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主持词(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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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8 00:00:00    小编:体制内老秘书

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主持词(三篇)

小编:体制内老秘书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篇一

这次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经省局党组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纳税服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务求实效,扎实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下面根据会前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开拓进取,务求实效,纳税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几年来,在省局党组的领导和总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纳税服务部门牢牢把握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全省三级纳税服务机构为组织保障,以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系统、外部网站为依托,以创建“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为抓手,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山东地税纳税服务经历了对纳税服务的思想认识从浅到深、专门机构从无到有、工作份量由轻到重、影响越来越大的发展历程,走出了一条具有山东地税特色的纳税服务发展之路。

(一)凝聚共识,提升理念,引领纳税服务工作。 从20xx年起,连续几年召开的由各市局纳税服务分管领导参加的全省纳税服务会议,阐释纳税服务理念,研究部署工作;邀请总局有关领导、山东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系统讲解纳税服务;先后开展20多个纳税服务调研课题研究;在全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举办“我看纳税服务”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纳税服务知识竞赛活动等;开展“我为纳税人做一事”和“我为纳税服务献一策”活动;撰写纳税服务文章,在《大众日报》、《中国税务报》上发表;各地还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和外部网站,加强纳税服务宣传。纳税服务中心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目前正在编写《纳税服务》培训教材,共20多万字,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纳税服务工作做了全面论述,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服务工作。力求在工作中凝聚共识,加深认识和理解;以理念引领工作,拓展思路,加快发展。目前,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核心业务的理念,纳税服务是全员全过程服务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全系统共识。随着纳税服务理念的不断提升,系统上下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认可度、支持度、参与度越来越深,纳税服务的工作氛围越来越好,服务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

(二)以有为求有位,务实做好核心服务业务,纳税服务不断深化。 一是围绕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提供服务。加强各类税法宣传,开展“网送税法”等服务;建立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定期开展税法培训活动,实现培训常态化;规范12366服务热线、网络咨询、现场咨询,编写40多万字的《纳税服务咨询手册》供全系统学习。二是围绕提高办税效率和降低征纳成本提供办税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形成“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格局;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服务制等制度;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积极推行“免填单”、同城通办等服务措施。三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实施《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体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并做出制度安排;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制定纳税服务涉税事项处理办法,加强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保密,组织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开展了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四是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和注税监管。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加强注税行业的行政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五是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先后开展了“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企业发展”、“集中服务企业发展”等主题活动,送政策上门,帮企业解忧,取得良好效果,《大众日报》进行了专门报道。随着纳税服务实践的不断深入,纳税服务工作逐步受到重视,各级在部署工作、研究措施时,纳税服务工作触及面越来越广、越来越宽,份量越来越重,影响也越来越大。

(三)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助推纳税服务全面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设立省、市、县纳税服务中心,成为健全三级专业纳税服务机构最早的省份之一;明确职责,配备人员,形成了完整的纳税服务组织体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规划等综合性文件,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规范;制定办税服务厅和12366系统管理规范,明确“一站式”服务要求,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对12366座席人员实行星级管理,规范纳税服务人员行为;从20xx年起,持续开展“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以此为抓手,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平台保障。办税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自20xx年全省纳税服务会议明确要求要实现纳税服务中心与有关办税服务厅的有效整合以来,烟台、威海、莱芜、东营、德州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落实了省局要求,潍坊、济宁、日照、临沂、滨州市局所属全部县(市)局和其他市局部分县(市)局实现了纳税服务中心与有关办税服务厅的整合。从实际成效看,凡是纳税服务场所按省局要求整合到位的,工作力度都是大的,纳税服务中心也是有地位的。实行纳税服务机构与办税服务场所有效整合并开展服务,在全国也是做得比较早的比较好的。12366纳税服务系统运行稳定,自20xx年3月上线以来,一直发挥着纳税咨询主渠道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电话392万起。实行省局集中与座席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在全国也是很早的,我们的做法在全国相关会议上典型交流,规章制度被总局大量吸收,为全国12366的建设和运行做出了贡献。山东地税网站群建成并运行,经过两年的准备和建设,宣传和服务功能并重、省级集中、技术先进的山东地税网站群即将上线运行,从现有税务网站看其服务功能还是很强大的。服务机构、平台和制度的不断建立完善,保障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几年来,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得到了多方面的肯定。总局纳税服务司多位领导参加我们的纳税服务现场会和培训班;全国纳税服务通报10余次对我省的纳税服务予以肯定;总局对全国34个城市开展的两次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济南市局两次、青岛市局一次入围全国前10名;20xx、20xx、20xx年连续三次省局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先后有20多个兄弟省的地税部门前来考察交流纳税服务工作。全省各级纳税服务中心获得了很多国家级、省级荣誉,济南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王芳同志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总局和省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系统其他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代表宋文军局长,向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关心支持纳税服务工作的所有部门、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具体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是落实纳税服务三年规划和“”规划的重要一年。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各级地税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准确理解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切实解决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给纳税服务工作带来新课题。 一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同时也进入了改革深水区、矛盾并发期。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征地补偿、拆迁矛盾、劳动就业矛盾的日益凸显,恶性冲突事件时有发生;社会信用危机蔓延,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问题频发,人们普遍对民生安全担忧和质疑;民主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群众信访、上访等现象不断发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多种不稳定因素相互作用,多个社会群体之间矛盾日益尖锐,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时有爆发。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税收工作也难以独善其身,种种矛盾折射到税收领域集中表现为征纳矛盾。二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给税收工作带来影响。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上升,国际经济环境难以明显好转。从国内看,今年以来,受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税收增幅相应回落。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政策部署,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实现税收平稳增长。在税收增幅回落的情况下,各级税务机关更要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禁止混级混库,积极维护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三是各地加快发展关注民生的积极性很高,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财力保障,财力需求增幅远远超过财力供给增幅,财力需要和供给矛盾突出,税收工作特别是依法组织收入工作更加困难。四是税收关注度日益提高。税收工作本来就是经济利益的焦点,随着媒体、网络对于税收增幅、税收负担问题的高度关注,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的执法、管理、服务等行政行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旦有涉税事件发生,很容易被曝光被炒作。一年多来全国就有多起涉税事件被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纳税服务部门处于征收、管理、执法的第一线,纳税服务人员直接面对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对纳税服务提出全新的要求。 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两句话前者是解释权力是谁给予的,这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公共权力就其本质上看是来源于人民,人民通过某种方式授权给政府,由政府使用公共权力来解决公共问题,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就是公共权力的具体实施者。“权为民所用”是解决权力如何运行的问题,是否有违背赋权者的意愿,是否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政行为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既然权力来自于人民,那么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服务就是地税部门的职责所在。必须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并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征管改革和新一轮基层建设,为纳税服务提供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1996年确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20xx年,在原有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无论是“30字”征管模式,还是“34字”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始终是征管模式的两项基础工作之一。目前,总局正在研究新一轮的征管改革,其中,税务机关权力本位向纳税人权利本位转变,还权于纳税人,还责于纳税人,是征管改革的重要考量。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讲究“有限”管理和“无限”服务,征纳双方做好各自份内之事,构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征纳关系。由此看来,纳税服务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会削弱。

