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答辩状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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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中的景色常常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启发。怎样撰写一份有深度的环保总结?有没有一些方法可以提高总结的可操作性?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示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亲爱的班主任郑老师:
我们马上要毕业了,所以,我现在特别珍惜和您在一起的时光。再过几个星期,我就将离开母校、离开你、离开同学们。这两年来,您给了我很大的关心和帮助,我的成长凝聚了您的心血。
每当我成功的时候,您都会鼓励我;每当我失败的时候,您会批评我。我知道,您全都是为了我们。
还记得,有位同学生病了,您就给她钱让她去包药。想起那一次,我就想流泪,可想而知,您对我们是多么关心,多么无微不至呀!
还有一次,我们去城里参加朗诵比赛,得的成绩很不好,而您却没批评我们,只鼓励我们说:“你们在短时间里能练成这样好,真棒!”听了您的话,我们都很欣慰。那时我们在下面说,老师真好,我们表演失败了,还这样鼓励我们。如果老师都想您这样,那就好了!有的老师不管怎么,就打骂学生。
啊!亲爱的郑老师,您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和心血,而如今,您的脸上平添了几道皱纹,您的头上平添了几丝银发,可我知道如今您才35岁啊!老师,请您放心,我绝不会辜负您的处处教导。我会用优异的成绩报答您的请您放一百个心,一万个心。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工作愉快。
您的学生:田晴晴。
答辩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xxx号江南xx苑xxx10栋x单元xxx号房。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xx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xx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xx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xx正好合适。况且,朱xx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xx。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xx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xx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xx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
答辩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出生日期:
答辩人因__诉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按原告起诉状内的陈述,原告交纳了集资款却未进场经营与事实不符。
根据我公司调查了解,原告__和其丈夫__是我公司辖下__的业户,经营__行业已多年。年月日原告__向公司交纳集资款前,在公司登记的已经是__的名字,并由__一直在__经营到x9年3月。
二、__在x9年5月11日用原告__的集贸款票据抵顶了2140元的应交经营费用,同年9月9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资款,当时由我公司返还4000元。
按以上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资款1860元及x9年3月至9月六个月的摊位费600元。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事实是:答辩人单位工作制度系三班倒,答辩人下夜班后还干包工活,根本没有赌博之事。答辩人将挣来的钱交给被答辩人支配,现被答辩人有3千元储蓄,根本不存在买衣服回娘家要钱之事情。
二、被答辩人诉称近三四年来,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经常夜不归宿,在外赌博,被答辩人稍加询问,便对被答辩人进行毒打,逼得被答辩人曾两次自杀,经抢救脱险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实的。答辩人从未打过被答辩人,除夜班外,答辩人都在家住。至于被答辩人两次自杀,与答辩人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为其离婚创造条件而已。
三、应当指出的是,被答辩人生活作风不正派。曾于××年跟×××乱两性关系,答辩人发现后,由于被答辩人和×××苦苦哀求,并表示悔改,答辩人才勉强把事情压下去。事情过后,被答辩人迄今并未有悔改表玑,但答辩人考虑到两个女儿幼小,愿等待答辩人悔改过来,重归于好。故答辩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不法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
××年×月×日。
答辩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人民法院()……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公章和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答辩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3.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反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反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答辩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人民法院()……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4.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答辩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反诉原告):黑龙江省y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反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双方在签订《租房协议》之初,答辩人已向被答辩人明确告知其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提供税务发票的事实。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才作出了“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及时向乙方出具票据”的约定。这里的票据的含义应当是除税务发票以外的收款凭证。此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是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的义务。而答辩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不是营利性单位,无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为其开具发票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违约金16万元的诉讼请求同样缺。
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也应依法予以驳回。
如前所述,双方已经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对是否开具发票作了具体的约定。该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因此,答辩人没有向被答辩人开具发票的行为并未违约。
关于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为其正常供热的事实,由于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的存在,其要求答辩人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h市n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黑龙江省t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一:
答辩人:吴××,女,1980年1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被答辩人:李××,男,1980年1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
一、同意解除与李××的。
我与李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xx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xx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李××抚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xx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00元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xxxx,面积近80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李xx所有,由李xx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167.65元,贾仁应有67197.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xx在建行xx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xx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年**月**日。
范文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感情破裂。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我与被告与1993年1月1日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该陈述符合实际情况,正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一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乱找女人,对家庭不负责任,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可能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沟通不够,导致被答辩人猜疑答辩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愿意与被答辩人通过交流沟通,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儿李颖杰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敬爱的团组织:
