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用来详细描述与陈述某个主题或问题的书面或口头表达形式。注意文中使用的术语和专业词汇,确保读者能够理解和领会。报告范文是我们掌握报告写作规范和技巧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常见的错误和陷阱。
20xx年5月xx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20xx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根据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的反馈意见函》要求,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xx县司法局20xx年度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是由县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指导、督促和检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等费用的支出。县司法局在20xx年度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确保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顺利开展,并在组织实施后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xx县司法局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深化社区矫正对社区协理员进行依法矫正、监管到位,加大管理力度,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完善贯彻落实的相关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执行请销假等监管制度,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发生。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该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绩效目标数值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合规等。该项目评价结果为项目决策17.00分,项目过程3.71分,项目产出11.75分,项目效益51.0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83.4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该项目预算总投资15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总费用为114.47万元,其中:实际支出106.12万元,应付未付8.35万元。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有偏差。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支出为106.12万元,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0.75%,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资金不匹配。
(三)项目绩效目标数值不准确。该项目设立了绩效目,但数量指标值偏差较大。
(四)项目资金支出审批不严谨,存在挪用资金的问题。在本项目资金中列支单位临聘人员工资。
(五)在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后,较少开展对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培训工作,并未及时进行社区矫正协理员相关监管知识培训。
(六)项目自评报告不规范。绩效自评中未给出总的评分和评级,自评中未反映具体的经验总结。
(一)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财政资金效用。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我单位在今后项目预算中,努力提高编制水平,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预算编制,对各种费用支出进行合理细分、对预算项目进行细化、保证编制内容完整,做到科学编制。
(二)提高预算执行率,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在以后的工作中,根据日常运行要求,我单位会积极与县财政联系,及时拨付资金,按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开展资金申报及兑付,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三)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提升目标与实际支出的.匹配度。因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群体,具体绩效目标数值只能根据近三年的社矫对象进行预测,我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数值,明确绩效目标,提升目标与实际支出的匹配度,确保达到项目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项目支出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我单位已对非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其他临聘人员进行了清理,今后会加强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资金支出审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协理员业务能力。20xx年,我单位已制定关于社区矫正实务“互学互鉴互助”培训工作方案,截至20xx年8月,我单位已开展6次社区矫正培训,由社矫股股长、司法所所长或业务骨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每年将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其业务能力,提升社区矫正协理员的业务水平,除此之外,也会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六)对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合理设置评价指标,规范编制自评报告。加强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编制规范的自评报告,并给出合理评分及评级,对项目的实施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立项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也是为更好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属于经常性项目性质。
2.实施主体: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屯昌、昌江、陵水、乐东、白沙、临高等11个市县。
3.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建设三亚市逸夫中学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20万元,支持建设儋州市歃血结盟纪念园文化展示配套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琼海会山镇加脑村民族团结文化墙宣传改造工程15万元,支持建设万宁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宣传展示项目15万元,支持建设东方市第二思源实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宣传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屯昌乌坡镇芽石铺村苗族文化特色墙画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昌江叉河镇排岸村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宣传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陵水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广场提升项目20万元,支持建设乐东千家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项目和千家镇黎锦技艺传承教育基地改造20万元,支持建设白沙民族中学黎陶培训工作室改建15万元,支持建设临高思源实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15万元。
4.主要内容:此次活动涉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儋州市歃血结盟纪念园)文化展示配套项目,校园文化建设相关项目,乡镇黎锦技艺传承教育基地改造、黎陶培训工作室改建,乡村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等内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为鼓励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纵深发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琼族〔2013〕46号)精神,我委于2020年8月27日向各市县下发《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的通知》,经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上报、市县政府同意,机关业务处室审核,委党组会讨论决定,最终确定在全省11个市县(自治县)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我委上报的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建设方案,并于2020年12月31日下达《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的通知》(琼财行〔2020〕1115号),并在第一时间将200万元专项资金下发至11个市县(自治县)的地方财政。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东方、屯昌、昌江、陵水、乐东、白沙、临高等11个市县收到资金后,多次召开办公会议,分步骤分阶段实施项目建设,截止2021年12月底,所有项目顺利完工。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属于专款专用财政资金,我委严格按照《预算法》《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制度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且各项支出均有相关授权审批,资金使用规范。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建设项目由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上报,严格执行《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且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市县(自治县)、各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的招投标制度,没有发生建设项目内容调整、变更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各市县(自治县)政府、民族事务局等部门在开展项目管理时,坚决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平、接受社会监督,除通过县级广播、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公开外,更发挥乡(镇)村政府的宣传作用,保证项目实施的公正、透明。