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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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一
今年1-10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天数302天,有效天数为281天,达标天数为257天,达标率为91.5%,超标天数为24天,超标率为8.5%。尽管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今年我区城区建设施工的重点项目较多,城区四桥连接线建设、上中坝下中坝开发建设、安汉新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都京工业园区建设、永安场镇迁址,挖山取土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新建四桥联接线将清溪路封闭,通过清溪路的所有车辆均通过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鹤鸣东路,每天增加车辆通行数千车次,排放出了大量汽车尾气和道路粉尘。
二是区招待所改造工程项目离空气监测点只有1000米左右,在拆迁周边旧房时尽管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但在拆迁过程中垃圾清运也产生了不少粉尘,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三是近两年城区私家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污染、道路扬尘等污染时有发生。
四是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产生烟粉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调控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专题研究。区政府召开了环保、建设、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会议,就开发建设中防尘降噪,加强执法作了安排,形成共识。
(三)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管。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等部门,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落实责任。
1.进一步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
(1)由区建设局、交通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露土面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损害和路面施工。
(2)由区建设局、环保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由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责令停业整顿。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城市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3.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市交警二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同时,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加快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智力改造工作。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4.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5.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顺城盐化、宏泰来化工、飞龙化工退城入园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度
由区林业局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强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改善大气环境。
7.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由区财政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8.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由区目标办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局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员责任。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二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淘汰粘土砖瓦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县经信委和城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粘土烧结砖的通知》,关闭了全县18家粘土砖瓦窑厂小企业,制砖制备、窑体、烟囱等相关生产线全部拆除,在全市率先实现“禁粘”。大力发展和推广预拌混凝土,目前全县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全县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了现场搅拌混凝土。
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立窑生产线共计8条:
1、县何湾水泥厂1条2.5*8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5、县水泥厂1条3*11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0万吨;1条3*4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1条3.6*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促进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每年6月份举办节能与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越性,使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县散装水泥快速发展,20xx年全县水泥散装率为70.1%,今年将出台在全县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的政策文件。
“”期间我县积极推进矿山整治工作,20xx年全县矿山52家,其中露采矿山18家,井采矿山34家。目前全县矿山有44家,正常生产矿山只有2家,其余矿山多在技改整合或停产整合中。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恒达矿业和县仙马矿业(仙仁冲铜矿)。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家发镇麻桥村联合石厂和县南青方解石矿。
20xx年关闭了县精工石料厂和县鑫龙矿业。整合县老虎头磁铁矿、县工山镇西湖老虎头铜矿、县水岭铁矿三矿,项目核准已批复,正在办理整合相关工作。
目前县家发永林石灰石矿、县二兄弟石料厂、省县家发沸石矿、县飞腾矿业工贸有限公司4个矿山正在进行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成林线路器材、雨田建材等企业充分利用我县大米加工企业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淘汰燃煤锅炉,用稻壳替代燃煤,增设水处理系统和除尘系统,节约能源,实现清洁生产。用稻米壳糠采用后进料悬浮燃烧,加以助燃方式,配以燃烧风机、输料机、燃烧喷料嘴,使之充分燃烧,替代煤炭达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通过对锅炉的改造结果表明,稻米壳糠均与悬浮于炉膛内充分燃烧,其集中温度高于煤集中燃烧温度量的30%,供汽质量及稳定性明显优于燃煤,并且不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稻谷生长过程中吸收的二氧化碳正好抵消其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不会增加大气中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
镇吕山矿区位于镇吕山村和山泉村境内,面积2.97平方公里,现有采矿企业5家,其中白云岩开采企业共有4家。矿区内依托矿山资源建有炉料企业17家,其中规上企业12家,窑炉数43座。