我是初二级的一名学生,我志愿能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盼望能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
加入中国共青主义青年团是我初中以来的愿望。随着阅历的丰富,我对团组织有了初步的认识:共青团是中国^v^的有力助手,是一座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的大熔炉。是许许多多人才成长的空间。我时刻以团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上,我以团员为学习榜样,以超越他们为目标。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在生活上,我注意勤俭节约,我讨厌向父母伸手讨钱,所以我想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希望能早日独立自强,自力更生。我决心加入中国共青主义青年团,决心追求我的愿望,希望能够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我在班级里担任体育委员一职,每天要管理好同学们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还要协助老师上好体育课。担任体育委员以来,值得我骄傲的事是我曾带领我班同学取得全集对形队列操比赛的第一名。在校里,我曾是校运动员中的一员,虽未曾为校争光,但我已尽全力了。现在我是校初中篮球队副队长,现已为校赢得几场赛,将来将会有更多比赛,我会揭尽所能为校争光。
如果团组织经过严格审查批准这一要求,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更认真、更努力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履,服从组织的要求,模范的做一名共青团员。行团员义务如果团组织经过严格审批,觉得我还不够资格,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争取能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
总之,我请团组织考验我,接受我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其它文件____份。
答辩人(被告):
住所地:
被答辩人(原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因被答辩人公司诉答辩人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
纷一案,答辩人于20__年月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
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诉讼主体不合法。
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
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
代收代缴协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采暖用户签订的供热采暖合。
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修改、调。
整或解除。
截止目前,我与公司未修改或签订供暖、制冷。
合同,我与供热公司供暧制冷费多交少交,公司无权向。
法院起诉我。
二、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计算依据不符合北京市相关文。
件。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
的通知》京价(商)字〔20__〕372号文件,燃油(柴油)、燃气。
暖季35元。
因室的房产证标明的房屋属于公寓(住宅),
供热公司应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计算供暧及制冷费。
且室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
三、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合法。
原告提交了一份由。
居委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1。
该证明未经答辩人授权,属无效证明。
2居委会无权改变房屋的。
设计用途。
该证明不仅无效,且更进一步说明室是住宅只。
能用于居住。
四、居民供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
的房屋设计用途为准。
根据《关于规范供热单位收费服务行为有。
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容发〔20__〕92号)第二条指出“居民供。
热与非居民供热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房屋设计用途为。
准”,清楚地指明了计费依据。
当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设计。
用途与实际用热情况不一致时由谁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如。
何认定?什么叫“实际用热情况”?北京市市容委没有明确规定。
物业公司无权代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更无权代市容委判定“实际。
用热情况”,否则供暧收费市场将会发生混乱!造成大量的住宅。
存在实际用热情况争议,法院将会不胜其烦!且北京市市政市容。
委也不是价格的制定单位,无权代发改委判断每个采暧用户供热。
收费标准。
五、违约金计算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仅是代收收付供暧及。
制冷费,没有合同约定,无权收取违约金。
合同约定的仅是物业。
服务费的滞纳金计算办法。
六、被答辩人无权代供热公司判断房屋使用用途,且错误。
地判断了答辩人房屋的使用用途。
答辩人与个人签订租房协议,
房屋使用人用于居住。
因本房屋房本设计用途为公寓,工商局不。
能注册,该使用人未能将房屋用于经营。
因做为员工休息室,费。
用由单位出,故物业发票抬头写的是租房个人所在公司。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随意夸大应收供暧及制冷费,并在此基。
础上索要巨额违约金,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被答辩人。
还以供暧补充协议的形式截留交给热力公司的供暧费,并且越权。
毫无根据地多要供暧费,严重违反了《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答辩人保留对其提起反诉的权利。
见,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
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被答辩人(原告):周xx女汉现住xx县xx镇xx村。
身份证:xxxxxxx电话:xxxx。
答辩请求:
1、周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2、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年经熟人介绍相识,后经二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我们彼此快乐开心,彼此倾诉双方的家庭背景,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的感情日益升华,彼此都见到双方父母,并且给双方父母留下了良好的印象,答辩人还按风俗送彩礼,得到被答辩人的同意。于20xx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xx年4月20日生育儿子靳佳乐。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基础良好。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人介绍相识,两年的恋爱,相互了解,有深后的感情基础,双方的性格相近,爱好相同,婚前婚后均能和睦相处,感情较好。两年的恋爱,走入婚姻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双方结婚时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对方有深入的了解,婚后一起度过了三年多的幸福生活。这些基本的事实,是被答辩人不能否认得。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诉状中谈到的婚后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没有经常吵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起在被答辩人家中生活了一年多,在此期间被答辩人的父母及家人,对我很好,待我像亲生儿子及亲兄弟一样,与其父母及家人从没有发生过口角。在居住期间,家人们也帮助我解决很多问题,比如工作问题,洗衣做饭等等。这些事实,也是被答辩人及其家人不能否认的。
(四)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1本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疙瘩”,帮助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儿子,让儿子从小在残缺的家庭中生活成长。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且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中的离婚事由,故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请贵院依法驳回其起诉。
此致
xx矿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11月14日,答辩人收到xx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孙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x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2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11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司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奋斗上进,并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双方婚后生有一子--司,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
x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敬爱的王老师:
您好!