我委业务处室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市县开展项目跟踪、督导,实地了解掌握项目的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我委严格按照《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控制各项目开支,确保创建资金不超出预算范围。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不超出预算范围。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逐步进行,到2021年12月底已完成了既定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评价优等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我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参与活动市县涵盖民族自治县、民族散居市县,参与的单位有学校、企业、乡(镇)村,活动参与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市县(自治县)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七进”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创建活动的社会覆盖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均按时完成。
无。
今年以来,xx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xx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xx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xx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xx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xx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xx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xx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xx市发展、构建和谐xx上见成效。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xx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xx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xx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xx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54.37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3.85万。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xx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xx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为不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以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xxx年度项目资金、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和xxx年度项目资金、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xxx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快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富民强县”,改善民生,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实现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增长11%,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2%以上,城镇化率年提高2.5个百分点。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州前列。
2、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印发教育材料、光盘等,开辟专栏,营造氛围,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民生水平。
接待外省客人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00元);差旅费约陆仟元(6000.00元);印制宣传资料等费用大约叁万壹仟元(310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到xxx年,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州前列,争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
(一)绩效评价目的: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该项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年度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我单位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效果3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评价指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1、确立了评价原则:一是要科学规范;。
二是要公正公开;。
三是要分级分类额;。
四是要绩效相关。
2、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围绕项目实施范围、资金管理办法和标准、要实现的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3、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主要围绕本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主要参照现行的一些财经纪律和闲逛的财务制度按照标准组织实施。
(四)证据收集方法:主要查看支付凭证,分析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等。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一是成立评价小组;。
二是围绕该项目的最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通过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由于时间紧,加上没有专业人士指点,一些评价指标还不够完善、不够科学。
(一)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通过分析评价,该项目设计合理规范,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2.项目管理:该项目在财政部门的配合下,执行到位,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实行了专款专用,未出现挪用、截留、滥用现象。
3.项目绩效:通过实施该项目实现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的目标。
(二)评价结论1.评分结果:98分。
2.主要结论:该项目由于由县级财政资金有限,加上随着时间的变化,需要维修和保养的地方很多,资金保证还存在一定难度。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在使用该项资金时,我们严格按照相关的财经纪律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实现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目标,但是后期的巩固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对一些一次性的开支还需要不断继续投入,发扬我县的民俗文化也还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作保障。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是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经过多年的努力,d县成功创建成为了一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这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政府各级合力打造的产物。如今,我们要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的绩效进行评价,为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共计4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0xx万元,地方财政投入20xx万元。绝大部分经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示范区建设、村级公路改造等方面。
通过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政府为加强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宣传普及方面,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宣传教育,人们的民族自豪感得到了提高,民族关系也愈发和谐。
2.示范区建设。
政府在建设示范区方面,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并注重环保。d县成功打造了一座亲山、亲水、亲绿、亲民的绿色生态示范区,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这不仅增强了全县民众对本地区的认同感和自信心,同时也提高了外来游客对该县旅游的兴趣。
3.村级公路改造。
村级公路是一个乡村地区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之一。政府在该项工作上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维护费用,但通过不懈努力,维修了一批路面状况较差的部分,提升了基层民众的居住生活环境。
4.经费使用绩效。
绩效评价的`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经费使用效率。我们认为,该县在使用经费方面表现出了很高的投入产出比,预算执行得非常到位,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对经费实施分类管理等方法,政府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也保证了项目的高效推进。
