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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是一种以记叙、描写等手法,自由而灵活地表达作者个人思想、感情的一种文学作品。怎样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从中汲取知识和智慧?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阅读,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阅读优美的文章,让我快乐,让我成长,让我感动。
我曾读过一本感人至深的书,书名取《我和老爸的战争》,以第一人称讲述了赵子牛(主人公)的故事。他的父亲进过监狱,在复习初一时,母亲也因一场车祸去世了。等父亲出院时,他十分鄙视他的父亲,认为一个家庭从幸福变成残缺全是父亲一个人的过错。他的父亲整天早出晚归,他却认为父亲老毛病不改,去打麻将。于是,他开始跟踪他的父亲。这次的跟踪,才让他知道:他的父亲,晚上原来是在萧瑟的寒风中当歌舞厅的临时保安。他感动了,原谅了父亲,开始努力学习。可父亲却因过度劳累得病,只能坐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这本书让我感动,因为他给了我身临其境的感觉。他不仅感动了我,还让我体会到了自己现在所处之境的幸福,我的爸爸对我的好,让我懂得了珍惜,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我还看过一篇文章,叫《鹰志》,讲述了鹰的一生。鹰长大是不易的,许多考验,不然就会被淘汰,步入死亡。到鹰五十岁时,鹰还必须把嘴,爪尖与羽毛一一拔掉,让他们再生,然后获得四十年的生命。所以鹰十分珍惜自己的生活。虽然这篇文章,不是讲述的亲情故事,不足以让人潸然泪下,但却让我十分感动。因为这篇文章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鹰的一生,让我明白了任何事情,任何结果,都与自己的努力是有密切关系的。
阅读,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学到了更多比知识更重要的东西,更让我感动!
我要多多阅读,让阅读,带给我感动!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阅读胜过老鼠爱大米.书是我的长生果,是我精神上的财富。
”小时侯,我不识字。
那些又小又黑的字对我来说就是个新的世界。
我爸爸妈妈从小就给我买许多童话书。
那些书上有许多插图,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每当看到那书上图上绚丽的色彩都让我万分喜爱,当看到爸爸妈妈读书的样子时,我也模仿了起来。
最后竟然着了迷,让我想停也停不下来,好象书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我上一、二年级时家里书多得足以堆成一堆小山。
每天中午放学后,回家总是拿着我最最心爱的《十万个为什么》不厌其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我一直看到差不多会背为止。
从此,我知道了天为什么是蓝的?草为什么是绿的?太阳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三、四年级时,我读书的品味又提升了,开始读一些经典童话名著。
我读过《安徒生童话》、《奥次国童话》、《格林童话》等。
当看到那紧张的片段时心都提了起来,当危险过后胜利的喜悦来临时我不知不觉欢呼了起来。
每当我在书海遨游时都觉得自己的知识是何等渺小。
五、六年级时,我读书的品位越来越高,我开始广泛阅读,我的食量越来越大,好像总也“吃”不完。
每当我出去时和别人交谈总觉得自己变了一个人一样。
书,让我爱不释手。
每当我写完作业就一定要用两三个小时来读,不放过一分一秒。
记得有一次,我在床上看书时,正看到精彩部分,突然,电灯被关了,屋里黑漆漆的。
原来是我妈妈,她和蔼地说:“小书迷,好睡觉了。
”“妈妈,我的好妈妈,再让我看三十分钟。
”妈妈允许了,当我看完这篇故事后又被另一个故事所吸引。
三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我先假装睡着,妈妈看后满意的离开了。
等妈妈走后,我偷偷把灯打开,又开始欣赏起来。
就这样直到我把书上所有的内容看完才甘心睡觉。
书给了我快乐,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我爱阅读,每次阅读时我都要细细地品味,先吃进去,到要用之时再吐出来。
在书海中遨游,我觉得无比幸福。
习惯虚伪的笑习惯掩饰忧伤。
早就习惯了画地为牢。
怀念起走过的街道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微笑。