随着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推进,推行集中征收,实行集中办公、集约化办公,推进非常顺利。目前,我省80%的县(市、区)局实行了集中办公,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心所在一起办公的情形,这时如果每个中心所再单独设立办税服务厅,显然不合适,需要整合。但整合后由哪个部门统一管理,提供专业的征收服务,非常值得研究。当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局的纳税服务中心与有关办税服务厅实现了有效整合,整合后统一由纳税服务中心管理。这为下一步基层征收机构集中办公后办税服务厅如何整合和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四)纳税服务面临新任务。 一是总局“”时期纳税服务规划提出新要求。“”规划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提出要建立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组织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这是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思想观念上,部分税务机关仍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一些税务人员官本位、权本位思想较重,自觉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但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运行机制上,纳税服务作为核心业务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纳税服务合力未能有效发挥;在队伍建设上,税务干部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激励机制尚未落实;在业务管理上,现行管理制度与纳税服务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两个减负”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有待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空间有待拓展、行业监管有待强化。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三、开拓进取,全面深入做好纳税服务各项工作

今年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级要按照“”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省局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有些工作,如税法宣传、办税服务、纳税咨询、税法辅导、信用等级评定、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等,已经讲过,就不再重复了;但有些工作,如纳税服务理念、办税服务厅整合和建设、防范服务风险、注税监管等问题,虽然已讲过多次,还需进一步强调。

(一)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理念。 理念问题是根本问题,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尽管已经对纳税服务有了比较深的理解和认识,服务理念也正逐步融入实际工作,但与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相比,还要进一步加深认识,提升服务理念。“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作为地税部门,就是要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要进一步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纳税人为本,尊重纳税人,平等对待纳税人,不折腾纳税人;进一步树立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理念,更加突出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以优质服务促进税法遵从,提高征管质效;进一步树立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理念,对纳税人合法的纳税需求,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满足,对纳税人合理的纳税需求,要创造条件尽可能予以满足;进一步秉承全员、全过程的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各环节,融入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法律救济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新格局。以服务理念的进一步提升,引领纳税服务工作的进一步优化。