总体来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通过各项工作的协同配合,政府成功创建了一个民族团结、文明进步的地区形象,并为未来的县域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怀化市民宗局现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11人。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族政策法规科、民族文化教育科、民族经济发展科、宗教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各民族地区的联系和交往,组织开展周边地区民族联谊活动,参与协调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涉外事宜,帮助和指导宗教界开展同境外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负责管理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搞好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关系。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4)、助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抓好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麻阳苗族自治县见县30周年,会同县6个侗族苗族乡成立20周年庆典筹备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协调督促省、市支持庆典项目资金落实,组织开展好庆典活动。
(6)、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推“三城同创”工作,重点督促通道、新晃、靖州、芷江、麻阳等5个自治县扎实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载体,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平台,组织宣传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7)、加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持续放大鹤城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切实加强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扎实做好中办、国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防范和纠正民族歧视现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8)、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一步抓好国家和省规划的重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为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组织参加全省第四届最美少数民族村镇评选;承办好在靖州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演展示会议,主动争创民族客栈示范单位,促推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
(10)、抓好宗教各项重点工作。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组织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稳妥做好换届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认真完成全市宗教基础信息入库复核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指导各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搞好建设。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
(12)、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全省民宗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各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
(13)、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协调配合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落实乡(镇)、村(社区)两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评价体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综治考核指标等要求,逐步形成民族宗教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14)、强化信息调研。坚持把信息调研作为提升民宗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民宗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抓好民族和宗教信息上报,发挥好民族宗教信息在宣传工作、预警问题、探索路径中的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充分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抓好国家和省民宗研究课题的申报和调研,深化研究内容,以优秀信息调研成果服务决策、推动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年度市民宗局整体收入1204.53万元,整体支出为113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37.1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697.17万元,包括:民族乡两项经费190万元,宗教事务经费49.88万元,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培训调研经费141.63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3.04万元,第四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52.62万元,舆情专项经费10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包括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基本支出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办理支付。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民宗局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对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及会议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从范围、标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明确规定,从严把关。2018年我局的“三公”经费中接待费控制数为40万元,20-年我局接待费实际开支2.69万元。在接待费管理中,我局严格按规矩办事,来人接待必须出具接待函,主要领导在接待审批单上签字同意后,才能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及用餐标准。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11万元,20-年,实际开支2.63万元。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也有严格的制度,出差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用车,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费用。
(二)专项支出。
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追加我局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共计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67万元(实际到账142万元),民族乡两项经费19万元,宗教事务经费50万元,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第四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328.3万元,民族乡两项经费190万元全部直接下拨到19个民族乡,每个民族乡10万元。少数民族文化资金50万元也是直接用于本市少数民族相关的文化活动及少数民族文化的收集整理,都是直接拨付到具体项目。
宗教事务经费50万元开支如下:用于本市四大教派的工作补助,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每年各4万元,共计16万元,全市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共计4.8万元,及逢年过节走访慰问神职人员等。以及本局宗教工作开展所需的各种开支,如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等。本局宗教工作开展如下:是着力宗教依法管理:坚持准确把握政策,扎实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完成了全市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机构基础信息入库复核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召开了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部署会暨全市宗教界人士代表的迎春慰问座谈会,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各县(市、区)举办了全市统战干部和全市宗教干部负责人在怀化市委党校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研讨班;扎实开展了全市佛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换届的各项准备,完成了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佛教协会的换届工作;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认真抓好了省级宗教团体部分换届代表的推荐把关工作;以“学习”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指导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开展“五进促五好”,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