只是我的难过不太明显你感觉不到。
停止惯性的想象不懂得怎么遗忘。
环绕着耳边的是妄想。
我怎么才能够停止对你的习惯。
你不在我身旁湿了眼眶。
那些错过的地方遗失了那种简单。
我会累但习惯了坚强。
我怎么才能够慢慢让自己习惯。
你离开的模样太过倔强。
以后所有的孤单都由我一个人效仿。
我不累但是也会悲伤。
rap:习惯着虚伪的笑习惯掩饰着忧伤。
怀念走过的地方也习惯了画地为牢。
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微笑我也感觉不到。
你却不在我的身旁停止对我的习惯。
说简单充满惯性的想象。
不懂得怎么去遗忘耳边都是妄想幻想。
你离开的模样未免太倔强我还在效仿孤单。
习惯虚伪的笑习惯掩饰忧伤。
早就习惯了画地为牢。
怀念起走过的街道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微笑。
只是我的难过不太明显你感觉不到。
停止惯性的想象不懂得怎么遗忘。
环绕着耳边的是妄想。
我怎么才能够停止对你的习惯。
你不在我身旁湿了眼眶。
那些错过的地方遗失了那种简单。
我会累但习惯了坚强。
我怎么才能够慢慢让自己习惯。
你离开的模样太过倔强。
以后所有的孤单都由我一个人效仿。
我不累但是也会悲伤。
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真是让我这个胸无点墨的小姑娘丢尽了面子。
那是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排练课本剧。老师把台词发下来,让我们尽快熟悉掌握。
我心里那个着急,就像一团火在燃烧,头是滚烫的,手却是冰凉的。
我左顾右盼,发现别的同学都在念念有词,认真地读着。我只好滥竽充数,生怕被别人发现笑话。
我喜欢读书.书似一片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这艘无知的小船在里面闯荡;书似一位慈祥的母亲,让我吮吸它那甘甜的乳汁;书似一股幽幽的芬芳,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如今,书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鲁滨逊漂流记》了.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不听父亲劝告做了船员,途中突遇风暴,只身飘流到无人荒岛上,但他没有绝望,凭借惊人的毅力和智慧,顽强不息地在荒岛上安居了28年后,最终得以返回英国.从鲁滨逊身上,我们看到了种种人类的优良品质: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挚爱劳动,是我们一生学习的榜样.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什么意义.挫折不是魔鬼,顺利不是天使,相反,我倒认为挫折是财富,能帮助我们迎接顺利天使的到来.
生活中,没遭受过挫折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像鲁滨逊一样以我们的勇敢接受挫折,以平常心善待挫折,以聪明智慧战胜挫折,面对困难,取得成功.
而勇敢和智慧是要靠积累的,我们必须从书中积累.书是无言的,却给予我们太多太多,让我们懂得太多太多.
喜欢读书的我。
书是我的老师,从那里,我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和智慧;书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默默地滋润着我的心田;书是我的向导,在人生旅途上,一次次为我指点迷津.
幼年时,我不知什么叫书,也不知怎么去读它,哭闹时,奶奶便拿出几块糖果来哄我.一天,奶奶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一本小画册给我.我不认得那是什么字,却被那五彩缤纷、趣味盎然的画面所吸引,我忘记了一切,一页一页地翻看着那小小的图画.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读书.
当糖果和画册不再吸引我,我便开始沉醉于童话世界里.那里有海的女儿的美好憧憬;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凄哀悲欢;有稻草人的期待与苦乐;有阿里巴巴的惊险奇遇·····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吸引着我,为它们我不知搭上了多少欢笑和眼泪.爸爸常常给我买回新书,看着书架上的书渐渐多了起来,我的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每每班里开班会时,小朋友们都称赞我读书多,这时我总会自豪地说:“我喜欢读书,才会读得那么多的书!