(二)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有效整合和建设。 推进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中心的有效整合,是省局多年来一直力推的重点工作,也是每次全省纳税服务会议重点强调的工作。现在,又适逢全系统开展新一轮基层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基层征收机构的集中办公。目前全省已经有80%的县(市、区)局实现了集中办公,这就为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中心的进一步有效整合,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机遇。一是全面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与纳税服务中心的有效整合。还没有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进行整合的,要按照要求,抓住机遇,尽快实施整合,争取年底前完成;已经进行整合但不彻底、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抓紧时间进行完善和规范;还要认真研究,整合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防止服务断档缺位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做好办税服务厅执法试点工作。省局确定东营、莱芜市局以及莱阳、博兴、兰山三个县(市区)局作为办税服务厅执法试点单位,这次还专门邀请了开展试点的三个县(市区)局局长参加会议。目前,各试点单位都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了工作。试点的重点是解决纳税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如何行使执法权和如何开展集约服务的问题,这也是深化纳税服务的内在需要。纳税服务中心要配合法规部门做这项工作。下一步,省局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流程,对现有的流程进行细致梳理,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的标准,制定全省方案,在全省推广。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 全面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合力加强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促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场所,是征纳双方沟通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尽管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职责不同,但在纳税人看来,每一个与纳税人打交道的部门都代表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更是如此。税收工作中效率、流程、体制、机制等原因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往往集中在办税服务厅爆发,办税服务厅承载了很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压力、误解和怨气,成为“出气筒”,成为征纳矛盾集中爆发点。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显得尤为迫切。一是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省局制定了《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试行)》,对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业务流程、行为制度、绩效考核等提出了全面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季度,省局将组织验收。二是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省局制定下发了《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各地要开展应急处理培训教育,加强对应急事件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技能和处理能力。面对严重排队拥挤、系统故障、征纳双方争执、纳税人寻衅滋事、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要冷静、准确地进行判断,按照预案,及时、果断地进行处置。发生重大应急事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三要注重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人文关怀。总局和省局一直非常重视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关心。年初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省局第1次局务会议对如何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在岗位设置、录用、培养、晋升、轮岗、奖励等方面体现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落实意见,贯彻落实好总局和省局要求,激发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内在动力。

(四)切实防范纳税服务风险。 地税部门的执法、管理、服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增加了纳税人办税成本,侵害其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被复议、诉讼、赔偿、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税款流失侵害国家利益。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本身就有风险。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信用管理、权益保护都是纳税服务工作内容,不严格依法按照范围、程序、要求提供各项服务,就可能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纳税服务中心越来越多地承担纳税咨询、税法宣传、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完税凭证规范统一的填开等多种征收服务,如何依法规范征收服务、防范风险,就显得越来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树立服务风险意识,破除服务无风险的观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服务风险教育,查找和梳理现实工作中潜在的风险点,提高服务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减少风险隐患。二是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各项规定,推行“一站式”服务、承诺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国地税联合办税、“免填单”服务、两个减负、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导税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使纳税人享受到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总之,要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提高办税效率,节约办税成本,保护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防范服务风险,提高征管质效。

(五)做好山东地税网站群外网纳税服务栏目的应用和管理。 省局决定建设的山东地税网站群具有很强的服务功能,目前开发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各项模块已经部署好,正在测试调试中,近期将上线运行。各地纳税服务中心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网站运行前准备工作。各地要尽快梳理、整理和添加市局子网站栏目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并配合做好培训和上线运行工作。二是利用网站政策宣传广度,做好纳税辅导,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等工作,应用好纳税咨询、网上税校、提醒服务、涉税查询、服务投诉和质量评价等功能模块建设,为纳税人提供宣传、咨询、提醒、查询、维权等多种服务。三是管理好网站群。省局拟定了《山东地税网站群管理办法》,对网站各栏目的维护、应用、管理、考核等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下发后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六)加强注税行业行政监管。 加强注税行业行政监管是地税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也是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是加强行业监管与支持发展并重。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时期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注税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好行业监管工作,鼓励支持行业发展。二是要彻底解决“五脱钩”问题。总局和省局三令五申要求实现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等方面彻底脱钩,但时过多年,目前税务代理人员进驻地税办税服务厅、地税人员为税务师事务所拉业务拉培训、变相指定代理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引起纳税人的反感,有的被举报投诉,个别的被媒体曝光,带来很坏的影响。今后,哪个地方再发生违规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七)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本功,真理源自实践,正确的决策基于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目前,纳税服务已推进到深水区,进入攻坚阶段,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如纳税服务的理论支持问题、作为税收工作核心业务的保障体制机制问题、纳税服务在新的征管模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纳税服务难点问题如何破解、税源管理方式转变对纳税服务带来的影响、基层征收机构集中办公后如何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等等,都需要深入调查研究。随着纳税服务成为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地税工作许多方面都牵涉到纳税服务,需要参与、把关、提意见,如果不调研、不思考,就很难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也很难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研究动向和成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集中调研,在交流中实现调研,在调研中加深交流。衡量调查研究搞得成果如何,不是看调查研究的规模有多大、时间有多长,也不是光看调研报告写得怎么样,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要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拿出办法,解决问题,推动纳税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同志们,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又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机遇,希望全省纳税服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全面深入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促进地税工作安全运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谢谢大家!