召开了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和“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并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落实相关工作;成立了市民宗局“一单四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每个季度及时向省民宗委报送情况;对全市佛道教商业化问题、藏传佛教违规活动、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了全市露天宗教造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配合开展了《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保证了基层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这一工作经验得到了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监塑宗教造像,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开展了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整治,成功取缔了多个非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活动点。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稳妥地指导并督办芷江处置了天后宫“5.7”活动,化解了宗教负面舆情,切实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落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安排,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宗教督查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抓好了全市宗教自查工作,按要求向省呈报了我市的宗教工作自查报告,以及整改情况汇报材料。不定期指导监督全市性宗教团体规范财务管理,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辖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花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总计支出29万元。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完整,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3.04万元,属于省级专款补助,全部下拨给四大教派的教职人员,用于他们的生活补助。
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42万元,主要开支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民族团结进步把自治县和民族乡的逢十周年庆典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周密谋划,超前对接,强力调度,扎实督导,保障了麻阳3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落实《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省直单位支持麻阳30周年县庆项目资金1亿多元;多次深入实地,督促指导麻阳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于11月1日精心组织举办了庆祝大会,国家、省、市三级祝贺团全体成员出席大会,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发来贺电,省、市祝贺团赠送贺匾,副省长、省祝贺团团长吴桂英,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局长、国家有关部门祝贺团团长李铁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祝贺团副团长雷绍业在大会上讲话;县庆各项活动安全、节俭、务实、惠民,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这项工作发生的筹备费,租车费,调研差旅费,贺礼共计10万元。多次到会同县6个民族乡现场调研,坚持每月一调度,对乡庆业务进行具体指导,争取省民宗委按50万元/民族乡的标准,给会同县6个民族乡安排省级散居发展资金300万元,9月26日,会同县6个民族乡同时举行乡庆活动,活动圆满成功。六个民族乡送的贺礼每个乡1万,及发生的筹备费,租车费,调研差旅费共计15万元。
推动5个民族自治县全面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印发了《怀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组织5个自治县相关人员专程到贵州省铜仁市、湖南省湘西州学习创建经验,督促指导5个自治县全面开展了创建活动。认真指导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完成了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其中通道第四中学、新晃水洞村、麻阳楠木桥村等3个单位被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这项工作发生调研差旅费,资金下拨共计10万元。
扎实做好了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向省民宗委上报了《怀化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专门组织举办了来怀少数民族人员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四爱四争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遵法守法意识;走访了鹤城区的部分清真食堂和兰州拉面馆,并就回族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圆满解决了外来少数民族小孩入学难题;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回民的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及时中止了洪江市振华职业学校私自签订的跨省大规模委托培养活动;扎实抓好了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反恐工作,做好了清真民族斋月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了社会和谐。这项工作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座谈会,调研差旅费共计10万元。
切实做好了20-年度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陪同省民宗委开展了民族文化和高考民族加分政策的调研,组织举办了全市民宗系统审核工作培训,认真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通过12094人。这项工作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调研差旅费共计8万元协助省民宗委在靖州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演展示会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省民宗委领导及有关市州、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围绕保护和发展民族特色村寨,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展开了交流,为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组织相关县市区参加了湖南省第四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通道坪坦乡皇都村、新晃晃州镇水洞村、会同广坪镇西楼村、沅陵火场土家乡桃坪界村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入围。积极争取落实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向国家民委申报争取十三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4家(其中边销茶生产企业6家),为我市民族传统产业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这项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5万元。同时,还支持参加了通道“月地瓦”民俗活动、大戊梁歌会、湘黔桂六月六歌会等民族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项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2万元,2018年与新疆吐鲁番的善善县结对子,支援新疆的建设,拨付援疆款10万元。支付新晃林冲镇大堡村鼓楼建设14万元,支付芷江新店坪镇新京桥村凉亭建设15万元。支付新晃对口扶贫少数民族地区晃州镇水洞基础设施建设修路资金14万元,下拨资金共计39万元,少数民族工作经费的开支和下拨使用,支持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发生支出252.62万元,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开支包括召开运动会期间的运动员的食宿,场地租赁,购买运动器材,音乐制作,道具制作,租车费,团服费,等费用。于7月12日至15日,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国甫宣布开幕,省民宗委副主任刘鸿伏致辞;本届民族运动会,共设有秋千、高脚、板鞋等10大项61小项,全市13个县市区729名运动员参赛,是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于10月13日至10月17日组织怀化市代表团参加了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夺得金牌15枚、银牌16枚、铜牌13枚,金奖2个、银奖1个,团体总分排名第一,蝉联乙组比赛冠军。通过成功举办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参加成功组织举办了湖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强了本市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扩大了提高了本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于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我们都严格按照《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使用方递交申请报告,不定期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按活动开展的先后顺序进行资金安排。
设立民族工作经费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怀和特殊照顾,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服务的重要手段。对少数民族工作经费,我局坚持精心预算、严格管理、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民委下发的《民族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省财政厅湘财行(20-)1号关于《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怀化市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来办理。
