罚款50元/人.次,高空作业人员嬉戏打闹罚款100/人.次。

11、施工作业人员穿高跟鞋、拖鞋的罚款50元/人.次。

12、高空作业向下抛扔工具、物料、杂物的违者罚500元/人.次。

13、提升机严禁载人上下,违者坐机人员罚100元/人.次,起重工罚200元/人.次。

14、高空作业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发现其中之一罚100元/人.次。

15、生活用电、施工用电私拉乱扯、非专业电工接线的,发现罚300元/人.次。

16、生活区、生产区严禁点火取暖、严禁用木料做饭、烧茶,违者罚100元/人.次。

17、机械设备未检修、带病作业的发现一处罚500元。

18、施工用电不按规定设立一机一闸和分级漏电保护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9、建立每周例会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文字,缺一次罚款300元。

20、每月报出安全月报和安全自检结果报告,违者罚款500元。

21、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不提供罚100元,提供不使用罚200元。

22、违章操作和强行冒险作业罚300元/次。

23、租贷的或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设有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未报验或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的罚200元/件。

24、起重机械或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验收就使用,无验收合格证罚款500元。

2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的罚200元。

26、施工单位对从事高危险作业的人员没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罚100元/人.次。

27、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未按规定进行报验的罚500元/人.次。

28、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应急器材、人员的罚200元。

29、发生安全事故不上报或故意隐瞒的罚5000元。

30、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仓库并由专人管理,备有灭火器材、消防水源和相应营救措施,不设置一处罚300元。

(二)、文明施工。

31、施工现场作业队,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32、不得打架、斗殴、闹事、偷盗、容留犯罪嫌疑人,发现罚款500元/人.次。

33、各班组作业人员严禁野蛮、强行施工,违者罚500元/人.次。

34、各班组使用的原材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须按规格、型号分类堆放整齐,违者罚500元/人.次。

35、对各种设施、成品不保护、乱涂乱画故意损坏,罚300元/人.次。

36、严禁随处大小便,发现一处罚50元/小,100元/大。

37、施工道路、厕所要每天派专人清扫、撒水、冲洗,不执行的罚款100元。

38、食堂、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违者罚100元/次。

39、严禁赌博,违者罚款500元/次。

40、正常施工期间严禁打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41、严禁带小孩进现场作业区,违者罚200元/人.次。

42、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者罚500元/处。

43、装配式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没有的罚200元。

44、施工现场应实行分楼号封闭围挡,违者罚300元。

45、工地现场坦胸露背的施工人员处以罚款:20元/人;

48、现场材料堆放要做到:砂石成方、砖成垛,周转材料堆放整齐,标牌明示,否则处以罚款:500元/次。

二、质量控制方面。

1、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相关质量岗位责任制和不配备专职质检员的罚款500元/处。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脱岗的处以罚款50元/次·人。

3、砂、碎石等原材料必须经试验并出具配合比等报告符合要求后使用,未经监理签字使用或先使用后检验者罚500元/次。

4、使用非施工合同约定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的发现罚款1000元;未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的罚200元/次。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及有关材料不进行见证取样的罚200元/次。

6、无相应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不报审的罚200元/次。

7、基础开挖前甲方已提供周围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不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0元。

8、基础开挖前应有监理人员验线,复核标高,不报验罚500元。

9、遇不良地质状况的,项目经理、质检员必须在岗处理,脱岗罚200元/人。

10、基础回填土、三七灰土、砂石垫层,没分层夯实、混入垃圾、杂物、土的罚1000元/次。

11、基础土方超挖罚1000元/处。

12、基础开挖或处理后,基坑尺寸、标高相关资料应报验,不报验罚500元。

13、垫层、筏板、条基础施工完毕后应重新验线,不报验罚500元。

14、钢筋下料施工前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使用合同约定钢筋,发现一处不是的罚2000元。

15、基础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浇筑等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质检员不在岗罚500元。