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篇二

今天,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分析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推动“三个一流”目标早日实现。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探索,纳税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一流”工程建设,着力突出地税机关的服务职能,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纳税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几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各类服务资源的整合与配置,部分市局在机构设置、办税服务厅集中统一管理、服务职能的整合等方面领跑全省、全国,资源的利用率逐年提高,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20xx 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到位后,省局审时度势,在全国省级税务机关中率先成立纳税服务处,实现了纳税服务工作管理归口、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目标。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或利用征收分局,或利用机关内设机构,先后设立纳税服务机构。到20xx 年11 月底,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机构自上而下全面设立,在全国率先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目前,全系统直接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正式干部1947 名,占全省地税干部总数的12.97% ,为更好地推进全省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各地按照扁平化、专业化要求,优化纳税服务职能配置,科学划分纳税服务机构与征管、监察、税政、法规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各地把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整合到各省辖市局的纳税服务中心。部分市县实现了城区办税服务厅由纳税服务中心集中管理。没有实现集中管理的地区,对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也归口到纳税服务中心。通过整合服务资源,纳税服务整体效能和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纳税服务手段不断优化。各地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拓展多元化办税,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按照省局要求,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统一设施配备、标识和着装,办税服务厅功能齐备,规范有序,办税环境更加舒适。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办税服务厅受理的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相应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承诺,办税服务更加透明。有的地方对涉税事项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部分地区“同城通办”工作开展顺利,纳税人在同一辖区内可以不受所辖税务机关地域限制,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实现“有区域管理,无区域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开放式税收政策法规查询管理系统,更加方便了纳税人查询,系统自今年5 月上线运行以来访问量已超过两万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方式,加强tips 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今年上半年正常户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95.6% ,tips 处理各项业务约300 万笔,业务量约占全国总业务量的20% 。大集中系统上线运行后,信息化对纳税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省局依托大集中系统开发的“发票网上开具暨查询系统”在部分地区成功应用。截至6 月底,全省共有31.7 万纳税户使用ca 证书,占全省电子申报户的46% 。部分地区还采取发票网上领购、邮政配送等措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三)纳税服务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全系统将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和“维权360 °”两个服务品牌作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规范管理,品牌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省级12366 平台采用“省级集中呼入、各地分布式呼出”模式,推动12366 服务热线在服务内容、自动语音结构层次、接听问候语等方面实现了全省统一。今年上半年,全省12366 服务热线共为纳税人提供服务108.2 万次,较去年同期上升54.46% 。热线服务功能不断扩充,除提供纳税咨询外,还提供发票查询和涉税事项提醒,受理举报投诉,成为综合性服务载体。热线服务空间进一步拓展,在门户网站开通“12366 咨询中心”,纳税人通过网站提出的咨询、举报、投诉等事项,由12366 热线服务人员受理和回复。“维权360 °”服务品牌突破了事后救济的思路,构建起贯穿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体系。各地积极筹建“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牵头组建“纳税人之家”。截至目前,全省14 个省辖市级单位和67 个县(市、区)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全部到位,224 个“纳税人之家”相继挂牌成立。服务品牌建设,畅通了纳税人维权渠道,健全了维权服务机制,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纳税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由省局统一领导,纳税服务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省辖市级局同步跟进、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各地认真执行纳税服务专报制度,认真梳理、及时总结纳税服务工作中的问题与经验,为省局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步骤提供了依据。初步建立纳税人需求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委托专门机构开展需求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实现征纳良性互动。探索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税法宣传规范、纳税咨询工作规程、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投诉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地税网站管理维护制度等一系列纳税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行为,确保纳税服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尤其是建立国、地税协作机制,大力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征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检查等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扬,也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总局多次来我省调研纳税服务工作,在刚刚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六家大会交流发言单位之一,重点介绍了我省地税纳税服务工作的经验。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理解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地税干部凝心聚力、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对大家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领导和部分基层同志对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的高度谋划纳税服务工作;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重管理轻服务,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市与县之间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动力明显不足,主动性不强,一定程度存在等待、观望现象;有的单位对纳税服务缺少需求分析、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工作不系统、零星、分散,针对性不强;有的单位重形式、轻实效,浅层、表面工作做得多,给纳税人带来实效的工作做得少;有的省辖市局对下示范、指导、管理作用发挥得不够。三是服务效率不够高。网上办税功能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税收业务流程与纳税服务效率的要求还存有差距;办税环节多、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突出,少数单位还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情却依然难办”的现象。四是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全面把握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

我们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把纳税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全省地税系统服务“两个率先”、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是地税事业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建和谐税收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谋划纳税服务工作,使纳税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主线,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

贯彻上述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点:

在今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总局围绕做好新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为我省地税系统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道路。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总局的要求上来,将行动统一到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部署安排上来。

牢固树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理念。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这一基本理念既为我们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也为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明确了方向。要正确认识到,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纳税人的需求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起点。我们必须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去考量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刚性,严格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

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按照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要求,我们要力争实现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二是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三是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四是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从需求响应到需求满足,再到纳税人满意度提高,四个目标之间存在清晰的逻辑关系,构成了有机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实践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基本目标谋划工作,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基本目标。