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鲁宾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使我又重返童年的无忧无虑;《呼啸山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又使我领略了世界文学的博大精美.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人交谈的机会;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
如果说行业也是有颜色的,那么医疗行业的色彩无疑是白色。在看《到爱的距离》之前,从未意识到白色是如此养眼和可亲的一种颜色,也从未意识到白色的圣洁与崇高在医者身上会有如此厚重的呈现。这两天,即便闭上眼也是《到爱的距离》中那些第一医院的医生们身着白大褂忙碌的身影,那些流动的白色像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让我深深的感受着白色的“美”与“力”。
之所以才看罢两天就匆匆写下这样的感受,缘于仅仅两天我的感受已经足够强烈。当院长凌远为了解决医院的医患纠纷,不得不放弃给妻子接机而匆匆赶回医院时,他下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上金副院长递过来的白大褂。因为他知道,对于患者和家属而言,只有穿上这身白大褂他才是个医生。那一刻,我们看到了凌远对这身白大褂或说对医者这一职业的敬畏与尊重。
当廖主任字字有力地说出“我无愧于这身白大衣”时,其对职业的热爱与执着,令人动容。《到爱的距离》让我深深意识到,这身白大衣,对于医者而言,不仅仅是工作服,而是一种荣耀,一种一旦穿上,就不愿脱下的荣耀。否则,一再叫嚣着要把白大褂脱掉的郁宁馨,又怎么会如此难舍地再度将其穿起。
具体到凌远的扮演者靳东本人,细细回想一番,其实靳东在此前没少以白衣装扮出现,而且好像靳东着白衣,一直都是很惊艳。如《秋雨》中何鸣的白衣剑舞,堪称经典,不仅惊艳了岁月,也惊艳了众多靳属丝的记忆。而《青春不言败》中,吴琳第一眼见到刘华盛,就是其在垃圾场身穿白大褂的样子。我想,那个刘华盛该算是史上最美的垃圾处理工吧。
当然,他在养鸡场身穿白大褂的样子,也很帅,那个对着一群老母鸡吹小曲的刘华盛可谓史上最有“音乐素养”的养鸡人。另外,在《箭在弦上》中,那个为了一航身负重伤、身着带血的白衬衣躺在农家床上的荣大少爷,则为我们展示了一种虚弱至极的美丽和别样的力量。
带着上述美丽的印记,来看我们的凌远院长,你会发现,院坐身穿白衣时,不仅有一郎试穿秀儿给他买的白衬衣时的谦恭文雅、也有荣石身穿黑衣时的威严镇定,不仅有刘华盛身穿阿梅买的粉衬衣时的俊朗自信、同时还有志雄与剑秋等人一身戎装时的英气逼人。总之,身着白大褂的.凌远院长,可谓气场十足、光彩照人。
看凌远身穿白大褂与人谈笑风生,那目光中的暖意能让冰雪消融。看凌远身穿白大褂不怒而威,那目光中的寒意可谓摄人心魄。而当凌远身穿白大褂从医院长廊走过时,那神韵仿若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从你面前飘过。当凌远带着一群白衣人急赴抢救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就这样,一袭白衣,在动静之间绵绵不绝。即便闭上双眼,脑海中也是凌远那张被白大褂映衬得异常英俊的面庞。相信此戏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靳属丝想到靳东时,那底色都会是白的。
圣洁是美,崇高是力。虽然尚不清楚到爱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但对于我们大多数观众而言,《到爱的距离》这部戏,的确让医院从远距离走到了一步之遥,的确让白色的“美·力”深入我们内心。
一直以为,白色是最简单的颜色。但现在看来,也许最简单的就是最美丽和最有力的。靳东之美,美美与共。只是这回,靳东的美willinwhite。好戏刚刚开始,就让我们一次白个够吧。
我喜欢看文学书,也喜欢一些杂志类的书,特别是《意林》。
《意林》的封面就写着:一则故事,改变一生。《意林》里面的故事有的很感人,在生活的不同层面给人启迪;有的很励志,勉励遇到挫折的人勇往直前。
