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考勤规章制度(优秀9篇)
写一份总结可以让我们时刻保持警醒,不断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怎样提高总结的质量和效果?总结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我们应该不断改善和完善自己的总结能力。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一
管理部、事务部、工程部、为每周六天,每天6小时(暂定);。
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因工作时间特殊,由各部门根据实据情况制定,原则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
(2)、上下班按时签到打卡时间:。
各部门员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钟签到打卡。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又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管理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 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操作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和一天加班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和两天加班工资;管理层入操作层员工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辞退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当月工资。
2、请假。
(1)、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写明事由及去向经批准后交管理部备案。
(2)、操作层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操作层员工请假10天以上者,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年)。
(3)、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规定执行。
(4)、试用期间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管理部不定期对员工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检查发现无故脱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考勤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按部门按时签到打卡;操作层人员在本部门签到打卡考勤,部门考勤员在每月5日上午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请假条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考勤员及部门主管人员承担责任。
4、 员工加班按下列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发安排轮休或补休,补休原则上不跨月。
(2)、操作层人员每月加班时间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资计发。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二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2)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 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 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 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15]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 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四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从202x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打卡时间。
2.1市场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标准考勤时间:9:00--17:00。
2.2其他部门按排班时间执行,以保障业务正常运作;。
2.3考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纹打卡,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
3、相应处罚。
3.1任何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处罚200元/次;。
3.3综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检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状况,各部门应予以配合。凡出现推诿、临时变造考勤的状况,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职责,罚款200元/次。
4、其他说明。
4.1员工忘记打卡时,应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动表》(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异动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4.2考勤记录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结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门负责人审核的.《考勤异动表》为准。各部门、分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交到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4.3公司鼓励举报代打卡及其他变造、伪造考勤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举报人处罚200元/次,当天考勤记为旷工;被举报人为部门负责人的,处罚400元/次;对举报人予以100-200不等的奖励,并替举报人保密。
4.4新入职未录入指纹人员,由各部门填写《考勤登记表》及《考勤异动表》,至指纹录入成功为止。
4.5请尚未录入指纹的人员于20xx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逾期不录指纹的以旷工论处。
5、以上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
6、之前下发的其他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五
第一条 饭店宾馆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 饭店宾馆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三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条 饭店宾馆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五条 所有员工须先到饭店宾馆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九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第十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饭店宾馆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六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_;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_;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_;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_。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_、效益_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_、效益_和奖金,并给予一次_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_、效益_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_、效益_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_、效益_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_;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_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_。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七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补充)为了加强对公司办公室员工的日常管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有章可循,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办公室人员。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工作日时间严格执行打卡制度:
2、周六、周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并按工作日时间实行打卡制度;前台销售周六、日值班由其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六、日或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补贴按30元/人/天发放。
3、公司组织活动需在办公室以外的场所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召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需在自己的工作岗位所在地录入。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未签到说明》,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上述情况考勤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进行管理。
1、所有员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每周一早上八点上班,召开部门经理会议,所有员工统一穿制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周六、日为休息日。
3、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一次按20元/次/人扣罚,超过10次扣除当月考勤工资500元。无故旷工扣100元/天/人,超过10天(含10天)视为自动离职,停止发放薪金。
4、忘记打卡或考勤机无法识别指纹的员工,在忘记打卡或打不出指纹的一天内必须填写情况说明,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留办公室备案生效。否则,未办理或过期办理无效;每月考勤统计中出现即无指纹考勤记录,又无书面手续,办公室将按缺勤外理。
5、未签到说明必须在3天内补齐,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超过时间不予承认。
1、严格请、销假制度。
(3)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产育假、结育手术、3天以上病假(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4)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制度第四条扣罚;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5)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无考勤工资),请假超过一个月停止发放工资。
(6)职工生育给予150天假期,女职工流产给予7天假期,超过时间经公司同意后按事假处理,逾期未返回公司上班按旷工处理,超过时限按自动离职处理。
(8)请假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工作人员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公司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10)请病事假者扣除当天全部工资。
1、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购、打游戏、看电影、外出吃早餐、买菜、逛街等,如有违反者,发现一次全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人/次。
2、每月组织一次员工培训会议。
3、每月初的周二下午全体员工进行大扫除。
4、新聘员工入职,一年内怀孕视为自动离职。
5、员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监督、检查,考勤需秉公办理,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制度的双倍予以扣罚。
6、凡受到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7、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总经理。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八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平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平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政府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篇九
第一条 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因季节变化需要调整上下班工作时间 ,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夏时令(早上8:00—12:00,13:30—17:30)/(早上7:30—12:00,14:00—17:30),冬时令(早上8:00—12:00,13:00—17:00)。
第二条 员工(除特殊审批外)在公司上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登记制度,一个月内无特殊原因累计二次未见指纹打卡记录的,如能证明确实在上班,须填写附件补打卡申请,否则按旷工半日论处(扣除当月日工资1.5倍),依此类推。因工作需要在项目部上班,则由项目部负责考勤,如若发现既不打卡,又无项目部考勤,视作旷工论处。
第三条 所有员工(除特殊审批外)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办公室。不办理批准手续者,经查实,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如因特殊原因,需填写补打卡申请上交办公室。否则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扣除当月日工资的1.5倍)。
备注:1、按迟到论处时间表(夏时令8:06—8:36 /7:36—8:06、冬时令8:06—8:36)。
2、按旷工(半天)论处时间:
(夏时令8:36之后 /8.06之后、冬时令8:36之后)。
(夏时令17:00之前、冬时令16:30之前)。
第五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累计发生,按50元/次扣款处理。
第六条 员工迟到、早退1次,当月扣工资2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含以上)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记小过的处分;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含以上)者,除按规定20元/次扣工资外,给予记大过的处分,并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 员工无故旷工,当月按应扣日工资的三倍扣款,因旷工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无故旷工1天,除按规定扣除本人当天工资的三倍外,给予记小过的处分;当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记大过;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八条 员工(除经总经理提出的特殊处室特殊审批外)因病因事要请假的,无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填写好请假单,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处室长审批,并报办公室,超过一天的还需报分管副总批准;处室长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未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办公室由专人考勤,考勤人员必须在上班后将员工到勤情况报办公室主任。考勤人员在每月五日前须将考勤汇总表及值班费上报各财务处核实,且各公司财务处务必于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中实建设为每月8日发放)。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5月13 日制定,于20__年5月16日生效,若本人对考勤结果有异议,可至办公室考勤管理员处查询。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遵守,互相监督,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