4家白云岩采矿企业在采矿权3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有炉料企业12家,炉窑32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县镇白云石矿区共建有煅烧立窑约40余座,多建于20xx年至20xx年之间,大多没有合法手续,且全部为砖砌竖式,窑体不封闭,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装置。环境污染严重。
矿区周边有山泉、土塘等村庄,有居民300多户,由于所有炉窑均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结构和设备,敞开式排放,造成晴天烟尘弥漫,雨天污水横流。
产品粗放经济效益不高。绝大部分企业将白云岩直接煅烧销售到钢铁企业做造渣剂,由于工艺装备落后,导致能耗大,优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不高。
为了保障周边群众生活质量,节能减排改善大气质量,推动采矿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近期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计划关停矿区炉料企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产业园区,设定入园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节能环保的新型炉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三
现将我区冬防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工作措施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汇报如下。
自9月16日全市“冬防”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冬防工作要求,先后召开“冬防”动员大会和8次工作调度会,对全区“冬防”各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定期调度,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攻坚克难,强化重点污染源管控,先后制定下发了冬防总体工作方案、“前十项措施”和“后十二项措施”,并下拨专项资金1350万元,为冬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从目前全市降尘情况来看,我区连续数周降尘量最少,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重要贡献。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在二次扬尘污染治理方面。一是组织环卫、环保、执法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近千名干部职工,发扬“5+2”、“白加黑”实干精神,全面落实洒水压尘、巡查监控等工作任务。二是对区内63家建筑工地,特别是国测点2公里范围内施工工地,通过专人盯守、综合执法,全面督促落实围栏遮挡、地面覆盖、车辆清洗等抑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整顿。三是租用和购置洒水车30余台,对范坪、西柳沟立交桥、国测点周边以及南滨河路等36条路段和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洒水压尘,并组织社区干部对人行道和居民小区进行人工洒水,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
在面源污染整治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了“八个一”主题宣传教育和文明倡导活动,下发冬防“十四项禁止”通告,提高群众污染防治意识。二是坚持打击与疏导相结合,成立了“冬防”综合执法大队,每晚开展联合执法,对露天烧烤、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行为和“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整治,累计取缔露天烧烤点172处、集中销毁违规经营烧烤炉49套。三是严格督促落实集中取火制度,在全区建立取火点76个,购置发放取火器90套。同时,部分街道对无集中供暖的楼房、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实行免费“送火上门”服务,有效减少了面源污染源。
在煤炭市场管控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煤炭专营市场统一进煤制度,对13家二级配送网点每日进行巡查并建立台账,确保规范合法经营。二是结合大货车限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在城区出入口设置2处卡口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坚决杜绝无证或非煤炭经营市场销售的煤炭流入城区。三是全面落实购买无烟煤政府补贴政策,按每户500元标准,为2637户生活困难家庭发放燃煤补贴131万元。
在燃煤锅炉改造方面。采取“一台锅炉、一套方案、一套班子”的方式,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24小时驻点督促改造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截止目前,市列25家46台325蒸吨改造任务,已完成改造20家42台268.5蒸吨。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重点企业驻厂监管制度,自9月16日起,配合市环保局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察,并签订了《冬防承诺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二是对两大燃煤电厂实行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三限”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加强企业排污监管,每周组织开展一次中小企业污染排放检查工作,对超标排放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冬防期间一律实行停产整顿。
在网格化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了区、乡街、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由12名县级领导负责,包干联系各乡镇街道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全区划分网格307个、配备网格员1331名。二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成立乡街执法中队,对本辖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巡查整治,确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三是建立由网格长和管理员、警员、监督员、信息员组成的“一长四员”工作队伍,按照“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反馈上报—配合处理—跟踪落实”的工作流程,全方位开展监管工作。四是从全区抽调15名冬防督查员和26名网格监督员,对各乡街及重点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日通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及时安排部署。近期,俞市长先后多次召开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会,就贯彻落实市委虞书记“11月要实现20天优良天数”等批示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我区于11月11日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推进会,重点围绕下一阶段“冬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同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对各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集中取火制度落实、施工工地管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一是围绕打好小火炉、露天烧烤、施工工地等三个“歼灭战”,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重点对居民小火炉等面源污染进行监管,对具备条件的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坚决杜绝木柴引火、焚烧垃圾等产生烟尘的行为。针对重点区域和地段,特别是对国测点位周边2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更为严格的管控;全面清洁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楼群院落,及时清扫垃圾,减少对国测点监测数据的影响。二是采取先吸尘、后清洗、再喷雾的方式,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清洁清洗力度;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全力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管,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采取停工措施。四是对全区22个集贸市场全部实施集中点火制度,确保所有经营户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型煤;引导居民规范使用引火煤,坚决消灭有烟煤,有效减少了烟尘污染。五是集中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排洪道、绿化带及主城区周边农村等卫生死角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并将后续管理纳入全区网格化管理范围。