初中时读过一个故事,至今我还觉得这个故事很感人: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有一个年轻人,从小到大他的母亲很疼爱他,处处为他着想,但是,年轻人很不懂事,一点都不感恩母亲,还经常闯祸,不到十八岁就离开了家,在外地游手好闲,变成了一个小混混,整天想着怎样可以和朋友骗有钱人家的女儿,不到几年时间,先后被关进监狱7次。到了四十岁那一年,他身边的朋友全都被判死刑了,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母亲。他觉得自己的母亲早已不认这个儿子了,已经二十二年没回家了,不知道那里还是不是家。他一边犹豫着要不要回去,一边想着现在的母亲已是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家了。最终,他还是回去了。因为小村庄太偏僻了,下了车还要走一段很长的山路,他回到村庄时,已是凌晨了,到处漆黑一片。这时他看到家门口有一点微弱的光,因为小时候家里的灯光就是这个样子,所以他确定这是煤油灯发出的光芒,灯光不时摇晃着,当他越靠近灯光呼吸就越凝重,他看到了一个瘦小的人影,他开始害怕。家门越来越近,他看到了有一个身穿黑棉袄的人站在自己家门口,高高地举起一盏煤油灯,这不是别人,就是自己的母亲。他快步走上去抱着母亲,他早已泪流满面。母亲紧紧搂住儿子喊:“儿子,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回来的,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提着灯等你回来,因为村里没有路灯,我怕你看不见回家的路。”年轻人听了这话泣不成声,心里默念:“二十二年的每一个晚上,母亲都提着煤油灯,等我回来”。这位母亲的对儿子的爱,她的那份执着和坚韧永远印在我心中。
《意林》的文章包含着永恒的智慧、爱和希望。这些文章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着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像一把智慧的钥匙,打开成功的通道;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提升人生的境界。
她是兰心惠质的女孩子,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围绕在她的身边。她不说拒绝也不说喜欢,淡淡地,对每一个人都一样。这样一过便是几年。不断有男孩离开,也不断有男孩加入追求的行列,但她的淡漠让男孩们渐渐烦躁,终于离开。最后,她身边只剩下了一个男孩子。从头至尾地陪着她,从20岁的青春靓丽,到28岁的大龄女子。女孩给男孩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女孩16岁那年,在水库边遇到了歹徒。在她拼命的反抗中,那个歹徒指着水库对她说,要么跳下去,要么顺从我。在生命和耻辱间,女孩最终选择了耻辱。”第二天,男孩抱着玫瑰花来见女孩,并对她说:“请为我选择生命”。
《请为我选择生命》——这则故事给我心灵的颤动。
在生活节奏如此之快的今天,当喧嚣与躁动悄悄侵蚀我们不再宁静的心灵,《意林》就犹如浮嚣世界的一股清泉,帮助我们洗去心灵的浮尘,感知生命之美,汲取前行的动力,寻觅人生的真理。《意林》是意蕴之林,这里汇聚的短文篇篇意趣盎然,意象新颖,意味深长,蔚然成林。
课外书了。
只要我要看的书,妈妈二话没说就掏钱给我买了回来,什么《冒险小虎队》系列啦!《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啦!什么《足球小子》系列啦!整个小小的书橱里装的都是我爱看的书!阅读既可以增长我的见识又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
你知道我爱看书看到什么程度吗?让我来告诉你吧!我都看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比如在我刚上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超级版《冒险小虎队》的书后,我从早上到中午都一直在看这本新书,一点都没感觉到肚子饿。
书太好看了,以至到后来我每回上厕所“蹲”时,都要随手带一本书进去里面接着看,久了之后,爸爸妈妈也发现我这个秘密,因此爸妈要是发现我过了很久还没从里面出来,他们就会大声地催促我:“明港,快点啦!别再里面看书啦!”最近,我又有一个小秘密也被妈妈发现了——晚上在床上偷看书。
有时我晚上睡了一会儿之后,还会悄悄爬起来偷偷地躲在被窝里看一会儿书呢!直看到眼皮又“打架”了才乖乖地关灯接着睡觉。
我太爱看书了!就会发现有时没书看真是难受!比如昨天中午,我和爸爸他们电厂的同事去爬天竺山后回来在银海宾馆里等吃饭时,等了半天一盘菜都没上,那时我就想:如果现在有一本书让我看,那该多好啊!昨天晚上,我爸爸要带我去吃喜酒,我就问妈妈可以不可以带一本书去看,妈妈说:“可以啊!”我真的带了书去,那里的人可真多呀!大家都在讲话!我却可以边看书边等上菜,就不会觉得那么无聊了。
现在,你知道我是多么喜欢迷恋课外书了吧。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比如我的成绩不错,作文写的还说的过。