认真贯彻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总局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基本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联系江苏地税实际和“三个一流”的目标定位,确定了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提出的“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主线”,是基于纳税服务的职责源自于纳税人权利的认识;我们提出的“优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是全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提出的“努力争创一流的服务水平”,是全省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充分认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优化纳税服务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全省地税系统实现“三个一流”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服务科学发展、推动江苏从税收大省向税收强省跨越的重要前提。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纳税服务工作。

第一,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有税务管理权、征收权、检查权、处罚权等行政职权,同时也有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实施税务行政救济和依法赔偿等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服务绝不是可有可无、应景应时的工作。不抓或者不认真抓纳税服务工作,就违背了税收法治的原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如果因此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就有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确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责任与义务的观念,不能把服务当恩赐,不能居高临下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而要主动服务、贴近服务、周到服务,全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把纳税人的满意当作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第二,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践价值是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微观层面上看,优化纳税服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节约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从宏观层面上看,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题,努力做到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优化纳税服务是贯彻落实这一主题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第三,纳税服务是加快“三个一流”建设的现实需要。今年是“三个一流”工程全面实施的第二年,按照“三至五年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既定目标,纳税服务工作要率先实现一流,时间紧,任务重。对比一些省市兄弟单位纳税服务开展情况,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做得不够实,如果不加以重视,奋力赶超,那么“三个一流”目标将很难实现。在这种形势下,我们不能等、不能靠,必须以敢为人先的志气、开拓创新的锐气、攻坚克难的勇气,超前谋划,加快节奏,推动纳税服务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第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这是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界定、新解读。从优质服务加公正执法等于税法遵从的公式看,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税收工作的重要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我们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思想,强化征管绝不能忽略纳税服务,强调纳税服务也不能以弱化税收征管为代价,真正将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将执法管理寓于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当中去,形成管理与服务相得益彰的和谐局面。

(三)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

纳税服务是一项实实在在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工作,是一项为纳税人真正带来便捷、实惠的工作,那种急功近利、只求轰动效应不讲实际效果的做法,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思想作风问题,对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任何益处可言。我们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途径和方法,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进征纳双方互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不断增强地税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力。同时也要看到,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税收工作的各个组成部分无不体现着服务。因此,将纳税服务看作单项工作的认识是片面的,将纳税服务游离于其他工作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更是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我们要始终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强烈的服务意识、明确的服务责任、过硬的服务能力、显著的服务成效,全面争创一流,推动江苏地税事业实现整体跨越。

三、突出重点,加快实现一流的纳税服务水平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升办税服务效能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规范整合办税服务厅。要将办税服务厅整合到纳税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服务中心服务实体的地位。根据税收管理信息化进程和办税服务厅工作量的变化,结合税源分布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合理布局、方便纳税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逐步收缩办税服务厅数量。进一步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根据办税业务流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进一步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逐步扩大“同城通办”的事项和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推进“区域通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优化办税流程。对税收业务流程进行集中梳理,统一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及要求,实施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大力推行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免填单业务,大幅压缩办税时间。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大税收行政审批权改革力度,对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和前移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和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前台,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阳光管理。

精简涉税资料。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实行一次性报送,多部门共享使用,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对同类涉税调查事项整合归并,实行综合申报。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延长纸质资料报送期限,认真做好ca 认证扩面推广工作,对已经实行ca 认证的纳税人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二)打造12366 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是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的主渠道。要建立“统一入口、分类处理、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实行一个口子对外、一个声音发言,确保咨询服务的规范性和答复口径的一致性。拓展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打造全省统一、全国知名的咨询品牌。

完善12366 热线服务功能。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办税指引、发票信息查询等事项统一归集到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全省统一使用12366 咨询服务号码,疑难问题直接转接至业务处室的专家座席和设置在县(区)局的远程座席。做好12366 服务系统各项功能应用工作。加强咨询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工作,强化信息数据运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加强征管服务。充实完善自动语音查询功能,实现发票自动语音查询。建设省级12366 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实现涉税提醒、政策推送等基本功能。

严格执行纳税咨询答复承诺制。确保一般问题当场解答,疑难问题按承诺时限及时答复。各业务部门要为纳税咨询答复工作提供支持,及时认真答复转接和转办的问题,及时会商解决涉及多部门的疑难问题。增加12366 人工座席,确保接听率达80% 以上。

扩充和完善纳税咨询问题库。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更新及时、搜索方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问题库,及时更新维护,并提供搜索功能,为人工座席接听解答提供准确的答题模版和强大的业务支撑。强化对问题库信息的运用,确保答复统一、准确、权威、实用。

(三)建设省级集中模式网站,提高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最终将实现从形象宣传向纳税服务的转变。我们要大力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加快税务网站群建设步伐。各地要尽快部署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平台开发子站的工作,清理和取消各县局、区分局的网站,确保今年年底全省网站群全面上线。

提升网站整体功能。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丰富多元化办税方式,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和tips系统应用工作。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依托省级大集中系统加大网上开具发票暨查询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网上打印税票系统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举报投诉在线受理等网上互动功能。