(三)加大督查问责力度。针对近期发现的焚烧垃圾、集中点火制度未落实等问题,立即启动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了相关部门和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网格长以及网格监督员的责任。同时,进一步整合督查力量,组成了40人的督查队伍,分10个督查组对网格化监管、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开展督查,确保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西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的核心工业区,辖区内工业企业密集分布,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四多两大”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污染源多。在全市5个重点工业污染源中,有3个(国电范坪热电、大唐西固热电和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分布在我区。据统计,全区各类企业大型生产装置多达100余台套,生产排放废气成分非常复杂,企业无组织排放现象尚未根本杜绝,导致区内污染面广、污染强度大。二是燃煤消耗总量多。20xx年,全区燃煤消耗总量约662万吨,占全市燃煤消耗总量的近一半,能源消费结构严重不合理,特别是在采暖期间,国电范坪电厂、西固大唐热电、兰州石化公司3家企业每日耗煤量达21000吨,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多。据统计,国电范坪电厂二氧化硫每日排放7.8吨,氮氧化物每日排放12.8吨,烟尘每日排放1.3吨;大唐西固热电二氧化硫每日排放15.6吨,氮氧化物每日排放25.6吨,烟尘每日排放2.6吨;兰州石化公司二氧化硫每日排放19.2吨,氮氧化物每日排量13吨,烟尘每日10.2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全年排放总量超过3.8万吨,占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近1/3。特别是进入采暖期后,辖区内两大电厂满负荷运转,煤炭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根据监控数据走势图显示,由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排放量和浓度持续增加,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也随之增高,加之各种炼油、化工装置排放的有机烃类和氮氧化物以及两大燃煤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直接导致pm2.5和pm10排放浓度增大。四是静风逆温天气多。由于目前已逐步进入冬季静稳期,静风逆温天气将大幅增加,特别是在无风、阴天、低温及蒸发量小的气象条件下,扩散条件差、污染程度相对较重,从而导致空气质量上午差、下午好,阴天差、晴天好。五是辖区空气湿度大。据统计,兰州石化、大唐西固热电厂、范坪电厂工业蒸汽和各类工艺冷却气体蒸发量每天约有8千吨,使西固地区的高空湿度明显高于主城区其它区域。由于高湿度空气为工业废气、烟尘等提供了载体,易形成气溶胶和霾(一般颗粒直径小于2.5微米),飘浮在空中,形成大面积的污染气团,且难以扩散。六是污染物扩散难度大。由于我区南、北靠山,西接八盘峡,地形条件复杂,呈簸箕形地形,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因此,与近郊其他区相比,我区国电范坪电厂、大唐西固热电、兰州石化公司3家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造成的排放量远远高于其他县区,加之静风逆温条件下污染物不易扩散,特别是进入冬季以来,由于我区承担全市集中联片供热的重要任务,耗煤量大幅增加,且三大重点工业污染源中,距国测点建国宾馆最近的不足几百米,导致污染指数监测数据容易出现异动。尽管我区严格落实24小时洒水压尘和网格化监管等各项措施,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特此报告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四
1.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人员72人次,检查了焉城、甘江、甘霖、新场等8个乡镇的40家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要求1家停产。同时强化城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每日开展一次会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强化应急措施。
2.县住建局向建筑行业下发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县质监站派出监督员监督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必须、六个不准”,同时执法大队强化现场检查。
3.县气象局强化了污染天气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共向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夹江污染天气气象条件专题预报8期。
4.县交通运输局公管所加大了洒水力度,由3台次增加到6台次,洒水量由52吨增加到104吨。主要线路为城区至甘江、城区至三洞、城区至中兴、城区至峨眉夹江界。夹江千佛大道已暂停施工,夹江三桥、成昆铁路已按要求暂停弃土运输。路政队、运管所继续加大了抛洒滴漏治理工作。
5.县城管局每日分别于早上8点至9点30分、中午1点30分至2点30分和下午5点30分至6点30分,对主要街道开展洒水降尘作业3次,提高降尘效果。
6.县农业局通知各乡镇抓好涉农领域中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工作,同时组织焚烧组深入到新场、青州等乡镇进行督查。节日期间安排3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县蔬菜主产区甘江、甘霖和顺河3个乡镇进行了巡查,在甘江镇双碑村、李沟村、陶渡村发现焚烧火点痕迹,部分村民正在拢堆蔬菜秸秆准备焚烧,双碑村1社发现1个正在焚烧的火点。在顺河乡境内的焚烧痕迹也很多,其中上游村11社有1处正在焚烧。甘霖镇境内未发现焚烧痕迹和焚烧火点,但经走访了解,村民的泽泻秸秆也准备进行焚烧处理。检查人员现场采取了措施:一是对正在焚烧的火点进行及时扑救和制止。二是对准备焚烧秸秆的村民进行耐心的劝阻和解释。三是对所到村社的村民开展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通过以上办法,村民均表示放弃焚烧蔬菜秸秆,减少环境污染。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工作不仅是上级下达的任务,更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2.健全机制,全力推进。请各单位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防控机制,打好空气污染防治持久战,力争改善夹江空气质量。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五
xx区已在龙门、长乐、阙家建设三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全区垃圾处理已全覆盖,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设施运行监管,众望生猪养殖、兴兴养殖、盈腾养殖业已按目标要求,有序开展,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1、关于畜禽养殖治理减排工作,已完成硬件设施,正在补软件资料。分别是xx市众望养殖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xx市xx区盈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xx市兴兴养殖有限公司。