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并没有“百事荒芜”这么夸张。语文课本。
里的文章,在老师细心的指导和精彩的讲解下变得那么生动有趣,
让我不仅学会了赏析文章和写作,还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从1,2,3……“+”“—”“*”“÷”到应用题,一步步的。
让我越来越聪明;在abc的帮助下,我学会了另一种语言---。
-英语,那种高低起伏的语调真像古筝里的音符。这些东西都是老。
师利用教科书传给我的。有老师的帮助,我还是挺喜欢读书学习的。
其实,我不是不喜欢读书,只是不喜欢一个人读书。因为我读。
书的时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啃,读得很慢,半年下来也读不了一。
本书。我想快读,可是快不起来,慢慢的对读书没了多少兴趣。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明朝那些事儿》,厚厚的七大本,一。
看到它们被摆到桌上,我差点晕掉。妈妈告诉我说,小说要大段大。
段的读,只要知道故事的大体内容和情节的发展即可。不需要像分。
析语文课文一样精细。我将信将疑的拿起第一部,开始读了起来,
一开始还是慢慢的,可是里边的故事情节太吸引人了,我逐渐的加。
快了读书的速度。我好像穿越到了那个时代:目睹了长相丑陋的朱。
重八从乞丐到和尚到将领最后磨练成一代帝王。我被震撼了,原来。
人也可以这么成长。如果不是书,我不会认识朱重八,更不会知道。
大名鼎鼎的朱元璋。
现在,我渐渐爱上了读书。也逐渐体味到了“一日无书百事荒。
芜”的意思。
四岁,床头总是放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故事大全等书。那时的我,总是在晚上休息之前,捧着书让妈妈给我读。最喜欢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这篇童话,听妈妈说我第一次听这篇童话时因小女孩的遭遇而哭了,一直让妈妈讲,5遍,10遍…直到我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可以写出来为止。妈妈奖励我一大盒喔喔奶糖,妈妈说,从那以后,每次讲童话故事,我都要剥两颗糖,一颗塞到她嘴里,一颗放到我嘴里。然后一边听着皇帝的新装里皇帝的愚蠢,一边吃着糖哈哈大笑。所以,小时侯阅读的童话周围弥漫着奶糖的香味,也夹杂着怜悯的泪和快乐的笑。
十三岁,书桌上凌乱地堆着各种练习册。在也没有那些梦幻的`童话,而是做累了习题偷偷从习题下面拿出一两本小说。喜欢那么一两本校园小说,还没读完,就哭的稀里哗啦,里面的故事太伤感了;喜欢那么一本励志小说,追梦女孩,为女主角从一米六五的普通女孩走上模特之路的艰辛和努力流泪;喜欢少年版的红楼梦,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却又以悲催的故事哭泣…我想,十三岁的阅读总少不了一些纸巾。
今年十四岁,不在喜欢读那些乱七八糟的校园小说,而是突然喜欢语文课本和练习册上那些文言文。读文言文是烦琐的,必须查出不会读的字音,还要捧着资料书和古汉语字典慢慢查字义,所以,在这段时间,那本厚厚的重重的字典总是占了桌子半边。因为喜欢古人叽里呱啦,摇头晃脑着读着文章的那种意境,所以自己越来越喜欢文言文了。我想,古人的世界是奇妙的,那么古人的文章一定是含着奇妙和精彩的。
喜欢阅读。阅读,我的快乐源泉!
我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女孩。
我有广泛的爱好,尤其是阅读。
我对书很感兴趣,但是我对作文书特别感兴趣。你看:“我喜欢写作文”,“分类作文”,“作文“0”起点......一整个柜子,但还不够!我把一些书转移到床上,邻居的小妹妹问我:你昨天睡在哪里?”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说:睡在书的海洋里!”邻居的妹妹不相信,所以她让我带她去看。她不禁赞叹道:哇!橱柜、抽屉、床、书桌......”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有1000本,我的小妹妹对自己说:有这么多书,我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有一次,当我去厕所的时候,我拿起了一本名为《桥下的家庭》的书。我把它翻过来看。我不禁被书中精彩的片段所吸引:几个孩子和阿芒爷爷在街上唱歌。我似乎站在他们身边,仿佛听到了他们悠扬的歌声。我读得越多,就越着迷。这本书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也让我爱不释手,因为作者把人“生活”!