提笔首先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一提起王老师您,我就感到特别的幸福与骄傲,有许多感恩的话要向您说,因为您就像我们的妈妈一样呵护着我们,教我们知识,教我们做人。就像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感恩长空,因为长空让它飞翔;高山感恩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我感恩苍天,让我幸运的遇到了您这样的好老师!
王老师,您是大家眼睛里的一位严师,您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担任我的班主任。严格要求我们,扎扎实实的传授给我们知识,我们在您的谆谆教导下,每次考试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一直到现在,我们可都是您的骄傲啊!尤其是我,每次考试都能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当我把奖状捧回家的时候,爸爸妈妈总是乐呵呵的说:“取得了好成绩,可别忘了王老师啊!”是呀!四年了,44个我们都从咿咿呀呀的小朋友长成身体健壮的大孩子,都是您在照顾、关心我们。我代表44个我们向你道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老师,其他同学心目中的您是一个严厉的老师,但在我的心目中您是最独特的。老师,您是一支蜡烛,您把我光亮给了了我们,您把温暖给了我们,您却一天天的变老,但您在我们44名同学心中永远年轻漂亮。您是最棒的老师。记得一年级刚入学的那一天,学校要对所有的一年级学生进行考试,然后根据成绩给我们分班。第一次考试,我只考了七十六分。第二天我看到我分到了一年级一班,当您身着艳丽的服装、披散着头发走进教室,我就已经喜欢上您了。在您的培育下,刚发出嫩芽的我长出了一朵朵鲜艳的大花。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居然从76分考到100分!我心里可高兴了,我那时第一个感谢的就是您!老师,我觉得您就是一股清泉,让口渴的我们喝的足足的,品尝泉水的甘甜收获无限的知识。
老师,我知道,您每天都很累:批作业、写备课、为我们操心......但我们还那么不懂事,天天给您惹事、扣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极了。老师,您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您为我们付出的太多太多,我从心底里感恩与您,我想大声地向您说:“王老师,我——爱——您——!”
您的学生:
201x..
被答辩人:张xx,女,汉族,197x年xx月xx日生,住河南省兰考县。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年03月11日签定的离婚协议已生效。
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经双方慎重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20xx年03月xx日到婚姻登记机关(兰考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书。
因此该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
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婚后并没有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定离婚协议书时,都是双方的真是意思表示。
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存在。
该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多财产的.所有权作出的处分,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应当负责。
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请求。
二、被答辩人起诉状中所列的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依法不应该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答辩人在起诉状所列的位于兰考县xxxxx胡同北段路西的房屋,以及位于兰考县xxxxxxxx房屋根本不是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所有的房屋,那是答辩人父母用毕生的积蓄加负债所建起的,所有权处分权均归答辩人父母所有。
不应该作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财产分割。
被答辩人所诉称的拖拉机、摩托车、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等都是答辩人的父母所购置用于生产生活的,并且这些财产一直都是有答辩人的父母所支配和适用,答辩人及被答辩人并不享有所有权。
如果这些财产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话,当时在签定离婚协议时,被答辩人就会提出来对这些财产的分割。
被答辩人当时不提出来分割就知道这些财产不是有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所共同所有的。
三、被答辩人诉称的土地承包经营的事实不实。
答辩人所在的家庭在1999年土地承包分得土地人均是2.35亩,并不是被答辩人所称的分的2.5亩集体土地。
在20xx年流转给森源光伏发电项目每人平均1.35亩,剩余的1亩在谷营乡xxx西未被流转。
并且该土地流转补偿款并不是被答辩人所诉称的答辩人所违法领取的,答辩人没有返还的义务。
以上答辩意见供贵院审理时采纳。
此致
兰考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04月17日。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
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我与某某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xx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纠纷答辩状(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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