2、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作,5个乡镇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其中一个乡镇(阙家镇)区目标办已调整,另外三个乡镇已开建。其中喻家乡污水处理站土建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东观镇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3、关于污染限期整理项目,已完成xx市xx区盈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正在做软件资料。
4、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我区长乐镇廻龙桥村等三村连片治理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80%,预计11月底能完成。
5、关于三个区域规划工作。即螺溪河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以上三个规划正在进行编制工作。
6、关于生态乡镇建设工作。确定了走马乡、马家乡、喻家乡、螺溪镇作为创建乡镇,并由区环保局牵头开展了创建生态乡镇的推进会。正在进行方案编制工作。
新建养殖业全面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达到农业综合利用,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管理,引导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六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年10月至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年、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七
根据20xx年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情况,监测指标6项(so2、nox、co、o3、pm2.5、pm10),五参数(温度、方向、风速、温度、气压)。1-11月,pm10年均浓度为43ug/m3(20xx年度pm10年均浓度60ug/m3),pm2.5年均浓度为22ug/m3 ,so2年均浓度为10ug/m3,nox年均浓度为8ug/m3,co年均浓度为2ug/m3,o3年均浓度为22ug/m3,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主要污染物为pm10,aqi指数为43,空气质量优良。
围绕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县城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完成20xx年淘汰燃煤锅炉的任务要求,禁建10蒸顿/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根据淘汰任务明细表,20xx年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数(蒸吨)为1蒸吨。20xx年2月完成淘汰燃煤锅炉2蒸吨,淘汰黄平县杨三酒厂燃煤锅炉,型号为lsg0.3-0.09, 1蒸吨;淘汰黄平县舞阳水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lsg0.3-0.09,1蒸吨,完成淘汰率100%。
2、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加大对已建成脱硝设施企业的监管,进行低温负荷时段脱硝设施退出投运情况进行了技术改造,确保了机组负荷在50%以上时脱硝设施稳定正常连续运行。
我县辖区内现共有12座加油站(点),其中:中石化4座,中石油1座,民营7座。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还有3座加油站(点)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城区两座要搬迁没有安装,重安加油站计划明年安装,另外四个加油网点只供应柴油。
20xx年加大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监管。监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交通沿线无大气污染企业。
3、加大县城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达到2.5m,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高于1.8m,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和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施工现场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施工现场材料存放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
提高机械清扫率。洒水降尘,黄平县城区道路面积为403036.6平方米,实施机械化清扫面积为359508.64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占89.2%,县市政局每天两次洒水降尘。
加大禁烧秸秆宣传,提高秸秆还田,20xx年推行秸秆还田10万亩,其中:旧州镇实施1.3万亩,浪洞镇实施1.3万亩,平溪镇0.8万亩,新州镇0.8万亩,上塘镇1万亩,野洞河镇0.8万亩,重安镇1万亩,谷陇镇1万亩,纸房乡0.8万亩,翁坪乡0.5万亩,一碗水乡0.7万亩。建设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 150万元,省级财政10 万元)。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省总队《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制报废工作进程的通知》(黔公交办〔20xx〕247号)文件精神 ,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深入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工作,强制报废12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上路行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72辆。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县城部分区域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并制定《黄平县城黄标车区域限行范围划定方案》。审核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0xx年发放20xx年度绿标1570份、20xx年度827份、 20xx年度572份。
提倡绿色出行,践行绿色生活。结合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完善城区步行道1640米,完善旧州镇自行车道4800米。
5、城市油烟及燃煤治理
20xx年,我局根据黔东南州《黄平县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订了《黄平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并在县城区发放《关于禁止在新州城区范围内燃烧烟花爆竹的公告》1500多份;发放《关于禁止燃烧烟煤的通告》20xx余份,并制订《黄平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及淘汰燃煤锅炉工作方案》。通过摸底排查,查清、登记我县辖区内燃煤小锅炉34户,治理、改造油烟污染餐馆3家,取缔小酒作坊1家。
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20xx年以来,我县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认真把关,一律未予立项审批。并编制上报了《黄平县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涉及7个门类76个产业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57个,限制类19个)。20xx年,我县未审批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因此无违规在建项目。
20xx年,省、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没有对我县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xx年1-10月我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5762(吨标煤),与州下达目标3.9(吨标煤)。
加大环保、节能、安全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环保节能环保标准倒闭“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7、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成崟生天然气公司清洁能源供应,新增天然气有限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替代燃煤,并制定《黄平县能源统计与能源利用状况管理制度》,清洁能源使用率90%。