“小宇,你掉进厕所了吗?你好吗?”
我立刻站了起来。逃跑!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有一次,当我写作业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课外书籍上。看到周围没有人,我拿起一本全新的《我喜欢写作文》来读。正当我享受的时候,爷爷悄悄地走到我身边。当我看到有什么不对劲时,我很快把书推到一边。太尴尬了!
深邃的星空因流星的飞逝更显生机,浩瀚的大海因浪花的翻腾更显活力,美丽的昙花因瞬间的绽放更显美丽,中学生作文《阅读瞬间》。这些短暂的点缀使得生命的历程更显得弥足珍贵。,尤其是这些生命中短暂的、辉煌的瞬间。
记得以前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对他说,。最爱闲暇十分漫步于书海中,聆听;来自书的声音,书中所表达的万千气象,使我心驰神往,受益匪浅。阅读,让我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我爱阅读,每个星期六,我都会去布克书店看书。当我读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似乎看到一个坚强的女性站在我的面前,她让我懂得面对逆境要勇往直前,不屈不挠地和命运做斗争。当我捧起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时,不仅让我读到了有趣、惊险、刺激的故事,更让我明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可怕一万倍。我进入《草房子》,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珍贵的友情;进入冰心奶奶的世界里,我读到了她对孩子的热爱……每读一本书都给我无穷的启示。
啊,阅读,对于我就已经像呼吸一样自然。我爱阅读,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读书苦与乐苦,不是好滋味。
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
何故?用以励志也。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磨自已,坚忍、执著,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苦,至此便成为一种镜界。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乐,甘之如饴。
苦之极,亦乐之极也。读书之苦乐亦如此也。
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成天的1、2、3、a、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我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
我把课余不用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读书目标。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看啊!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
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地域。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
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
他们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损失是非常可怕的。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语言无味。”
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
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从去年开始,爷爷就给我订了《东方少年》这本书。这本书内容很丰富,而且很好看,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所以,我很喜欢。
有一次中午,我正在看《东方少年》,我看到了《女巫的魔法帽》,觉得很好看,爷爷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儿,爷爷来房间里催我,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去吃饭了。到了餐桌上,我用筷子把菜夹到碗里,然后端到房间里去。一边吃,一边看书。
还有一次,是一个暑假的晚上,我起来上厕所时,发现才12点钟,上完厕所我就上到床上想继续做美梦。可我躺在床上,一点睡意也没有。我就偷偷的跑进了爸爸妈妈的房间,爸爸妈妈正在睡觉。我想:反正现在也不想睡觉,不如看一下书吧!我就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可是一下碰到了床头柜,发出了响声。我赶紧把书放到床头柜上,准备往外跑。过了一会儿,爸爸妈妈好像没醒。我就从床头柜上把书拿下来,回到我的房间,一页一页地看。我看完了这本书,看了一下手表,都3点钟啦!于是,我就接着睡觉了。
我就是这么爱看书,以后,我还要坚持看更多的书。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是一个坚强乐观的女孩。
我有广泛的爱好,尤其是阅读。
我对书很感兴趣,但是我对作文书特别感兴趣。你看:“我喜欢写作文”,“分类作文”,“作文“0”起点......一整个柜子,但还不够!我把一些书转移到床上,邻居的小妹妹问我:你昨天睡在哪里?”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说:睡在书的海洋里!”邻居的妹妹不相信,所以她让我带她去看。她不禁赞叹道:哇!橱柜、抽屉、床、书桌......”我粗略地算了一下,有1000本,我的小妹妹对自己说:有这么多书,我不知道要花多少钱!”
有一次,当我去厕所的'时候,我拿起了一本名为《桥下的家庭》的书。我把它翻过来看。我不禁被书中精彩的片段所吸引:几个孩子和阿芒爷爷在街上唱歌。我似乎站在他们身边,仿佛听到了他们悠扬的歌声。我读得越多,就越着迷。这本书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也让我爱不释手,因为作者把人“生活”!
“小宇,你掉进厕所了吗?你好吗?”
我立刻站了起来。逃跑!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有一次,当我写作业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课外书籍上。看到周围没有人,我拿起一本全新的《我喜欢写作文》来读。正当我享受的时候,爷爷悄悄地走到我身边。当我看到有什么不对劲时,我很快把书推到一边。太尴尬了!