从市民宗局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的效果是好的。协助做好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大力保护与发展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一步抓好了武陵山片区对口联系工作。积极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从有效性来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按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经济性来看,各部门能够按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都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范围内;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相关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也要继续保持,管理制度要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要及时补充完善。
存在的问题:我市的民族工作经费是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怀发[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少数民族人口人数不低于每人一元的标准安排民族工作经费,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的要求,由市财政预算安排。问题是在遇到重大民族活动时,由于市财政经费紧张,会出现从这笔专项经费中调剂部分资金到活动中,这样无形中减少了我们的民族工作经费,影响了部分民族工作的顺利完成。
1、重大民族活动应该单独安排资金,而不是占用民族工作经费;
2、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应按增长机制进行增加。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包绩效考核方案(20xx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xx】8号)、《xx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健字【20xx】34号以及《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x卫健字【20xx】36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掌握我县20xx年第二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县卫健局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7月1日xx7月4日对我县十个卫生监督协管站的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情况如下:
20xx年年初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10个卫生监督协管站,聘任了3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根据协管工作实际需要,7月份又按《陆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新聘任了3名专职协管员,目前共有36名协管员,其中31名为兼职,5名为专职(直接由卫生监督局管理使用)。
10个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站必查,在每个协管站辖区内随机抽取3个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3个学校(幼儿园)、3个公共场所单位、3个集中式供水点、3家涉及职业健康的用人单位。
(一)考核内容: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疫苗接种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的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情况。
(二)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当场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与管理相对人访谈、填写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为主,以微信发送手机定位巡查图片为辅助,以《我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评分表》为标准,对各乡镇的卫生所(其它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单位、公共场所单位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巡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
1、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资金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人员配备、配套设施尚可,协管工作基本能开展。
2、项目实施方面:各乡镇积极收集整理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资料并归档,及时报告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卫生监督局对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医疗机构及非法行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等每次巡查都有巡查记录。
3、本季度我局完成对各乡镇的督导考核,共收到卫生监督协管的报送信息29条;医疗机构巡查539户次及医疗机构档案建立22户、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及疫苗接种点巡查245户次;职业卫生巡查16户次;生活饮用水巡查242点次及档案建立9户;学校卫生(包括幼儿园)巡查480户次及学校档案建立62户;公共场所巡查676户次及档案建立52户。
4、打击非法行医:本季度根据各协管站的信息报告,我局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协助下,对所报非法行医信息展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本季度共取缔5户非法行医户,没收药品及相关器械6袋(箱),没收药柜2台,行政罚款23200元,还有各协管站当场取缔游医摊点9个。
1、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办公经费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急需购置,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未能及时更新,争取年底前落实。
2、有2个协管站上报信息及汇总表不及时,巡查数据不完全,已按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3、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督能力不高,还需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其中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目前还不能胜任,暂由中枢同乐街道协管站协助监督局监督执法,导致监督覆盖率低。
4、打击非法行医任重道远,宣传力度还不够,由于非法行医者违法成本低、流动性、隐蔽性强,协管员巡查难度增高,导致不能及时发现、上报信息。
5、部分协管站档案建立还不规范,工作计划、总结、图片等资料未及时收集归档,特别是各经营单位分户档案大部分都未建立,即使已建立的,也不符合要求,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
6、少数协管站巡查表填写不完整,发现问题无整改意见,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7、通过微信小程序和电脑端上报现场巡查的数据与上报协管办的纸质数据不相符,目前已向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报请求帮助原始数据库下载方面的问题,尽快解决上报数据统一。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能力。
2、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进村、入户,做到不留死角、盲区,提高监督覆盖率。
3、按照《xx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4、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总之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杜绝卫生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将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并把工作常态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发挥更好的前哨作用,促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负责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少数民族同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使少数民族同胞经济不断发展。
该项目总费用6.94万元,其中培训费0.46万元、办公费0.24万元、印刷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护费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盘王节经费0.95。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批文,严格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特色瑶族村寨建设,以县规范农村建房为契机,引导太和镇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建设瑶族特色村寨,组织太和芙蓉瑶族移民新村和白水瑶族乡民族村到江永、江华、恭城、连山、连南瑶族自治县考察瑶族特色村寨,现已建好民族村特色牌楼,沿路两旁的房屋进行瑶族文化元素的注入于12月底完工;白水民族村的特色级服务平台年前完工;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村民对自家房屋进行民宿装修,为瑶族民俗旅游打造亮丽风景。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民族团结经费申请
xxx市人民政府:
xx路街道办事处成立已有大半年时间,半年来为配合我市创xx家级卫生城市,和迎接“天山杯”竞赛,我处协助市直各部门做了很多的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物力、财力。加之今年办事处前期的筹建准备、初始运行,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以及各类众多的文体活动,目前我处经费严重不足,财政收支存有很大缺口,已影响了我处正常的办公。
现xx路街道办事处特向市政府申请经费2万元,望有关领导能解决为盼!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