20xx年无新建的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加工设施,无煤矿煤炭洗选加工设施建设与改造任务。
8、煤炭管理和油品供应
20xx年,按州局文件,我县已完成汽、柴油升级,共销售成品油24000吨,其中柴油12360吨,汽油11640吨。目前还没有销售国五油品。
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9、严格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县城建成区有序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捐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工信商务局,工业园区等行业部门对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但因我县项目基础薄弱,无适合项目,争取20xx年进行再次申报。
10、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我县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规划的通知》和《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关,强化建筑节能过程监管,稳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20xx年,我县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累计61个,建筑面积达 38.96万平方米。
11、建筑节能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能减排与发展并举,大力推进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制定了《黄平县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2次,检查在建建筑节能工程10个(次)。重点检查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情况。通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份。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在局网站依法公开了黄平县环境质量;每日公布环境监测空气;行政处罚8起;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网上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黄平县污水处理厂),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xx年度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应急体系,制定《黄平县20xx年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黄平县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大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治理餐饮业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扬尘;治理油气污染,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台账管理,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环境影响评价台账》、《排污许可证发放台账》、《机动车绿标发放台账》。加大大气十条信息报送,按工作情况,拟大气信息简报 篇,总结大气治理经验切实加强大气信息报送。
20xx年,我县以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县辖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有效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着力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排污费的征收严格按照企业申报,监察大队审核、公示,征收的规范化程序进行。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27.07万元。其中关停2家,行政拘留1人,处罚3家,处罚金额3.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及各级领导批办件进行了有效综合查处,查处3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
13、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20xx年我县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经费6200万元,其中投入:石漠化综合治理780万元, 煤炭价格调节及节能照明整合资金607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资金1091万元,空气质量检测及水源保护环境保护资金59万元,市政垃圾填埋处理408万元,市政绿化及设施维护75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及天然林保护等资金3180万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环保工作领导。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县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黄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机动车尾气,使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县城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监管力度不够。环保部门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管理能力和执法力度不强。目前县区范围内仍有一些小燃煤锅炉时常冒黑烟,影响着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虽然我县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大气防治污染的要求。
20xx年,虽然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在六项工作上狠下力度:一是全面治理矿山企业粉尘污染,狠狠抓住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这个重中之重,积极投入,严格标准,强化整治,切实将各项整治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对全县范围内露天采场、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道路及矿部周边办公区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矿山、矿区生态环境。三是全力实施企业减排,重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现代化监控设施,通过全天候监测,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大力推进建筑扬尘治理、煤炭经营摊点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淘汰各种燃煤锅炉、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不折不扣的如期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全程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大气环境绝对安全。六是积极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方位的督导和考评机制,形成固定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防治工作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八
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认真落实省蓝天工程工作任务和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20xx年排定了570个项目,全部纳入《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常州—20xx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市委[20xx]14号)并加快实施。