16、混凝土施工无配合比、不按配合比施工、或两种水泥混用罚款500元。

17、混凝土浇筑前质量员对相应自检记录不签字或无签字、无浇筑令、监理没验、私自浇筑的罚款1000元。

18、混凝土浇筑后不养护发现一次罚200元,拆模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的罚款1000元。

19、混凝土不震捣、不密实、有空洞、蜂窝、松散的、混凝土构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处。

20、混凝土有麻面、缺棱掉角、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200元/处。

21、混凝土试块事后补取、弄虚作假造成后果自负,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2、使用废机油及不合格隔离剂的罚200元。

23、混凝土浇筑因管理不力造成不能连续浇筑的罚200元/次。

24、混凝土浇筑施工缝设置不合理、后浇带留错位置的罚款1000元/次。

25、混凝土浇筑因收面不及时出现裂纹或不收面的罚款200元/次。

26、混凝土浇筑时胀模、倒模、支撑、支撑失衡等模板原因罚200元。

27、空心板、预制平板、sp板板缝施工须报验,按设计和规范、图集要求配筋,不报验、不配筋的罚500元/处,并返工处理。

28、钢筋塔接、焊接或机械连接长度不够,搭接区、接头设置不符合规范、图集或设计要求的罚200元/处。

29、砼浇筑前各项检验批自检结果不报验的罚200元,不予验收。

30、砌体每层施工前每层进行基底验线、不验线私自施工罚500元。

31、砌体每层分施工段、检验批进行自检合格后报验、不报验进行构造柱施工的罚500元/处。

32、脚手架、空心板上堆放荷载超过规范规定的罚款200元/处。

33、砼、砂浆没有计量设备,不按配合比计量施工的罚200元。

34、砂浆饱满度不合格的罚款100元/处,并返工处理。

35、砌体灰缝、平整度、垂直度、排砖组合不符合规范和图集要求的罚200元/处。

36、填充墙、后砌墙顶部不斜砌,无锚拉筋或少设锚拉筋的罚200元/处。砌体锚拉筋长度、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罚50元/处。

37、架眼不按规定设置后凿的、堵眼不使用膨胀细石砼、用砖墙粉、用砂浆填筑、不浇水湿润的罚20元/个。

38、由于架眼造成外墙渗水的罚1000元/处。

39、地坪收面不及时、标号低引起起砂的罚200元/处。

40、内粉、外粉出现爆灰、空鼓、开裂的罚100元/处。

41、地坪空鼓、龟裂、清理后不报验罚500元/处。

42、地坪内粉、外粉应分施工段,检验批自检合格后报验,不报验罚500元/处。

43、外粉、内粉严禁使用落地灰发现一次罚100元。

44、楼地面细石砼、砼垫层、散水、构造柱、止水带严禁使用砂头,违者罚款200元/处。

45、砌体完工后,房间的轴线尺寸、净空必须复核,不报验复核无记录的罚款2000元/次。

46、砌体施工时机砖不提前一天浇水湿润,边撒水边砌筑的、干砖上墙罚款50元/处。

47、楼层上下马牙槎不按图集要求留设罚50元/处。

48、构造柱不清理不报验私自隐蔽,全部返工外罚50元/根,出现断接、烂根、麻面蜂窝、空洞私自处理罚100元/根。

49、独立柱、框架柱出现蜂窝、麻面、空洞、烂根私自处理罚款100元/根。

50、砼构件胀模私自剔凿或凿后私自隐蔽处理罚200元/处。

51、梁出现空洞、麻面、蜂窝、胀模私自处理罚200元/处。

52、砼构件使用建筑垃圾浇筑发现一处返工处理后罚款1000元/处。

53、屋面工程每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前做好隐蔽记录报验、不报验的,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500元/处,并做蓄水试验,形成记录,无记录或不做的罚500元/处。