推进网上办税。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不断拓展网上受理和办理涉税事项的范围,逐步实现税务登记、文书申请、申报缴税、涉税审批、信息查询等税收业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四)拓展纳税人维权途径,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扩大纳税人对涉税事项的知晓度、参与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组织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充分利用“纳税人之家”等权益保障平台,切实尊重好、实现好、保护好纳税人各项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员全程权益保护新格局。

建立健全“纳税人之家”活动机制。一是建立纳税人参事机制。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纳税评估、稽查典型案例公开审理等活动中引入纳税人参事机制,保护纳税人的参与权。稽查部门可依托“纳税人之家”实行查前告知,提高稽查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民主评税听证评议机制。在政策正式执行前,预见政策贯彻落实有较大困难和矛盾的,或者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突出问题的,通过听证、评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合理采纳纳税人建议,争取理解,减轻政策执行阻力。三是建立政策服务机制。发生重大事件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由地税机关牵头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召集相关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最快速度、最大程度了解相关信息,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对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以及涉税中介机构等不同组织,要按照不同需求,突出相应重点,实行分类宣传辅导,提高税法宣传的针对性。要把政策解读会、政策大讲堂、企业辅导班等一系列在实践中卓有成效、受到纳税人普遍欢迎的活动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定期开展。四是建立监督机制。邀请纳税人和行风监察员每季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议,对地税行风建设进行监督评议,评价地税干部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政策执行、廉洁从政情况,具体落实纳税人的监督权。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利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和窗口,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税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使地税机关的行政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快速办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事项。进一步理顺纳税人举报投诉处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纳税人反馈举报投诉结果。能公开的要予以公开,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地税部门的公信力。

依法开展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纠正违法及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办法,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五)完善机制,确保纳税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转协调的保障机制,实现纳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健全组织机制。以下半年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责,规范服务事项在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运转流程,形成内容完整、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切实保障纳税服务日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运转。要合理配置纳税服务人力资源,根据各地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适度增配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从数量上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优化人员结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的人员从事专业服务工作。要将纳税服务纳入全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大力抓好纳税服务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激励措施,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纳税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要加大纳税服务岗位与管理检查岗位之间的交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管理、检查岗位和基层领导干部到纳税服务岗位轮值制度,提高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纳税服务经费投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完善协调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纳税服务领导协调体制,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议事决策机制。各级地税机关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要加强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着力抓好办税服务厅、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网站等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法规、税政、计财、征管、计算机中心等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做好纳税服务的相关工作。

建立考评机制。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和标准,细化服务事项,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通过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纳税服务质量回访和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纳税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逐步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纳税服务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考核,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

四、狠抓作风建设,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重要保障

实践充分证明,用怎样的作风来推进税收工作,就会有怎样的地税形象和发展实绩,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归根结底是行风作风建设成果的具体体现。总的来看,近年来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力度明显加大,行风作风明显好转,但是与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我们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尤其在今年将迎来新一轮“万人评议”、税收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更快的节奏推进行风作风建设。

第一,要提高认识。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把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为加快我省“两个率先”进程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锻炼能力、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以作风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服务发展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善于从发展大局和当前问题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善于从基层和纳税人的需求中找准服务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善于从实施和推动“三个一流”进程中找准整改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尽快把各项服务举措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是实现“三个一流”的根本保证。我们要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引领广大干部在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中施展新作为、展示新形象,提高外部对地税工作的认同度、纳税人对地税部门的满意度、基层对机关的信任度,推进地税事业和谐发展,力争早日实现全系统“三个一流”建设目标。

第二,要强化责任。今年的作风建设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组要把作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当地的行风作风评议中位次进一步靠前。要严格执行党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真正把机关作风建设和作风评议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整体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省局机关要给基层做表率,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整体向前推进。要求基层做到的,省局机关处室首先要带头做好,要求基层整改的,省局机关处室首先要带头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进行严厉批评;对于损害纳税人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三,要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全系统作风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将省局党组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按照省局下发的《深入推进20xx 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推动作风建设有序开展。省局制定的“三服务”60条措施要在9 月底全面落实到位,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大走访”等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这决非原则要求,任务不能变更,执行不能走样。各级地税机关尤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抓紧对服务措施再细化、再充实,尽快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要加强督查。由于地税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个别单位的作风形象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全系统的评价,基层的作风形象影响到社会各界对省局的评价。省局机关职能处室和作风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围绕作风建设制度是否落实、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是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外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加强对下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严格执行。8 月份以后,省局将组织各省辖市局督查组对机关、办税服务厅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环境、服务质量、廉洁从税等情况开展交互式现场暗访活动; 10 月份还将组织作风办成员开展明查活动。督查过程中,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屡禁不止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创新的举措,优良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为全系统争创“三个一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篇三

