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在总结中,我们要突出重点,不必填充太多无关紧要的细节。每个人的总结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标准答案。
本人作为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_____先生(女士)作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以下事宜:
申请鉴定人
患 者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年 龄
病案号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单 位
联系电话
住 址
身份证号
记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办任何事情都要讲究程序的,而且必须严格遵守,一环扣一环,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遗漏,否则一定会出差错的。
邮 编
就诊科别
患 者
代理人
姓 名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单 位
证 件 号
医疗机构情况
名 称
法人代表
电 话
机构代码
地 址
邮 编
医疗机构
代理人
姓 名
与机构关系
联系电话
单 位
证 件 号
甲方赔偿给乙方一切后续治疗费用计人民币20xx.00元,另人保财险公司赔偿给乙方各项费用6000.00元人民币,两项共计金额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人民币)。
就(患者) 与(医疗机构) 之间的医患
纠纷,经双方协商,共同要求委托 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医
疗经过、争议要点、鉴定要求、答辩材料等另附。
患方签字: 医疗机构:(盖章)
医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尊敬的医院领导:
我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以及十二万分的懊悔向你们写下这份检讨书,我为一名护士,为自己误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了痛苦,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向医院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
苗头。
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医院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护士长的关心。
同时,要诚心的谢谢领导,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xxx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并且本着友好的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国的.合同法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则制度,就赔偿事宜作如下协议:
1、双方对于此次协议签订的内容完全了解,也知道此份协议所存在的风险,乙方愿意放弃对于甲方责任权利的追究,本协议是甲乙方真实思想的阐述,不存在任何表述上的纠纷。
2、甲方会向乙方承担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另外还包括必要的营养费以及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3、此份协议在生效之后,乙方愿意放弃对于赔偿差额权利的责任追究。
4、乙方自愿放弃此次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有一份。
6、此份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__________元;
2、误工费:__________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_____元;
4、陪护费:__________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__________元;
6、残疾用具费:__________元;
7、丧葬费:__________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__________元;
9、交通费:__________元;
10、住宿费:__________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____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__________元(不超过2人)
合计:__________元
五、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______。
七、其他
1、出院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注:具体条款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增减
这段时间,我偶尔代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患者因“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引起骨质严重疏松,而导致双侧股骨颈骨折,其病因:(甲旁亢)是内分泌科的诊疗范围;而结果:(骨折)是骨外科的诊疗范围。
患者入某三级甲等医院骨外科其中的某一组住院治疗,该组负责人是副主任医师,在未拍片、未会诊、未做术前讨论的情况下,为患者做了“双侧股骨颈病灶挖除、植骨加螺钉内固定术”,患者因原发病甲旁亢未得到治疗,术后两年余,骨折仍未愈。
经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该病例,显示出分组过细的弊端:骨科其他组的专家未能参与病例讨论、内分泌专家未被邀请会诊的根源在于该组的负责人,一人的疏忽(或称自信),保证医疗质量的`各项制度(如:术前讨论制度、会诊制度、转诊制度、三级医师负责制等)均未得到执行。
许多医疗事件都证明制度有双层保护作用:一是保护患者,二是保护医者,制度的落实与否是判断事故的分水岭,而医院管理人员的职责,很大一部分是监督各环节制度的落实。
据说,泰安各三级医院目前均存在科室内再划分专业组的状况,各组都有自己的负责人,各组之间独立管理,互不从属;如:心内科再分三个组,院方各任命三个科主任,骨外科再分组,……。
医疗技术与行政管理是两门学问;“好医生,不一定是好院长、好主任”的例子,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
连选择配备一位称职的院长都很难,更何况数量更多的科主任,既然找不到众多的称职的科主任,为何还要在科内再分组,任命更多的负责人?而将如此众多的中层管理者培养成称职的管理者,绝非一日之功。
再者,基层医院不可能全是技术尖子,所分的专业组,也不能保证都有技术精英、管理高手。大家都知道:“一流的方案,让三流的人实施,只能得到末流的结果”,而末流结果的受害者是患者。
医院的任何一项工作的改进,应该只有一个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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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患者_______________曾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医院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卫生院。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________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_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县________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动均正常。
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桡神经断裂。原告在被告处出院时,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处麻木非常明显,握拳尚可,肌力较对侧偏弱,手指外展不灵活,拇指翘起困难,手腕抬起困难,经会诊确定为桡神经损伤。经被告与原告方协商,要求原告转院治疗,后来原告同意转院,转至________医院治疗。经________医院诊断为“右上臂术后桡神经断裂”。________县________中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组织器官损伤及右手功能障碍。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同时存在手术操作上的不当,损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损害了原告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1、赔偿列表。
2、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
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四、赔偿数额 。
合计: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尊敬的xxx:
x月x日,在工作中,由于本人在工作时候不认真差点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原因是xxxx,并被领导指出并批评。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也是与我们时代要求-----树新风,讲文明,背道而行。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年来,由于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单位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不文明表现,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xxx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年月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再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乙方: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许,____驾驶黑____号“江淮”牌中型普通货车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老依兰桥处时因超载并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导致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延公交认字[2]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证实,该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宪南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____无过错行为。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先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户名:_____,账号:___________)。余款_____万元由甲方在5年内还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方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必须按协议履行,如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为保证器械质量,维护企业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在购销器械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对器械的质量负责,因此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质量保证协议之规定的质量条款,共同督促遵守执行。
质量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相互提供合法、有效、齐全的证件(三证一照)并加盖公章,殷实双方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及资料,双方才能发生业务关系。
二、甲方提供乙方的器械必须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器械。
三、甲方提供乙方的器械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并对其质量负责。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四、甲方提供乙方的器械必须有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及装箱单、合格证。其外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货物运输、储存的要求。
五、不符合上述质量条款要求的器械或质量异常或经确定为不合格的器械给予退、换货的保障。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年××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年××月××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年××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一、2011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年××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