54、防水卷材施工附加层完后进行报验,不合格罚200元/处,不报验罚500元。

55、厨卫间防水施工前基层应报验,违者罚200元/处,厨卫间防水完应做闭水试验,不试验或无记录罚500元/处。

56、各种管道穿楼处预留洞应分两次浇膨胀砼、刷素水泥浆、设止水翼环,不按要求做罚50元/处。

57、各种管道穿墙、穿楼层处应按规范要求加套管、无套管、不防腐罚100元/处。

58、各种管道不按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设支撑、卡子出现扭曲变形、断裂、距墙远、不垂直罚100元/处。

59、供水系统不做压力试验,不报验,排水系统不做通水通球试验,不报验,私自隐蔽罚500元/处.次。

60、等电位不是镀锌件,不按图纸设计设置,尺寸、规格施工,罚100元/处。

61、避雷引下线不焊接、焊接不合格、避雷带支架少、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罚50元/处。

62、暗线盒、管设置不合理,尺寸、位置标高、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10元/处。

63、暗线管、预埋漏设,后剔墙,打洞罚200元/次.处。

64、电线、电器接头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发现罚款200元/次.处。

65、装饰工程、给排水、电照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出样板间、块、套、经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严禁多处同时做样板,违者罚500元/处。

66、资料报验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报审,滞后不补,并罚100元/次。

67、周报、月报漏报、迟报一次分别罚300元/次、500元/次。

68、涉及图纸以外工程量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计量,过后隐蔽不予计量,所报内容应与实际相符,违者罚500元/次。

69、施工当中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顶撞、围攻、威胁、辱骂、殴打监理和甲方管理人员,罚款3000—5000元/次,并驱逐相关人员,有项目经理在例会上自我检讨,写出书面检查,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71、关于质量、安全的管理通知不及时整改、不回复、强行施工的罚1000元/次。

72、限期整改通知拖期、整改后不报验罚1000元/次。

73、内外粉施工洞、框架结构不同材料交接部位、沉降缝处、填充墙、后砌墙交接部位不使用网片或使用网片不报验私自粉刷的罚100元/次.处。

74、凡违返规范中强制性标准的处以罚款500元/处;

三、程进度控制。

1、已审批的周计划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拖后一天罚款100元。

2、已审批的月计划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拖后一天罚款500元。

3、总的合同工期拖后一天罚款数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处罚。

1、旧基础处理应与甲方、管理人员及时沟通、商定处理意见私自处理不予费用补偿。

2、遇基础内有垃圾的处理,应同时报验监理人员进行计量,过期不补办手续。

3、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始前应报施工方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同期形成记录(包括厚度、长度、深度、时间;锚钉直径、土钉墙厚度、宽、高、砼标号等;水泵型号、出水量、井管直径、深度、轻型井管直径、间距、长度、出水量、工作时间)。

3、遇旧桩处理直径、根数发生的机械、台班、人工工日的计量应及时。

4、遇地下文物、古墓处理的详细记录,引起的费用增加,计量应及时。

5、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统计,工程损害应重做的工程量计量应及时。

6、遇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自然条件造成的工期顺延应及时报批。

7、甲方设计变更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计量应及时。

8、甲方、监理人员的错误指令,指挥造成的损失。

10、甲方不提供地下物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造成的损失,计量应及时。

11、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进度、投资损失,甲方及时搜集资料向施工单位索赔。

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整理出完整的资料,报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监理单位组织设计、甲方、地质、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整理出完整的资料,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甲方,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六、罚款的执行:

罚款将以监理工程师罚款单的形式下发,由业主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拒不签认者、性质特别恶劣者监理部将与业主协商采取强制性措施执行。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十九

7、进入禁火区动火作业,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等,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9、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0、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11、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

12、燃气设备,设施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1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

14、离焊接作业点10m以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摆放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

15、不得有违反城镇燃气安装规范和安全验收规程的行为。违反以上条例,均可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等处罚措施。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篇二十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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