为期一天的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完成了各项既定的日程,即将圆满结束。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局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国税系统 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会上,德好副局长作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主题报告,德鸿副局长就贯彻落实市局税收业务建设38条意见进行了强调,并就20xx年预算执行及20xx年预算安排情况作了说明,我都赞同,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抓 好落实。下面,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六安国税实际,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并就年内的重点工作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形成共识,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在纳税服务的理念上 ,积极换位思考,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不断改善服务态度,理解和尊重纳税人,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改变了过去单方强调纳税人义务的观念,增强了纳税服务的自觉性。在服务体系的建设上,通过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办税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初步建立了比较齐全的纳税服务制度规范。推行首问责任制、纳税服务承诺制度以及“一窗式”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咨询服务等,使广大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得到基本解决。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委托代征等征收方式,方便了个体纳税人。与地税局等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共同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同开展税务检查,降低了征纳成本。不断简化办税程序,减少报送各种涉税资料,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在服务措施的落实上,树立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由注重服务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拓展多元化办税,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科学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窗口设置,统一设施配备、标识和着装,办税环境更加舒适。国税网站建设日渐完善,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拓展了服务空间。在纳税人权益的保护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权力运行和纳税服务的项目、内容、形式、措施、成效置于阳光之下。畅通救济渠道,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解决行政争议,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和信任。市局推出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服务承诺制度、业务重组试点、市区集中征收区域管理等,在全市乃至全省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刚刚结束的会议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纳税服务既是国税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一样,都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会议对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总结是客观的,取得的成绩也是可喜的。对于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和安排, 大家认为标准高、要求严,并表示回去后要继续学习领会,深入研究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把本地的纳税服务工作做得更好。可以说,会议统一了思想,在纳税服务工作上初步达成了共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更新观念,理清服务工作思路

应该说,当前纳税服务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级对纳税服务工作高度重视与关注,为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基础和组织保障。以“征纳双方平等、需求引导服务、管理服务一体、公平公正执法”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为纳税服务工作创新与发展指明了科学的方向。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下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创新发展,还面临很多严峻的挑战,任务还很艰巨。

一是有些税务人员纳税服务理念还没有根本转变 。总局确定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省局提出要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这些都体现了纳税服务工作理念法定化和人本化的特征,但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我们一些基层税务人员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存在一定的“特权”意识。少数基层单位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服务理念就不能得到根本转变,纳税服务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纳税服务的现状与省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在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省局要求纳税服务工作必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努力推进服务体系规范化、服务方式个性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效能最大化。省局的工作要求,是纳税服务工作最基本的目标,也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难点所在。各地要统筹领会并落实好省局的工作要求,科学把握纳税服务工作的趋势,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改变工作中的固定思维和低标准要求,积极打造富有六安特色的纳税服务体系。

三是我市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力还有待提高 。纳税服务工作既是当前和今后税收工作的重点,也是开展工作创新的最佳突破点。因此,各地都在积极调动力量,广泛开展创新探索。从全国来看,广州、深圳、杭州、无锡等发达地区,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起步早、起点高,在组织领导、办税服务厅建设、网站建设、服务评价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从全省来看,合肥、马鞍山、淮南等市局在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等方面,都创出了自己的特色。相比较而言,我市虽然也有一些做法在全省领先,但总结提升不够,影响还不大。整体上看,我们的纳税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纳税服务的项目、标准还不够统一,纳税服务工作的评价考核办法还不够完善。

一是立足于满足需求 。省局胡道新局长在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纳税人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合理合法的 需求,需要税务部门认真考虑,这四个方面需求就是,要交 “明白税”、“公平税”、“便捷税”和“放心税”。市局前期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反馈情况看,也集中体现了纳税人对于交明白税、公平税、便捷税和放心税的迫切需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在落实各项纳税服务制度规定时,必须以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的需求为出发点,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

二是着眼于提高效率 。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体系,把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服务时限等内容,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标准。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形成纳税服务协作机制。要抓好教育培训,既要抓好税收政策、财会知识、办税流程等内容的培训,也要抓好服务礼仪、应急处理等技能的培养,提高干部职工办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明确系统内部门、各环节纳税服务的职责和标准,细化服务事项,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通过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纳税服务质量回访、外部监督员评价和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纳税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逐步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三是思路上大胆探索 。我们既要遵循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做好纳税服务。又要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现状,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符合六安实际的纳税服务体系。各地也要结合地方实际,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积极探索纳税服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增强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使税收征纳关系保持和谐。

四是工作上突出特色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国税部门的重要职责。几年来,我们在打造亮点抓特色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国税机关要把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一样,作为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切实抓紧抓好。尤其是要明确在新的历史时期优化纳税服务的方向和重点,选准我们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突破口,切实在纳税服务创新方面有新的突破。