(一)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热电联产整合力度,积极编制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xx年计划关闭一热电和湖塘热电老厂。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年内计划完成全市所有11家火(热)电厂提标改造,目前国电脱硝除尘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其余10家火(热)电厂正在实施;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新标准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年内计划完成中天钢铁、申特钢铁等33家钢铁、铁合金、轧钢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并将完成12家钢铁、铁合金、轧钢企业提标改造方案制订。三是加强锅炉治理。深化禁燃区建设,今年“禁燃区”面积将扩大到230平方公里,计划完成45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现已完成16台;今年懒汉炉拆除面积计划扩大到149平方公里,拆除93台懒汉炉,现已完成37台;加快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治理,今年计划对集中供热范围、工业园区内的151台燃煤锅炉进行淘汰,现已完成63台,完成率达41.7%;扩大“禁燃区”范围,年内将完成金坛市、溧阳市、戚墅堰区“禁燃区”划定工作,并争取启动建设,7月份之前将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四是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金坛市盐化工集中区、金坛市培丰化工集中区、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武进区武澄工业园区以及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等5个化工园区对照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综合整治,年内通过省环保厅阶段性考核验收,同时将重点加强化工园区废气整治,完善园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要求5个化工园区11月之前建成下风向大气自动监测站。五是强化重点企业废气治理。今年计划关闭24家化工企业,完成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推动车型和车用燃油标准升级。按省统一部署,推进所有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重型汽油车、柴油车执行国iv标准;加强国iv汽油供应和国ⅲ柴油置换工作监管,确保实现车用燃油标准升级。二是严格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启动了非绿标车抓拍系统建设,利用公安现有的电子监控系统,对进入高污染车辆限行区的机动车进行牌照识别,并与绿标车数据库进行逐条比对,从而加大高污染车辆驶入限行范围查处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同时也促进新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开展软件开发、设备采购事宜;另外,金坛市、溧阳市年内划定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三是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开展了机动车尾气净化器打码工作,今年初专门组织人员赴北京调研,5月2日起,对点燃式发动机的“黄标车”及更换净化装置的复检车辆全面开展了尾气净化器打码工作,防止检测超标车辆作弊。四是深入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严格执行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按照省财政厅、公安厅、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办法》,争取出台我市奖补政策,年内完成5098辆老旧机动车淘汰;提高技防水平,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按《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网络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完善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五是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264座加油站、4座油库、119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任务,目前,中石化常州分公司已制定了8月底之前完成剩余3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的计划。六是推进低碳交通建设。今年将新增200辆采用清洁能源(液化天然气)的公交车,同时全市2687辆教练车油改气比例争取达到35%。
(三)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今年计划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22个,省级绿色工地18个。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控制。严格执行道路冲洗保洁制度,强化道路冲洗保洁考核,推进道路清扫与冲洗一体化运营;大力推广扫路车,提高道路机扫率,今年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城区主干道机扫率须达100%,20xx年适宜机扫的道路机扫率达100%;今年武进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95%。三是强化物料堆场整治。年内将完成41家物料堆场整治提升工作。
(四)秸秆污染防治。一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出台了《常州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xx年计划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6个,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二是严格秸秆禁烧,市场政府印发了《常州市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禁烧工作四级责任体系,继续实施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按省5月22日全省秸秆禁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目前正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
(五)强化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参照政府模式,将建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成立文件已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即将报市政府审议。二是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在生态文明在行动点评考核中强化对各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考核。每个区选择两个点,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每月组织同步监测(监测项目为tsp),按浓度高低对各辖市、区进行打分排名。同时在月度考核点评中增加建筑施工、道路保洁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内容。三是加强污染源监管。推行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统一第三方运维,提高自动监控运行水平。强化排污费征收,规范对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企业排污管理。四是加强科技引领。4月份已全面启动了pm2.5源解析工作。五是制订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方案近期将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然后尽快报市政府审议,同时,我局也正在和气象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制订会商细则。