这就是。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这是一位名人曾说过的话。
我从小就爱看书,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会忘了一切,仿佛已经到了书中的世界。
但是,一但遇到我不喜欢的书,我就看也不看。
这个学期一开学,我们学的就是关于书的文章。
第一课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爱书如命的女孩;第二课中季老师提出了三个贯通,我也知道了闲书不闲,要想写好作文就要多读课外书;第三课中作者想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你独自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遇到这个问题,许多同学可能犹豫不决,不知该选哪一样,而作者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书,在这一课中我学到了读书的方法,也被她那种爱书的精神感动了;第四课中我学到了作文怎样才能写的更好的两点。
我得到了很多启示,我不会再因为我不喜欢就不看那些书了。
我有一次,看到了陈毅爷爷小时候,因沉迷于书把墨当成芝麻酱蘸着饼吃。
开始我觉得他很傻,后来仔细一想,他会这样,不就因为书吗,不就因为他爱书吗。
我有一套《百年典故》,里面的内容很丰富,有《阅微草堂笔记》、《幼学;琼林》、《徐霞客游记》、《皇帝内经》等等,它里面记载了从古到今发生的大事,它为我学古文打下了基础。
我还有一本《爱的教育》,它是以日记的形式来写的,有时写的是他与他一个朋友发生的争吵;有时写的是他去孤儿院;有时,这本书很好,给了我许多启示。
我看书常常都看到半夜三更才睡,我阅读的速度更是惊人,一天差不多读一本。
那些古今中外的名人都爱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道。
“书籍是人类进行的阶梯”,书籍是帮你铸造灵魂的工程师,是医治狂大、骄傲的良药。
文学的魅力无穷,书中的世界最大。
书籍不仅能使你快乐,还能给你安慰;不仅能使你深思,还能给你启示,冰心说:“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从现在开始,热爱阅读吧!
我比较喜欢阅读外国名著,但是由于先天不足,后天也不足,也就是说对外文可谓一点不通,所以只能阅读通过翻译之后的准外国名著。
这些年,我读了数百本外国名著。有些读得很吃力,有些读得很轻松。读得很吃力的,多般是因为翻译得不太通顺,而且词不达意;而读得比较轻松的,我认为是那些有水平而且敬业的翻译家翻译出来的。
前几天,我从《杂文报》上读到一篇关于“扒粪者”的注解,引自《天路历程》,于是,便按图索骥托朋友从网上购得这本书。读着读着,竟然也使我走上了“天路”。
因为,我完全被这段对《天路历程》路上众生相的描述所征服:“……诚信老人接着说,他们在出发走上天路的当初,并没有立下什么坚定的誓言,有人因此就认为他们没有几天的活头儿,但是历史却证明他们后来成为优秀的天路行客。
“老人说,他们匆忙上路,大步向前飞奔;可是没过多久,就半途而废,用同样快的.速度跑回原地。
“老人又说,他们开始时高度赞赏一个天路客的生活;但是没过多久,就出尔反尔,竭尽全力诽谤低毁。
“我也听说过一些人,老人接着说道,他们一开始朝着天国的乐园挺进的时候,曾经肯定地说确实有那么一个地方;可是当他们即将到达那里的时候,又原路返回,声称根本就没有天堂的存在。
“我还听说过一些人,老人说道,他们自吹自擂,说不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会百折不挠;可是一旦遇到虚惊和风吹草动,就会把信仰、天路行客的正道和所有的一切都抛到脑后,逃之天夭。”
我觉得不是在读外国名著,而是在读原汁原味的中国神话寓言故事,但是书中的情节又的的确确是外国的。当我重读“序言”和细读“再版后记”,“译者简介”时,才发现这位王汉川博士确实了不得,能将一位英国作家约翰?班扬在330多年前写的自传体小说,翻译得如此传神,让我这个外国名著迷,读起来如此流畅,没有丝毫隔膜,简直就像读中国《西游记》,于是就渴望着能读到他所译的更多的外国名著。这种敬业精神,使人们对他所敬的业,也肃然起敬!
喜欢阅读的我(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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