三、齐抓共管,构建现代服务体系

各级国税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纳税服务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纳税服务是一项实实在在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工作,是一项真正为纳税人带来便捷、实惠的工作,那些急功近利、只求轰动效应不讲实际效果的做法,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思想作风问题,对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任何益处可言。全体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途径和方法,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进征纳双方互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同时也要看到,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因此,将纳税服务看成单项工作的认识是片面的,将纳税服务游离于其他工作之外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们要始终坚持将求真务实作为纳税服务的工作原则,以强烈的服务意识、明确的服务责任、过硬的服务能力、显著的服务成效,全面争创一流,推动六安国税事业实现整体跨越。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各地要结合纳税服务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包括纳税服务岗责体系、操作流程、工作衔接制度、资料传递制度等制度,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操作简捷顺畅、流转衔接有序、资料传递及时。要落实服务承诺,在明确服务项目、标准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承诺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时限、服务的责任。建立纳税服务内部协调机制,为纳税服务一线人员提供强大的后台支持。要制定和落实税务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增强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尽快制定纳税服务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要健全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制度,通过受理纳税人投诉、开展明察暗访、深入纳税人进行调查、听取纳税人代表评议等多种形式,对各级国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各项优质服务措施的落实,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趋势,各地要把信息化作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打造具有六安特色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网上办税平台,满足纳税人电子申报、远程认证、文书受理、信息查询、纳税辅导等多种服务需求,把“网上税务局”建设成面向全市的办税服务厅。依托省局服务 平台,对市局网站进行重新定位,从内容和功能两个方面,尽量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全面推行财、税、库、银联网,力争明年实现与网上申报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应用价值。进一步完善自助服务,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通过整合归并办税程序、减少报送重复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委托街道、乡镇代征农村地区个体税款、发票发售试点,方便纳税人。各地要深化现有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税务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以此进一步增强服务技能。

四是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 。要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与标准,实现事项、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要按照定责、定岗、权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服务的职责和要求细化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和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税收服务工作机制。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决不推诿塞责。不直接面对纳税人的部门或机构,建立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完成相关岗位提交的各项涉税工作,在政策咨询、税法适用、行政许可、涉税审批、涉税证明、监督考评等方面为一线部门和人员给予业务支持。办税服务厅要及时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业务,创新服务形式,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基层分局要明确税收管理员的纳税服务职责,及时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的维护,做好宣传、辅导等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各级国税部门内设机构要及时办理涉税事项,及时解答相关问题,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及内容,做到办事公正、态度热情。

四、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年内工作

在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同时,全市各级国税部门要继续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一)依法组织收入 。 1-10 月份,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86515万元,占省局年初下达收入计划的90.5%,增长9.5%,增收16201万元。虽然组织收入工作基本平稳,但是完成任务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为此,全市国税系统要依靠经济发展增加收入、依靠落实政策增加收入、依靠加强管理增加收入、依靠税务稽查增加收入,做到依法征税、把该收的税收上来。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主动沟通、迅速解决,确保年内收入目标完成。二是要确保完成任务。要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综合运用加强征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各种方法,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努力完成收入任务。三是及时兑现优惠政策。要 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做到依法征收、依法批缓、依法减免、依法退税。要及时 发现和解决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 对于纳税人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以此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带好干部队伍 。要深入贯彻市局党组关于队伍建设的36条意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一是要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思想问题。多和干部谈心,及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了解干部的思所想。要尊重和关心老同志,落实好两个待遇,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要通过扎实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 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二是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班子建设。市局继续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干部调配工作,努力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坚强领导集体。三是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干部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各地要落实好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素质。本月,我们刚刚完成了全市国税系统能手竞赛活动。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抓好岗位练兵能手竞赛活动,争取在省局竞赛中取得好的成绩。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促进勤政廉政。对税务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市局党组向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无论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三)完善业务建设 。加强税收业务建设,规范管理和执法行为,是维护纳税人切身利益、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内容。从市局加强税收业务建设38条意见落实情况看,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做到了事事有制度、件件有考核,对税收管理员也起到了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但认识不够、落实不力、监督缺失的现象依然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上午,德鸿副局长就全面落实市局加强税收业务建设38条意见提出了要求,我都同意,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区局和各单位要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从规范税收管理员职责和实行专业化管理入手,科学进行税源分类,继续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加强监督制约,努力构建专业化的税源管理体系,提高纳税遵从度和征收率,使税收管理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国税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

(四)严格内部管理 。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提速增效。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职尽责。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遵守工作纪律,注重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踏踏实实地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要坚持厉行节约,压缩运行成本 。机关用车、用水、用电以及公务接待、物品管理等都要有章可循,会议费、车辆运行费等,都要完成规定的压缩指标。要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财务管理。公用经费要精打细算,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地方拨补的其他收入严格按照市局其他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遏制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前不久,市局对上半年人员支出过大 的 单位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其他单位也要自查自纠,市局将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要积极开展创建,保持良好形象。当前,要重点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市局和所有县区局均被评为六安市文明单位。

(五)维护和谐稳定 。 长期以来,总局、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前不久,省、市相继召开会议,对今年的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从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现状看,近期,各地来信来访有抬头的趋势,反映的问题暴露出我们个别单位在管理、服务和盯防上,还存在着要求不严、落实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年末将至,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基层呼声,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把信访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市局重申,对于工作不力引发越级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同志们,年内还有四十天时间,希望大家同心同德、戒骄戒躁、抓住时机、顽强拼搏,努力完成市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我市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六安国税、推动六安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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