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空气质量仍然不理想,距离广大老百姓的期望差距很大,对照新标准,达标形势严峻。4月份,阎书记、费市长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下一步,我市在积极推进年度既定工程项目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梳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下阶段我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并加快组织实施。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篇九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10月31日,我县召开了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下发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思路。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xx年365天我县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14天,二级天数为139天,三级天数为12天。20xx年1月1日到4月30日共120天中,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10天,其中一级天数为49天,二级天数为61天,三级天数为9天(其中一天仪器故障,未参与计算)。
(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小型燃煤设施。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加快,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锅炉。20xx年我县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台;20xx年我县计划拆除锅炉10台,截止20xx年4月已经拆除4台。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0xx年县星火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和马利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结转工程减少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0吨。20xx年县华盈热力有限公司将建设煤堆防尘网。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0xx年我县共治理建设工地扬尘39家,共计治理面积达到109万平方米。20xx年强制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加强城镇道路扬尘治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春、夏、秋(阴雨天除外)主要道路推行每天洒水,每周冲洗一次。20xx年我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预计20xx年机械化清扫率将达到40%。加大煤粉尘及矿山扬尘的整治力度。20xx年9月30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的公告》,对国省道两侧、产业园区、城镇村庄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市场加大关闭取缔力度。
20xx年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26家,取缔7家。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20xx年我县对非集中经营场所外18家烧烤点进行了查处,严禁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排污,20xx年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单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20xx年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基层建设年,结合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全县18个乡镇共清理垃圾7600多吨,清理杂物1000多吨,清理残垣断壁路障200多处共计7860立方米,清理庭院5400户,另外新建砖墙3214米、平整地面1500多平方米,新建垃圾处理池12个,购置垃圾箱68个、栽植各类树木12236株、安装路灯72盏、粉刷美化宣传墙9700平方米。加大罐装液化气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20xx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60%以上。在20xx年底前,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预计20xx年底,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积极淘汰黄标车,20xx年淘汰黄标车1571辆;20xx年从公交入手,20辆红公交在六月底前全部更换。
(二)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联防新机
强化审批和指标控制。发改、工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20xx年10月31日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县公安局于20xx年底成立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xx年11月18日召开的“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xx年4月18日召开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矿山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要“关闭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矿山企业,特别是“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员集聚区、交通干线和河湖周边)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
(三)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xx年5月县政府颁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当重污染天气将要发生时,根据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健康防护。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0xx年底我县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省市县联网。
(一)供热管道系统发展缓慢,集中供热覆盖面局限。旧城区尚未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城区平房和农村多以低矮烟囱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形成面源污染。只有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才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但我县只有和两家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能力不足,不能全面覆盖县城区。
(二)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利用空间小。按省、市要求,到20xx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xx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我县缺油少气的资源现状无法扭转,煤品燃料在能源结构中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如工业园区,在无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情况下,只能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和生活。
(三)环保资金短缺。油气回收治理是整个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到20xx年底,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但是由于私营小型加油站规模小、利润空间少,同时环保资金一直划拨不到位,工程设计施工都需要大量经费,导致我县油气治理进度进展缓慢。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在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鼓励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提高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保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挂牌督办、限期关闭等措施。完善重大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